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葡文版本

更正

鑑於公佈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46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二)項(15)分項的葡文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根據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的規定更正如下:

原文為:“Kak Soi Kun”

應改為:“Mak Soi Kun”。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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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