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222/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3/2008

刊登日期:

2008.8.13

版數:

8006

  • 續任審計署助理審計長。
相關法規 :
  • 第12/2007號行政法規 - 訂定審計署的組織及運作。
  •  
    相關類別 :
  • 審計署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22/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2/2007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審計署助理審計長高展鵬學士,自二零零八年九月二日起,續任兩年。

    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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