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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六款及第七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澳門特別行政區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紀律監察委員會成員的任期,按以下方式續任兩年:

——歐安利,由其任主席,並在其因故不能視事或缺勤時,為有關效力指定代任人;
——黃顯輝;
——姚鴻明;
——招銀英;
——徐偉坤。

二、本批示自二零零九年二月三日起生效。

二零零九年三月六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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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4/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30/2001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一款(九)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António Fernandes(菲能地)為體育委員會委員,任期至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五日。

二、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二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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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4/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30/2001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一款(十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鍾國榮為體育委員會委員,任期至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五日。

二、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二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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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93/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漁業發展及援助計劃規章》第九條第三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三日起,續任下列人士為漁業發展及援助計劃評審委員會成員,為期兩年:

主席——黃錦輝;
委員——李榮勝;
委員——郭光華;
委員——郭虔;
委員——馮金喜;
委員——梁帶福;
委員——何華添。

二、上款所指的評審委員會成員有權每月收取金額相當於薪俸表100點的50%作為報酬。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二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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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二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