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鑑於公佈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46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二)項(15)分項的葡文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根據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的規定更正如下:
原文為:“Kak Soi Kun”
應改為:“Mak Soi Kun”。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