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簽署人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的規定,夏家明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由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透過簽署人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的規定,李麗娜、鍾杏媚及李詠聰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的編制外合同,由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朱琳琳擔任法律改革辦公室主任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七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辜美玲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韋俊賢——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其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支持四川地震災後重建協調小組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五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梁潔芝碩士——根據第21/2004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續任梁潔芝碩士擔任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秘書長職務,每月收取相當於澳門公共行政現行薪俸表770點的報酬,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九日起, 任期為一年。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5/2009號行政法規第十四條第四款及第十五條第三款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一等技術輔導員梁雁盈擔任局長秘書職務,為期一年。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所通過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第七十五條第一款a)項、第九十八條h)項,以及根據第5/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八條及第十條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警務總長鄭勝照擔任局長助理,主管情報分析中心,為期一年。
根據第5/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九條及第十條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一等督察Mário António Lameiras擔任局長助理,主管行動策劃中心,為期一年。
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於警察總局
局長 白英偉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梁家意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薪俸點260,由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Brígida Amante Gomes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收取相等於薪俸點305的薪俸,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
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經由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批示核准之澳門基金會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獨立預算之第一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02 | 00 | 00 | 00 | 00 | 資產及勞務 | ||
02 | 01 | 00 | 00 | 00 | 耐用品 | ||
02 | 01 | 01 | 00 | 00 | 建設及大型裝修 | 500,000.00 | |
02 | 01 | 04 | 00 | 00 | 教育、文化及康樂用品 | ||
02 | 01 | 04 | 00 | 02 | 書刊及技術文件 | 100,000.00 | |
02 | 03 | 00 | 00 | 00 | 勞務之取得 | ||
02 | 03 | 07 | 00 | 00 | 廣告及宣傳 | ||
02 | 03 | 07 | 00 | 02 |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活動 | 500,000.00 | |
02 | 03 | 08 | 00 | 00 | 各項特別工作 | ||
02 | 03 | 08 | 00 | 01 | 研究、顧問及翻譯 | 625,000.00 | |
02 | 03 | 08 | 00 | 99 | 其他 | 800,000.00 | |
04 | 00 | 00 | 00 | 00 | 經常轉移 | ||
04 | 03 | 00 | 00 | 00 | 私人 | ||
04 | 03 | 00 | 00 | 02 | 家庭及個人 | 75,000.00 | |
總額 | 1,300,000.00 | 1,300,000.00 |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於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榮恪——委員:李崇汾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條、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二款的規定,現確認合群基金會。
又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認可上述基金會之章程。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Zélia Maria de Sousa Rodrigues——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在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任職,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起生效。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陳啟華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400,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蔡妙琼、黃嘉怡及張敏華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05,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於法務局
代局長 高舒婷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沈偉強在本辦公室擔任副主任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七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於法律改革辦公室
主任 朱琳琳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黃錦濠——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之職務,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戴建業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於財政局——代局長 江麗莉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本局人員編制內第二職階特級普查暨調查員陳翠蘭及編制外第一職階二等普查暨調查員吳杏花獲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為期一年,薪俸點為350,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五日起生效,並根據同一通則第四十五條規定,故兩者於本局任職之原本職務狀況自同日起自動終止。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楊名就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呂澤明及蒙艷蘭,各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及五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點;
盧結豪,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起續聘擔任第二職階三等文員職務,薪俸點為205點。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梁健榮,第二職階首席督察,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督察,以填補刊登於十一月三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34/2003號行政法規所設立的人員編制的職位。
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發出的批示:
(一)郵政局第七職階郵務分發員鄭炎,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87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4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郵政局第七職階助理員鄭頌豪,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483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郵政局第七職階郵務分發員鄭國強,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91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4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發出的批示:
(一)衛生局第五職階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劉永祥,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675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五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5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發出的批示:
(一)博彩委員會法律顧問Armando Lo Isaac,供款人編號602032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四十條及第5/2007號法律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及「政府供款帳戶」結餘的百分之五十。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發出的批示:
郵政局工作人員賴翠華,供款人編號607786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發出的批示:
法務局高級技術員Maria do Céu Freire Machado,供款人編號6001759,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四十條及第5/2007號法律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及「政府供款帳戶」結餘的百分之五十。
民政總署技術督導員洪子謙,供款人編號6016489,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港務局水手周天福,供款人編號604573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五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三十九條及第5/2007號法律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的全部結餘。
衛生局高級技術員葉社愛,供款人編號6059773,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交通事務局助理技術員梁海燕,供款人編號6084379,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及「政府供款帳戶」結餘的百分之二十五。
廉政公署工作人員李家豪,供款人編號6085626,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三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財政局資訊技術員曹振康,供款人編號609229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經濟局編制人員,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周卓蘭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延長徵用財政局人員編制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莊綺雯,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九日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在本辦公室擔任同一職級的職務。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延長徵用財政局人員編制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胡綺雯,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九日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在本辦公室擔任同一職級的職務。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本辦向經濟局徵用的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周卓蘭,因徵用期滿而終止在本辦之職務,並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返回原部門。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於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
代主任 蘇姍璐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鍾桃華,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點,為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Domingos Chan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半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二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40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De Aguiar Monteiro Maria de Fatima,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50點,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李秉任,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40點,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起生效。
鄧慶堅,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點,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四日起生效。
曾政子,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00點,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起生效。
Freitas Pistacchini Lino Luis,擔任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305點,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三日起生效。
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於人力資源辦公室
主任 黃志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終止第一職階三等文員陳志傑之散位合同,並自同日起與上述人員重新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30。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六日之批示:
應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林敏怡之申請,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起解除其在本局之編制外合同,並終止與本局之聯繫。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以附註方式修改左婉媚、黃煜銳、李家榮及鄭志濠之編制外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05。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之批示:
應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李志誠之申請,相關編制外合同屆滿後,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終止與本局之聯繫。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以附註方式修改林佩芝及黃曼瑩之編制外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505。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以附註方式修改馮嘉俊之編制外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50。
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任代局長 郭鳳美關務總長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六條a)項及九十七條之規定,批准副警司編號109971何樹漢,終止在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之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三日起返回治安警察局,由“附於編制”狀況轉為“編制內”狀況。
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八條c) 項及第一百零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批准副警司編號217991蔣明亮及警長編號112891盧鳳鳴,由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起,以在澳門保安部隊範疇內定期委任之方式,轉入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人員編制中,並轉為處於“附於編制”的狀況。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四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馬耀權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梁景恆學士,司法警察局確定委任之第一職階首席刑事偵查員,在刊登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名列第一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項、第二十三條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聯同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及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六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以及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之規定,獲定期委任為本局編制內技術員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為期一年,以填補第9/2006號行政法規所設立的職位。
談正儀學士,司法警察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在刊登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名列第四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項、第二十三條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聯同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及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六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以及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之規定,獲定期委任為本局編制內技術員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為期一年,以填補第9/2006號行政法規所設立的職位。
周棟樑學士,勞工事務局臨時委任之第一職階二等督察,在刊登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名列第五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聯同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及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六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以及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之規定,獲臨時委任為本局編制內技術員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為期兩年,以填補第9/2006號行政法規所設立的職位。
馮貴華學士,治安警察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警員,在刊登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名列第六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項、第二十三條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聯同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及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六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以及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之規定,獲定期委任為本局編制內技術員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為期一年,以填補第9/2006號行政法規所設立的職位。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潘惠英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625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陳國達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二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415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林文樞、林錫松及譚開華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劉寶珍及江夫育——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受聘為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分別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五日及三月二十七日起,試用期為六個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陳艷梅,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李節球及關潔冰,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七日起生效。
黎漢輝及梁家祺,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黃麗芬,澳門監獄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黃美英,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及鄭洲,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麥金嬋,澳門監獄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二日起生效。
徐國柱,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於澳門監獄
代獄長 呂錦雲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張,慧、方,嘉敏、陳,嘉慧及黃,楚儀,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三等文員,首兩位分別由二零零八年十月三日及十月九日起,最後兩位由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六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三等文員。
阮,文達及黃,開明,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由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三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黃,照剛,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2)——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重新訂立散位合同,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工人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譚,于恆及郭,少媚,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各自由二零零九年二月六日及二月二十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蘇,慧婷,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起生效。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之批示:
蕭,巧玉,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由二零零九年三月三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根據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追溯自該日起生效。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佳信藥房”,准照編號為第72號,以及營業地點為澳門祐漢新村第一街28號地下,從事七月十九日第34/99/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所指之列入表一至表四的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及其製劑之買賣,但表二A所列者除外。許可之有效期自公佈日起計一年。
按照代副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核准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泰生藥業”(准照第204號)搬遷,新址位於澳門三層樓上街5-A號華龍大廈地下F座B區。
按照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取消朱顯中第M-1067號及黃仰添第M-1599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履行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
梁厚——恢復第M-1480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葉夏婷——應其要求,中止第W-0140號中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按照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取消鄒宓第E-1230號、林若曦第E-1465號及黎詩茵第E-1523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履行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取消李健榮第M-1475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履行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張栢菱——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E-1722。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於衛生局
代副局長 葉炳基
按照行政長官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二取代之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下列教學人員,有關職級、級別、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Maria João Marques da Silva Picão de Oliveira碩士及Sandra Cristina da Silva Alves學士,中葡中學教師,五級、第一職階、薪俸點為430,由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起至八月三十一日止。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代局長 梁勵(代副局長)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應張藝紅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劉暢學士在本局的編制外合同續期兩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員,薪俸點為470,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容淑賢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210,並根據現行《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規定,追溯自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鄧少儀學士和陸青學士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九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張玉鈿和張良香分別在本局擔任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及第六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各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二日及五月十九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Filipe Augusto Rodrigues de Senna Fernandes——根據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個人勞動合同續期,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計,為期一年。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申蘇菲——根據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個人勞動合同續期,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李卓敏及鍾燕婷——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Victor Manuel Sou及潘錫楨——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張炳南——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莫世昌——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三十日起續期一年。
陳桂曉及梁耀基——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起續期一 年。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鄧詠琳——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應蘇健敏的請求,其在本局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日起予以解除。
“大都會”,葡文名稱為“Grande Cidade”和英文名稱為“Metro”酒吧連卡拉OK在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五日獲發第0484/2009號牌照,持牌人為盧明聰。該酒吧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倫敦街67及71號東南亞花園(東南亞商業中心)地下和閣樓BF及BG舖。
“風格卡拉OK酒吧”,葡文名稱為“Estilo”和英文名稱為“Vogue Bar & Karaoke”酒吧連卡拉OK在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五日獲發第0487/2009號牌照,持牌人為“崴文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Manna Companhia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Manna Company Limited”。該酒吧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波爾圖街439-443號光輝苑光輝商業中心地下和一樓AD及AE舖。
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於旅遊局
局長 安棟樑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六日之批示:
譚慧敏,為本學院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九年四月十日起生效。
Tamami Ogata,為本學院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一日起生效。
柯敏姬,為本學院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八日起生效。
鄧小欣,為本學院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九年四月三十日起生效。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之批示:
徐君瑞及潘慶祥,本學院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屬散位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並屬同一職級及職階,各自由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及五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黃永禧,本學院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屬散位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之規定,其合同獲續期六個月,並屬同一職級及職階,由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於旅遊學院
代副院長 甄美娟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之規定,公佈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文化基金第一次預算及獨立預算修改,有關修改是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六日的批示許可:
單位 : 澳門幣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02 | 03 | 02 | 01 | 00 | 電費 | 1,300,000.00 | |
04 | 01 | 05 | 00 | 36 | 澳門藝術節 | 3,300,000.00 | |
07 | 10 | 00 | 00 | 00 | 機械及設備 | 2,000,000.00 | |
總額 | 3,300,000.00 | 3,300,000.00 |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01 | 06 | 02 | 00 | 00 | 服裝及個人用品——負擔補償(新項目) | 10,000.00 |
02 | 02 | 06 | 00 | 00 | 服裝(新項目) | 310,000.00 |
02 | 02 | 07 | 00 | 99 | 其他 | 150,000.00 |
02 | 03 | 02 | 02 | 03 | 管理費及保安 | 10,000.00 |
02 | 03 | 05 | 02 | 00 |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 765,000.00 |
02 | 03 | 07 | 00 | 02 |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活動 | 1,000,000.00 |
02 | 03 | 09 | 00 | 03 | 文化、體育及康樂活動 | 1,050,000.00 |
02 | 03 | 09 | 00 | 06 | 銀行手續費 | 5,000.00 |
總額 | 3,300,000.00 |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於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
主席 何麗鑽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一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李國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合同由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劉家雯——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三等行政文員,合同由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鄧月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合同由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彭燕芳——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助理員,合同由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第二條修訂)及第四款之規定,本局人力資源科科長Américo Galdino Dias之定期委任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五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尹君平,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四月九日起生效。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應趙家偉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十日起予以解除。
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四日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和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批准以散位合同聘用陳錦達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三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c)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批准以散位合同聘用鄭綺華及梁淑祺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聘用盧啟恩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28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六款,並按照第91/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八項,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Aida Maria Albino Carreira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於運輸基建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李鎮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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