第 9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警 察 總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為警察總局之公務員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警察總局人員編制內以下空缺:

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電子及通訊範疇);
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

上述開考通告正張貼於南灣大馬路730至804號中華廣場十六樓警察總局資源管理廳,有意報考者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申請。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於警察總局

局長 白英偉


初 級 法 院

公 告

破產案第CV1-11-0001-CFI號

第一民事法庭

申請人: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澳門分行,公司設於香港11th floor, The Center, 99 Queens Road, Central,常設代表處設於澳門家辣堂街5號至7號E利美大廈C及D鋪。

現根據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在本卷宗所立之判決書宣告被申請人ASRIL, HANITIJO(男,商人,與Sun Iat Hong按分別財產制結婚,持有編號5080700(7)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其為人所知的住所位於澳門文第士街33號豪景大廈9樓B)已破產,根據《民事訴訟法典》第1089條第一款之規定,已訂定期限60天予債權人提出其清償債權。

已委任Sr. Dr. David Gomes(事務所設於澳門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25號互助會大廈1樓13室)為司法管理人。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於初級法院

A Juiz de Direito Ana Meireles

A Escrivã Judicial Adjunta Etelvina F. Gomes


新 聞 局

通 告

按照行政長官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的批示,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以填補新聞局編制內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一缺。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開考方式為普通入職考試。有意者應自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二十日內遞交投考申請表。

為填補現職位及將在有效期內出現的空缺,本開考的有效期自考試成績公佈之日起計一年內有效。

2. 投考條件

2.1. 必要條件:

所有在遞交投考申請期限內符合以下條件人士均可投考:

a)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年滿18周歲;

c)具備翻譯或語言學士學位;

d)任職能力;

e)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

2.2. 應遞交的文件:

與公職無聯繫之投考人應遞交:

a)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本通告所要求之學歷證明;

c)履歷。

與公職有聯繫之投考人應遞交:

a)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本通告所要求之學歷證明;

c)由有關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應載明曾擔任之職務、現所屬職程及職級、與公職聯繫之性質,在現職級之年資、在公職之年資,以及參加開考所需之工作評核/工作表現評核;

d)履歷。

3. 報名方式及地點

投考人須填寫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所指的專用印件,並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遞交至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十五樓新聞局行政暨財政組。

4. 工作性質

翻譯員之工作為:進行中葡文間的筆譯、即時傳譯及同聲傳譯的工作,並執行本局分配的其他工作。

5. 薪俸

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的薪俸點為第14/2009號法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附件一表七所載的440點。

6. 甄選方式

甄選將以知識考試進行,並輔以專業面試及履歷分析。

知識考試包括筆試及口試,筆試將以不超過三小時進行,而口試將以不超過三十分鐘進行。每一階段均為淘汰制,最高分數為10分,准考人所得分數低於5分者,即被淘汰。

甄選方式之評分比例如下:

第一階段:知識筆試:佔總成績40%;
第二階段:知識口試:佔總成績30%;
第三階段:專業面試:佔總成績20%;
第四階段:履歷分析:佔總成績10%。

專業面試——根據職務要求之特點,確定及評估與投考人之專業資歷及專業經驗有關之專業條件。

履歷分析——透過衡量投考人之學歷資格、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專業資歷、專業經驗、傑出之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以審核其擔任特定職務之能力。

7. 考試內容

I. 中文翻譯葡文;

II. 葡文翻譯中文;

III. 閱讀理解;

IV. 中葡文寫作及口語表達能力;

V.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VI. 《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 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VII. 新聞局之法規:

第24/94/M號法令——新聞局組織法律;

第7/90/M號法律——出版法;

第11/91/M號訓令——出版登記規章。

應考人在考試時可參閱各類字典及上述法規。

知識考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將載於准考人確定名單通告內。

8.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新聞廳廳長 黃樂宜

正選委員︰ 顧問翻譯員 徐家麗

顧問高級技術員 黃珮珊

候補委員: 顧問翻譯員 Maria Natércia Augusta Gil

顧問高級技術員 Maria Isabel Dias Calado André Bandeira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民 政 總 署

公 告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並按照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管理委員會會議所作之決議,現以審閱文件方式為民政總署員工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下列民政總署人員編制內相關職位:

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兩缺

上述之開考公告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行政輔助部的佈告欄,有關投考人之申請應自本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的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譚偉文


退 休 基 金 會

三十日告示

謹此公佈現有社會工作局退休半熟練工人José da Silva之兒子施葦淇申請其遺屬撫卹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卹金,應由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退休基金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

謹此公佈現有治安警察局退休第二職階一等警員古建明之遺孀鍾翠嫻及女兒古文靜申請其遺屬撫卹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卹金,應由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退休基金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經 濟 局

通 告

商標之保護

授權的發明專利的延伸

發明專利的保護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四日於經濟局

局長 蘇添平

———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日之批示,以及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以填補經濟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三缺。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普通入職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報考申請表應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二十天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於有關空缺被填補後終止。

2. 投考條件

投考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投考:

2.1 投考人必須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2 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職之一般要件;

2.3 具有下列任一學歷:

a)具有澳門官方教育制度的法學士學位;

b)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取得a)項所指的同一體制的法學士學位;

c)具有非a)項所指體制的法學士學位且必須完成澳門法律補充課程。

3. 應遞交之文件

3.1 與公職無聯繫的投考人應遞交:

a)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

c)履歷。

3.2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應遞交:

a)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

c)有關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應載明曾擔任的職務、現所屬職程和職級、與公職聯繫的性質、在現職級和在公職的年資,以及有關的工作表現評核等;

d)履歷。

投考人如屬經濟局人員,則豁免遞交a)、b)和c)項所指的文件;如文件已存檔於有關的個人檔案,須在報名表上明確聲明。

4. 報名方式及地點

投考人須填寫《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所指之專用印件連同上指應遞交的文件,於辦公時間內遞交到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行政暨財政處。

5. 職務性質

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須具專業技能及最低限度具有學士學位,以便在科學技術的方法及程序上能獨立並盡責執行一般或專門領域的諮詢、調查、研究、創造及配合方面的職務,旨在協助上級作出決策。

6. 薪俸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薪酬為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二所載的430點。

7. 甄選方式

甄選是以三小時為限的筆試形式的知識考試,輔以履歷分析和專業面試方法進行。評分比例如下:

第一階段:

a)知識考試——50%;

第二階段:

b)履歷分析——20%;及
c)專業面試——30%。

凡筆試成績低於五分者,將被淘汰且不得進入第二階段;考試採用十分制。

8. 考試範圍

知識考試內容包括:

1)《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2)第1/1999號法律——《回歸法》;

3)第2/1999號法律——《政府組織綱要法》;

4)第6/1999號行政法規——訂定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

5)經十一月十四日第58/95/M號法令核准之《刑法典》

6)經九月二日第48/96/M號法令核准之《刑事訴訟法典》

7)經八月三日第40/99/M號法令核准之《商法典》

8)經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

9)經十二月十三日第110/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訴訟法典》

10)十月四日第52/99/M號法令——行政上之違法行為之一般制度及程序;

11)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12)經濟局相關法例:

a)第15/2003號行政法規——經濟局的組織及運作;

b)第8/2003號行政法規——工商業發展基金規章;

c)第7/2003號法律——對外貿易法

d)第368/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第7/2003號法律第九條第四款所指的出口表及進口表;

e)第180/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若干進口表(表B),並以之代替第368/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進口表;

f)十二月十三日第4/99/M號法律——消費稅規章;

g)三月二十二日第11/99/M號法令——發出工業執照之法律制度;

h)第19/2003號行政法規——制定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制度;

i)第9/2003號行政法規——制定中小企業援助計劃制度;

j)七月十五日第6/96/M號法律——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

k)八月十七日第50/92/M號法令——食品標籤法;

l)第55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一般食品添加劑的特定名稱及按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性質而定的功能及其子功能分類表;

m)九月四日第7/89/M號法律——廣告活動法律制度;

n)第17/2008號行政法規——產品安全的一般制度;

o)第191/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認可本批示附表所載產品的安全標準;

p)第290/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認可本批示附表所載的機構為“產品安全的一般制度”所指的檢驗機構;

q)第43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認可本批示附表所載之玩具產品安全標準。

13)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號法令核准的工程、取得財貨及勞務之開支制度;

14)第6/2006號行政法規——公共財政管理制度;

15)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

16)撰寫報告書、建議書及專業技術意見書等文件。

在知識考試(筆試)時,投考人可攜帶上述法例作參閱,但不得使用其他參考書籍或資料。知識考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將於公布准考人確定名單時通知。

9. 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範。

10.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經濟局局長 蘇添平

正選委員: 產業發展廳廳長 陳詠達

國際經濟事務處處長 鄺信昌

候補委員: 一等高級技術員 方秀萍

二等高級技術員 梁仕仁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於經濟局

局長 蘇添平


治 安 警 察 局

通 告

遵照經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二百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二百八十九條第六款及第三百一十一條第三款a)項之規定,現公佈關於治安警察局警員編號341930吳桂芳,亦即第178/2010號紀律程序之嫌疑人,因下落不明,由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所作的處分批示如下:

第08/SS/201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經查閱及分析紀律卷宗所載資料,充分證實吳桂芳,治安警察局警員編號341930﹙以下簡稱“嫌疑人”﹚,作出載於指控書內第二至四項的違紀事實﹙見卷宗第二十二頁﹚,在此視為本批示的完全轉錄事實部份。

嫌疑人在沒有合理理由或獲得批准下,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四日起沒有上班,因而被確定視為不當缺勤,有關不當缺勤一直維持至今。

嫌疑人沒有主動聯絡交待原因,其所屬之部門便透過嫌疑人申報的聯絡電話及住址作出聯繫,但仍未能成功聯絡到嫌疑人。為紀律程序之效力,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透過《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向嫌疑人作出通知及予以三十天期限作出書面辯護。

然而,嫌疑人在法定期間內無作出書面辯護,亦無聲請任何證據措施。

嫌疑人的上述不當缺勤行為,違反了《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十三條第二款a)項所載的義務。根據上述通則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款i)項規定,在同一曆年內不正當缺勤連續五日或間歇十日者,適用不能維持職務關係之處分。

根據《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二百零一條第二款f)項之規定,在實際中造成有損於服務、紀律、總體利益或第三人之結果,但僅以軍事化人員應預見其行為所必然造成者為限,屬不利於嫌疑人的加重情節。嫌疑人的過往行為良好,根據《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二百條第二款b)項之規定,此屬對嫌疑人有利的減輕情節。

然而,經考慮指控書的內容,尤其是嫌疑人不當缺勤至今已遠超連續五天,確信嫌疑人的違紀行為嚴重,故嫌疑人不再具備繼續擔任職務的基本條件。

最後,無發現本紀律程序存在任何實質或形式上的瑕疵。

基於此,經聽取治安警察局紀律委員會及司法暨紀律委員會意見,以及考慮違紀行為的可譴責性及過往行為良好表現,本人行使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122/2009號行政命令及《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二百一十一條所賦予的權限,根據上述通則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款i)項及第二百四十條c)項之規定,決定對嫌疑人吳桂芳,治安警察局警員編號341930,科處撤職處分。

著令通知嫌疑人本批示內容,其得針對本批示向中級法院提出司法上訴。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於治安警察局

局長 李小平警務總監

———

按照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六日刊登第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開考通告,開考基礎職程之副警長晉升課程之錄取考試,以填補普通職程五十四個、音樂職程三個及機械職程二個之空缺。

經保安司司長確認之投考人名單,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自本通告公佈日起張貼於治安警察局資源管理廳文書處理暨檔案科,以供查閱,為期十日。

根據《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投考人得在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五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於治安警察局

局長 李小平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公 告

茲通知刊登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二日第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公告,以有條件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的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刑事技術輔導員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專業刑事技術輔導員一缺,其確定名單已張貼於本局B座大樓四樓,以供查閱。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於司法警察局

代局長 張玉英

通 告

就刊登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第三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有關本局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以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技術員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人力資源範疇)五缺,現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的批示,許可更改典試委員會成員如下:

主席:副局長 張玉英

正選委員:廳長 杜淑森

司法警察學校校長 盧玉泉

候補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李小娟

二等高級技術員 劉少剛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消 防 局

名 單

根據《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EMFSM)第一百六十三條第四款d)項之規定,刊登有關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日第四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公布,關於開設消防局編制基礎職程之晉升消防區長之最後評核名單:

1. 合格者:

次序
編號
副消防區長
編號
姓名

最後評核

1.º 406871 卓炳義 9.3  
2.º 444891 梁繼強 8.7  
3.º 408901 蔡明生 8.6  
4.º 403891 吳榮健 8.4 a)
5.º 455891 林前勝 8.4 b)
6.º 408891 甘偉雄 8.3  
7.º 409911 何永康  8.0  
8.º 405891 劉賢松 7.1  

a)年資較長之軍事化人員(第81/200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六條)。

b)因工作時發生意外或因工作而引致之意外而暫時喪失能力之軍事化人員(根據第66/94/M號法令第一百六十五條第四款)

2. 於體能測試中不合格者:

副消防區長
編號
姓名
407871 龔耀東 c)

c)跳遠

(此名單經由消防局局長於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作出確認)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於消防局

局長 馬耀榮消防總監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高 等 學 校

名 單

根據四月十五日第93/96/M號訓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規章》第一百五十四條d)款的規定,公佈第九屆警官培訓課程學員之課程最後成績及名次:

學員編號 姓名 課程最後成績 名次
221 蔣少鑫 16.46 1
233 劉觀勝 15.92 2
231 劉家榮 15.83 3
222 張健欣 15.79 4
228 黃琪峰 15.78 5
230 林強 15.66 6
232 梅健明 15.57 7
224 石霆峰 15.49 8
234 陳洪 15.49 9
223 紀華錨 15.34 10
227 梁華志 15.07 11
225 郭麗燕 15.06 12
226 王少嶺 15.00 13
229 黃景昌 14.95 14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於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校長 許少勇消防總監


衛 生 局

名 單

衛生局醫院醫生職程血液科/免疫血液治療專科範疇醫務顧問級別開考一事,已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第三十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公佈。現依序公佈第一至第七名准考人之最後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許萍 9.6
2.º 翁家紅 8.1
3.º 黃立正 7.7
4.º 許政偉 7.4
5.º 陳廼志 7.3
6.º 馮少明 5.7
7.º 黃范銘 5.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一年二月九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醫生 Tavares Lopes, David

正選委員: 醫生 楊耀明

醫生 李英傑

公 告

根據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日社會文化司司長之批示,現公佈以開考方式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護理職程第一職階護士監督四缺。

本次一般晉升開考以考試及有限制方式進行。報考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為填補現職位及將在有效期內出現的空缺,本開考的有效期自評核成績公佈之日起計一年內有效。

有關考試之開考通告現已張貼於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本局人事處。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通 告

行政管理委員會運用十月十八日第59/93/M號法令第九條第二款以及第2/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二款所授予的權力,在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作出以下決議:

一、將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授予及轉授予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葉炳權學士:

(一)簽署任用書;

(二)授予職權及接受宣誓;

(三)批准特別假期,以及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累積年假作出決定;

(四)批准臨時委任、續任,以及將臨時委任或定期委任轉為確定委任;

(五)批准編制內人員在職級內的職階變更,以及批准以編制外合同、散位及私法合同聘任的人員在職級內的職階變更;

(六)批准編制外合同、散位及私法合同的續期,但以不涉及職階變更以外的其他報酬條件的更改為限;

(七)按照法律規定,批准免職及解除編制外合同、散位及私法合同;

(八)簽署經行政管理委員會預先批准的編制外合同、散位合同及私法合同;

(九)簽署社會保障基金人員服務時間的計算與結算文件;

(十)批准超時工作或輪值工作;

(十一)批准收回因病缺勤而喪失的在職薪俸;

(十二)批准工作人員及其親屬前往在衛生局內運作的健康檢查委員會作檢查;

(十三)按照法律規定,批准發放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的年資獎金及津貼,以及第8/2006號法律訂定的《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規定的供款時間獎金;

(十四)批准工作人員公幹,但以有權收取一天日津貼的情況為限;

(十五)批准公務員及服務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的活動,以及批准有關人員在上項所指條件下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舉行的該等活動;

(十六)批准為人員、物料、設備、不動產及車輛投保;

(十七)批准就社會保障基金存檔文件提供資訊、進行查閱或發出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十八)簽署經行政管理委員會預先批准的取得資產及勞務合同;

(十九)批准會診委員會的報酬開支;

(二十)批准金額上限為澳門幣伍萬元的工程之執行以及資產及勞務之取得,倘獲許可免除進行競投或訂立書面合同,則金額減半;

(二十一)批准上限為澳門幣伍仟元的交際費;

(二十二)批准社會保障基金運作所必需的每月固定開支,例如動產的租賃開支、水電及電話費、清潔及保安服務費,或其他同類開支;

(二十三)批准用以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及本地報章的通告及公告的費用開支;

(二十四)結算及支付行政管理委員會已批核的開支,以及一般之管理行為的開支;

(二十五)批准將被視為對部門運作已無用處的財產報廢及隨後之出售處理或銷毀;

(二十六)對第6/200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就業輔助及培訓規章》所規定之援助及鼓勵的給予作出批准,但對有缺陷之失業者投入社會及就業活動之資助以及有關培訓活動之資助除外;

(二十七)根據適用法例的規定,對社會保障制度的受益人及供款人的登錄事宜,以及供款的徵收及補交事宜作出決定;

(二十八)根據適用法例的規定,對社會保障制度所規定的罰款作出決定;

(二十九)對第8/2010號行政法規《聘用外地僱員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第一款所規定的罰款作出決定;

(三十)批准對不應徵收之款項作出返還;

(三十一) 對應退回款項予社會保障基金的事宜作出決定;

(三十二)批准第31/2009號行政法規《開立及管理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的一般規則》第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的個人帳戶款項的提取。

二、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認為有利於部門的良好運作時,可將有關權限轉授予副主席及主管人員。

三、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與監管權。

四、對行使本授權及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廢止行政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作出的授權決議,該決議公布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七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六、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七、在不妨礙上款規定下,本決議自公布日起生效。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葉炳權

第03/PRES/FSS/2011號批示

根據十月十八日第59/93/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及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之授權決議,本人決定:

一、將以下權限授予及轉授予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陳寶雲:

(一)批准發放及支付社會保障制度的給付,但肺塵埃沉著病之給付及因勞動關係中而生之債權給付除外;

(二)對第6/200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就業輔助及培訓規章》所規定之援助及鼓勵的給予作出批准,但對有缺陷之失業者投入社會及就業活動之資助以及有關培訓活動之資助除外;

(三)批准社會保障制度受益人及供款人的登錄及取消;

(四)對社會保障制度供款的徵收及補交事宜作出決定;

(五)根據適用法例的規定,對社會保障制度所規定的罰款作出決定;

(六)對第8/2010號行政法規《聘用外地僱員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第一款所規定的罰款作出決定;

(七)在其管轄事務的範圍內,批准對不應徵收之款項作出返還;

(八)在其管轄事務的範圍內,對應退回款項予社會保障基金的事宜作出決定;

(九)在上述授予的權限範圍內,對卷宗之組成及決定之執行,作出必要之行為及簽署所需的公函或文書。

二、以上授予的簽署權不包括發往行政長官辦公室、司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海關、立法會及司法機關的公函或文書,亦不包括發往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各實體和機構的公函或文書。

三、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與監管權。

四、對行使本授權及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獲授權人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下,本批示自公布日起生效。

(經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確認)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葉炳權

第04/PRES/FSS/2011號批示

根據十月十八日第59/93/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及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之授權決議,本人決定:

一、將以下權限授予及轉授予社會保障廳廳長楊婉麗或其合法代任人:

(一)批准第31/2009號行政法規《開立及管理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的一般規則》第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的個人帳戶款項的提取;

(二)批准其附屬單位人員享受年假或將之提前或延遲,以及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累積年假作出決定;

(三)批准其附屬單位人員的缺勤;

(四)批准就其附屬單位之存檔文件提供資訊、進行查閱或發出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五)簽署對卷宗之組成及決定之執行所需的公函或文書。

二、以上授予的簽署權不包括發往行政長官辦公室、司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海關、立法會及司法機關的公函或文書,亦不包括發往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各實體和機構的公函或文書。

三、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與監管權。

四、對行使本授權及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獲授權人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下,本批示自公布日起生效。

(經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確認)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葉炳權

第05/PRES/FSS/2011號批示

根據十月十八日第59/93/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及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之授權決議,本人決定:

一、將以下權限授予及轉授予行政暨財政處處長伍婉華或其合法代任人:

(一)簽署社會保障基金人員服務時間的計算與結算文件;

(二)簽署報到憑證;

(三)發出社會保障基金人員的職務法律狀況或薪俸狀況之聲明書及同類文件,以及確認該等文件之影印本;

(四)批准收回因病缺勤而喪失的在職薪俸;

(五)批准工作人員及其親屬前往在衛生局內運作的健康檢查委員會作檢查;

(六)按照法律規定,批准發放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的年資獎金及津貼,以及第8/2006號法律訂定的《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規定的供款時間獎金;

(七)批准用以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通告及公告的費用開支;

(八)批准金額上限為澳門幣五百元之常用物料及服務的開支;

(九)批准其附屬單位人員享受年假或將之提前或延遲,以及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累積年假作出決定;

(十)批准其附屬單位人員的缺勤;

(十一)批准就其附屬單位之存檔文件提供資訊、進行查閱或發出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十二)簽署對卷宗之組成及決定之執行所需的公函或文書。

二、以上授予的簽署權不包括發往行政長官辦公室、司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海關、立法會及司法機關的公函或文書,亦不包括發往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各實體和機構的公函或文書。

三、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與監管權。

四、對行使本授權及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獲授權人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期間,由行政及財政處代處長關冠群在該處職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七、在不妨礙以上數款規定下,本批示自公布日起生效。

(經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確認)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葉炳權

第06/PRES/FSS/2011號批示

根據十月十八日第59/93/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及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之授權決議,本人決定:

一、將以下權限授予及轉授予供款事務處處長陳寶儀或其合法代任人:

(一)批准其附屬單位人員享受年假或將之提前或延遲,以及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累積年假作出決定;

(二)批准其附屬單位人員的缺勤;

(三)批准就其附屬單位之存檔文件提供資訊、進行查閱或發出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四)簽署對卷宗之組成及決定之執行所需的公函或文書。

二、以上授予的簽署權不包括發往行政長官辦公室、司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海關、立法會及司法機關的公函或文書,亦不包括發往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各實體和機構的公函或文書。

三、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與監管權。

四、對行使本授權及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獲授權人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下,本批示自公布日起生效。

(經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確認)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葉炳權

第07/PRES/FSS/2011號批示

根據十月十八日第59/93/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及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之授權決議,本人決定:

一、將以下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基金發放處處長鄺光雄或其合法代任人:

(一)批准其附屬單位人員享受年假或將之提前或延遲,以及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累積年假作出決定;

(二)批准其附屬單位人員的缺勤;

(三)批准就其附屬單位之存檔文件提供資訊、進行查閱或發出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四)簽署對卷宗之組成及決定之執行所需的公函或文書。

二、以上授予的簽署權不包括發往行政長官辦公室、司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海關、立法會及司法機關的公函或文書,亦不包括發往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各實體和機構的公函或文書。

三、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與監管權。

四、對行使本授權及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獲授權人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下,本批示自公布日起生效。

(經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確認)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葉炳權

第08/PRES/FSS/2011號批示

根據十月十八日第59/93/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及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之授權決議,本人決定:

一、將以下權限授予及轉授予資訊處處長梁雅媚或其合法代任人:

(一)批准其附屬單位人員享受年假或將之提前或延遲,以及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累積年假作出決定;

(二)批准其附屬單位人員的缺勤;

(三)批准就其附屬單位之存檔文件提供資訊、進行查閱或發出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四)簽署對卷宗之組成及決定之執行所需的公函或文書。

二、以上授予的簽署權不包括發往行政長官辦公室、司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海關、立法會及司法機關的公函或文書,亦不包括發往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各實體和機構的公函或文書。

三、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與監管權。

四、對行使本授權及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獲授權人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下,本批示自公布日起生效。

(經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確認)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葉炳權


體 育 發 展 基 金

名 單

為履行關於給予私人及私立機構的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體育發展基金現公佈二零一零年第四季度的資助表:

受資助實體 批准日期

撥給之金額

目的
澳門穗協聯誼會 04/10/2010 $ 888,400.00 澳穗攜手迎亞運,倒數百日匯濠江。
澳門婦女聯合總會 10/11/2010 $ 884,980.00 資助總會組織亞運觀摩團。
澳門合氣道總會 05/11/2010 $ 1,440.00 租場費。
14/12/2010 $ 1,920.00
31/12/2010 $ 2,240.00
澳門東北區坊眾聯誼會 14/12/2010 $ 61,000.00 為東北區大型屋苑休憩區增設康體設施予資助。
澳門田徑總會 05/11/2010 $ 15,000.00 第 19 屆世界半程馬拉松錦標賽及第 5 屆南寧國際半程馬拉松賽。
10/11/2010 $ 895,322.50 資助總會組織亞運觀摩團。
16/11/2010 $ 9,000.00 參加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及參賽費用。
29/11/2010 $ 53,225.00 租場費。
15/12/2010 $ 11,500.00 第十六屆廣州亞運會——觀摩人員費用。
31/12/2010 $ 25,000.00 安哥拉聖斯維特公路賽。
05/10/2010 $ 24,091.00 聘請教練。
09/11/2010 $ 630,000.00 2010 澳門國際馬拉松。
中國澳門龍舟總會 16/11/2010 $ 54,700.00 參加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及參賽費用。
15/12/2010 $ 1,200.00 第十六屆廣州亞運會——觀摩人員費用。
澳門拳擊總會 27/12/2010 $ 6,400.00 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參賽費用。
27/12/2010 $ 114,400.00 資助總會組織亞運觀摩團。
27/12/2010 $ 11,000.00 第十六屆廣州亞運會——觀摩人員費用。
27/12/2010 $ 70,000.00 拳擊代表隊備戰亞運——往北京集訓。
27/12/2010 $ 42,000.00 第一屆MVP杯國際拳擊邀請賽。
27/12/2010 $ 3,000.00 澳門2010體育嘉年華。
27/12/2010 $ 35,470.00 2010年固定資助。
31/12/2010 $ 374,635.00 2006-2009年資助。
澳門泰拳總會 31/12/2010 $ 22,000.00 2010世界泰拳研討會。
澳門獨木舟總會 11/11/2010 $ 21,900.00 2010 年世界獨木舟聯會會員大會會議。
16/11/2010 $ 6,800.00 參加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及參賽費用。
14/12/2010 $ 3,200.00 租場費。
15/12/2010 $ 8,600.00 第十六屆廣州亞運會——觀摩人員費用。
27/12/2010 $ 7,000.00 香港埠際獨木舟邀請賽。
27/12/2010 $ 20,000.00 亞運會——資助獨木舟總會租艇。
澳門單車總會 09/11/2010 $ 102,066.00 澳門至肇慶——單車遊。
16/11/2010 $ 14,700.00 參加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及參賽費用。
29/11/2010 $ 107,000.00 2010年世界室內單車錦標賽。
29/11/2010 $ 43,800.00 租場費。
31/12/2010 $ 3,600.00 資助紅十字會駐場急救服務。
澳門體育暨運動科學學會 11/11/2010 $ 6,400.00 第 16 屆亞洲運動會科學大會。
澳門聾人體育會 24/11/2010 $ 900.00 2010年9月-10月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導師薪金。
澳門劍擊總會 29/11/2010 $ 10,000.00 劍擊裁判培訓班。
31/12/2010 $ 61,000.00 劍擊代表隊備戰世青及亞青——往廣州集訓。
31/12/2010 $ 22,500.00 聘請教練。
澳門足球總會 29/11/2010 $ 118,000.00 租場費。
14/12/2010 $ 5,000.00 初級足球裁判員培訓班。
27/12/2010 $ 36,519.00 駐香港各國領事足球隊來澳交流比賽。
31/12/2010 $ 16,000.00 慶祝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十一周年第八屆粵澳杯足球比賽 。
澳門體操總會 15/12/2010 $ 19,800.00 資助總會組織亞運觀摩團。
澳門舉重協會 05/11/2010 $ 267,000.00 世界舉重錦標賽。
16/11/2010 $ 6,400.00 參加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及參賽費用。
15/12/2010 $ 13,000.00 第十六屆廣州亞運會——觀摩人員費用。
31/12/2010 $ 20,000.00 資助舉重代表隊回廣州參加第16屆亞洲運動會的交通費用。
31/12/2010 $ 25,000.00 資助三名女子舉重運動員來澳辦證費用。
澳門柔道協會 16/11/2010 $ 29,700.00 參加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及參賽費用。
29/11/2010 $ 4,000.00 2010 香港青少年國際柔道錦標賽。
15/12/2010 $ 5,000.00 第十六屆廣州亞運會——觀摩人員費用。
31/12/2010 $ 31,040.00 租場費。
澳門的士司機互助會 31/12/2010 $ 5,000.00 慶祝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11周年——羽毛球邀請賽。
中國澳門游泳總會 04/10/2010 $ 36,410.00 租場費。
05/11/2010 $ 99,450.00
05/11/2010 $ 87,170.00
29/11/2010 $ 132,105.00
05/11/2010 $ 65,000.00 資助跳水教練津貼。
11/11/2010 $ 34,000.00 2010 年澳門先進公開游泳比賽。
16/11/2010 $ 61,000.00 參加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及參賽費用。
24/11/2010 $ 326,250.00 2010年9月-10月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導師薪金。
29/11/2010 $ 30,700.00 資助游泳運動員回澳之交通費用以便參加第 16 屆亞運會。
15/12/2010 $ 10,400.00 資助總會組織亞運觀摩團。
15/12/2010 $ 10,000.00 第十六屆廣州亞運會——觀摩人員費用。
31/12/2010 $ 252,600.00 2010年11-12月份大眾體育體育健身興趣班導師薪酬。
31/12/2010 $ 164,000.00 第十屆世界短池游泳錦標賽。
05/10/2010 $ 24,091.00 聘請教練。
11/11/2010 $ 24,091.00
06/12/2010 $ 24,091.00
28/12/2010 $ 48,182.00
澳門雪屐總會 12/10/2010 $ 214,000.00 第四十屆世界雪屐曲棍球錦標賽——B組。
29/11/2010 $ 1,600.00 亞洲雪屐聯會會員大會特別會議。
14/12/2010 $ 13,000.00 國際雪屐聯會會議。
澳門乒乓球總會 05/11/2010 $ 37,500.00 聘請教練。
15/11/2010 $ 6,000.00
06/12/2010 $ 37,500.00
31/12/2010 $ 37,500.00
31/12/2010 $ 37,500.00
16/11/2010 $ 6,400.00 參加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及參賽費用。
15/12/2010 $ 6,200.00 第十六屆廣州亞運會——觀摩人員費用。
澳門壁球總會 24/11/2010 $ 16,200.00 2010年9月-10月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導師薪金。
31/12/2010 $ 47,850.00 2010固定資助。
31/12/2010 $ 60,340.00 2008及2009年固定資助。
31/12/2010 $ 15,000.00 2010年11-12月份大眾體育體育健身興趣班導師薪酬。
澳門跆拳道總會 04/10/2010 $ 7,400.00 資助澳門跆拳道公開賽——急救及地膠費用。
04/10/2010 $ 10,800.00 租場費。
31/12/2010 $ 1,200.00
04/10/2010 $ 103,000.00 資助購買跆拳道計分設備。
05/11/2010 $ 17,000.00 世界跆拳道聯盟執委會會議。
15/11/2010 $ 30,000.00 跆拳道裁判培訓班。
16/11/2010 $ 25,700.00 參加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及參賽費用。
31/12/2010 $ 1,500.00 資助跆拳道運動員來澳辦證費用。
31/12/2010 $ 1,200.00 資助總會駐場急救服務。
澳門網球總會 18/10/2010 $ 160,425.00 聘請教練。
28/10/2010 $ 154,125.00
28/12/2010 $ 48,075.00
31/12/2010 $ 77,700.00
24/11/2010 $ 60,600.00 2010年9月-10月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導師薪金。
15/12/2010 $ 28,000.00 資助總會組織亞運觀摩團。
31/12/2010 $ 58,500.00 2010年11-12月份大眾體育體育健身興趣班導師薪酬。
31/12/2010 $ 48,000.00 澳門青少年網球隊往廣東省進行集訓。
中國 澳門射擊總會 04/10/2010 $ 126,085.00 租場費。
31/12/2010 $ 35,900.00
14/12/2010 $ 326,392.00
16/11/2010 $ 7,300.00 參加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及參賽費用。
14/12/2010 $ 21,000.00 C級步槍教練課程。
15/12/2010 $ 4,800.00 第十六屆廣州亞運會——觀摩人員費用。
澳門鐵人三運總會 16/11/2010 $ 73,000.00 參加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及參賽費用。
07/12/2010 $ 8,400.00 資助紅十字會駐場急救服務。
15/12/2010 $ 3,200.00 第十六屆廣州亞運會——觀摩人員費用。
澳門象棋總會 11/11/2010 $ 30,000.00 象棋備戰亞運集訓——邀請台山及江門象棋隊來澳比賽。
29/11/2010 $ 30,000.00 第 16 屆亞洲象棋錦標賽。
31/12/2010 $ 4,000.00 第16屆亞洲象棋錦標賽——替補一名參賽運動員。
澳門足毽康體運動協會 05/11/2010 $ 6,600.00 2010年全國毽球錦標賽。
27/12/2010 $ 49,900.00 2010年中國澳門回歸盃毽球團體邀請賽。
澳門專上學生體育聯會 14/12/2010 $ 5,600.00 租場費。
葡語系奧林匹克委員會總會 31/12/2010 $ 1,300,000.00 葡語系奧林匹克委員會總會成員國參加澳門國際馬拉松。
澳門元老足球員總會 31/12/2010 $ 431,000.00 第十屆澳門回歸盃元老足球邀請賽。
中國——澳門汽車總會 10/11/2010 $ 2,080,000.00 資助本地車手參加第57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
31/12/2010 $ 3,160,300.00 2010澳門國際格蘭披治小型賽車錦標賽。
中國澳門手球總會 04/10/2010 $ 5,505.00 租場費。
29/11/2010 $ 22,985.00
31/12/2010 $ 24,270.00
中國——澳門籃球總會 29/11/2010 $ 50,000.00 第二十六屆全球華人籃球賽。
14/12/2010 $ 14,000.00 2010年中國——東盟盃男子籃球邀請賽。
15/12/2010 $ 7,200.00 資助總會組織亞運觀摩團。
27/12/2010 $ 11,000.00 亞洲籃球協會教練員培訓班。
31/12/2010 $ 33,000.00 亞洲籃球協會國際裁判班。
中國澳門保齡球總會 04/10/2010 $ 122,200.00 租場費。
04/10/2010 $ 124,630.00
14/12/2010 $ 80,260.00
31/12/2010 $ 27,250.00
09/11/2010 $ 95,000.00 第46屆AMF世界盃保齡球錦標賽——備戰亞運會。
16/11/2010 $ 29,400.00 參加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及參賽費用。
24/11/2010 $ 29,700.00 2010年9月-10月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導師薪金。
31/12/2010 $ 26,400.00 2010年11-12月份大眾體育體育健身興趣班導師薪酬。
31/12/2010 $ 27,000.00 亞洲保齡球協會會議。
31/12/2010 $ 140,000.00 第21屆亞洲保齡球錦標賽。
澳門體育舞蹈總會 04/10/2010 $ 160,000.00 資助體育舞蹈集訓隊備戰亞洲運動會。
04/10/2010 $ 26,500.00 租場費。
14/12/2010 $ 34,700.00
31/12/2010 $ 27,100.00
04/10/2010 $ 56,000.00 2010年台灣 IDSF 公開賽。
11/11/2010 $ 3,200,000.00 2010歌舞星輝耀濠江——世界標準舞、拉丁舞精英匯演。
16/11/2010 $ 30,000.00 參加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及參賽費用。
24/11/2010 $ 51,825.00 2010年9月-10月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導師薪金。
14/12/2010 $ 28,000.00 第四屆香港體育舞蹈節。
27/12/2010 $ 34,000.00 第二十屆全國體育舞蹈錦標賽暨第七屆中國上海國際體育舞蹈公開賽。
31/12/2010 $ 52,200.00 2010年11-12月份大眾體育體育健身興趣班導師薪酬。
澳門冰上運動總會 04/10/2010 $ 43,200.00 租場費。
04/10/2010 $ 18,000.00
29/11/2010 $ 600.00
29/11/2010 $ 46,080.00
05/11/2010 $ 15,000.00 2010深港澳冰上曲棍球聯賽——深圳站。
09/11/2010 $ 68,000.00 2010 泰國國際冰上曲棍球邀請賽。
24/11/2010 $ 5,400.00 2010年9月-10月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導師薪金。
29/11/2010 $ 8,000.00 2010 ISI香港花樣溜冰邀請賽。
31/12/2010 $ 12,000.00 2011香港U16冰上曲棍球邀請賽。
31/12/2010 $ 4,800.00 2010年11-12月份大眾體育體育健身興趣班導師薪酬。
澳門門球總會 11/11/2010 $ 9,600.00 第 16 屆廣東文化基金流動杯門球賽。
24/11/2010 $ 10,500.00 2010年9月-10月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導師薪金。
14/12/2010 $ 218,900.00 《門球友誼聚濠江》第11屆亞洲城市門球邀請賽。
31/12/2010 $ 3,700.00 第十屆沙井蠔杯粵港澳門球邀請賽。
31/12/2010 $ 15,800.00 2010花博盃國際槌球錦標賽。
31/12/2010 $ 7,800.00 2010年11-12月份大眾體育體育健身興趣班導師薪酬。
31/12/2010 $ 10,600.00 門球裁判、教練員培訓班。
澳門高爾夫球總會 16/11/2010 $ 15,000.00 參加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及參賽費用。
15/12/2010 $ 8,000.00 資助總會組織亞運觀摩團。
15/12/2010 $ 7,000.00 第十六屆廣州亞運會——觀摩人員費用。
31/12/2010 $ 8,387.50 資助高爾夫球運動員回澳以便參加第十六屆亞運會之交通費用。
澳門自由搏擊總會 31/12/2010 $ 3,000.00 澳門2010體育嘉年華。
中國——澳門賽艇總會 11/11/2010 $ 9,000.00 第 32 屆香港賽艇錦標賽 2010。
中國——澳門排球總會 29/11/2010 $ 3,600.00 租場費。
14/12/2010 $ 253,090.00
31/12/2010 $ 33,900.00
31/12/2010 $ 59,580.00
31/12/2010 $ 54,630.00
31/12/2010 $ 7,000.00 東亞地區沙灘排球賽。
31/12/2010 $ 10,000.00 AVC排球教練培訓班。
31/12/2010 $ 193,000.00 第七屆東亞排球錦標賽。
31/12/2010 $ 7,000.00 資助修整場地費用。
澳門武術總會 05/11/2010 $ 110,000.00 第四屆世界傳統武術錦標賽。
05/11/2010 $ 2,400.00 第 13 屆亞洲武術聯合會會議。
05/11/2010 $ 23,025.00 聘請教練。
14/12/2010 $ 27,075.00
27/12/2010 $ 18,000.00
05/11/2010 $ 353,000.00 龍騰獅武頒鏡州。
11/11/2010 $ 373,950.00 租場費。
16/11/2010 $ 33,900.00 參加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及參賽費用。
24/11/2010 $ 4,050.00 2010年9月-10月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導師薪金。
27/12/2010 $ 227,000.00 第三屆世界青少年武術錦標賽。
28/12/2010 $ 32,000.00 第三屆世界太極拳健康大會。
31/12/2010 $ 10,000.00 資助青少年武術學校——重新鋪設訓練場地。
31/12/2010 $ 3,600.00 2010年11-12月份大眾體育體育健身興趣班導師薪酬。
31/12/2010 $ 62,000.00 2010國際龍獅裁判訓練班。
31/12/2010 $ 63,000.00 2010北京國際武術裁判員考試班。
31/12/2010 $ 82,000.00 第一屆亞洲龍獅錦標賽。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10/11/2010 $ 515,290.00 資助總會組織亞運觀摩團。
澳門欖球會 29/11/2010 $ 10,000.00 亞洲欖球聯會會員大會會議。
31/12/2010 $ 7,700.00 租場費。
31/12/2010 $ 11,875.00
澳門元老乒乓會 04/10/2010 $ 30,000.00 二零一零年資助。
澳門圍棋會 24/11/2010 $ 6,075.00 2010年9月-10月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導師薪金。
29/11/2010 $ 10,300.00 租場費。
31/12/2010 $ 5,400.00 2010年11-12月份大眾體育體育健身興趣班導師薪酬。
中國澳門體育暨奧林匹克委員會 05/11/2010 $ 18,000.00 第27次東亞運動會總會會員大會會議,2010年賽規委員會會議及藥物委員會會議。
31/12/2010 $ 24,000.00 2010澳門世界女排大獎賽。
中國澳門殘疾人奧委會暨傷殘人士文娛暨體育總會 27/12/2010 $ 40,900.00 ITTF中國輪椅乒乓球公開賽——備戰亞殘運。
28/12/2010 $ 208,000.00 第一屆亞洲殘疾人運動會。
澳門工聯體育委員會 24/11/2010 $ 20,250.00 2010年9月-10月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導師薪金。
27/12/2010 $ 33,000.00 大眾健身氣功班及教練員培訓班。
31/12/2010 $ 21,750.00 2010年11-12月份大眾體育體育健身興趣班導師薪酬。
澳門體育總會聯合會 04/10/2010 $ 240,000.00 澳門2010體育嘉年華。
澳門羽毛球總會 11/11/2010 $ 82,000.00 2010 年亞洲青少年羽毛球賽(U17,U15)。
16/11/2010 $ 33,000.00 參加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及參賽費用。
24/11/2010 $ 17,550.00 2010年9月-10月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導師薪金。
15/12/2010 $ 16,000.00 第十六屆廣州亞運會——觀摩人員費用。
27/12/2010 $ 112,000.00 2010中國羽毛球公開賽及2010香港羽毛球公開賽。
31/12/2010 $ 8,000.00 搬運地膠費用。
31/12/2010 $ 28,000.00 資助羽毛球代表隊參加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的交通費用。
31/12/2010 $ 17,200.00 2010年11-12月份大眾體育體育健身興趣班導師薪酬。
31/12/2010 $ 284,585.00 租場費。
31/12/2010 $ 34,000.00 資助羽毛球運動員來澳辦證費用。
澳門空手道聯盟 04/10/2010 $ 196,000.00 空手道集訓隊備戰亞運前往伊朗集訓。
04/10/2010 $ 3,800.00 租場費。
04/10/2010 $ 12,360.00
04/10/2010 $ 2,400.00
29/11/2010 $ 2,880.00
29/11/2010 $ 9,400.00
14/12/2010 $ 52,225.00
14/12/2010 $ 4,760.00
31/12/2010 $ 55,350.00
31/12/2010 $ 6,640.00
31/12/2010 $ 9,520.00
05/11/2010 $ 217,000.00 空手道備戰亞運前往日本集訓及邀請教練來澳。
09/11/2010 $ 169,000.00 備戰亞運會邀請伊朗空手道隊來澳陪練。
16/11/2010 $ 18,500.00 參加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及參賽費用。
15/12/2010 $ 5,000.00 第十六屆廣州亞運會——觀摩人員費用。
中國澳門釣魚體育總會 04/10/2010 $ 21,000.00 2010 年度磯釣之王比賽。
04/10/2010 $ 19,000.00
11/11/2010 $ 21,000.00
29/11/2010 $ 17,000.00 2010 年度池釣之王比賽。
29/11/2010 $ 21,000.00 2010 年度磯釣回歸盃。
澳門國際象棋總會 04/10/2010 $ 107,000.00 第39屆奧林匹克國際象棋賽。
09/11/2010 $ 18,000.00 國際象棋青少年代表隊備戰訓練 。
11/11/2010 $ 137,000.00 2010年世界青少年國際象棋錦標賽 。
14/12/2010 $ 8,600.00 租場費。
31/12/2010 $ 62,000.00 國際象棋教練員及裁判員培訓講座。
澳門IPSC總會 11/11/2010 $ 66,000.00 『馬來西亞亞洲錦標賽IPSC LEVEL IV』射擊賽。
14/12/2010 $ 108,000.00 2010年level - 3 IPSC Match.
澳門心靈瑜伽,舞蹈協會 24/11/2010 $ 34,400.00 2010年9月-10月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導師薪金。
31/12/2010 $ 33,050.00 2010年11-12月份大眾體育體育健身興趣班導師薪酬。
澳門特殊奧運會 05/11/2010 $ 46,000.00 2011特奧世界夏季運動會團長會議。
05/11/2010 $ 9,000.00 2010唐氏綜合症世界游泳聯盟常務會議。
05/11/2010 $ 40,000.00 第五屆唐氏綜合症世界游泳錦標賽。
24/11/2010 $ 7,800.00 2010年9月-10月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導師薪金。
14/12/2010 $ 6,800.00 2010國際特奧東亞區顧問會議——香港。
14/12/2010 $ 76,000.00 第二屆國際智障人士體育聯盟室內賽艇世界錦標賽。
31/12/2010 $ 28,750.00 中國第五屆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比賽裝備費用。
31/12/2010 $ 6,300.00 2010年11-12月份大眾體育體育健身興趣班導師薪酬。
31/12/2010 $ 26,845.00 場租費。
澳門賓菲加體育會 11/11/2010 $ 6,750.00 場租費。
澳門特區劍道連盟 14/12/2010 $ 24,000.00 租場費。
澳門長者體育總會 11/11/2010 $ 29,500.00 廣東省第七屆老年人運動會。
11/11/2010 $ 56,000.00 “同飲珠江水、共結愛國心”珠澳長者大眾體育運動交流聯歡會。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10/11/2010 $ 2,546,740.00 資助總會組織亞運觀摩團。
澳亞衛視 01/12/2010 $ 36,000.00 記者申請資助採訪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
華僑報出版社有限公司 01/12/2010 $ 32,000.00 記者申請資助採訪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
時事新聞報 01/12/2010 $ 13,000.00 記者申請資助採訪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
正報有限公司 01/12/2010 $ 48,000.00 記者申請資助採訪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
31/12/2010 $ 7,000.00 記者申請資助採訪廣州2010年亞洲殘疾人運動會。
市民日報 01/12/2010 $ 34,800.00 記者申請資助採訪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
澳門日報有限公司 05/11/2010 $ 2,000,000.00 『澳門日報體育專版』廣告費用。
01/12/2010 $ 24,900.00 記者申請資助採訪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
31/12/2010 $ 450,000.00 廣州2010年亞洲殘疾人運動會。
澳門郵報 31/12/2010 $ 28,000.00 記者申請資助採訪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
新濠江報業集團有限公司 31/12/2010 $ 6,000.00 記者申請資助採訪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
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11/11/2010 $ 750,000.00 『英格蘭超級足球聯賽 2010/11』贊助宣傳。
01/12/2010 $ 36,000.00 記者申請資助採訪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
31/12/2010 $ 300,000.00 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贊助。
蔡作晃 07/10/2010 $ 5,000.00 體育發展局獎學金。
關仲恆 07/10/2010 $ 5,000.00 體育發展局獎學金。
李廣祥 31/12/2010 $ 80,000.00 發放獎金予2010年獲取優秀成績之運動員及教練員。
林建偉 31/12/2010 $ 5,000.00
梁家榮 31/12/2010 $ 36,000.00
甄健富 31/12/2010 $ 30,000.00
李得文 31/12/2010 $ 50,000.00
姚文友 31/12/2010 $ 25,000.00
黃漢超 31/12/2010 $ 55,000.00
胡敖霆 31/12/2010 $ 140,000.00
梁偉傑 31/12/2010 $ 55,000.00
楊皓 31/12/2010 $ 25,000.00
吳啟文 31/12/2010 $ 25,000.00
麥旨樑 31/12/2010 $ 60,000.00
楊鑑賢 31/12/2010 $ 30,000.00
賈瑞 31/12/2010 $ 340,000.00
梁安琪 31/12/2010 $ 80,000.00
黃泳文 31/12/2010 $ 170,000.00
周立偉 31/12/2010 $ 130,000.00
Alberto Mario Campante Vieira de Jesus Lisboa 31/12/2010 $ 40,000.00
Alexandre Pedro de Almeida Torrão 31/12/2010 $ 40,000.00
Alfredo Hernandes de Almeida 31/12/2010 $ 40,000.00
羅雪麗 31/12/2010 $ 40,000.00
澳門單車總會 31/12/2010 $ 12,500.00
Augusto da Cruz Ramos Fernandes 31/12/2010 $ 40,000.00
蔡良蟬 31/12/2010 $ 300,000.00
Carion, Paula Cristina Pereira 31/12/2010 $ 80,000.00
陳凱雯 31/12/2010 $ 30,000.00
陳容妹 31/12/2010 $ 115,000.00
陳健雄 31/12/2010 $ 30,000.00
陳健強 31/12/2010 $ 30,000.00
周銘進 31/12/2010 $ 30,000.00
陳惠芳 31/12/2010 $ 115,000.00
陳永樂 31/12/2010 $ 55,000.00
曾華迎 31/12/2010 $ 140,000.00
鄭浩泉 31/12/2010 $ 30,000.00
鄭健明 31/12/2010 $ 30,000.00
張佩思 31/12/2010 $ 80,000.00
趙文杜 31/12/2010 $ 60,000.00
徐雪茵 31/12/2010 $ 80,000.00
徐穎欣 31/12/2010 $ 40,000.00
鍾家立 31/12/2010 $ 15,000.00
鍾麗群 31/12/2010 $ 55,000.00
鍾寶山 31/12/2010 $ 140,000.00
Dinisio Alberto da Luz 31/12/2010 $ 40,000.00
馮紅英 31/12/2010 $ 145,000.00
韓靜 31/12/2010 $ 22,500.00
Helder Alhada Ricardo 31/12/2010 $ 40,000.00
尤俊賢 31/12/2010 $ 100,000.00
葉翠兒 31/12/2010 $ 25,000.00
甘偉杰 31/12/2010 $ 60,000.00
甘群愛 31/12/2010 $ 30,000.00
金俊雨 31/12/2010 $ 30,000.00
江芹彪 31/12/2010 $ 60,000.00
高蓉智 31/12/2010 $ 30,000.00
郭麗瑩 31/12/2010 $ 85,000.00
郭文祺 31/12/2010 $ 50,000.00
林耀生 31/12/2010 $ 110,000.00
林嘉雯 31/12/2010 $ 40,000.00
林錦雄 31/12/2010 $ 47,500.00
劉剛偉 31/12/2010 $ 25,000.00
李永紳 31/12/2010 $ 25,000.00
李耀寧 31/12/2010 $ 60,000.00
李健南 31/12/2010 $ 30,000.00
李國英 31/12/2010 $ 25,000.00
梁澤賢 31/12/2010 $ 40,000.00
梁翠雲 31/12/2010 $ 30,000.00
梁洪敏 31/12/2010 $ 22,500.00
梁浩嵐 31/12/2010 $ 60,000.00
梁家泳 31/12/2010 $ 30,000.00
梁金燕 31/12/2010 $ 85,000.00
梁麗斯 31/12/2010 $ 145,000.00
梁偉藝 31/12/2010 $ 60,000.00
林嘉欣 31/12/2010 $ 40,000.00
羅嘉成 31/12/2010 $ 60,000.00
呂子安 31/12/2010 $ 30,000.00
陸藹懃 31/12/2010 $ 30,000.00
龍海翔 31/12/2010 $ 30,000.00
盧蘭芳 31/12/2010 $ 12,500.00
盧永明 31/12/2010 $ 47,500.00
毛偉雄 31/12/2010 $ 60,000.00
Napoleão da Fatima de Assis 31/12/2010 $ 35,000.00
吳梓明 31/12/2010 $ 55,000.00
Nuno Miguel Olivenca Freire 31/12/2010 $ 40,000.00
彭紫敏 31/12/2010 $ 30,000.00
彭芷珊 31/12/2010 $ 25,000.00
Paulo Alexandre Pinto Gibelino 31/12/2010 $ 40,000.00
Rashidnia Mohammad Reza 31/12/2010 $ 120,000.00
任彥兵 31/12/2010 $ 150,000.00
Ricardo Jorge de Senna Atraca Amorim Afonso 31/12/2010 $ 40,000.00
岑綺樺 31/12/2010 $ 60,000.00
司徒惠秋 31/12/2010 $ 140,000.00
冼坤妹 31/12/2010 $ 145,000.00
冼北全 31/12/2010 $ 140,000.00
冼北根 31/12/2010 $ 140,000.00
冼炳強 31/12/2010 $ 140,000.00
冼石開 31/12/2010 $ 140,000.00
蕭宇寧 31/12/2010 $ 20,000.00
余春鳴 31/12/2010 $ 115,000.00
阮永鴻 31/12/2010 $ 70,000.00
溫家樂 31/12/2010 $ 60,000.00
王俊楠 31/12/2010 $ 60,000.00
黃燦雄 31/12/2010 $ 25,000.00
黃仲勝 31/12/2010 $ 30,000.00
王衡鏘 31/12/2010 $ 50,000.00
黃家健 31/12/2010 $ 60,000.00
黃嘉榮 31/12/2010 $ 70,000.00
黃偉業 31/12/2010 $ 25,000.00
胡諾言 31/12/2010 $ 60,000.00
胡榮茵 31/12/2010 $ 30,000.00
曾鐵明 31/12/2010 $ 220,000.00
張子琳 31/12/2010 $ 20,000.00
鄭佳春 31/12/2010 $ 20,000.00
Nurelign Tekeste Nekatibeb 29/11/2010 $ 141,000.70 2010 澳門銀河娛樂國際馬拉松——獎金。
Chemlany Stephen Kwelio 29/11/2010 $ 69,185.04
Rotich Patrick Kipkemoi 29/11/2010 $ 50,050.00
Julius Kiplimo Maisei 29/11/2010 $ 19,500.00
Yin Jin Zhun 29/11/2010 $ 15,600.00
Ngetich George Kipprop 29/11/2010 $ 12,480.00
Tum Geoffery Kiptoo 29/11/2010 $ 10,920.00
Abrha Gebregziabher G/slasie 29/11/2010 $ 9,552.00
Mwobi Cyprian 29/11/2010 $ 8,580.00
Keino Joseph 29/11/2010 $ 7,800.00
Wang Xue Qin 29/11/2010 $ 116,000.00
Nyangacha Rose Kerubo 29/11/2010 $ 46,100.00
Buli Yenealem Ayano 29/11/2010 $ 27,300.00
Danilova Evgeniya 29/11/2010 $ 19,500.00
Tilahun Gishu Mindaye 29/11/2010 $ 15,600.00
Kim Chol Sun 29/11/2010 $ 12,480.00
Lok Wai Kin 29/11/2010 $ 5,000.00
Chan Chong Ip 29/11/2010 $ 3,000.00
Leong Chong Wai 29/11/2010 $ 2,000.00
Hoi Long 29/11/2010 $ 5,000.00
Chang Lap Ian 29/11/2010 $ 3,000.00
Ieong Mei Na 29/11/2010 $ 2,000.00
Mykhail Iveruk 03/12/2010 $ 2,404.60 2010澳門銀河娛樂國際馬拉松:邀請運動員的日津貼。
Nurelign Tekeste Nekatibeb 03/12/2010 $ 2,003.80
Abrha Gebregziabher 03/12/2010 $ 2,003.80
Sammy Chumba 03/12/2010 $ 2,003.80
Lino Barruncho 03/12/2010 $ 2,805.40
Abramov Yuriy 03/12/2010 $ 2,404.60
Yin Jin Zhun 03/12/2010 $ 2,003.80
俄項索南 03/12/2010 $ 2,003.80
Ri Yong Ho 03/12/2010 $ 2,003.80
郭志偉 03/12/2010 $ 3,206.10
Roman Gebre Gesesse 03/12/2010 $ 2,003.80
Gishu Mindaye Tilahun 03/12/2010 $ 2,003.80
Yenealem Buli 03/12/2010 $ 2,003.80
Nyangacha Rose Kerubo 03/12/2010 $ 3,206.10
Eugenia Danilove 03/12/2010 $ 2,404.60
孫娟 03/12/2010 $ 2,003.80
Kim Chol Sun 03/12/2010 $ 2,404.60
Kim Jong Hyang 03/12/2010 $ 2,404.60
Hoi Long 03/12/2010 $ 3,206.10
Henryk Paskal 03/12/2010 $ 2,805.40
張永良 03/12/2010 $ 2,003.80
時偉元 03/12/2010 $ 2,003.80
郭玉京 03/12/2010 $ 1,603.18
王德明 03/12/2010 $ 2,003.80
Jo Kyong Hi 03/12/2010 $ 2,003.80
Kim Myong Hui 03/12/2010 $ 2,003.80
Wellay Amare 03/12/2010 $ 2,003.80
  總額 $ 40,809,481.82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於體育發展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黃有力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公 告

“交通事務局新大樓裝修工程(共用部份)”

公開招標競投

1. 招標實體:土地工務運輸局。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交通事務局新大樓。

4. 承攬工程目的:為交通事務局新大樓共用部份進行裝修。

5. 最長施工期:150天(一百五十天)。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500,000.00(澳門幣伍拾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冊的實體,以及在開標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的實體,而後者的接納將視乎其註冊申請的批准。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 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地下接待暨一般文書處理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一年四月七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時正。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 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四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

根據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4.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地下接待暨一般文書處理科。

時間:辦公時間內(由九時至十二時四十五分及十四時三十分至十七時)。

於本局會計科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價格:$650.00(澳門幣陸佰伍拾元整)。

15.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合理造價60%;
——工作計劃8%;
——施工經驗及質量20%;

——最近五年內,建築商本人,或建築公司現任股東或現任行政管理機關成員沒有因在該公司執行職務而涉及公營領域的行賄或受賄行為,被法院裁定犯罪;/最近五年內,建築公司的前股東或已離任的行政管理機關成員,沒有因在該公司執行職務而涉及公營領域的行賄或受賄行為,被法院裁定犯罪 7%;

——最近五年內,競投公司或競投者本人沒有被法院或行政機關裁定曾聘用非法勞工、過職或過界勞工的記錄5%。

16.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四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可前往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三字樓公共建築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港 務 局

通 告

第1/2011號通告

按照第28/2003號行政法規第三條(三)項的規定,港務局局長發佈本通告。

一、指定下列臨時性對外貿易海上口岸、用途及有效期:

(一)澳門國際機場——橋樁維修及蓮花號消防航道疏濬工程施工範圍附近海面,用於澳門國際機場——橋樁維修及蓮花號消防航道疏濬工程,有效期至工程結束日;

(二)友誼大橋往內港航道北側護橋欄損毁維修工程施工範圍附近海面,用於友誼大橋往內港航道北側護橋欄損毁維修工程,有效期至工程結束日;

(三)路氹城蓮花路南面填土(第二期)及排放網的建造工程施工範圍附近海面,用於路氹城蓮花路南面填土(第二期)及排放網的建造工程,有效期至工程結束日;

(四)路環聯生工業村G2地段的建材碼頭,用於起卸散裝建材,有效期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本通告於公布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獲許可開展有關活動之日。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六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