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的規定,余文輝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晉升為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二所列的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305點,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透過簽署人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的規定,李貴勝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晉階為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二所列的第二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240點,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摘錄自審計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一日的批示:
鄺國祺及黃秀儀,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55——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第12/2007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九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九日的批示:
鄒家禮學士——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第12/2007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三十一條第一款,配合現行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及第十九條第四款的規定,獲定期委任為本署審計長辦公室顧問,由二零一零年二月十六日起,為期兩年。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的批示:
更正審計長辦公室主任趙占全碩士的定期委任續期日期,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於審計署
審計長辦公室主任 趙占全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八日議決如下:
根據經第14/2008號法律修訂的第11/2000號法律第三十五條、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及現行《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Ana Paula D’Assumpção Neves學士在本部門擔任技術顧問的編制外合同續期兩年,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以同一職級及職階徵用屬行政暨公職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Gabriela do Espírito Santo在本部門擔任職務,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起,為期一年。
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楊瑞茹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陳志揚及戴小強的編制外合同均獲准續期一年(薪俸點305),由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鄧菀蕾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梁德龍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鍾惠平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九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呂照霆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楊曉媚、方翠華、李慧妍、彭婉嫻、盧麗宜、霍麗明及張美寶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50,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蕭安娜及呂巧文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05,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甄曉東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四職階勤雜人員劉淑嫻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三十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呂偉良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梁曉玲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420,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於法務局
代局長 梁葆瑩
按照本人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本局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朱耀光,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同一職務,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照本人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本局第四職階散位勤雜人員林健儀——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同一職務並轉為高一職階,由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同一職務:
第一職階技術工人雷雅聰,由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勤雜人員江建清,由二零一零年二月九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劉志明,由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勤雜人員林文藝,由二零一零年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於印務局
代局長 梁禮亨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九日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梁俊傑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的薪俸。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Ana Catarina Coelho Ruas Dias Soares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八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黃淑嫻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露雯、李振宇及布紹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張嘉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八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刊登於十二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的第24/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對本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一章第十組經常開支職能分類8-01-0經濟分類04-01-05-00-03,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科技委員會”的整體款項分配,作出經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的修改,茲公佈如下: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於財政局——代局長 江麗莉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劉煜源學士——根據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在本局擔任資料暨資訊系統廳廳長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麥恆珍學士——根據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在本局擔任人口、社會暨就業統計廳廳長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Carla Maria Leite Dinis,為本局第二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355,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鮑少群,為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60,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八日起生效。
莫紫茵,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屬散位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合同方式改為編制外合同,職級及職階不變,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十四日起生效。
彭潔英,為本局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10,屬散位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本局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楊忠琴,因其編制外合同期滿,應其要求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八日起終止職務。
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鄺碧芳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三日及十一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六個月,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陳艷婷,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七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
劉敏芝,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四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
陳艷玲及莫綺華,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
黃惠彬及程慧萍,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日、十一月五日、十一月二十七日及十一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六個月,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蘇榮勇,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四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
鄭雪苗,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
陳祖樺、方綴妮及孔碧鋒,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
湯榮柏,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薪俸點為195。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二條第三款三項、第四條及第五條的規定,並配合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二款、第三條第三款及第五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鄭樹行學士為本局勞動監察廳行政輔助科科長,為期壹年。
按上述法律第五條第二款,刋登委任理由及獲委任人的學歷和專業簡歷如下:
1. 委任理由:
獲委任人於二零零零年開始擔任公職,一直擔任有關行政工作已超過九年,工作表現一直理想,又顯示良好的公民品德;並多次以代任方式履行科長職務,顯示他具備擔任科長的專業能力。
2. 學歷:
綜合設計學士學位。
3. 職業培訓:
試算表課程;MS-Access入門課程;中文公文寫作課程;檔案管理工作坊;公務人員基本培訓課程;《前線服務人員培訓計劃》——接待技巧課程(進修班);網頁設計課程。
4. 工作經驗
二零零零年九月六日起以臨時委任方式進入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六日起,以確定委任方式擔任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三日,改為擔任第二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職務;曾多次被委任以代任制度擔任科長。
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於勞工事務局
代局長 Noémia Maria de Fátima Lameiras副局長
按照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一零年一月七日議決:
應丁少雄的請求,其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按照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議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馮偉杰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195點,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發出的批示:
(一)衛生局第四職階高級護士周惠貞,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435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50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八日發出的批示:
衛生局行政文員鮑偉業,供款人編號3010219,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二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十年,而為計算過渡期間的年數有三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政府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五十及「過渡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三十。
民政總署技術督導員蔣麗雲,供款人編號6028983,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九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政府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檢察長辦公室檢察官Manuel de Amorim Corga,供款人編號6053198,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十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政府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五十。另基於該供款人之註銷登記原因並不符合經第5/2007號法律修改之五月二十七日第25/96/M號法令第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四十條第四款之規定,訂定其無權取得「特別帳戶」的任何結餘。
社會保障基金技術輔導員何福和,供款人編號6061468,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九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政府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另基於該供款人之註銷登記原因並不符合經第5/2007號法律修改之五月二十七日第25/96/M號法令第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四十條第四款之規定,訂定其無權取得「特別帳戶」的任何結餘。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九日發出的批示: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高級技術員鄭文禧,供款人編號3000418,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七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十五年,而為計算過渡期間的年數有三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政府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七十及「過渡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四十二。
經濟局技術輔導員岑翠芳,供款人編號300541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二十二年,而為計算過渡期間的年數有三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政府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九十一及「過渡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五十四點六。
房屋局工作人員梁萬興,供款人編號6038369,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二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政府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行政技術助理員鍾杏媚,供款人編號6071226,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政府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司法警察局技術輔導員程家欣,供款人編號6076279,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三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政府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發出的批示:
法務局登記局局長Graça Maria Amaro Teixeira Barbosa Osório,供款人編號6035114,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八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十條第四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以及「政府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二十五。
治安警察局警員廖嘉業,供款人編號604881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政府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治安警察局警員徐曉峰,供款人編號6048828,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政府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民政總署助理員孫潔廉,供款人編號6067849,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六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二十五年,並按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加入公積金制度,且於該法律生效日年滿六十歲,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及第三十九條第六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八日發出的批示:
(一)修改刊登於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二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之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訂定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司法警察局處長之第一職階二等督察陳家槊之退休金批示,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5106,現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十七條第二款,並配合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一年工作年數作重新計算,由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開始,修訂其退休金至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595點,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修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阮家偉為本會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半年,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八日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起,以編制外合同聘用梁子健為本會第二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為期一年。
二零一零年二月五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謝靄雯、林漪鈴、李佩珊及梁嘉慧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點,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八日於人力資源辦公室
主任 黃志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及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六日起與簡永堅之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以擔任第二職階重型車輛司機之職務,薪俸點為18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日及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下指相應日期起,續期一年:
何亦宏續聘為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點為170,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八日起:
李禮銳續聘為第七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點為260;
陳國明續聘為第六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點為24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及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起與李志明之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以擔任第五職階重型車輛司機之職務,薪俸點為22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與黃永健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起與李靜欣簽訂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95。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與何潤霖及陳繼賢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以附註方式修改Diógenes Menezes de Araújo Dias之編制外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54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以附註方式修改高燦明及陳岸武之編制外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85。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以附註方式修改趙永佳及劉敏儀之編制外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0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以附註方式修改譚羨敏之編制外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一職階一等繪圖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5。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以附註方式修改許永昌之編制外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稽查之職務,薪俸點為265。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下指相應日期起,續期一年:
陳麗麗續聘為第五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50,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起生效;
陸惠嫻及李淑嫻續聘為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10,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起生效;
歐少華及陳秀芳續聘為第五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50,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梁景華續聘為第五職階技術工人,薪俸點為200,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十四日起生效;
布綺雯、周淑芳及劉利洪續聘為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10,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李淑賢續聘為第五職階技術工人,薪俸點為200,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郭永輝、尹永釗、鄺巧紅及何錦和續聘為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點為170,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黃漢華及譚俊偉續聘為第六職階技術工人,薪俸點為220,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歐陽惠芳及莫永秀續聘為第四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40,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李偉彬續聘為第二職階技術工人,薪俸點為160,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
黃文櫻、吳月桃、胡金美及吳碧梅續聘為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195;
鄭威全、程嬋瑰、葉細根、黎意珍及官治波續聘為第五職階技術工人,薪俸點為200。
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八日起:
劉思恩續聘為第二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205;
陸超倫續聘為第四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點為180。
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潘樹平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並參照經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副警務總長編號173861梁志成及編號163881黃偉鴻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以定期委任方式續期一年,分別擔任治安警察局機場警務處處長及物力資源處處長,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八日於治安警察局
局長 李小平警務總監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劉嘉春,以編制外合同形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之職務——應其要求,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解除與本局簽訂的合同。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李富榮,以散位合同形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勤雜人員之職務——應其要求,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解除與本局簽訂的合同。
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De Jesus, Noel Alberto——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屬定期委任,現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項及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的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起獲確定委任為本監獄編制內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Dela Rosa, Nora Musa,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五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九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蔡,念及李,文生,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起獲續約一年。
葉,文輝,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獲續約一年。
許,政偉、黎,淑清、劉,家駒、岑,雲鵬、黃,范銘、黃,立正、翁,家紅及陸,美嬋,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Antonio, Cristina及葉邱,勤如,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四職階牙科醫生,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梁,敏慧,為本局編制外合同非專科醫生,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起獲續約一年。
崔,國虹,為本局編制外合同非專科醫生,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林,玉燕及廖,蘭勤,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各自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五日及十二月二十九日起獲續約六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之批示:
羅,雯閣,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起獲續約一年。
周,佩儀、鄭,恩彤及洪,慧媚,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二日起獲續約一年。
劉,仕良,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五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黃,悅嬋、陳,錦洋、張,金鳳、張,秀琼、何,玉玲、何,群珠、熊,財根、林,玉敏、廖,杏銀、袁梁,錦平及黃,絲蓮,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首位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七日起,其餘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日起,獲續約六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之批示:
羅,奕龍,為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培訓之實習醫生,由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起獲續約四個月。
應金鴿鳴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一級護士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按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之批示:
應陳滿蔭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醫院主治醫生職務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起予以解除。
按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應盧啟智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五日起予以解除。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應准照持有人黃齊治申請,取消編號第7號之中藥房准照,商號名稱為“存安堂”中藥房,營業地點為澳門十月初五街151號地下。
按照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鄺漢民——應其要求,中止第T-0070號治療師(心理治療)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按照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黎敏儀、何瑋琪——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E-1767、E-1768。
因本局文誤,使刊登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期第二組內第816頁之批示摘錄葡文版有不正確之處,茲更正如下:
原文:“Lei, Ngan Wun”
應為:“Lei, Nga Wun”。
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鄭成業
按照行政長官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七日批示:
龔皓怡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二取代之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為中葡中學教師,五級、第一職階、薪俸點為430,為期壹年,由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按照行政長官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批示:
李金薇學士,根據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二,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半年,由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代局長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批示:
余裕坤,二等技術輔導員,第二職階,薪俸點為275,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壹年,由二零一零年二月十四日起生效。
按照行政長官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批示:
郭曉明博士,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50,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壹年,由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簽署人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五日批示:
王浴楠學士,本局二等技術員,應其要求解除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九日起生效。
按照簽署人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八日批示:
張穎嵐,本局二等技術輔導員,應其要求解除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二日批示:
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取代之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教學人員之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級、級別、階段及薪俸點如下:
中葡中學教師,一級、第三階段、薪俸點為525:林茵茵碩士,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七日起生效及趙承恩學士,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九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九條,以及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聘請Richard Thomas Kenwyn Sholl在本局澳門樂團擔任單簧管首席,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八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聘請黃錚在本局澳門樂團擔任木管大聲部長,為期兩年,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林綠葉碩士和黃洪強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及第二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各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日及三月一日起分別續期兩年及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陸曉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十日起續期兩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汪加在本局擔任澳門樂團樂隊經理的個人勞動合同第五條及第八條,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應洪駿業學士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有效期至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止。
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於文化局
代局長 王世紅
“順風旅遊有限公司”旅行社,葡文為“Agência de Viagens Boa Viagem, Limitada”及英文為“Good Trip Travel Agency Limited”,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獲發准照第0167號,持牌公司為“順風旅遊有限公司”,葡文為“Agência de Viagens Boa Viagem, Limitada”及英文為“Good Trip Travel Agency Limited”。旅行社位於澳門友誼大馬路555號置地廣場工銀(澳門)中心12樓1207室。
“葡萄酒桶”,葡文名稱為“Barril de Vinho”和英文名稱為“The Wine Barrel”酒吧在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一日獲發第0526/2010號牌照,持牌人為“凱旋門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Companhia de Administração Hotelaria Arco do Triunfo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Arc of Triumph Hotel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該酒吧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澳門新口岸外港填海區A2/J地段澳門凱旋門新世界酒店一樓(娛樂場)。
“蓮”,葡文名稱為“Clube Lótus”和英文名稱為“Lotus Club”,舞廳連卡拉OK在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獲發第0528/2010號牌照,持牌人為“威尼斯人路 氹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Venetian Cotai, S.A.”和英文名稱為“Venetian Cotai Limited”。該舞廳被評定為一級,位於路 氹填海區,路氹連貫公路以西,望德聖母灣大馬路以南,“澳門威尼斯人酒店”大運河購物中心第L5層3002舖位。
“四五六新派滬菜”,葡文名稱為“456 Xangai Moderno”和英文名稱為“456 Modern Shanghai Cuisine”餐廳,在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獲發第0530/2010號牌照, 持牌人為“駿盈餐飲有限公司”和葡文名稱為“Restaurante Chun Ieng, Limitada”。該餐廳被評定為一級,位於路氹填海區,路氹連貫公路以西,望德聖母灣大馬路以南,“澳門威尼斯人酒店”大運河購物中心L03層2406舖位。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於旅遊局
局長 安棟樑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應林煒任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三十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的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劉惠薇、楊嘉欣及黎嘉明,獲委任為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
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並因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Prem Singh Mann在本局擔任體育設備管理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二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並因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劉楚遠在本局擔任體育設施管理廳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並因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鄒國偉在本局擔任組織、研究及資訊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並因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José Maria da Fonseca Tavares在本局擔任副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並因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何華在本局擔任大眾體育及特別計劃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並因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沈夷佳在本局擔任體育設備規劃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於體育發展局
局長 黃有力
根據第42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規定,公佈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八日批准之旅遊學院二零一零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一次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01 | 01 | 05 | 01 | 00 | 工資 | 410,000.00 | |
01 | 01 | 06 | 00 | 00 | 重疊薪俸 | 102,000.00 | |
01 | 01 | 07 | 00 | 03 | 職務主管及秘書 | 150,000.00 | |
01 | 01 | 07 | 00 | 99 | 其他 | 524,000.00 | |
01 | 02 | 10 | 00 | 09 | 導師報酬 | 138,000.00 | |
02 | 01 | 04 | 00 | 01 | 公共圖書館書刊及物品 | 259,000.00 | |
02 | 01 | 04 | 00 | 02 | 書刊及技術文件 | 259,000.00 | |
02 | 01 | 04 | 00 | 99 | 其他 | 33,000.00 | |
02 | 03 | 02 | 01 | 00 | 電費 | 893,000.00 | |
02 | 03 | 02 | 02 | 02 | 衛生及清潔 | 1,085,000.00 | |
02 | 03 | 02 | 02 | 03 | 管理費及保安 | 323,000.00 | |
02 | 03 | 04 | 00 | 01 | 不動產 | 2,588,000.00 | |
07 | 10 | 00 | 00 | 00 | 機械及設備 | 320,000.00 | |
總額 | 3,542,000.00 | 3,542,000.00 |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本學院下列人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的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起轉入以下職級:
林寶玉,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黃日華,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柯敏姬,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
林家妍、羅嘉賢及葉子君,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廖慧香,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余曉瑩,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
徐德強,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
鄭嘉琪,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
Tamami Ogata,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吳紫平及李嘉汶,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譚慧敏,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范永好及吳瑞蘭,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
鄧小欣,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
張笑芳,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
黃煒強,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
尹智遠,第二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
甘美倩,第二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
蘇國忠及潘慶祥,第六職階技術工人;
徐君瑞及黃永禧,第五職階技術工人;
歐寧堅,第四職階技術工人;
徐小麗,第六職階勤雜人員;
何惠珍,第五職階勤雜人員。
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於旅遊學院
副院長 甄美娟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司徒慧賢——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合同由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麥浩彬及林宇業——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合同由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霍偉良——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合同由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摘錄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二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c項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郭榕林、高樹焜、關志林、梁偉賢及張嘉輝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海事人員職務,薪俸點為225點,試用期六個月,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一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梁曉恩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二日起續約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的規定,第四職階輕型車輛司機李英豪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七日起續約一年。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九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的規定,第四職階勤雜人員張惠萍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起續約一年。
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根據第75/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條第八款轉授予的權限,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五日作出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和第14/2009號法律第六十七條及第七十五條的規定,與余振森簽訂之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十四日起續期一年,擔任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60。
根據第75/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條第八款轉授予的權限,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一日作出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王世平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650。
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於房屋局
局長 譚光民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八條第三款、第十二條第三款及第十七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劉子寧,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在本委員會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30,為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八條第三款、第十二條第三款及第十七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黃永怡,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在本委員會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350,為期一年。
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於燃料安全委員會
主席 鄺錦成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0/2009號行政法規及第17/2005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6/2001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第三款(二)項,以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陳家輝在本委員會秘書處擔任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於科技委員會秘書處
秘書長 梁寶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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