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運 輸 工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陳麗君——根據第28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六條,以及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運輸基建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5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二日起。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Aida Maria Albino Carreira——根據第28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六條,以及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運輸基建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625,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

摘錄自行政長官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汪雲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二款a)項及第3/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其為交通事務局局長,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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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廉 政 公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一日批示如下:

蕭仲賢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聯同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為期一年。

禤四——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一日起,以 散位合同方式續聘用為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為期一年。

譚嘉儀——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續聘用為第六職階助理員,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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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審 計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的批示:

梁紅虹學士——應其個人要求,終止在本署擔任審計局局長之定期委任,並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一日起,返回本署人員編制內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之原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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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於審計署

審計長辦公室主任 趙占全


警 察 總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分別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及四月十四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陳煥鋒及潘耀威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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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於警察總局

局長 白英偉


海 關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八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以及《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款a)項的規定,及聯同第21/2001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經海關關長的建議,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起,續委任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岑錦棠出任海關資訊通訊廳廳長,為期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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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一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Victor Chung 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黃麗嫦的編制外合同均獲准續期一年,分別由二零零八年五月一日及五月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六及第七項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梁淑綺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莊小慧的編制外合同均獲准續期一年,並更改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及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分別由二零零八年五月二日及五月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九條、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第十四條第一款、第1/1999號法律第三條第三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八月二日第7/2004號法律第二十六條第六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的初級法院第三職階助理書記員Acácio Coelho、Aníbal Manuel Gonçalves、Maria Celeste Filipe Marques Casaca、Fernanda Maria de Miranda Branco Quintais、Maria Madalena Teixeira Ferreira da Silva、Armando Joaquim Capelo、Ana Maria Gonçalves Capelo及José Manuel Trindade 均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五月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梁家意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60,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聲 明

茲聲明本辦公室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陸家駒,屬編制外合同,現應關係人的要求,由其擔任檢察院職務之日起,終止其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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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及第四條的規定,下列本局公務員,按下指職務獲續定期委任兩年,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Lúcia Abrantes dos Santos,擔任公共行政翻譯中心主任;

José Francisco de Sequeira,擔任公職福利處處長;

吳淑儀及戴雪梅,擔任科長。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延長徵用社會工作局人員編制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李向紅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在本局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的職務的期限,為期一年。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堅霞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職級的薪俸點370點。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應李思珩之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公關督導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八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處於短期無薪假狀況的本局確定委任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馮美蓮,批予長期無薪假,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起,為期九年。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及第四條的規定,鄭佩佩在本局擔任文件暨刊物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起續期兩年。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蔡親敬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六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級的薪俸點40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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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九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林金梅、梁淑茵及李綺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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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身 份 證 明 局

批 示 摘 錄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機關的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第三及第四條的規定,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本局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徐昕為本局刑事紀錄處處長,為期兩年。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機關的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第三及第四條的規定,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張麗珊為本局開發暨製作處處長,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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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的批示:

本局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鄧小蓮學士——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三款及第四條,並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款a項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中文校對科科長,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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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法 律 改 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延長徵用身份證明局編制人員,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馮炳傑,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職務之期限,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七日起,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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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八日於法律改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朱琳琳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九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Cândido Alexandre Marques Alberto Alves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起,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點。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陳偉健、陳永恆、余雅詩、梁惠芳、歐陽家寧、梁潔明、楊少媚、鄧菀蕾及王志華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三個月,首七位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其餘兩位為第一職階二等督察,薪俸點為260點,首兩位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一日起,第三位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起,其餘六位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起。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熊嘉倫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起,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

聲 明 書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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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於財政局——局長 劉玉葉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黃素鈞學士及戴敏婷學士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85。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周國爾、王寶健、秦顯偉、李劍峰、歐文豪、李卓華、陸尊易、潘立行、劉御誠、梁志剛、陳偉浩、葉兆棠、冼家傑、Henrique da Silva、馬偉基、梁振波、Nuno Vong Machado de Mendonça、楊耀權及何祥佩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督察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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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鄺光雄在本基金擔任資訊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陳寶儀在本基金擔任供款事務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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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八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卹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發出的批示:

(一)民政總署第七職階熟練工人張柏權,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6031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8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司法警察局第三職階首席刑事偵查員Salvino Antonio de Jesus Bernardes,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509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十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1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四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衛生局第一職等第五職階衛生助理員曾秀明,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4257,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一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3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發出的批示:

(一)澳門監獄第四職階副警長鄺達彬,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269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4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公積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發出的批示:

(一)立法會主任文牘Maria de Fátima Araújo Alves,供款人編號300927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及二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政府供款帳戶」結餘的百分之五十及「過渡帳戶」結餘的百分之十。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一)衛生局衛生服務助理員黃志偉,供款人編號6004359,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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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八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人 力 資 源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湯惠均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540點,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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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於人力資源辦公室

主任 黃志雄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九日之批示:

應第二職階三等文員徐志偉之申請,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一日起解除其在本局之散位合同,並終止與本局之聯繫。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應第一職階三等文員梁潔明之申請,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起解除其在本局之散位合同,並終止與本局之聯繫。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應第一職階三等文員楊少媚之申請,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起解除其在本局之散位合同,並終止與本局之聯繫。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起,與容韻媛、霍燕寶、方玉燕、麥惠嫻、麥詠珊及黃家權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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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 》第九十四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本局下列人員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一日起,在其擔任之職位上,續任一年:

警員 100070 鍾麗群;
" 101070 孫雅雯;
" 102070 林英賢;
" 103071 伍偉立;
" 105070 龍潤華;
" 106070 麥頴兒;
" 107070 顏佩瑜;
" 108070 鄒偉茵;
" 109070 林泳兒;
" 110071 張宗達;
" 111070 楊彬鷹;
" 112071 詹錦昌;
" 113070 李妙轉;
" 114077 黃特龍;
" 115071 容嘉豪;
" 117070 陳裔苗;
" 118071 鄭英祺;
" 119071 李德良;
" 120071 戚仲榮;
" 121071 陳元泰;
" 122070 陳少娟;
" 123071 吳曾生;
" 124071 李震宇;
" 125070 黃曉令;
" 126071 勞宇凱;
" 127070 譚淑芬;
" 128070 楊樂容;
" 129070 黃慧詩;
" 130071 梁偉成;
" 131071 黃得球;
" 132071 區國聰;
" 133071 李榮安;
" 134071 郭鎮豪;
" 135071 洪天鵬;
" 136070 李務瑜;
" 137070 陳錦霞;
" 139070 楊國燕;
" 140071 黃浩慈;
" 141071 高永龍;
" 142071 陳嘉星;
" 143071 麥健峰;
" 144071 黃耀輝;
" 145070 黃志芳;
" 146071 陳加健;
" 147071 劉偉;
" 148071 鄭健彬;
" 149071 林康;
" 150071 吳家榮;
" 151071 何應龍;
" 152071 吳子峰;
" 153071 黃潛潛;
" 154071 王志雄;
" 155071 楊健德;
" 156071 盧家俊;
" 157071 張磊;
" 158071 鄧健鍾;
" 159071 梁杰衡;
" 160070 容家倖;
" 161071 區錦沛;
" 162071 李德發;
" 163071 馬樂祺;
" 164070 張鳳芝;
" 165071 林永旗;
" 166071 李明輝;
" 167071 陳子夏;
" 168071 陸志強;
" 169071 馮國良;
" 170071 梁劍輝;
" 171071 吳儉峰;
" 172071 杜漢文;
" 173071 童振威;
" 174070 何燕鴻;
" 175071 鄭展圖;
" 176071 梁錦權;
" 177071 梁俊廷;
" 178071 林賢慧;
" 179071 林志南;
" 180071 趙沃謙;
" 181071 廖永豪;
" 182071 鄭嘉樂;
" 183071 沈偉棟;
" 184071 許偉桓;
" 185071 葉志球;
" 186071 陳強匡;
" 187071 梁洪健;
" 188071 鄧柏順;
" 189071 彭志傑;
" 190071 許俊杰;
" 191071 Carvalho Nunes Eduardo;
" 192071 鄭偉傑。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下列人員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九日起,獲確定委任為司法警察局編制內第一職階二等刑事偵查員,正式脫離治安警察局:

警員編號 199971 陳智峰;
" 203971 伍志剛;
" 102001 曾志輝;
" 121031 范家康;
" 130031 李志揚;
" 162041 何偉樂。

———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八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歐陽家寧,以散位合同方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之職務——應其要求,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起解除與本局簽訂的合同。

———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八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鄺達彬,為澳門監獄確定委任之第四職階副警長,因自願退休而離職,並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及刊登於四月九日第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及格准考人評核名單,確定委任以下澳門監獄之編制內人員:

及格准考人Maria Isabel Rodrigues Xavier,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翻譯;

及格准考人Paulo Fernando do Rosário Antunes Esteves,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

及格准考人石連娣,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及格准考人阮佩珊及Manuel Augusto Valente,獲委任為第一職階一等文員。

———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前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張, 金蝶,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

曾,明,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

按前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劉,蘭珍,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

林,買轉,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三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護士。

盧,杏翔,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八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護士。

按前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之批示:

楊,瑞芳,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起獲續約一年。

陳,麗嬋,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楊,佩儀,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

歐,少英、張,夢冰、蔣,雪芬、梁,雪英及王,琼芳,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起獲續約一年。

梁,小燕,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二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八日起獲續約一年。

鄒,碧彤及趙,叔敏,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三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起獲續約一年。

盧,婉文,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三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

曾,劍如,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三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謝,柳燕,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

鄺,鳳梅,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三日起獲續約一年。

李,海迎,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

蘇,莉明,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三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

黃,仲笑,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

張,麗紅及劉,秀梅,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李,鳳勤,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起獲續約一年。

李,鳳儀,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

張,偉強,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詹,國平、葉,偉利、郭,肖冰及吳,錦仔,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日起獲續約一年。

Baladas, Fernando、陳,德壽、謝,樹雄、De Assis, Ondina Rafaela、林,玉平、劉,向暉、劉,向都、李,國江、羅,鏡成及呂,七妹,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甘,伙帶、甘,曉雲、甘,鈞及林,任發,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二職階半熟練工人,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三日起獲續約一年。

蘇,永生,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三日起獲續約一年。

何,品祥,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三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

De Rego Pestana dos Santos, Jorge Paulo,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Dos Santos Fonseca, Eurico,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起獲續約一年。

De Andrade Lobo, João Manuel,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前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陸,美娟,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全科主治醫生——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全科主治醫生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起生效。

杜,麗燕和黃,佩珊,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之職務,為期六個月,分別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日及四月十五日起生效。

容,潤邦,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九日起獲續約一年。

楊,玉兒,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八日起獲續約一年。

李,旋美、黃,麗桃及黃,夢君,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起獲續約六個月。

羅,秀燕,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起生效。

羅,子超,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全科主治醫生——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全科主治醫生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起生效。

按照前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本局第一職階高級護士何瑞文,享用長期無薪假後已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回任。

按前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鄺,錦添,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之批示:

應黃偉業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起予以解除。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日之批示:

甘, 俊彬,本局編制外合同二等資訊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重新訂立散位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起生效。

按照二零零八年四月十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曾建文——應其要求,中止第T-0055號治療師(心理治療)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

按照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健滙國際醫療中心——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AL-0113,其營業地點位於澳門南灣大馬路599號羅德禮商業大廈A、B、C、D、E座,持牌人為健滙醫療有限公司,法人住所位於澳門新馬路61號中央廣場15樓I座。

———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於衛生局

代副局長 葉炳基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下列人員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一日起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期壹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陳凱風學士,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

陳玉貞,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批示:

李國妍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半年,由二零零八年五月二日起生效。

———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並根據現行《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規定,追溯自下指日期起生效:

林綠葉碩士——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三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70;

黃洪強——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為240;

易梓偉、李少芬及梁麗香——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分別轉為第二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及第三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為315、335及255。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首兩位根據現行《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規定,追溯自下指日期起生效:

馬國男——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三日起轉為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220;

張建誠和Julieta Maria Esperança Mamblecar —— 各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日及四月十四日起轉為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90。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陳琰樂在本局擔任澳門樂團小提琴聲部樂師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兩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一條、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自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譚寶儀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五條及第十條,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日起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九條,以及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Georgi Khazan在本局擔任澳門樂團大提琴聲部樂師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兩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一條、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張玉鈿在本局擔任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Sergio Miguel Chin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兩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為240,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聲 明

茲聲明,Carl Thurman Smith因逝世之緣故被終止其於本局之個人工作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七日起生效。

———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João Manuel de Matos Batista Marques Madrinha——根據公佈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六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之二零零五年五月九日第15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六點一項規定,其個人勞動合同續期,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一日起計,為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第2/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六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九條第四款a)項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及實習方式聘用下列人員於本局擔任如下職務:

蕭嘉碧,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試用期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止;

張春潔,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試用期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止。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劉有銳——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七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第2/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六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九條第四款a)項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及實習方式聘用何嘉玲於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試用期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止。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Adelaide Ferreira Castilho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起續期二年,職級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40點,及自二零零八年六月八日起,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600的薪俸。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應António Rossano de Jesus Monteiro的請求,其在本局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尤廸華——其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第三條款:

嚴美娟,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四日起轉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00;

鄭嘉洲,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四日起轉為第三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90;

黃健斌,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五日起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00;

林淑賢,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起轉為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90。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黃健立及黃維津,分別為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及第七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五日起生效;

何志生及區振鴻,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七日起生效;

夏家玲,第四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九日起生效;

何蘭心,第六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湯月珍及黃炳波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第三條款,分別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五日及五月二十七日起轉為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60。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九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第二職階首席技術員岳增懷及李錦培,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

———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體 育 發 展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現刊登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八年四月十日批示核准的體育發展基金二零零八年度本身預算第三次修改:

單位 :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02 02 07 00 99 其他非耐用品——其他   5,500,000.00
02 03 07 00 01 廣告之負擔 500,000.00  
02 03 07 00 02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活動 11,000,000.00  
02 03 08 00 99 各項特別工作——其他 2,000,000.00  
02 03 09 00 99 未列明之負擔——其他 4,800,000.00  
04 02 00 00 02 社團及組織   12,800,000.00
          總數 18,300,000.00 18,300,000.00

———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於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黃有力——委員:唐偉良,Lei, Maria Helena dos Remédios Vicente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之批示:

柯敏姬,本學院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兩年,並屬同一職級及職階,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八日起生效。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九日之批示:

鄭少華,本學院第三職階熟練工人,屬散位合同——根據八月二十八日第45/95/M號法令第二條第二款e)項及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獲以個人勞動合同形式,聘為本學院人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起生效。

鄭少華,本學院第三職階熟練工人,其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起終止。

湯錦華,本學院第三職階熟練工人,屬散位合同——根據八月二十八日第45/95/M號法令第二條第二款e)項及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獲以個人勞動合同形式,聘為本學院人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起生效。

湯錦華,本學院第三職階熟練工人,其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起終止。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徐君瑞,本學院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屬散位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並屬同一職級及職階,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八日起生效。

黃永禧,本學院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屬散位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之規定,其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潘慶祥,本學院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屬散位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並屬同一職級及職階,由二零零八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Tamami Ogata,本學院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兩年,並屬同一職級及職階,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一日起生效。

林寶玉,本學院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及第五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之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三日起。

———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於旅遊學院

代副院長 甄美娟


境 外 旅 遊 危 機 處 理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鄭炳弟——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錄取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為期半年,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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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於境外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

協調員 安棟樑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有關開考之評核名單中排名分別為第一及第二之合格應考人黃穎華、區萬明擔任本局編制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用作以其等本人填補載於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之人員編制表之有關職位。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尹君平,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九日起生效,並同時將其職級轉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何慧心、楊金燕,第一職階三等行政文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起生效,並同時將其等職級轉為第二職階三等行政文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麥頌怡,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五日起生效,並同時將其職級轉為第二職階二等翻譯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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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與梁佩茵及周桂煥簽訂為期一年的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為195點,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c)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黃偉權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薪俸點為350點,為期六個月,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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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


房 屋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 十五條第三款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Anita Anok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起轉為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薪俸點為44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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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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