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九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簽署人二零零九年七月七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及第二百六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余華添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續期至十二月十九日,其報酬相等於330點的百分之五十的條款維持不變。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零九年七月八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的第一職階一等公關督導員王秀美,獲訂立新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職級及職階不變,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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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警 察 總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之規定,本局定期委任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謝銳珊,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六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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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於警察總局

局長 白英偉


海 關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副關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六日所作的批示:

批准海關關員吳國祥,編號29061,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七日開始編制內職位之免職並與本部門解除聯繫。

摘錄自副關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林長容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為第四職階助理員,編號984941,薪俸點為130,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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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許嘉欣擔任第一職階三等翻譯員(薪俸點350),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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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三日的批示:

羅禮鵬——根據經第38/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三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第二款b)項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定期委任,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七月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六日的批示:

柯倩——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鍾苑琪、甘漢輝——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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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七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新 聞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吳海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王衛東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三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李碧茵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收取相等於薪俸點400的薪俸,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張嘉寅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三日起續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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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邵雅文、林嘉賢、梁詩敏及周麗芬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公關督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各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三日、五月十九日、五月十九日及五月二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José Miguel Ferreira Madaleno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起續期兩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級的薪俸點565點。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葉錦維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敏詩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六月六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職級的薪俸點305點。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羅景文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及第四條的規定,杜志文在本局擔任副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九年六月三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員何志明,首席高級技術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下列在二零零九年六月十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的合格應考人,按下指職級獲確定委任於本局人員編制: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五的李紹昌、丘曼玲、林穎冬、朱善衡及張少雄,首席高級技術員,獲確定委任為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陳紋珠,首席助理技術員,獲確定委任為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

聲 明

本局徵用之教育暨青年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梁燕萍,因徵用期屆滿,終止在本局的職務,並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一日起返回原機關。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陳惠蘭在本局以散位合同方式擔任第七職階助理員,因達年齡上限及其散位合同期滿,由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六日起終止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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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身 份 證 明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之規定,Ana Maria da Luz Cordeiro及黃淑賢在本局分別擔任編碼、有效暨文書處理科科長及接收、控制暨存檔科科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鄺瑞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之規定,伍志明在本局擔任旅行證件廳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七日起獲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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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民 政 總 署

批 示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管理委員會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莊,燦輝——第七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40點,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九日起生效;

藍,毛松及鄧,北源——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160點,皆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法律及公證辦公室第七職階助理員梁,南迎,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薪俸160點,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盛,錦康——市民事務辦公室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160點,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詹,志堅、古,容祥及李,秀嫦——行政輔助部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160點,皆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財務資訊部:

莫,錦然——第七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40點,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八日起生效;

李,悅南——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曾,善忠——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210點,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林,福恩及譚,學明——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90點,分別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九日及八月十七日起生效;

鄺,堅偉、羅,志程、蘇,東亮及蕭,學基——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160點,皆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盧,觀勝、黃,錦成及胡,華康——化驗所第七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40點,首位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七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九日起生效;

梁,庭貴及黃潤洪——技術輔助辦公室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160點,皆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六月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文化康體部第七職階助理員戴,福才及黃,煥輝,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薪俸160點,皆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黃,鼎俊、陳,根養、梁雄強及吳源有——第七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40點,首位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八日起生效,第二位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九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李,傑波——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00點,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八日起生效;

霍,志甜及陳,月培——第六職階工人,薪俸160點,分別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一日及八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吳,健強、何,應敦及鄧,法蘭——第五職階工人,薪俸150點,首位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六日起生效;

李,牧夫、梁,志明及佘,杰宏——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160點,皆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九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六月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第六職階助理員鍾,志洪,獲修改有關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七職階,薪俸160點,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七日起生效,並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黃,玉興、何,鑑泉及鄭,祖榮除外,分別續至二零零九年十月八日止、二零一零年五月九日及八月九日止:

鄧,永寧、楊,富榮、容,錫明、黎,文高、戴,漢泉、黃,炳善、黃,維、陳,炳瑞、陳,偉榮、鄒,麗雲、周,帶根、謝,創元、鄭,祖榮、張,文旺、張,偉容、何,正、何,浩、何,社發、何,少蓮、任,志誠、楊雄開、楊,根培、楊,劍龍、郭,樹金、黎,順華、林,適雨、林,順享、劉,永才、李潔萍、李,執勝、李,容芬、李,錦波、李,季梅、梁玉蓮、梁,國榮、梁,兆開、繆麗萍、伍,景豪、岑伯坤、湯淑貞、黃,沛森、黃,振鴻、黃,錦祥、黃,樂、黃,玉興、莫,炳生、陳,錦科、陳,建強、周,錫源、蔣,玉清、何,鑑泉、許,錦漢、李,有業、梁,樹明、梁,宏謀、盧,海、吳,耀佳、田,源昌、尹,力昌、汪,志超及黃,達庭——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160點,首位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七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曹,觀保及梁,弟——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分別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及八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三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衛生監督部:

李,源樂、Do Nascimento da Luz, Roberto Jose、李,炳樂及尹,德衛——第三職階首席稽查,薪俸210點,分別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日、八月八日、八月十二日及八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李,榮昌及楊,福泉——第七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40點,分別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二日及九月一日起生效;

陳,玉根、馮,連發及邱,志強——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90點,皆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葉,文華——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70點,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九日起生效;

劉,建湛、莫,瑞深、吳,廣恆、戴,偉明、歐,永強、許,健業、許,志強、郭,志華、李,桂武、黃,振池、余,寶來、陳,國好、周,富文、周,國華、梁,北容、簡,柏泉、鄺,耀明、麥,發慶及楊,志成——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160點,首位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九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麥,錦秀、李,安釗及陳,卓平——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首位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六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蕭,廣生——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二日起生效;

李,錦明——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130點,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建築及設備部:

趙,埠雄、鄺,仲文、馬,錦榮及林,華添——第七職階熟練工作,薪俸240點,首位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二日起生效,第二位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四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九日起生效;

陳,瑞權——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李,宗偉——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90點,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起生效;

李,添——第七職階工人,薪俸180點,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一日起生效;

鍾,悅開——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160點,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二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姚,炳僑除外,為期六個月:

姚,炳僑——園林綠化部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吳,觀達及李,瑞生——第七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40點,分別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二日及八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張,文權——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聶,炳權及管,振豪——第六職階工人,薪俸160點,分別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五日及九月一日起生效;

周,偉雄——第五職階工人,薪俸150點,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陳,招治、梁,國護、朱,祝媚、馮,宏基、余秀珍及李,根——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160點,皆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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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羅永德


法 律 改 革 辦 公 室

聲 明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馮炳傑,其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的徵用期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起已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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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七日於法律改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朱琳琳


澳 門 公 共 行 政 福 利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一條規定,茲公佈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批准的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二零零九財政年度本身預算第一次修改:

二零零九財政年度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本身預算第一次修改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經常開支    
02 00 00 00 00 資產及勞務    
02 03 00 00 00 勞務之取得    
02 03 02 00 00 設施之負擔    
02 03 02 01 00 電費   $500,000.00
02 03 07 00 00 廣告及宣傳    
02 03 07 00 02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活動 $50,000.00  
04 00 00 00 00 經常轉移    
04 01 00 00 00 公營部門    
04 01 02 00 00 自治基金組織    
04 01 02 03 00 預算轉移    
04 01 02 03 32 體育發展基金 $50,000.00  
04 02 00 00 00 私立機構    
04 02 00 00 02 社團及組織 $100,000.00  
05 00 00 00 00 其他經常開支    
05 03 00 00 00 返還    
05 03 00 00 99 其他 $300,000.00  
總計 $500,000.00 $5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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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八日於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朱偉幹──委員:薛振強、林宇杰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之批示:

吳錦松碩士——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八日起,其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經濟活動稽查廳廳長之職務。

鍾偉晃碩士及陳麗冰碩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85,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三日起生效。

吳漢英——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本年七月一日起,以散位合同於本局擔任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之職務,為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布靜嫻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局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510,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吳漢英,本局散位合同第六職階助理員——應其要求,解除有關合同,自其以散位合同方式擔任本局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之日起生效。

根據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十日之批示:

按照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日第8/2005號行政法規修改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

浩宏投資有限公司,准照編號0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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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戴建業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庄曉聰、陳穎穎及吳淇泱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起,全部職級均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八日之批示:

應吳靜文的請求,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起予以解除。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十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聘用之首席技術輔導員郝嘉蓮獲訂立新編制外合約,為期一年,職級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370,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八日起。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Simone Maria Tavares Almeida Martins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九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王若珮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九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54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耀文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陳玉嬋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55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林奕翹及潘楚鈿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分別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及八月六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首席公關督導員的薪俸點365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建庭及甄珮詩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分別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六日及八月十三日起獲續期一年。

聲 明 書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 核准:

根據刊登於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的第15/2008號法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對本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十 九章經常開支職能分類8-01-0經濟分類04-01-05-00-54,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上海世界博覽會澳門籌備辦公室”的整體款項分配,作出 經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的修改,茲公佈如下: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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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於財政局——局長 劉玉葉


勞 工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及六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陳靜敏及何顯輝,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五日起續聘擔任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565點;

羅德誠,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八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540點;

林寶輝,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八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85點;

徐一燕,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六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305點;

郭漢林,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八日起續聘擔任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205點。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及六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六個月,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何詠詩、龔玉立、關詩韻及黃文健,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點;

呂逸超,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點;

尹嘉航,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六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半熟練工人職務,薪俸點為130點。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方陳艷玲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00點,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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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李潔珊學士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40,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殷銥敏學士及李寶萍學士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鍾慧玲碩士及黃朗平學士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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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七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議 決 摘 錄

按照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六日議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陳潔鳳及潘麗芸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為19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王仲然及梁偉民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為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二日及九月九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劉嘉麗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九月十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350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何福和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八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260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Chaparro Chaklang, Mario Martins在本基金擔任第三職階特級資訊督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43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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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卹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發出的批示:

(一)民政總署第七職階熟練工人黃振飛,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874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8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衛生局第五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李庭園,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701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零七條第一款a項,須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二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1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退休/撫卹金的修訂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發出的批示:

(一)修改刊登於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之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四日訂定教育暨青年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Lina Claudina de Almeida之退休金批示,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0605,現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八年七月八日開始,修訂其退休金至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60點,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修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權益歸屬比率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七日發出的批示: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法院書記員劉添樂,供款人編號3009687,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及第二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建設發展辦公室翻譯員王承舜,供款人編號603097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四十條及第5/2007號法律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的全部結餘。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發出的批示:

廉政公署調查員許肇欣,供款人編號3009504,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及第二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澳門監獄警員Tek Bahadur Gurung,供款人編號604072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四十條及第5/2007號法律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及「政府供款帳戶」結餘的百分之二十五。

按照二零零九年七月九日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關永強在本會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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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四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消 費 者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消費者委員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應黃劍橋之請求,其在本會擔任之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三日起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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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於消費者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代主席 黃翰寧


上 海 世 界 博 覽 會 澳 門 籌 備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按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經濟局人員編制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方偉雄碩士以派駐形式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至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一日屆滿,並於翌日,即八月一日返回經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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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於上海世界博覽會澳門籌備辦公室

主任 楊寶儀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起,與葉勝、袁家餘、呂偉婷、江永康、陳慕怡、伍德榮、何國賢、黃秀婷及楊若萍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4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起,與雷寶蓮、張馨、林華輝、趙健榮及梁迪琦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4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起,與陳慧珠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0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起,與李建勛、陳家如、楊智猛、盧麗珍及林安莉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4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起,與黃寶財、李好、余容芬、梁世強、何天明、歐陽秀芬、梁玉笑及徐月蓮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0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起,與龍吉琼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4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起,與夏家發、鄧錦成及區陽順琼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0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起,與鄭潔華及賴嘉偉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4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起,與李玉尺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00。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七日之批示:

應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梁惠玲之申請,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六日起解除其在本局之散位合同,並終止與本局之聯繫。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冼金月及鄭蓮好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00,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下指相應日期起,續期一年:

趙永佳續聘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起:

周家樂、楊旺玲及溫景歡續聘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

鄧愛勤續聘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下指相應日期起,續期一年:

鍾梅梅續聘為第二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10,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起生效;

余秀芳續聘為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50,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六日起生效;

張北勝續聘為第一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50,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二日起生效;

譚素梅續聘為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50,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三日起生效;

黃迎鳳、梁鳳蓮續聘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為195,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五日起生效;

呂振聲續聘為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220,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六日起生效;

容健新續聘為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200,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歐陽偉堅續聘為第一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50,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起:

趙源福續聘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為195;

彭佑幹續聘為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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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何國賢,以散位合同形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應其要求,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起解除與本局簽訂的合同。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十二條第四項及第二十條的規定,聯同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二款第二項、第九條、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以及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的規定,並結合經六月二十三日第 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第三款a)項及第四條的規定,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七款的規定,郭志忠在本局擔任博彩及經濟罪案調查廳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三十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的規定,聯同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二款第四項、第十四條、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及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的規定,並結合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第三款a)項及第四條的規定,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七款的規定,杜志明在本局擔任資訊及電訊協調廳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三十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十二條第十一項及第二十條的規定,聯同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九條第三款第三項、第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規定,以及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的規定,並結合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第三款b)項及第四條的規定,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七款的規定,張健華在本局擔任清洗黑錢罪案調查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三十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十二條第九項及第二十條的規定,聯同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九條第三款第一項、第十條、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規定,以及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的規定,並結合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第三款b)項及第四條的規定,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七款的規定,梁志威在本局擔任博彩罪案調查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的規定,聯同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七條第二款第一項、第十八條、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及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的規定,並結合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第三款b)項及第四條的規定,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七款的規定,Anok Cabral, Carlos Alberto在本局擔任人事及行政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三十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的規定,聯同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二項、第十六條、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及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的規定,並結合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第三款b)項及第四條的規定,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七款的規定,關偉康在本局擔任電訊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三十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趙瑩明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51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陳永威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五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梁少萍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二職階三等文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205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楊明輝及李海平與本局簽訂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二職階熟練工人,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6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本局與陳蓮寬簽訂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六日起,更改為第二職階助理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1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何耀榮——第四職階熟練工人;

韋業——第三職階熟練工人;

梁國華——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

———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四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陳繼宗,澳門監獄第四職階首席警員,屬確定委任,因自願退休而離職,由二零零九年七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林健敏,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二日起生效。

何海源,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梅惠娟,澳門監獄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六日起生效。

Florita Maria Córdova Lao,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江帶育,澳門監獄非專科醫生——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梁詩韻,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林耀權,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屬散位合同——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三日起擔任本監獄同一職級職階之職務,薪俸點為260點,為期一年。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鄧小洪,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更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00點,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黃宏偉,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四日起擔任本監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30點,為期一年。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澳門監獄第二職階警員Binod Gurung, Bir Bahadur Rana Magar, Bishwo Raj Sigdel, Dasharath Gurung, Deepak Tamrakar, Dew Raj Gurung, Dipak Bahadur Thapa, Jit Bahadur Khadka, Jitendra K. C., Kesh Bahadur Gurung, Kiran Kumar Limbu, Krishna Bahadur Rai, Krishna Sharan Karki, Kumar Rai, Madhukar Thapa, Mekh Raj Gurung, Mim Lal Shrestha, Nanda Bahadur Pulami Magar, Pralhad Sapkota, Prem Bahadur Bhujel, Prem Bahadur Karki, Purna Bahadur Shrestha, Ram Chandra Shrestha, Ramesh Jung Thapa, Ramesh Kumar Karki, Suk Bahadur Gurung, Surya Bahadur Thapa, Tara Bahadur Mahat, Tek Bahadur Thapa, Tilak Bahadur Gurung, Yukta Bhandari, Bhabindra Prasad Bura, Bijay Subba, Bir Bahadur Gurung, Jit Bahadur Limbu, Kabi Raj Gurung, Krishna Bahadur Gurung, Krishna Kumar Rai, Krishna Prasad Gauchan, Mahesh Kumar Subba, Man Prasad Limbu, Mim Bahadur Gurung, Nanda Bahadur Rai, Ram Kumar Rai, Sarbajit Gurung, Sir Bahadur Rana及第一職階警員Balaram Karki, Ban Bahadur Yonjan, Bhola Nath Lamichhane, Dawa Tshiring Bhote, Deepak Thapa, Dhruba Prasad Amgai, Gyanendra Kumar Shrestha, Ishwor Kumar Shrestha, Kishor Prakash Gurung, Mangal Sing Syangtan, Mom Bahadur Khadka, Shashee Adhikari, Tul Bahadur Kunwar Chhetri——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准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澳門監獄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Carlos Manuel Lopes Malvas及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Maria Eugénia Magalhães Falcão da Gama Pombeiro——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並參閱《基本法》第九十八條以及第1/1999號法律《回歸法》附件二,第60/92/M號法令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聲 明

茲聲明,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梁仕仁,屬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起轉往經濟局擔任職務,並於同日終止於澳門監獄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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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澳 門 監 獄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經由保安司司長在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的批示核准之澳門監獄基金二零零九年第一次本身預算之修改:

經濟分類 開支名稱 追加
澳門幣
註銷
澳門幣
02-02-07-00-99 其他 30,000.00  
02-03-07-00-02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活動   10,000.00
02-03-08-00-02 技術及專業培訓   20,000.00
總計 30,000.00 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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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於澳門監獄基金

主席 李錦昌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之批示:

劉,敏明,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2),由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二日起獲續約六個月。

陳,藹容、鄭,小蓮、張,同璧、趙,艷英、霍,愛珍、馮,連娣、何,少芝、何,小玉、姚,愛群、林,欣珠、李,秀娟、梁,健平、潘,瑞紅、譚,芳、吳,樹根和黃,金屏,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二日起獲續約六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應李雁冰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護士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之批示:

應蔡燕萍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九日起予以解除。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七日之批示:

應倪少文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護士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九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國泰藥房II”從事藥物業活動,准照編號為第94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大街(營地大街)39-A號澳中商業中心A座地庫、地下及閣仔,東主鄭,榮俊,總辦事處位於澳門馬交石斜坡15號新益花園第三座地下K舖。

———

按照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四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取消雷美麗第E-1573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履行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

———

按照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吳瑞婷、黃娜燕——應其要求,分別中止第E-1276、E-1698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

俞曉東——應其要求,中止第W-0080號中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

按照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六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李嘉恬——應其要求,中止第E-1371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

陳婉華——獲准許從事診療輔助技術員(臨床分析及公共衛生)職業,牌照編號:T-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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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可儀——獲准許從事治療師(物理治療)職業,牌照編號:T-0124。

———

按照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七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林婉萍、彭天榮——應其要求,中止第E-1647、E-1669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

按照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李浩珍——應其要求,中止第T-0121號診療輔助技術員(臨床分析及公共衛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

按照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核准牌照編號第AL-0120號,其營業地點位於澳門羅保博士街17A號皇子商業大廈8樓A,B座的聯合醫療中心更名為韋氏牙科醫療中心,以及核准上述場所擁有人轉移至卓爾有限公司,法人住所位於澳門羅保博士街17A號皇子商業大廈8樓A,B座。

———

黃婉儀——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E-1750。

———

按照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陳嘉麗、李頌平、劉諾行、林華蘭、劉擎雲、李浩正——獲准許從事牙科醫生職業,牌照編號:D-0124、D-0125、D-0126、D-0127、D-0128、D-0129。

———

盈健醫療中心——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AL-0142,其營業地點位於澳門勞動節大馬路214號裕華大廈第3座地下A座,持牌人為網聯國際有限公司,法人住所位於澳門北京街244-246號澳門金融中心7樓E座。

———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四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鄭成業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行政長官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批示:

張玉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為期半年,由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起生效,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二等技術輔導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260:蕭鳳堯;

二等助理技術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195:林淑儀。

———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肖凡在本局澳門樂團擔任中提琴聲部樂師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四日起續期至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應Kevin Daniel May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澳門樂團樂師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八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應Sasha Gwynne Garver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澳門樂團樂師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五日起予以解除。

———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旅 遊 局

准 照 摘 錄

“壹號盈利卡拉OK”,葡文名稱為“Um”和英文名稱為“The One”酒吧連卡拉OK在二零零九年六月十日獲發第0486/2009號牌照,持牌人為“壹號盈利卡拉OK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The One Karaoke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The One Karaoke Limited”。該酒吧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冼星海大馬路399、403及411號星海豪庭地下X舖和1樓Q1、R1、S1、T1、U1及V1舖。

———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周艷玲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350。

———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伯煇


學 生 福 利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規定,公佈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學生福利基金預算之第一次修改,有關修改經行政長官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六日的批示許可:

學生福利基金二零零九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一次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其他經常開支

   
05 03 00 00 99 其他 100,000.00  
         

經常轉移

   
04 03 00 00 02 家庭及個人   100,000.00
總額 100,000.00 100,000.00

———

二零零九年七月九日於學生福利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蘇朝暉——委員:朱國宏、袁凱清、黃堅平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應曹明慧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文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六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應林佩嫦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梁詠嫦及李妙青——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三等行政文員,合同由二零零九年九月二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羅瑾瑜、曾文山及麥達堯——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合同由二零零九年九月二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譚潔貞——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合同由二零零九年九月二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王嘉寶——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合同由二零零九年九月二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本局行政暨財政處處長劉麗群碩士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陳漢平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四日本局局長批示:

應鄧穎燊之請求,其於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起予以解除。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一等管理員葉少萍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日起續約一年,合同所訂定的條件維持不變。

———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應張淑卿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八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及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凌健業、張金清及楊越強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二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兩年,薪俸點為255點,首位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五日起生效,最後兩位自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六月二十九日及七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職級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潘家羨,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415;

蔡美蘭,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三日起轉為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80;

葉穎芝,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起轉為第三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為255。

———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舒國平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代局長 冼保生


建 設 發 展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鍾少燕——根據第6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及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生效,並繼續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55。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6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及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生效,並繼續在本辦公室擔任下指之相應職務:

林煒浩,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600;

Luís Manuel Silva Madeira de Carvalho,擔任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10。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莫家泰——根據第6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五款,以及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15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湯鳳琼——根據第6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及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生效,並繼續在本辦公室擔任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50。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黃耀漢——根據第6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五款,以及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6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Débora Gonçalves Chang——根據第6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及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的規定,續訂及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改為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並繼續在本辦公室執行職務,薪俸點265。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6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及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生效,並繼續在本辦公室擔任下指之相應職務:

關家傑,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400;

區敏怡及劉君慧,擔任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65;

陳傑豪、黃素妍及陳念嫦,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05;

陳威祥及冼嘉欣,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60;

李春麗,擔任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點330;

黎金華,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195。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葉永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85,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起。

———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主任 陳漢傑


電 信 管 理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下方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人員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起計,按下述所屬職級繼續在本局執行職務:

葉智勤及梁迪欣——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55;

麥德添及麥健華——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薪俸點為450;

陳金成及馮佰堅——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20;

鄭智仁——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70;

任志榮——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

Sandra Cecília Borralho——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400;

鄭榮坤、張家堅及李振宜——第二職階首席無線電通訊輔導技術員,薪俸點為365;

陳梅及莫美蓮——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

馮惠菁及李素莉——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75;

何炳華及黎炳權——第二職階二等無線電通訊輔導技術員,薪俸點為275。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 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七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考試成績中的獨一合格應考人第一職階首席無線電通訊輔導技術員João dos Santos Poupinho,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專業技術人員組別中第一職階特級無線電通訊輔導技術員。

———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於電信管理局

局長 陶永強


環 境 保 護 局

根據五月十八日第14/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三條第三及第四款之規定,為著有關效力,以下人員自本年六月二十九日起轉入環境保護局工作:

姓名 職級 職階 任用方式 原部門
馮文安 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3 編制外合同 (a)
Maria da Conceição Coelho 首席高級技術員 3 編制外合同 (a)
Romina Wong 首席高級技術員 3 編制外合同 (a)
黃秀娟 一等高級技術員 3 編制外合同 (a)
葉永基 一等高級技術員 1 編制外合同 (b)
林敏蘭 一等高級技術員 1 編制外合同 (b)
莫天才 二等高級技術員 2 編制外合同 (a)
歐志丹 二等高級技術員 1 編制外合同 (a)
洪進財 二等高級技術員 1 散位合同 (b)
Irene Eulógio dos Remédios 二等高級技術員 1 編制外合同 (b)
梁志聰 二等高級技術員 1 編制外合同 (a)
杜嘉敏 二等翻譯員 1 編制外合同 (a)
吳素芳 一等技術員 3 編制外合同 (a)
Maria Eugenia Elias Lopes da Cruz 特級技術輔導員 3 編制外合同 (a)
高家華 特級技術輔導員 2 編制外合同 (b)
何明達 一等技術輔導員 3 編制外合同 (a)
黃耀安 一等技術輔導員 1 編制外合同 (a)
陳四妹 二等技術輔導員 3 編制外合同 (a)
梁成冠 一等助理技術員 1 編制外合同 (c)
余永富 二等助理技術員 1 編制外合同 (c)
林天恩 首席稽查 3 散位合同 (c)
何誠傑 首席稽查 2 散位合同 (c)
周建興 熟練工人 6 散位合同 (c)
張松清 熟練工人 6 散位合同 (c)
區銅清 半熟練工人 6 散位合同 (a)
張大文 半熟練工人 4 散位合同 (a)
石鳳茹 半熟練工人 4 散位合同 (a)
李少祺 熟練助理員 4 散位合同 (b)
麥釗明 工人 6 散位合同 (c)
鄭志雄 助理員 6 散位合同 (c)
蔡玉泉 助理員 7 散位合同 (c)
楊仲輝 助理員 7 散位合同 (c)
梁志剛 助理員 7 散位合同 (c)
孫福寶 助理員 7 散位合同 (c)
戴健生 助理員 7 散位合同 (c)
胡紹蘭 助理員 4 散位合同 (a)

a)環境委員會;

b)建設發展辦公室;

c)民政總署。

批 示 摘 錄

根據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吳素芳於本局擔任第三職階一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八月九日起生效。

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Maria da Conceição Coelho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60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駱少英,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八日起在本局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的職務,為期一年。

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聘用之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洪進財獲訂立編制外合同,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四日起生效。

根據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李少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更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局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70,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於環境保護局

局長 張紹基


民 航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規定,公佈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批示核准之民航局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第二次修改:

民航局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第二次本身預算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經常開支    
01 01 03 01 00 報酬   500,000.00
01 02 03 00 01 額外工作 300,000.00  
01 06 03 02 00 日津貼 200,000.00  
02 02 07 00 06 紀念品及獎品 30,000.00  
02 02 07 00 99 其他 10,000.00  
02 03 07 00 01 廣告費用   56,000.00
02 03 07 00 03 在外地市場之活動 250,000.00  
02 03 08 00 02 技術及專業培訓 500,000.00  
02 03 08 00 99 其他   750,000.00
02 03 09 00 02 非技術性臨時工作 16,000.00  
總額 1,306,000.00 1,30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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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九日於民航局行政委員會——主席:陳穎雄——正選委員:Pedro Miguel R C das Neves(財政局代表),何曼秀


交 通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黃章治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四日起獲續期一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文華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八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40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何淑儀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一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5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劉秋伊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六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文員的薪俸點265的薪俸。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之第二職階三等文員駱桂森,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二日起,獲訂立新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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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七日於交通事務局

代局長 鄧惠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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