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簽署人二零一零年三月八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的規定,鄺定添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之編制外合同,由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及第七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分別修改下列工作人員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生效日期如下:
梁國慶、黃焯文及王康壽,由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起晉階至第三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130點;
關積均,由二零一零年四月二日起晉階至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160點;
Teresa Mio,由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一日起晉階至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160點。
透過簽署人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及第七款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譚金月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晉階至第二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120點,生效日期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規定追溯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二日。
二零一零年四月六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李惠茹,勞工事務局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以徵用方式在本秘書處擔任同一職級及職階之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四月七日於行政會秘書處
秘書長 柯嵐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李兆燈——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款、第三款和第五款及第十九條第九款和第十款,以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10,為期兩年,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起。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陳家耀——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款、第三款和第五款及第十九條第九款和第十款,以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55,為期兩年,自二零一零年四月六日起。
二零一零年四月八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韋子倫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七日批示如下:
張寄議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三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被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為期兩年。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八日批示如下:
李嘉恩學士——應其本人要求,自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起,終止作為廉政公署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批示如下:
黃雪瑩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三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續聘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為期兩年。
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沈偉強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日議決如下:
吳富泉及袁光榮——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四十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二十八條之規定,其等在本會輔助部門分別擔任第六職階輕型車輛司機及第四職階輕型車輛司機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分別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及四月十六日起生效。
陳錦賢——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會輔助部門擔任第六職階勤雜人員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蔡麗英——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三)項及第三款之規定,其在本會輔助部門擔任第四職階勤雜人員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三日起生效,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會輔助部門第五職階勤雜人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50,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九日起生效。
本會輔助部門第四職階勤雜人員林重愛——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三)項、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及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會輔助部門第五職階勤雜人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50,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二日起生效。
刊登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二組內的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員轉入名單有不正確之處,現按照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規定作如下更正:
原文為:“……行政技術助理人員”
應改為:“……行政技術助理員”;
原文為:“特級行政技術輔助人員”
應改為:“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二零一零年四月九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楊瑞茹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及十二月十八日第35/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李偉光的散位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七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及十二月十八日第35/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一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林乾源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及更改為第二職階(薪俸點160),由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及十二月十八日第35/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人員成麗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及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級的薪俸點305點,由二零一零年四月九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四月七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張碧玉,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摘錄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六日代理行政長官作出的批示: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條、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二款的規定,現確認利瑪竇社會服務基金會。
又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認可上述基金會之章程。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條第三、第四款的規定,認可「何鴻燊博士醫療拓展基金會」之章程之修改。
二零一零年四月七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根據行政法務司司長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六日的批示及按照第14/2009號法律第七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批准公佈為執行第14/2009號法律所需的印務局編制人員的名單,該名單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生效:
姓名 | 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的狀況 | 任用方式 | 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的狀況 | 任用方式 | 備註 | ||
職級/職務 | 職階 | 職級/職務 | 職階 | ||||
組別:領導及主管 | |||||||
李偉農 Lei Wai Nong |
局長 | - | 定期委任 | 局長 | - | 定期委任 | |
關淑玲 Kuan Sok Leng |
處長 | - | 定期委任 | 處長 | - | 定期委任 | |
羅小敏 Lo Sio Man |
處長 | - | 定期委任 | 處長 | - | 定期委任 | |
Eduardo Jorge da Silva Barroso | 科長 | - | 定期委任 | 科長 | - | 定期委任 | |
Eusébio Francisco Rodrigues Mendes | 科長 | - | 定期委任 | 科長 | - | 定期委任 | |
黃志雄 Vong Chi Hung |
科長 | - | 定期委任 | 科長 | - | 定期委任 | |
鄧小蓮 Tang Sio Lin |
科長 | - | 定期委任 | 科長 | - | 定期委任 | |
麥玉良 Francisco José Mac |
工場主管 | - | 定期委任 | 工場主管 | - | 定期委任 | |
廖品賢 Liu Pan In |
工場主管 | - | 定期委任 | 工場主管 | - | 定期委任 | |
組別:高級技術員 | |||||||
李偉農 Lei Wai No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a) |
組別:傳譯及翻譯 | |||||||
蘇有文 Sou Iao Man Vital Dias |
首席翻譯員 | 2 | 確定委任 | 首席翻譯員 | 2 | 確定委任 | |
組別:技術員 | |||||||
梁葦心 Leong Wai Sam |
特級資訊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特級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組別:印刷 | |||||||
Eduardo Jorge da Silva Barroso | 特級照相排版系統操作員 | 3 | 確定委任 | 首席特級照相排版系統操作員 | 2 | 確定委任 | c) |
組別:技術輔助人員 | |||||||
Eusébio Francisco Rodrigues Mendes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確定委任 | 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確定委任 | c) |
葉潔鈿 Ip Kit Tin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確定委任 | 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確定委任 | |
關淑玲 Kuan Sok Leng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確定委任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確定委任 | b) |
李潔凝 Lei Kit Ieng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確定委任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確定委任 | |
張艷芳 Cheong Im Fong Liza Manuela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確定委任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確定委任 | |
譚福文 Tam Fok Man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確定委任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確定委任 | |
李潔群 Lei Kit Kuan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2 | 確定委任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2 | 確定委任 | |
António de Sousa Reis Pacheco | 特級照相排版操作員 | 3 | 確定委任 | 首席特級照相排版員 | 1 | 確定委任 | |
羅小敏 Lo Sio Man |
特級照相排版操作員 | 1 | 確定委任 | 特級照相排版員 | 1 | 確定委任 | b) |
何麗珊 Ho Lai San Viegas |
特級照相排版操作員 | 1 | 確定委任 | 特級照相排版員 | 1 | 確定委任 | |
李楚民 Lei Cho Man |
首席照相排版操作員 | 2 | 確定委任 | 首席照相排版員 | 2 | 確定委任 | |
樊志塘 José Morgado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3 | 確定委任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2 | 確定委任 | |
Maria Isabel Marques Carvalhal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3 | 確定委任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2 | 確定委任 | |
鄧小蓮 Tang Sio Lin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確定委任 | c) |
Glória Maria Rosa Nunes Ip | 首席行政文員 | 3 | 確定委任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2 | 確定委任 | |
Ricardo António de Assis Rodrigues | 首席行政文員 | 3 | 確定委任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確定委任 | |
黃志雄 Vong Chi Hung |
首席行政文員 | 3 | 確定委任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2 | 確定委任 | c) |
戴嘉莉 Cláudia Tavares |
首席行政文員 | 1 | 確定委任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確定委任 | |
Fernando Jorge Lopes Sabugueiro | 首席行政文員 | 1 | 確定委任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確定委任 | |
Lurdes Isabel Vong | 一等行政文員 | 2 | 確定委任 | 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 | 2 | 確定委任 | |
組別:運輸 | |||||||
李德勝 Lei Tak Seng |
熟練助理員 | 7 | 編制內散位 | 輕型車輛司機 | 7 | 編制內散位 | e) |
組別:工人 | |||||||
梁增森 Leong Chang Sam |
照相平版攝影員 | 7 | 編制內散位 | 技術工人 | 7 | 編制內散位 | e) |
鄧炳忠 António Tang |
照相平版印刷員 | 7 | 編制內散位 | 技術工人 | 7 | 編制內散位 | e) |
劉國洪 Lao Kuok Hong |
照相平版印刷員 | 6 | 編制內散位 | 技術工人 | 6 | 編制內散位 | e) |
梁偉然 Leong Vai In |
照相平版印刷員 | 6 | 編制內散位 | 技術工人 | 6 | 編制內散位 | e) |
周佛兒 Chau Fat I |
排字工 | 7 | 編制內散位 | 技術工人 | 6 | 編制內散位 | e) |
朱國榮 Chu Kuok Weng |
排字工 | 7 | 編制內散位 | 技術工人 | 6 | 編制內散位 | e) |
張漢明 Cheong Hon Meng |
排字工 | 6 | 編制內散位 | 技術工人 | 5 | 編制內散位 | e) |
麥玉良 Francisco José Mac |
裝訂工 | 6 | 編制內散位 | 技術工人 | 5 | 編制內散位 | d), e) |
何天助 Ho Tin Cho |
裝訂工 | 6 | 編制內散位 | 技術工人 | 5 | 編制內散位 | e) |
高錦榮 Kou Kam Weng |
裝訂工 | 6 | 編制內散位 | 技術工人 | 5 | 編制內散位 | e) |
林子石 Lam Chi Seak |
裝訂工 | 6 | 編制內散位 | 技術工人 | 5 | 編制內散位 | e) |
黎其源 Lai Kei Un António Amorim |
單版熔鑄工 | 7 | 編制內散位 | 技術工人 | 6 | 編制內散位 | e) |
余志光 Yu Chi Kong |
照相刻版工 | 7 | 編制內散位 | 技術工人 | 6 | 編制內散位 | e) |
鄭燦華 Cheang Chan Wa |
照相刻版工 | 6 | 編制內散位 | 技術工人 | 5 | 編制內散位 | e) |
廖品賢 Liu Pan In |
印刷工 | 7 | 編制內散位 | 技術工人 | 6 | 編制內散位 | d), e) |
梁永光 Leong Weng Kuong |
印刷工 | 7 | 編制內散位 | 技術工人 | 6 | 編制內散位 | e) |
馬志信 Ma Chi Son |
照相平版剪輯工 | 7 | 編制內散位 | 技術工人 | 6 | 編制內散位 | e) |
何斯偉 Ho Si Vai |
照相平版修飾工 | 7 | 編制內散位 | 技術工人 | 6 | 編制內散位 | e) |
方玉柳 Fong Iok Lao Mónica |
助理員 | 7 | 編制內散位 | 勤雜人員 | 7 | 編制內散位 | e) |
陳澤全 Chan Chak Chun |
助理員 | 7 | 編制內散位 | 勤雜人員 | 6 | 編制內散位 | e) |
備註:
二零一零年四月六日於印務局
代局長 梁禮亨
因本辦公室文誤,現更正刊登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3548頁之決議摘錄如下:
原文為:“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應改為:“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於國際法事務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高德志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八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廖喜迎、徐家保、林德籌、徐浩均、馮家樂、鄒有良及陳詠堯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三個月,首六位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起,最後一位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七日起,全部職級均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之批示:
應陳杏娟的請求,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起予以解除。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九日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劉寶珍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轉為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起,為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李國輝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二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65的薪俸。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郭鳳萍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50的薪俸。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九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詠薰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Masato Gerald Jeoffrey Muraishi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日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林宇杰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二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600的薪俸。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鄭曉華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三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的薪俸點600的薪俸。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 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 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 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 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 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二零一零年四月八日於財政局——代局長 江麗莉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胡寶華——根據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在本局擔任人員、一般文書處理暨檔案科科長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四月六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鄺碧芳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二日、二月一日及三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六個月,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盧曉雲,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八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
何慶燊,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八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
蔡梓懷,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
趙俊毅,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八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薪俸點為195;
吳雅達,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
二零一零年四月七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根據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應盧敏儀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二零一零年四月九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按照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一日議決:
應莫嘉琪的請求,其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按照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一日議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黃偉玲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195點,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六日議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鄭嘉慧及文禮俊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195點,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一零年四月六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四月六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日發出的批示:
(一)民政總署第四職階市政機構管理員吳志成,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701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三月五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5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四月六日發出的批示:
(一)民政總署第九職階勤雜人員徐孟祥,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908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8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民政總署第六職階技術工人謝容興,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6134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一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7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修改刊登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之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八日訂定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顧問之衛生局第三職階公共衛生主任醫生瞿國英之退休金批示,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86800,現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十七條第二款,並配合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二十一年工作年數作重新計算,由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日開始,修訂其退休金至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570點,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四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修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發出的批示:
民政總署園林護理員洪牛仔,供款人編號6023752,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四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八年,並按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加入公積金制度,且於該法律生效日年滿六十歲,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及第四十條第四款及第五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旅遊學院工作人員梁偉泉,供款人編號6061085,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九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六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政府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二十五。另基於該供款人之註銷登記原因並不符合經第5/2007號法律修改之五月二十七日第25/96/M號法令第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四十條第四款之規定,訂定其無權取得「特別帳戶」的任何結餘。
旅遊局技術工人符國強,供款人編號6091197,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政府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發出的批示:
衛生局高級技術員盧啓智,供款人編號6066079,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五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政府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四月六日發出的批示: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高級技術員甄代嫦,供款人編號3007269,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三)項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七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一)項及第二款,以及第二十九條第二款(一)項、(二)項及第三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過渡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行政暨公職局翻譯員陳紅娟,供款人編號3019704,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六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十四年,而為計算過渡期間的年數少於一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政府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五十及無權取得「過渡帳戶」的任何結餘。
民政總署清潔工人梁勝秋,供款人編號6056693,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十六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七年,並按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加入公積金制度,且於該法律生效日年滿六十歲,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及第四十條第四款及第五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環球股票投資基金之選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根據第15/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並行使經第121/2009號行政命令所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批示:
批准選定「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環球進取股票C類股份 累積單位」以取代「聯博——環球股票策略基金(S1 股)」為《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的環球股票投資基金,自二零一零年五月十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四月九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由二零一零年五月二日起與副消防總長編號445891,區耀榮之定期委任續期兩年,以擔任本局技術支援廳輔助服務處處長之職務。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九日之批示:
應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容潔瑩之申請,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起解除其在本局之編制外合同,並終止與本局之聯繫。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一日之批示:
應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徐家保及廖喜迎之申請,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起解除其在本局之編制外合同,並終止與本局之聯繫。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一日起與首席高級技術員黃佩儀之定期委任續期一年,以擔任本局行政管理廳行政暨預算管理處處長之職務。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應第一職階三等翻譯員Gaspar Garcia之申請,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解除其在本局之編制外合同,並終止與本局之聯繫。
二零一零年四月六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潘樹平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日及三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並聯同第14/2009號法律第五十五條第二款(三)項,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尹雁琼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之職務,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起,為期一年,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95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並聯同第14/2009號法律第五十五條第二款(五)項,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李飛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起,為期一年,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26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Pedro, Justino Ceciliano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廖治中及莫家豪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九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許文彬及戴聞川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九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梁華根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第14/2009號法律第五十五條第二款(五)項,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吳燕超、劉佩雯、梁英麒、梁泳蘭及陳桂敏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七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260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胡潔茵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聯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葉鴻彬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275點。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一)項及第四款之規定,聯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本局與陳錫明簽訂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起,更改為第二職階技術工人,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60點,並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李煥笑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勤雜人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八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蔡素雄,以散位合同形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之職務——應其要求,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起解除與本局簽訂的合同。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梁景恆,以定期委任方式任職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本局編制內第二職階首席刑事偵查員——應其要求,終止其定期委任,並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起返回其原職位。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岳文震,司法警察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在刊登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唯一合格應考人——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聯同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的規定,及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三)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以及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內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雷雲龍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三)項、第三款及第四款,聯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布允祺與本局簽訂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六職階技術工人,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22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林文樞、林錫松及譚開華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三)項及第四款,聯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譚志明與本局簽訂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五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60點。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一)項及第四款之規定,聯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本局與梁偉文及李春賢簽訂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起,更改為第二職階勤雜人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20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一條之規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Auyong Gerardo, Carlos之散位合同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終止,並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起與其重新訂定為期六個月之散位合同,以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之職務,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95點。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馮貴華,以定期委任方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其就職為行政暨公職局編制內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之日起,終止其在本局之職務。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七條第一款(二)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局一等督察João Augusto da Rosa擔任本局副局長的定期委任,因其獲定期委任為警察總局局長助理,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起自動終止。
二零一零年四月九日於司法警察局
代局長 張玉英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梁詩韻——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應其要求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六日起終止其合同。
摘錄自代獄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十日之批示:
Kabi Raj Gurung,澳門監獄第二職階警員,屬散位合同——應其要求,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一日起終止其合同。
摘錄自代獄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之批示:
Mim Bahadur Gurung,澳門監獄第二職階警員,屬散位合同——應其要求,由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起終止其合同。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丁少儀,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屬散位合同——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五日起擔任本監獄同一職級和職階之職務,薪俸點為430點,為期一年。
梁喜欣,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七日起擔任本監獄同一職級和職階之職務,薪俸點為430點,為期一年。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陳岸農——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屬散位合同,應其要求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起終止其合同。
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以下官員在本校擔任有關主管職務的定期委任獲續期兩年,由二零一零年五月二日起生效。
一、廳級主管:
二、處級主管:
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日於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校長 許少勇消防總監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Cou, Maria Perpetua,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方,月華,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黃,婉華,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陳,穗芬,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起獲續約一年。
潘,雅潔,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獲續約一年。
尹,偉儀及帥,敬鑣,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分別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五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陳,明道、陳,紹球、何,家傑及甘,永康,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何,家耀及黃,裕欽,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分別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六日及十二月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
盧,榕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特級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Da Gloria, Lucio,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周,淑儀,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一等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張,少愉,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
梁,炎佳,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唐,少明及温,四妹,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分別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四日及十二月七日起獲續約一年。
張,少愉,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尹,偉儀,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黃,亞發,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張,月萍及莫,文忠,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九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
葉,嘉明,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陳,業開,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之批示:
程,子健,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二日起獲續約一年。
梁,佩芝,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三日起獲續約一年。
楊,有興,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由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起獲續約一年。
黃,文傑,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楊,偉雄,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二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孫,榮枝,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三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
按照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五日之批示:
秦,祐鵬、梁,嘉茵、黄,露雯和余,慧中,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陳,嘉敏、馮,倩儀和劉,子韻,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黄,志杰和許,傑文,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之職務,為期六個月,分別由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一日及三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蔣,蘇珊、鍾,小琴、Ho, Joel、林,俊耀和廖,家樂,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宏威藥房”從事藥物業活動,准照編號為第114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十月初五日街(泗𠵼街)147號新業大廈A座地下及閣樓,東主遇安堂藥業有限公司,總辦事處位於澳門賣草地街3號地下。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金杏堂二店藥房”從事藥物業活動,准照編號為第115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東望洋新街159號全泰大廈A座地下及閣樓,東主凌,玉添,總辦事處位於澳門東望洋新街159號全泰大廈A座地下及閣樓。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日之批示:
核准准照編號為第49號及營業地點為澳門柯邦迪前地(司打口)19號地下BO舖連閣樓之“司打口藥房”准照持有權及從事七月十九日第34/99/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所指之列入表一至表四的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及其製劑之買賣(但表二A所列者除外)之許可轉移予新天力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其總辦事處位於澳門柯邦迪前地(司打口)19號地下BO座。
應准照持有人吳峻民申請,取消編號第54號之藥行准照,商號名稱為“祥發藥行”,營業地點為澳門馬六甲街110號國際中心地下。
核准名稱為“祥發藥房”從事藥物業活動,准照編號為第116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馬六甲街110號國際中心I(第一座)地下BN座,東主吳,峻民,總辦事處位於澳門馬六甲街110號國際中心I(第一座)地下BN座。
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批示:
李慕貞,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取代之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三級第四階段中葡小學教師,薪俸點為420,由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六日批示:
區理惠,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取代之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三級第五階段中葡幼稚園教師,薪俸點為450,由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四月八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的批示及按照第14/2009號法律第七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批准公佈為執行第14/2009號法律所需的文化局編制人員的名單,該名單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生效:
編制內人員 | |||||
人員組別及姓名 | 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的狀況 | 職階 | 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的狀況 | 職階 | 備註 |
職級/職位 | 職級/職位 | ||||
領導及主管 | |||||
何麗鑽 Ho Lai Chun da Luz |
局長 | -- | 局長 | -- | a) |
王世紅 Wong Sai Hong |
副局長 | -- | 副局長 | -- | |
陳澤成 Chan Chak Seng |
副局長 | -- | 副局長 | -- | |
梁曉鳴 Leung Hio Ming |
廳長 | -- | 廳長 | -- | |
Marie Imelda Macleod | 廳長 | -- | 廳長 | -- | |
陳迎憲 Chan Ieng Hin |
廳長 | -- | 廳長 | -- | |
張鵲橋 Cheong Cheok Kio |
廳長 | -- | 廳長 | -- | |
李麗嬌 Lei Lai Kio |
處長 | -- | 處長 | -- | |
林國洪 Lam Kuok Hong |
處長 | -- | 處長 | -- | b) |
林曉白 Lam Io Pak |
處長 | -- | 處長 | -- | c) |
Victor Hugo dos Santos Marreiros | 組長 | -- | 組長 | -- | |
麥民安 Mak Man On |
組長 | -- | 組長 | -- | |
Luís Manuel Cerqueira da Costa Ferreira | 組長 | -- | 組長 | -- | |
Ângela dos Santos Afonso da Silva | 科長 | -- | 科長 | -- | |
張詠鸞 Cheong Veng Lin |
科長 | -- | 科長 | -- | |
韋麗霞 Vai Lai Ha |
科長 | -- | 科長 | -- | |
高級技術員 | |||||
何麗鑽 Ho Lai Chun da Luz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d) |
林韻妮 Lam Wan Nei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i) |
麥潔群 Mac Kit Kuan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i) |
麥民安 Mak Man On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h) |
鄧思平 Tang Si Pe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吳國材 Wu Stanley Kwok Choi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余錫禧 U Seac Hei Manuel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黃潔碧 Wong Kit Pek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鄧美蓮 Tang Mei Lin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劉芳 Lau Fo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林國洪 Lam Kuok Ho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j) |
李淑儀 Lee Shuk Yee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
梁慶翔 Leong Heng Cheo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
吳家寶 Ng Ka Pou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
孫錦明 Suen Kam Mi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
孔繁婷 Hong Fan Te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
陳力志 Chan Lek Chi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
朱偉成 Chu Wai Se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
胡煒強 Vu Vai Kio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
沈振輝 Sam Chan Fai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
鄭覺良 Cheang Koc Leong |
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 3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i) |
王增揚 Wang Zeng Ya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
李文鋒 Lei Man Fo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
崔貞貞 Choi Cheng Che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
馮夢詩 Fung Mung Sze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
張鵲橋 Cheong Cheok Kio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f) |
鄭華峰 Chiang Wa Fo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i) |
鄧玉玲 Tang Yuk Li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
勞建業 Lou Kin Ip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
陳建成 Chan Kin Se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
周趙詠莊 Chao Chiu Veng Cho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
黎志華 Lai Chi Wa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
梁麗琪 Leong Lai Kei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
陳迎憲 Chan Ieng Hin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f) |
李麗嬌 Lei Lai Kio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g) |
劉美儀 Maria Fátima Lau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Carla Maria Pires Mata da Silva Figueiredo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陳麗蓮 Chan Lai Lin Lilian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薛啟善 Sit Kai Sin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胡淑華 Wu Sok Va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孔金蓮 Kong Kam Lin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陳揚桉 Chan Ieong On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李天果 Lei Tin Kuo |
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巫宏明 Mou Wang Meng |
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傅玉蘭 Iok Lan Fu Barreto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l) |
特別職程:傳譯及翻譯 | |||||
吳麗貞 Ung Lai Cheng |
顧問翻譯員 | 1 | 顧問翻譯員 | 1 | |
朱斌 Chu Pan |
顧問翻譯員 | 1 | 顧問翻譯員 | 1 | |
黃黎明 Wong Lai Meng |
顧問翻譯員 | 1 | 顧問翻譯員 | 1 | |
陳金愛 Chan Kam Oi Catarina |
顧問翻譯員 | 1 | 顧問翻譯員 | 1 | |
伍銨娜 Ng On Na |
顧問翻譯員 | 1 | 顧問翻譯員 | 1 | |
技術員 | |||||
王世紅 Wong Sai Hong |
特級技術員 | 3 | 特級技術員 | 3 | e) |
陶倍信 Tou Pui Son |
特級技術員 | 3 | 特級技術員 | 3 | m) |
何慧明 Ho Wai Meng |
特級技術員 | 2 | 特級技術員 | 2 | |
羅麗薇 Lo Lai Mei |
特級技術員 | 2 | 特級技術員 | 2 | |
尹德明 Van Tak Meng |
特級技術員 | 2 | 特級技術員 | 2 | |
鄭秋俄 Cheang Chao Ngo |
特級技術員 | 2 | 特級技術員 | 2 | |
陳潔貞 Chan Kit Cheng |
特級技術員 | 1 | 特級技術員 | 1 | |
何惠 Ho Wai |
特級技術員 | 1 | 特級技術員 | 1 | |
梁淑盈 Leung Sok Ieng |
特級技術員 | 1 | 特級技術員 | 1 | |
杜健明 Tou Kin Meng |
首席技術員 | 2 | 首席技術員 | 2 | |
張國偉 Cheong Kuok Wai |
一等技術員 | 1 | 一等技術員 | 1 | |
技術輔助人員 | |||||
潘麗紅 Pun Lai Hong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趙鎮威 Chiu Chun Wai |
特級資訊督導員 | 3 | 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許健華 Hoi Kin Wa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l) |
潘惠冰 Pun Wai Peng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
鄧華超 Tang Va Chio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
何惠珍 Ho Wai Chan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
羅麗儀 Lo Lai I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
陳淑群 Chan Sok Kuan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
盧鳳珍 Clara Fung Chun Lo de Oliveira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
Ana Isabel do Rosário Correia de Lemos Cardoso Borges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
崔鳳鳴 Choi Fong Meng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
邵燕樑 Sio In Leong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
Gisela Viegas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
陳麗芳 Chan Lai Fong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
Cristina Lei Robarts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
高陳惠貞 Celina Chan Gomes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
趙艷萍 Chio Im Peng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
朱培貞 Chu Pui Cheng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
林小碧 Lam Sio Pek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
Gonçalo Pacheco Pereira Magalhães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
羅子強 Lo Chi Keong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
何少梅 Ho Sio Mui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
余麗萍 U Lai Peng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
王晶 Wong Cheng |
特級資訊督導員 | 2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
蔡月卿 Choi Ut Heng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n) |
Fong Peng Man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何美儀 Ho Mei I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鄭美美 Chiang Mei Mei Teresa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陳志亮 Chan Chi Leong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Joana Bañares Cervantes Nogueira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許永吉 Hoi Weng Kat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何元成 Ho Un Seng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葉思嘉 Ip Si Ka Escolastica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韋志恆 Vai Chi Hang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張家儀 Cheung Ka Yee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阮正剛 Yuen Cheng Kong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徐健豪 Choi Kin Hou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鄭敏娜 Cheang Man Na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李嘉慧 Lee Ka Vai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黃燦樹 Wong Chan Su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2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2 | |
André Gonçalves de Sousa Pinho | 一等技術輔導員 | 2 | 一等技術輔導員 | 2 | |
周建興 Chao Kin Heng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3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2 | |
郭召華 Kok Sio Va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3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2 | |
梁錦新 Leong Kam San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3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2 | |
鄭建武 Cheang Kin Mou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3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i) |
Cristina Campo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3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譚長喜 Tam Cheong Hei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3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梁啟明 Leong Kai Meng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3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蘇麗嫦 Sou Lai Seong |
首席行政文員 | 3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2 | |
李嘉儀 Isabel Maria Cardoso das Neves Soares |
首席行政文員 | 3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2 | |
Luciana da Conceição Ritchie | 首席行政文員 | 3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Carlos Alberto da Silva | 首席行政文員 | 3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張莎麗 Cheong Sa Lai |
首席行政文員 | 3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Luís António Lopes | 首席行政文員 | 3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何惠容 Ho Vai Iong |
首席行政文員 | 3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林美莉 Lam Mei Lei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3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3 | |
梁惠玲 Maria Goretti Leong Coelho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3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3 | |
呂錦雲 Loi Kam Wan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3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3 | |
林壽華 Lam Sao Wa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3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3 | |
秦振華 Chon Chan Wa Alexandre |
特級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 | 3 | 特級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 | 3 | |
梁孔彪 Leong Hong Pio |
特級照相排版員 | 3 | 特級照相排版員 | 3 | |
李若紅 Lei Ieok Hong Laurinda |
首席行政文員 | 3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3 | |
蔣國霞 Cheong Koc Ha |
首席行政文員 | 3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3 | |
麥潔貞 Mak Kit Cheng |
首席行政文員 | 3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3 | |
趙啟恩 Carlos Chiu |
首席行政文員 | 3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3 | |
陳素珊 Chan Sou San |
首席行政文員 | 3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3 | |
梁狄昌 Leong Tek Cheong |
首席行政文員 | 3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3 | |
梁美儀 Leong Mei I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2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2 | |
高艾淢 Altino Carvalhosa Gomes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2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2 | |
周炳秋 Chau Peng Chau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2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2 | |
陳奕康 Chan Iek Hong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2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2 | |
許寶霞 Hoi Pou Ha |
首席行政文員 | 2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2 | |
吳兆儀 Ng Sio I |
首席行政文員 | 2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2 | |
林健華 Lam Kin Wa |
首席行政文員 | 2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2 | |
梁新長 Leong San Cheong |
首席行政文員 | 2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2 | |
程道明 Cheng Tou Meng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陳潤明 Chan Ion Meng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張策靈 Tânia Cheung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吳海龍 Ung Hoi Long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高安娜 Ana Maria Lopes da Costa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王國輝 Wong Kwok Fai |
首席行政文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李文娜 Lei Man No |
首席行政文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Silvino Antunes | 首席行政文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Cecília da Fátima Mateus de Jesus | 首席行政文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Sandra Cristina de Cachinho Cordeiro | 首席行政文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蘇詠兒 Isabel Zeferino de Souza |
首席行政文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羅德宜 Lo Tak I |
首席行政文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林耀濠 Lam Io Hou |
首席行政文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韋子燕 Wai Chi In |
首席行政文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王啟浩 Wong Kai Hou |
首席行政文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戚瑞蓮 Chek Soi Lin |
首席行政文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黃鎂棋 Wong Mei Kei |
首席行政文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周少玲 Chao Sio Leng |
首席行政文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鄧頌國 Tang Chong Kuok |
首席行政文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郭瑞萍 Kuok Soi Peng |
首席行政文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林瑞華 Lam Sui Va |
首席助理技術員 | 2 | 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 | 2 | |
Maria Manuela da Cruz Guerreiro | 首席助理技術員 | 2 | 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 | 2 | |
Claudia Anok | 一等行政文員 | 2 | 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 | 2 | |
Teresa Lau | 一等行政文員 | 1 | 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Luís Manuel de Jesus | 一等行政文員 | 1 | 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Alberto Carlos Airosa | 一等行政文員 | 1 | 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備註 | |
a) | 因獲以定期委任方式在其他部門執行職務,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終止其在本局的定期委任 |
b) | 應其要求,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終止其在本局的定期委任 |
c) | 因獲以定期委任方式在其他部門執行職務,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起終止職務 |
d) | 局長(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在其他部門執行職務) |
e) | 副局長 |
f) | 廳長 |
g) | 處長 |
h) | 組長 |
i) | 在其他部門執行職務 |
j) | 處長(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調任到其他部門) |
l) | 無薪假 |
m) | 因達年齡上限,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四日起終止職務 |
n) | 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四日退休 |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的批示及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二月二十七日第12/95/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七條b)項的規定,批准公佈為執行第14/2009號法律所需的文化局編制外合同人員的轉入名單,該名單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生效:
編制外人員 | |||||
人員組別及姓名 | 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的狀況 | 職階 | 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的狀況 | 職階 | 備註 |
職級/職位 | 職級/職位 | ||||
高級技術員 | |||||
Fátima Maria Van Loon de Carvalho Peres Galvão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
徐新 Choi San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a) |
Michel José Eduardo Morais dos Reis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
周小芙 Chao Sio Fu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
周劍明 Carlos Chusan Sanchez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2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3 | |
伍家駿 Ng Ka Chon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2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2 | |
劉佩儀 Lau Pui I |
一等高級技術員 | 1 | 一等高級技術員 | 1 | |
周游 Zhou You |
二等高級技術員 | 3 | 二等高級技術員 | 3 | |
陳栢添 Chan Pak Tim |
二等高級技術員 | 3 | 二等高級技術員 | 3 | b) |
鮑少基 Pao Sio Kei |
二等高級技術員 | 2 | 二等高級技術員 | 2 | |
黃若燕 Wong Yeuk Yin Angie |
二等高級技術員 | 2 | 二等高級技術員 | 2 | |
何懿德 Anna Ho |
二等高級技術員 | 1 | 二等高級技術員 | 1 | |
區志煒 Au Chi Vai |
二等高級技術員 | 1 | 二等高級技術員 | 1 | |
何海成 Ho Hoi Seng |
二等高級技術員 | 1 | 二等高級技術員 | 1 | |
技術員 | |||||
劉暢 Liu Chang |
首席技術員 | 2 | 首席技術員 | 2 | |
周茜 Zhou Qian |
一等技術員 | 3 | 一等技術員 | 3 | |
梁子恆 Leong Chi Hang |
一等技術員 | 1 | 一等技術員 | 1 | |
黃惠明 Vong Vai Meng |
一等技術員 | 1 | 一等技術員 | 1 | |
林俊強 Lam Chon Keong |
二等技術員 | 3 | 二等技術員 | 3 | |
洪駿業 Hong Chong Ip |
二等技術員 | 3 | 二等技術員 | 3 | c) |
林綠葉 Lam Lok Ip |
二等技術員 | 2 | 二等技術員 | 2 | |
余慧敏 Iu Wai Man |
二等技術員 | 2 | 二等技術員 | 2 | |
鄧少儀 Tang Sio I |
二等技術員 | 2 | 二等技術員 | 2 | |
陸青 Lok Cheng |
二等技術員 | 2 | 二等技術員 | 2 | |
尹兆莊 Wan Sio Chong |
二等技術員 | 2 | 二等技術員 | 2 | |
胡雪琳 Wu Sut Lam |
二等技術員 | 1 | 二等技術員 | 1 | |
吳榮輝 Ng Weng Fai |
二等技術員 | 1 | 二等技術員 | 1 | |
李漢傑 Lei Hon Kit |
二等技術員 | 1 | 二等技術員 | 1 | |
梁日輝 Leong Iat Fai |
二等技術員 | 1 | 二等技術員 | 1 | |
技術輔助人員 | |||||
吳坤淞 Ng Kuan Song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
陸曉敏 Lok Io Man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
陸偉強 Lok Wai Keong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
鄭淑清 Cheang Sok Cheng |
一等技術輔導員 | 3 | 一等技術輔導員 | 3 | |
黎彩屏 Lai Choi Peng |
一等技術輔導員 | 3 | 一等技術輔導員 | 3 | |
鄧志超 Tang Chi Chio |
一等技術輔導員 | 3 | 一等技術輔導員 | 3 | |
黃秀梅 Wong Sao Mui |
一等技術輔導員 | 3 | 一等技術輔導員 | 3 | |
羅偉成 Luís Crisóstomo Lopes |
一等技術輔導員 | 2 | 一等技術輔導員 | 2 | |
何淑儀 Ho Sok I |
二等技術輔導員 | 2 | 二等技術輔導員 | 2 | |
鄭芷瑩 Ivy Chiang |
二等技術輔導員 | 2 | 二等技術輔導員 | 2 | d) |
特別職程:工務 | |||||
章祥貴 Cheong Cheong Kuai |
一等繪圖員 | 2 | 一等繪圖員 | 2 | |
技術輔助人員 | |||||
Lei Iek Iong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3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林國權 Lam Kok Kun |
特級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 | 2 | 特級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 | 3 | |
何慶冬 Ho Heng Tong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2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2 | |
易梓偉 Iek Chi Wai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2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2 | |
蕭詠儀 Sio Weng I Maria Rosa |
特級照相排版員 | 2 | 特級照相排版員 | 2 | |
曾亮文 Chang Leong Man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Hermínia Ana Maria do Rosário | 首席行政文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林秀華 Lam Sao Wa |
首席照相排版員 | 3 | 首席照相排版員 | 3 | |
陳戚金意 Chan Chek Kam I |
一等助理技術員 | 2 | 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 | 2 | |
黃洪強 Wong Hung Keong |
二等行政文員 | 2 | 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 | 2 | |
Sérgio Miguel Chin | 二等行政文員 | 2 | 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 | 2 | |
梁麗香 Leong Lai Heong |
二等行政文員 | 3 | 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 | 3 | |
張美香 Cheong Mei Heong |
二等助理技術員 | 1 | 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備註 | |
a) | 因達年齡上限,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起終止職務 |
b) | 應其要求,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終止職務 |
c) | 應其要求,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起終止職務 |
d) | 應其要求,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起終止職務 |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的批示及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二月二十七日第12/95/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七條b)項的規定,批准公佈為執行第14/2009號法律所需的文化局散位合同人員的轉入名單,該名單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生效:
散位合同人員 | |||||
人員組別及姓名 | 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的狀況 | 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的狀況 | 備註 | ||
職級/職位 | 職階 | 職級/職位 | 職階 | ||
特別職程:運輸 | |||||
鄭祖燦 Cheang Chou Chan |
熟練工人 | 7 | 重型車輛司機 | 7 | |
林錦江 Lam Kam Kong |
熟練工人 | 7 | 重型車輛司機 | 6 | |
彭國全 Pang Kok Chun |
熟練工人 | 6 | 重型車輛司機 | 5 | |
湯錦濠 Tong Kam Hou |
熟練工人 | 6 | 重型車輛司機 | 5 | |
馬國男 Ma Kok Nam |
熟練工人 | 6 | 重型車輛司機 | 5 | |
張建誠 Cheong Kin Seng |
熟練工人 | 5 | 重型車輛司機 | 4 | |
楊世強 Ieong Sai Keong |
熟練工人 | 4 | 重型車輛司機 | 4 | |
陳國華 Chan Kuok Wa |
熟練工人 | 4 | 重型車輛司機 | 3 | |
梁智江 Leong Chi Kong |
熟練工人 | 2 | 重型車輛司機 | 1 | |
劉清泉 Lao Cheng Chun |
熟練工人 | 1 | 重型車輛司機 | 1 | |
何榮森 Ho Weng Sam |
熟練工人 | 1 | 重型車輛司機 | 1 | |
陳自光 Chan Chi Kuong |
熟練助理員 | 7 | 輕型車輛司機 | 8 | |
林錦棠 Lam Kam Tong |
熟練助理員 | 6 | 輕型車輛司機 | 5 | |
何耀忠 Ho Io Chong |
熟練助理員 | 4 | 輕型車輛司機 | 2 | |
工人 | |||||
唐細偉 Tong Sai Wai |
熟練工人 | 7 | 技術工人 | 10 | |
António Ramos Lucindo | 熟練工人 | 7 | 技術工人 | 10 | |
戚國林 Chek Kuok Lam |
熟練工人 | 7 | 技術工人 | 7 | |
Jorge Alberto de Assis Noronha | 熟練工人 | 7 | 技術工人 | 7 | |
鮑燕卿 Pao In Heng |
半熟練工人 | 7 | 技術工人 | 7 | |
何錫明 Ho Sek Meng |
半熟練工人 | 7 | 技術工人 | 6 | |
張玉鈿 Cheong Iok Tin |
半熟練工人 | 7 | 技術工人 | 6 | |
António Santo Castilho | 熟練助理員 | 7 | 技術工人 | 6 | |
容淑賢 Iong Sok In |
熟練助理員 | 7 | 技術工人 | 6 | |
黃煥熊 Wong Wun Hong |
熟練助理員 | 7 | 技術工人 | 6 | |
馬錦洪 Ma Kam Hong |
半熟練工人 | 6 | 技術工人 | 6 | |
Julieta Maria Esperança Mamblecar | 熟練助理員 | 6 | 技術工人 | 5 | |
尹兆鴻 Wan Sio Hong |
熟練助理員 | 6 | 技術工人 | 5 | |
Antonieta Pinto Resende Wong | 熟練助理員 | 6 | 技術工人 | 5 | |
陳華添 Chan Wa Tim |
熟練助理員 | 6 | 技術工人 | 5 | |
程蓮汝 Cheng Lin U |
熟練助理員 | 5 | 技術工人 | 4 | |
陳自鏡 Chan Chi Keang |
熟練助理員 | 5 | 技術工人 | 4 | |
梁桂清 Leong Kuai Cheng |
熟練助理員 | 5 | 技術工人 | 4 | |
陳華耀 Chan Wa Io |
熟練工人 | 4 | 技術工人 | 4 | |
何長明 Ho Cheong Meng |
半熟練工人 | 4 | 技術工人 | 2 | |
甘羅生 Kam Lo Sang |
半熟練工人 | 4 | 技術工人 | 2 | |
羅惠琼 Lo Wai Keng |
熟練助理員 | 4 | 技術工人 | 2 | |
陳順英 Chan Son Ieng |
熟練工人 | 1 | 技術工人 | 1 | |
梁惠芳 Leong Wai Fong |
助理員 | 7 | 勤雜人員 | 6 | |
梁捷雄 Leong Chit Hong |
助理員 | 7 | 勤雜人員 | 6 | |
張良香 Cheong Leong Heong |
助理員 | 6 | 勤雜人員 | 6 | |
鄭結紅 Cheng Kit Hung |
助理員 | 6 | 勤雜人員 | 6 | |
蕭翠玲 Sio Choi Leng |
助理員 | 6 | 勤雜人員 | 5 | |
李檢環 Lei Kim Wan |
助理員 | 6 | 勤雜人員 | 5 | |
彭仲尤 Pang Chong Iau, João |
助理員 | 6 | 勤雜人員 | 5 | |
梁惠娟 Leong Wai Kun |
助理員 | 6 | 勤雜人員 | 5 | |
韋麗容 Vai Lai Iong |
助理員 | 6 | 勤雜人員 | 5 | |
吳幗儀 Ng Kuok I |
助理員 | 5 | 勤雜人員 | 5 | |
黃炳石 Wong Peng Seak |
助理員 | 5 | 勤雜人員 | 4 | |
阮麗珊 Un Lai San |
助理員 | 5 | 勤雜人員 | 4 | |
伍秋琴 Ng Chao Kam |
助理員 | 5 | 勤雜人員 | 4 | |
袁嬌蘭 Un Kio Lan |
助理員 | 5 | 勤雜人員 | 4 | |
裘穎芬 Kao Weng Fan |
助理員 | 5 | 勤雜人員 | 4 | |
陳道書 Chan Tou Su |
助理員 | 5 | 勤雜人員 | 4 | |
孔雷詠琴 Hung Loi Weng Kam |
助理員 | 5 | 勤雜人員 | 4 | |
陳婉薇 Chan In Mei |
助理員 | 4 | 勤雜人員 | 4 | |
冼坤妹 Sin Kuan Mui |
助理員 | 4 | 勤雜人員 | 4 | |
阮惠英 Un Wai Ieng |
助理員 | 4 | 勤雜人員 | 4 | |
林玉娥 Lam Iok Ngo |
助理員 | 4 | 勤雜人員 | 3 | |
潘錦儀 Pun Kam I |
助理員 | 4 | 勤雜人員 | 3 |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Antonieta Pinto Resende Wong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六職階技術工人,薪俸點為220,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八條第二款(二)項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請楊子健學士及陳炳輝碩士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為期一年,根據現行《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追溯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黃煥熊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技術工人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三日起續期六個月,薪俸點為220。
二零一零年四月八日於文化局
局長 吳衛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藍同好——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劉鳳池——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林美珠——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張炳南——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五月十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Diamantino Augusto Torrado——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潘錫楨——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Victor Manuel Sou——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玖”,葡文名稱為“Mezanino”和英文名稱為“Mezza 9 Restaurant”餐廳在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獲發第0542/2010號牌照,持牌人為“新濠博亞(新濠天地)酒店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Melco Crown (COD) Hotéis,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Melco Crown (COD) Hotels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路氹城鄰近路氹連貫公路及澳門科技大學之間“澳門君悅酒店”4樓(L03層)(新濠天地)。
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之批示:
張笑芳,本學院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晉升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起生效。
根據院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徐君瑞,本學院第五職階技術工人,屬散位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之規定,其合同獲續期一年,並屬同一職級及職階,由二零一零年四月八日起生效。
柯敏姬,本學院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兩年,並屬同一職級及職階,由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八日起生效。
因刊登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七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3779頁,關於旅遊學院的批示摘錄的中文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范永好,……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
更正為:“范永好,……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二零一零年四月八日於旅遊學院
副院長 甄美娟
根據三月十七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以及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I第八款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一零年度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第二次修改獨立預算,該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五日批示核准:
單位:澳門幣 |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01 | 01 | 03 | 01 | 00 | 報酬 | 200,000.00 | |
01 | 01 | 09 | 00 | 00 | 聖誕津貼 | 50,000.00 | |
01 | 01 | 10 | 00 | 00 | 假期津貼 | 30,000.00 | |
01 | 02 | 08 | 00 | 00 | 膳食及住宿——現金 | 30,000.00 | |
01 | 02 | 10 | 00 | 04 | 駐外津貼 | 90,000.00 | |
01 | 02 | 10 | 00 | 06 | 特別假期之交通費 | 40,000.00 | |
02 | 03 | 04 | 00 | 01 | 不動產 | 200,000.00 | |
02 | 03 | 05 | 02 | 00 |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 200,000.00 | |
05 | 04 | 00 | 00 | 02 | 退休基金會——公積金制度(僱主方) | 40,000.00 | |
總額 | 440,000.00 | 440,000.00 |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八日於旅遊局——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安棟樑——委員:文綺華、白文浩、蕭愛珊、高樂士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周慶仙、蕭寶基及鄺儂栢——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合同由二零一零年五月三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二零一零年四月七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九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下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
杜樹輝,第四職階技術工人,薪俸點為180,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李順華及區成源,第六職階技術工人,薪俸點為220,自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八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四月七日於房屋局
局長 譚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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