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行政長官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的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張詠梅,獲訂立新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職級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65點,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之批示:
鄭展良,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散位合同第二職階助理員——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轉為訂立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生效。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工作人員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職級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吳日勝,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二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的薪俸點210點;
古桂明,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七職階助理員的薪俸點160點;
高雪梅,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六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六職階助理員的薪俸點150點;
朱志敏及郭瑞琼,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職階助理員的薪俸點120點。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鄺添全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的薪俸點210點,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白麗嫻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第1/2003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5/2001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澳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尹思哲法學碩士以兼任方式擔任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主任的委任續期兩年,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翠玲
António Maria Azedo Victal (韋東尼)醫生自1983年起一直在衛生局擔任醫生職務,其在工作的熱誠投入及傑出表現值得公開表揚,其敬業樂業的專業精神深受同事的尊敬、認同及緬懷。
在其擔任的多項職務中,特別是仁伯爵綜合醫院內科主任及糖尿病防治委員會主席的職務,他均表現出其專業精神、熱誠專注及高度責任感,為澳門醫療界的卓越成績貢獻良多。
基於上述理由,為肯定其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任職時所表現出的個人優點、專業及敬業樂業的精神,本人特予公開嘉許已故的韋東尼醫生。
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陸麗芬——根據第11/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五條,以及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能源業發展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3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日起。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的批示:
Luiz Amado de Vizeu學士——教育暨青年局確定性委任之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第12/2007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九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繼續以徵用方式於本署擔任職務,為期一年。
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於審計署
審計長辦公室主任 趙占全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所作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c)項及第2/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六款的規定,以實習方式的散位合同聘用胡佩霞、唐潔芳、李志洪及郭華仔在海關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實習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起生效,倘試用期滿且工作表現符合要求,則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與之訂立為期一年的編制外合同,期滿可考慮續約。
摘錄自副關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述人員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生效,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分述如下:
謝文蘭及李錦屏,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編號050010及050020,薪俸點為275;
程金鳳,第二職階三等文員編號050040 ,薪俸點為205。
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按照立法會執行委員會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議決:
根據第11/2000號法律第三十三條,以及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楊瑞茹碩士在立法會輔助部門擔任副秘書長的定期委任續期兩年,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立法會執行委員會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議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四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應本部門屬確定委任的第二職階主任文牘Maria de Fátima Araújo Alves的申請,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解除一切職務。
按照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簽署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部門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吳富泉及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袁光榮的散位合同分別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及四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部門第六職階助理員陳錦賢及第五職階助理員蔡麗英的散位合同分別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及四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林富發之散位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及第四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繼續以同一職級及職階徵用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特級資訊督導員梁慶欣,於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陳志揚及戴小強的編制外合同均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十二條第二款、連同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b)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項的規定。在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三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排名第一的本局人員編制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謝惠玲副學士,獲定期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黃文富副學士——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行政暨財政組組長之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按代理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陳嘉宜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30,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於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主任 陳海帆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陳思恆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85,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統計暨普查局人員編制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陳筱瑜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在本局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的職務,為期一年。
摘錄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九日代理行政長官作出的批示:
根據八月十二日第11/96/M號法律第四條及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賦予“澳門少年飛鷹會”行政公益法人的資格。
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鄺瑞敏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實習),薪俸240點,為期六個月至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八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劉可怡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實習),薪俸240點,為期六個月至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 林樹源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起續期一年至二零零九年三月六日,其職級及職階維持不變。
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的批示:
本局照相排版中文科科長羅小敏學士——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其有關職位的定期委任獲續期兩年,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起生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的批示:
本局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邱志權及林蟬泉——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相關職務並轉為高一職階,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本局散位人員的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相關職務:
第二職階助理員何子傑及梁燕斌,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四日起生效;
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李維樑、廖錦明及邱志賢,分別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八日、三月二十日及三月二十日起生效。
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容偉俊及譚永強學士,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相關職務,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本局第一職階一等照相排版操作員馬玉燕,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相關職務並轉為高一職階,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九日起生效。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的批示:
本局行政暨財政處處長梁禮亨學士——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其有關職位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八日會議所作之決議,有關決議經代理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七日核准: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交通運輸部第一職階三等文員黃, 慧娟,獲准簽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薪俸195點,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周, 悅候,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楊, 少蘭,獲准簽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三個月,薪俸195點,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三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
管理委員會:
袁, 燕玲——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5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建築及設備部:
梁, 慶剛學士——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4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八日起生效;
Maria Manuela Mendes Drummond ——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3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曾, 世聰、李, 國華及文, 建峰——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15點,為期一年,皆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趙, 長春——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6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盧, 廣添——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2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鮑少秋——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3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三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交通運輸部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陳淑堅,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薪俸335點,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
梁子豐——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Isidro de Jesus, João ——第一職階一等文員,薪俸265點,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六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
李, 華苞學士——第三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90點,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七日起生效;
何, 國培學士——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65點,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起生效;
莫垂道學士——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10點,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Carlos Alberto da Graça ——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390點,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楊潤添,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三個月,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 日起生效。
應園林綠化部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陳, 國樑之要求,與其終止有關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財務資訊部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梁, 建倫,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薪俸350點,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林俊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九日起在法律改革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點,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第七款的規定及《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修改身份證明局編制人員,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馮瑞珠徵用到本辦公室的服務狀況,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五日起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的職務。
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於法律改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朱琳琳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本局散位合同第七職階助理員黎志輝——應其要求解除有關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五日之批示:
譚國柱學士——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八日起,其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產地來源稽查處處長之職務。
郭淑明——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30,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八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余觀洪及許錦泉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職務,盧德揚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轉為編制外合約,首兩位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起,最後一位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八日起,為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Carolina Sofia Martins Ramos de Baptista Cerqueira Figueiredo 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何彩珊及方子濂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分別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及三月二十九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565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黃聖揮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275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Deolinda Teresa da Silva Nogueira de Sequeira 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繕錄兼打字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八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伍雪賢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二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的薪俸點505的薪俸。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房屋局編制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楊錦華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獲徵用到本局擔任同一職級及職階之職務,為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退休基金會編制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吳保民在本局擔任職務之徵用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職級及職階不變。
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於財政局
局長 劉玉葉
為著應有之效力,茲聲明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在本局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處長的本局人員編制內顧問高級技術員黃保德,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起轉為本局編制內超額狀況。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鄺碧芳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黎雅倫碩士及蔡堅濠學士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的第三條款,分別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及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400及370。
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八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麥永健、梁世威及林美玲,為本會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半年,分別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三月十七日及三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謝靄雯、林漪鈴、李佩珊及梁嘉慧,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一年。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下列工作人員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David dos Santos Nuno,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點;
鄧慶堅,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四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點。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應陳麗君的請求,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二日其在運輸基建辦公室擔任職務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蕭永群,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00,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劉德志,擔任第一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30,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De Aguiar Monteiro Maria de Fatima,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50,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李秉任,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40,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起生效;
曾政子,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00,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於人力資源辦公室
主任 黃志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二條之規定,衛生局編制第三職階護士長Rosa Maria Luis,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以同一職級及職階調任到本局文職人員編制。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以附註方式修改方貴安之編制外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85。
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任代局長 郭鳳美關務總長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以及經第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八條第e)項之規定,警員編號126901朱永勝,由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七日起處於“附於編制”狀況。
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梁志雄、吳靜文、杜詩媚及羅詩雅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之職務,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95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吳華錚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之職務,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95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譚敏堅、黃海菱、Leong Cheng Ian、張頴兒、吳海英、梁素霞、何硯亢、麥劍釧、楊适霖、林慧嫻、黃文順、薛沛德、何偉樂、余世清、吳國輝、李志揚、郭小燕、朱景燊、陳國亮、范家康、陳維添、李 栢鑫、潘惠龍、黃國華、孔小冬、楊郭弟、吳燕霞、陳永豪、梁志聰、麥嘉明、曾志輝、伍志剛、麥錦寧、洪錦發、陳智峰、盧振輝及楊兆麟,本局以定期委任制度任用之實習刑事偵查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九條第一款a)項及第四款b)項,以及六月二十八日第26/99/M號法令第十條之規定,其為進入本局刑事偵查人員職程而進行之實習期,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延續至其就職為本局二等刑事偵查員之日為止。
易寶玲、梁競文、黃永潤、李始安、霍永鋒、余世愿、梁惠文、陳攷敏、楊育藝、鄧文謙、李敏通、鍾錦良、楊志威、梁健斌、姚卓峰、李忠平、顧嘉誠、呂俊康、李建國、林金慶、謝家豪、黃有文、林卓華、許志松、黃德來及陳俊策,本局實習刑事偵查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九條第一款a)項、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d)項和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聯同六月二十八日第26/99/M號法令第十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續期至其就職為本局二等刑事偵查員之日為止。
譚麗園、黎燕君、梁子泉、譚麗鳳、蕭政楓、鄧曦、陳健民、麥顯聰、歐健宏、郭麗芳、馮偉健、Adriano Diamantino Anok、黃文傑、洪少弟、陳燕珊、孫波及區振鵬,司法警察局以定期委任制度修讀本局實習刑事偵查員培訓課程——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九條第一款a)項及第四款b)項之規定、六月二十八日第26/99/M號法令第五條第一款、第三款b)項及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聯同八月二十五日第27/2003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其定期委任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六日起延續至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楊冬青、蔡嘉悅、梁穎珊、葉幼君、蘇添興、黃嘉祺、蘇泳揚、李思敏、何嘉麒、陳麗蓉、黃振華、鄭永堅、郭夏月、潘佩霞、李冠龍、盧志豪、陳雲驄、何海清、林俊程、楊美芬、鍾前勃、黃成俊、李樹泉、張遜、鍾偉榮、梁志偉、關卓繁、葉偉龍、吳靖濤、林承旺、陳航鋒、黃日進、李文建、林衍雄、李詠康、馮泳華、鄭元威、陸焜華、謝曉嵐、胡穎欣、李達華、甘麗麗、龍景文、李庭峰、余雄輝、胡嘉健、夏顯翔、陳毅堅、黃超略、何玉娟、任思維、陳春光、郭彬彬、林光媚、郭志堅、何建偉、郭金蓮及潘乾敏,司法警察局以散位合同制度修讀本局實習刑事偵查員培訓課程——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九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六月二十八日第26/99/M號法令第五條第一款、第三款b)項及第十一條第二款、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d)項和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聯同八月二十五日第27/2003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九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六日起延續至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歐陽家寧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之職務,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95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葉健貞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485點。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黃俊峰,本局人員編制內確定委任之第一職階一等刑事技術輔導員——應其要求,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起,終止其在本局之職務。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胡潔茵及劉迪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37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葉鴻彬及黃穎詩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職務,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起,為期一年,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26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陳錫明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何海源——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受聘為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195點,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起,試用期為六個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陳天美,澳門監獄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起擔任本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點,為期一年。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梁峻晞,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日起生效。
伍日輝,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六日起生效。
李節球及關潔冰,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監獄下列散位合同人員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八日起生效:
鄧玉茹,第二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
吳光明、許志明、卓官保、蕭勝光及李國良,第二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
梁月明,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
梁北棟、唐達文及吳景雄,第三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
陳根棠及蔣華雄,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
潘嘉霖、鄭國強、李濟森、梁日勝及沈志輝,第六職階熟練工人;
何陳兒女,第七職階助理員;
繆漢英及陳葉興,第六職階助理員。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范秀衛,澳門監獄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起擔任本監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30點,為期一年。
鄧敏心,澳門監獄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起擔任本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點,為期一年。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李德芬,澳門監獄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四日起擔任本監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30點,為期一年。
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於澳門監獄
代獄長 呂錦雲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四日之批示:
李,燕芳,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2)——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之規定,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九日起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為期一年,並晉階為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2)。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之批示: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按下指職級及期間起獲續期一年:
譚, 于恆、郭, 少媚、李, 用、蔡, 銀意及梁, 杰卿,為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首三位分別由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二月二十日、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其餘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郭, 志華,為第二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日起生效;
梁, 愛琼、陳, 淑萍、鄭, 玉梅、范, 麗卿、馮, 啓能、劉, 社源、李, 秀蓮及袁, 連歡,為第三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首位由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二日起生效,其餘由二零零八年二月四日起生效;
馮, 潔冰、李, 日明及郭, 園英,為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分別由二零零八年二月四日、二月五日及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陳, 志凱及李, 松江,分別為第五職階熟練工人及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各自由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及二月七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二日之批示:
梁,寶蓮,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三日起獲續約六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應吳寶喬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三日起予以解除。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應余詠蘭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四職階護士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應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科達有限公司”(准照第147號)申請,取消其位於澳門青洲禁區屠場側至威工業大廈三樓B座之倉庫。
按照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張嘉欣、張健卉——應其要求,分別中止第E-1468號及第E-1513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繆智豐、梁永權——應其要求,分別中止第M-1397號及第M-1569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按照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李淑賢、李浩琚——應其要求,分別中止第E-1332號及第E-1482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鍾景生——應其要求,取消第M-1099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梁開業——應其要求,中止第M-1565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核准以下成藥之註冊:
“碳酸鈣片0.3g”3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198;
“阿托伐他汀鈣片10mg”2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199。
上述成藥之製造及註冊證書持有人均為“德國大藥廠(澳門)有限公司”。
按照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許穎欣、Celina Rodrigues Leão Carvalhal——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E-1673 及 E-1674。
李美媛——應其要求,中止第E-1285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個月。
李志強——應其要求,取消第M-1327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劉建寧——應其要求,取消第W-0041號中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鄭成業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九條,以及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請Dmitry Zorkin在本局澳門樂團擔任第二長號樂師,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張美香,本局散位合同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轉以編制外合同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鄭淑清和黎彩屏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分別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及四月十三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鄭天亮在本局擔任第七職階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三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胡雪琳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為255,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起生效。
本局應確定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李巧怡之要求,獲准免除其職務,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第2/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六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九條第四款a)項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及實習方式聘用凌詩蘊於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試用期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至九月二日止。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何娟——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第2/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六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九條第四款a)項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及實習方式聘用下列人員於本局擔任如下職務:
鄺耀華,第一職階三等翻譯,試用期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日至八月十九日止;
Francisco Jorge Matos Conceição,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試用期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日至八月十九日止;
李步菁及區慧玲,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試用期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日至八月十九日止;
譚靈燕,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試用期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二日至八月二十一日止;
梁敏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試用期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至八月二十四日止;
陳玉蓮,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試用期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至九月二日止;
林穎姿,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試用期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至九月二日止;
蔣碧芬,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試用期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至九月四日止。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Elisabete Maria Bastos Yee ——根據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個人勞動合同續期,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申蘇菲——根據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個人勞動合同續期,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計,為期一年。
“王府卡拉OK酒廊會所”,葡文名稱為“Clube do Imperador”和法文名稱為“Le Grande”酒吧連卡拉OK在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獲發第0464/2008號牌照,持牌人為“王府娛樂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Diversões Palácio,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Palace Entertainment Limited”。該酒吧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澳門外港新填海區第3地段(A2/I),星際酒店9樓。
“女神卡拉OK酒廊”,葡文名稱為“Deusa”和英文名稱為“Goddess Bar & Karaoke”酒吧連卡拉OK在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獲發第0465/2008號牌照,持牌人為黃永佳。該酒吧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羅馬街31-37號建興隆廣場地下和閣樓E及F舖。
為著有關之效力,茲聲明:曾擔任本局編制內人員第三職階特級督察Bernardino Lau do Rosário,因自願退休,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終止於本局之所有職務。
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香基櫻及黃嘉儀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分別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八日及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譚世賢及黃明鋒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Brenda Cheong Perola 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
方美美、蔡忠民及溫秀紅,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關萍花,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六日起生效;
林若曦,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九日起生效;
陳美斯、蔡麗敏、李志立、黃壹紅、柯耀德及羅亦詩,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起生效;
李焯輝,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阮鳳華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趙文偉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10,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第三條款:
王建常,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九日起轉為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210;
張祖貽,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轉為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40。
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本學院理事會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應教育暨青年局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鍾喜華本人的要求,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終止徵用其在本院任職。
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秘書長 辜麗霞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之批示:
羅嘉賢,本學院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屬同一職級及職階,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九日之批示:
林家妍,本學院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兩年,並屬同一職級及職階,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於旅遊學院
代副院長 甄美娟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方淑華碩士——以個人勞務合同錄取在本委員會擔任資訊技術員職務,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黃錫榮——以個人勞務合同錄取在本委員會擔任技術員職務,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協調員 安棟樑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之規定,公佈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文化基金第一次預算修改,有關修改是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的批示許可: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01 | 02 | 10 | 00 | 99 | 其他(新項目) | 30,000.00 | |
01 | 03 | 03 | 00 | 00 | 服裝及個人用品——實物(新項目) | 100,000.00 | |
02 | 01 | 01 | 00 | 00 | 建設及大型裝修(新項目) | 5,000,000.00 | |
02 | 01 | 04 | 00 | 02 | 書刊及技術文件 | 100,000.00 | |
02 | 02 | 05 | 00 | 00 | 膳食 | 40,000.00 | |
02 | 02 | 06 | 00 | 00 | 服裝(新項目) | 280,000.00 | |
02 | 03 | 02 | 02 | 03 | 管理費及保安 | 580,000.00 | |
02 | 03 | 07 | 00 | 01 | 廣告費用 | 100,000.00 | |
02 | 03 | 08 | 00 | 03 | 專業及技術書刊之製作 | 310,000.00 | |
02 | 03 | 08 | 00 | 05 | 教學 | 589,000.00 | |
02 | 03 | 08 | 00 | 99 | 其他 | 6,529,000.00 | |
02 | 03 | 09 | 00 | 02 | 非技術性臨時工作 | 600,000.00 | |
總額 | 7,129,000.00 | 7,129,000.00 |
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於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
主席 何麗鑽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吳焯東——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工人,合同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二日及二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職級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李國強,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起轉為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35;
陳笑楨,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70;
招淑芬,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三日起轉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65。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名單中唯一合格應考人Antonio Tam,本局二等郵務文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郵務文員。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甘月娥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為著應有效力,茲聲明,本局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張沙根,因其散位合同期滿,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終止職務。
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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