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九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的規定,陳寶珊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薪俸400點。

透過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規定,Eduardo dos Santos Viegas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相等於330點的百分之五十的報酬條款維持不變。

透過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Manuel Wong Jorge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三職階一等文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透過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的規定,李雪源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二等文員的薪俸230點。

透過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規定,Regina Sales do Rosário Che 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三職階一等文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三款規定,余文輝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三職階一等文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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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白麗嫻


社 會 文 化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規定,傅麗明學士於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任職的編制外合同,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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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議 決 摘 錄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議決所批准的二零零七年度立法會第八次本身預算修改:

二零零七年度立法會第八次本身預算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01 01 01 01 00 薪俸或服務費   17,000.00
01 01 02 01 00 報酬   15,000.00
01 01 09 00 00 聖誕津貼   18,000.00
01 02 03 00 01 額外工作   28,000.00
01 02 05 00 00 出席費 78,000.00  
          總額 78,000.00 7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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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秘書長:施明蕙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六條及第十三條第三款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續聘鄧寶國碩士為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主任,由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九條、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第十四條第一款、第1/1999號法律第三條第三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及八月二日第7/2004號法律第二十六條第六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初級法院刑事起訴法庭第三職階法院首席書記員José António de Sousa Martins及初級法院第三職階法院助理書記員Maria Alzira Ferreira Rodrigues Martins的編制外合同均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八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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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陳玉蓮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邵雅文及林嘉賢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公關督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分別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及十一月十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李思珩、梁詩敏、林健敏及周麗芬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公關督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分別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五日、十一月十九日、十一月二十日及十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杜建銘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級的薪俸點275點。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梁諾翹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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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民 政 總 署

決 議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陳玉芬碩士——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二及第四條、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以及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一及第三款之規定,其定期委任獲續任六個月,以擔任本署自然保護研究處處長,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何,菁華學士——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二及第四條、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以及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一及第三款之規定,獲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本署質量控制辦公室部長,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二及第四條、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以及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一及第三款之規定,高,佩珊學士、林紹源學士、黃玉珠學士、歐振榮學士、林,微笑碩士、Costa Mendes, Alexandra Paula學士、蔣暉碩士、余,永鴻學士、徐,裕輝學士、馮,惠星碩士、黎,煥泓學士、賴,健豪碩士、張,達明學士、麥惠英學士、Paula, José Ernesto學士及黃,耀祖學士之定期委任獲續任一年,分別擔任本署市民事務辦公室部長、財務資訊部部長、人力資源處處長、社群互助促進處處長、公民教育及資訊處處長、公共關係及新聞處處長、翻譯處處長、文化活動處處長、動物檢疫監管處處長、環境衛生處處長、稽查處處長、運輸事務處處長、培訓及資料儲存處處長、財務處處長、食物衛生檢驗處處長及設備處處長,皆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二及第四條、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以及第17/2001號法律第六條第二及第三款之規定,下列有關人員之定期委任獲續任一年,以擔任本署各部門主管,皆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黃,寶儀學士、馬錦強碩士、吳,秀虹學士、潘,永華學士、Gomes da Costa, Dombelo Crescente學士、麥儉明碩士、賈,靖龍學士及Maria Leong Madalena副學士,分別為技術輔助辦公室部長、文化康體部部長、衛生監督部部長、園林綠化部部長、建築及設備部部長、道路渠務部部長、交通運輸部部長及行政輔助部部長;

郭昌弼碩士、吳,衛鳴碩士、Wong Morais Alves, Nelma、Albino de Campos Pereira學士、劉如堅碩士、李,春梅學士、梁,玉鑽碩士、麥,肇鵬學士、何,根碩士、馬,榮釗學士、何,萬謙碩士、羅,志堅學士、梁,永安學士、謝,國漢學士、劉俊標學士、陳,孝永碩士、蔡,志雄學士、Daniel Peres Pedro副學士、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及江,詩琪學士,分別為化驗所處長、澳門藝術博物館處長、澳門文化中心處長、街市事務處處長、小販事務處處長、行政執照處處長、公園處處長、綠化處處長、建設處處長、工場及庫存處處長、渠務處處長、道路處處長、城市設施維修處處長、駕駛執照處處長、資訊處處長、文娛康體處處長、文化設施處處長、車輛事務處處長、行政處處長及財產及採購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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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之批示:

余潤德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九日起生效。

陸靜怡學士、曾志華碩士及邱潤華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羅嘉敏——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00,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梁超俊——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之職務,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日起生效。

謝炳來——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之職務,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龐雪霏——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四職階助理員之職務,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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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七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盧德揚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起,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薪俸點為350點。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之批示:

應林偉倫的請求,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督察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予以解除。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Ana Maria Aires da Silva Jorge Valente Vital 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文員的薪俸點265的薪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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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於財政局

局長 劉玉葉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陳自華——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九條第一款a)項、第四款b)項及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c) 項及第十款的規定,其在本局擔任統計技術員職程之專業實習員之定期委任獲延長,為期不超過四個月,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余偉斌,為本局第一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及更改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起生效。

黃鼎賢——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其在本局擔任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七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的獨一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一等文員胡寶華,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七日第 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八名的第二職階首席普查暨調查員陳杜宏、方炳榮、Teresa I、李慧明、蘇偉棠、萬征宇、劉錦貴及羅淑萍,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特級普查暨調查員。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陳雲,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普查暨調查員,屬散位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合同方式改為編制外合同,職級及職階不變,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周美玉,為本局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修改有關合約第三條款,修改職級及職階,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五日起生效。

Carla Maria Leite Dinis 及劉榮添,分別為本局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及第三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330及590,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分別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及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黃錦添,為本局第二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及第二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約第三條款,職級不變但修改職階,轉為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330,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陳惠萍,為本局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50,屬散位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謝安琪,本局第一職階二等對外貿易編碼員,屬臨時委任——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獲確定委任出任上述職位,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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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楊名就(代副局長)


勞 工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五日、十月三十日、十一月二十日及十一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六個月,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尹景雄,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半熟練工人職務,薪俸點為130;

梁穎妍,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

區翠瑩,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195。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一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首席督察李少芳,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督察。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六日及十一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冼詠恆,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二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點ι;

Hugo Manuel Paulo Mota e Reis Pereira,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430點;

陳國強及曾健康,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400點;

區淑儀,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點;

蔣華勝,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30點;

梁淑女,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230點。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三日、十月三十日及十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蕭廣正,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

楊俊及梁俊傑,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

何意玲、危廷及龔玉立,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

莊欣欣、何建宗及梁永華,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一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

黃文健及甄艷芳,分別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及十二月十八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五日及十一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期間、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何偉彬,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七職階助理員職務,薪俸點為160點,為期一年;

馬日添,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續聘為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60點,及以附註方式修改其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的薪俸點170的薪俸;

梁超豪,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六日起續聘為第二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40,及以附註方式修改其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職階半熟練工人的薪俸點150的薪俸。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梁潤賢,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續聘擔任第六職階助理員職務,薪俸點為150點;

李馮穎芬及鄧文沛,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六職階助理員職務,薪俸點為150點;

李啟雄,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起續聘為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薪俸點為190點。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本局的臨時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楊懿、陳若莉及伍詠明,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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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Alcina Oliveira Monteiro、葉建華及黃志和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第五職階熟練工人及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職級維持不變,首兩位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最後一位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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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代局長 拜華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黃紫紅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黃珏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關希文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二日起續期六個月,薪俸點為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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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恤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發出的批示:

(一)港務局第二職階航行主管吳炳順,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243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a)項,即已屆服務年齡上限而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9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公積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發出的批示:

(一)澳門旅遊博彩技術培訓中心工作人員林炳傑,供款人編號6003069,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六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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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沙蓮達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四日,根據經由第25/200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所指之附件四第二項及第13/2000號行政命令之規定所賦予權限而作出之批示︰

由於警員編號236960 Dayrit, Marta Isabel da Silva Esteves,違反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十三條第二款a﹚項規定之義務。經參照該《通則》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款i﹚項及第二百四十條c)項的規定, 決定對該警員編號236960 Dayrit, Marta Isabel da Silva Esteves,科處撤職的處分,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執行。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規定,批准前警員編號 254971 李德全恢復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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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四款之規定、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二十條之規定、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並連同八月十六日第8/2004號法律第八條及第九條,以及公佈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三月二十四日第20/200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本局臨時委任之第一職階二等刑事偵查員凌錦倫、梁健威、張嘉玲、黃瑞萍、何錦照、莫偉業、何岸、陸泳濤、洪少雄及黃樹維,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八日起,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歐陽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Jesus, Maria Isabel de 在本局擔任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蔡鳳珍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陳志龍、楊家權、陳健成、袁麗嬋、朱樹、陳銀嬌、何玉明及葉少英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Gonçalves, João Barata 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一等督察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尤伶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54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鄭錦耀及郭少萍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三等文員唐漢文之編制外合同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終止,並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一日起與其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26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黃亞妹與本局簽訂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22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蘇兆明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陳家祺及黃貴有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分別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一日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四款之規定、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二十條之規定、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並連同八月十六日第8/2004號法律第八條及第九條,以及公佈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三月二十四日第20/200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本局臨時委任之第一職階二等刑事偵查員張劍鋒,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四日起,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馬步晴,司法警察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在刊登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佈之最後評核名單中唯一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聯同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之規定,以及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二款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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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按照獄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四日之批示:

Harka Bahadur Rai,澳門監獄第一職階警員,屬散位合同——應其要求,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六日起終止其合同。

按照獄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二日之批示:

Indra Bahadur Gurung,澳門監獄第一職階警員,屬散位合同——應其要求,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八日起終止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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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李,雅斯——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日起獲續約一年。

李,雅斯——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四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

梁,婉雯——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獲續約一年。

梁,婉雯——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葉,炳基學士——按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獲續任為本局公共衛生化驗所主任,為期一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氹仔藥房”,准照編號為第65號,以及營業地點為澳門氹仔地堡街41號泉福新邨第二期偉鴻閣,偉圖閣,偉大閣,偉展閣,偉興閣及偉盛閣地下X座,從事七月十九日第34/99/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所指之列入表一至表四的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及其製劑之買賣,但表二A所列者除外。許可之有效期自公佈日起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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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之批示:

宣告編號第155號之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准照失效,商號名稱為“華澳醫藥發展(澳門)有限公司”,營業地點為澳門青洲河邊馬路1247號F舖地下及閣仔,准照持有人為華澳醫藥發展(澳門)有限公司,總辦事處位於澳門青洲河邊馬路1247號F舖地下及閣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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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Luzia Lei ——應其要求,中止第E-1558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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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麗華丶周德鴻——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E-1663丶E-1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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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程觀森——應其要求,取消第C-0477號中醫師執業牌照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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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Teresa de Jesus Luís Almeida——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是:E-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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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李慧妍——應其要求,中止第E-1463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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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嘉南——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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鄺永基丶陳沛良——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W-0228丶W-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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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珊珊——獲准許從事診療輔助技術員(臨床分析及公共衛生)職業,牌照編號是:T-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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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於衛生局

代副局長 葉炳基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局代局長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批示:

王效麗,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90——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 ,其散位合同獲續期壹年,由二 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四日批示:

Ana Sofia de Serodio Custodio——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取代之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為六級第一職階中葡幼稚園教師,薪俸點為350,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至二零零八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黃健強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壹年,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梁慧琪碩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十三條之規定,其作為本局中學暨技術職業教育處處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黃超然工程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八條之規定,其作為本局教育設備處處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兩年,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下列人員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期壹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鄭錫杰學士、高婉雯學士、練杏敏學士及蕭美歡學士,分別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二月一日、一月二十三日及一月九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潘筠慧學士及戴麗琼學士,各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及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劉有萍,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局長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五日批示:

許敏婷,屬十級之具最基本學歷之服務人員,薪俸點為215——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十三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七日起至八月三十一日止。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壹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黃清麗,薪俸點為260,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五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古嘉琪及李詠茵,薪俸點為195,各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及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五日批示:

黃海倫——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取代之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三級第五階段中葡小學教師,薪俸點為450,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代副局長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日批示:

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取代之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教學人員之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級、級別、階段及薪俸點如下:

一級第五階段葡文中學教師,薪俸點為625:Maria Benedita Cordes Valente Candeias Aniceto Martins學士,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三級第三階段中葡小學教師,薪俸點為385:黎鈴鳳,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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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應David Mimra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連同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規定,在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 十一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之合格應考人,分別獲確定委任於本局人員編制內如下職位: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的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主任翻譯陳金愛、黃黎明及朱斌——擔任第一職階顧問翻譯;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四的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胡淑華、李麗嬌、薛啟善及陳麗蓮——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第二位維持超額人員狀況;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巫宏明及李天果——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的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員何惠、陳潔貞及梁淑盈——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七的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陳志亮、葉思嘉、許永吉、Joana Banares Cervantes Nogueira、張家儀、韋志恆及何元成——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張策靈及吳海龍——擔任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十一的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一等文員周少玲、 Cecília da Fátima Mateus de Jesus 、蘇詠兒、Sandra Cristina de Cachinho Cordeiro、鄧頌國、羅德宜、黃鎂棋、王啟浩、韋子燕、林耀濠及戚瑞蓮——擔任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聲 明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規定,本局人員編制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麥潔群學士,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以徵用方式到運輸基建辦公室擔任職務,為期一年。

更 正

因本局文誤,刊登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批示摘錄的中文文本有不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Victor Hugo dos Santos Marreiros在本局擔任資訊組組長……”

應改為:“……Victor Hugo dos Santos Marreiros在本局擔任排印組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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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於文化局

代局長 王世紅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三日作出的批示及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二條及第七十條第二款i)項,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修訂下列工作人員之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一日起,其相應職級和薪俸點如下:

潘子龍及黃雄坤,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200的薪俸。

陳桂曉、陳偉明、張炳南、鄭炳輝、李康輝、梁耀基、蘇太陽、杜燦雄及胡錫煥,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150的薪俸。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李綺玲——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李志剛——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Margarida Eulália Guerreiro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李燕非及繆建武——根據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個人勞動合同分別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及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Sérgio Nuno Basto Perez —— 根據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准 照 摘 錄

“香港食神海鮮舫”,葡文為“Restaurante de Marisco O Rei da Culinária de Hong Kong”和英文為“Hong Kong Eatsun Seafood Restaurant”餐廳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獲發第0494/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香港食神集團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Grupo Hong Kong Eatsun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Hong Kong Eatsun Group,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二級,位於澳門羅保博士街1號及3號國際銀行大廈4樓及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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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美高梅金殿”,葡文名稱為“MGM Grand Macau”和英文名稱為“MGM Grand Macau”酒店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獲發第0498/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澳門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MGM Grand Paradise S.A.”和英文名稱為“MGM Grand Paradise Limited”。該酒店被評定為五星級豪華,位於澳門半島外港新填海區B區B2街區A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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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吧”,葡文名稱為“M”和英文名稱為“M BAR”酒吧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獲發第0499/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澳門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MGM Grand Paradise S.A.”和英文名稱為“MGM Grand Paradise Limited”。該酒吧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澳門半島外港新填海區B區B2街區A地段澳門美高梅金殿酒店地下(L1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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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宴會廳”,葡文名稱為“O GRANDE SALÃO”和英文名稱為“THE GRAND BALLROOM”餐廳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獲發第0500/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澳門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MGM Grand Paradise S.A.”和英文名稱為“MGM Grand Paradise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澳門半島外港新填海區B區B2街區A地段澳門美高梅金殿酒店地下(L1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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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歌吧”,葡文名稱為“VEUVE CLICQUOT”和英文名稱為“VEUVE CLICQUOT BAR”酒吧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獲發第0501/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澳門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MGM Grand Paradise S.A.”和英文名稱為“MGM Grand Paradise Limited”。該酒吧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澳門半島外港新填海區B區B2街區A地段澳門美高梅金殿酒店地下(L1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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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事”,葡文名稱為“ROSSIO”和英文名稱為“SENSI”餐廳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獲發第0502/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澳門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MGM Grand Paradise S.A.”和英文名稱為“MGM Grand Paradise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澳門半島外港新填海區B區B2街區A地段澳門美高梅金殿酒店地下(L1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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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獅吧”,葡文名稱為“LEÃO”和英文名稱為“LION’S BAR”酒吧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獲發第0503/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澳門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MGM Grand Paradise S.A.”和英文名稱為“MGM Grand Paradise Limited”。該酒吧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澳門半島外港新填海區B區B2街區A地段澳門美高梅金殿酒店地下(L1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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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殿貴賓廳”,葡文名稱為“GRANDE PÁTEO IMPERIAL”和英文名稱為“GRAND IMPERIAL COURT”餐廳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獲發第0504/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澳門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MGM Grand Paradise S.A.”和英文名稱為“MGM Grand Paradise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澳門半島外港新填海區B區B2街區A地段澳門美高梅金殿酒店1樓(L2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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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寶雅聚法國餐廳”,葡文名稱為“BELAS ARTES”和法文名稱為“AUX BEAUX ARTS”餐廳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獲發第0505/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澳門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MGM Grand Paradise S.A.”和英文名稱為“MGM Grand Paradise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澳門半島外港新填海區B區B2街區A地段澳門美高梅金殿酒店地下(L1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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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殿堂”,葡文名稱為“PÁTEO IMPERIAL”和英文名稱為“IMPERIAL COURT”餐廳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獲發第0506/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澳門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MGM Grand Paradise S.A.”和英文名稱為“MGM Grand Paradise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澳門半島外港新填海區B區B2街區A地段澳門美高梅金殿酒店地下(L1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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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廚”,葡文名稱為“CHEFE LÉO”和英文名稱為“CHEF LEO”餐廳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獲發第0507/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澳門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MGM Grand Paradise S.A.”和英文名稱為“MGM Grand Paradise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澳門半島外港新填海區B區B2街區A地段澳門美高梅金殿酒店地下(L1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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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八方”,葡文名稱為“OITO AO QUADRADO”和英文名稱為“SQUARE EIGHT”餐廳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獲發第0508/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澳門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MGM Grand Paradise S.A.”和英文名稱為“MGM Grand Paradise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澳門半島外港新填海區B區B2街區A地段澳門美高梅金殿酒店地下(L1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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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景廳”,葡文名稱為“A VISTA”和英文名稱為“THE VISTA”餐廳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獲發第0509/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澳門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MGM Grand Paradise S.A.”和英文名稱為“MGM Grand Paradise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澳門半島外港新填海區B區B2街區A地段澳門美高梅金殿酒店3樓(L3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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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體 育 發 展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財政局人員編制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姚如龍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以同一職級及職階調任至本局人員編制。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a)項,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和第二款a)項,以及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第1/2006號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梁洪波博士為本局體育設備規劃處處長,為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b)項,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和第二款a)項,以及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第1/2006號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Prem Singh Mann副學士為本局體育設備管理處處長,為期一年。

履歷

學歷:

一九八六年澳門利宵中學畢業,一九九八年澳門理工學院平面設計專科學位課程畢業。

曾參與之其他課程:

打字員課程、電腦文書處理課程、建築繪圖員課程、電腦繪圖員課程(AutoCad)、團隊精神培訓課程、澳門體育總署主辦的體育輔導員課程、野外定向教練課程和體育管理人員課程。

工作經驗:

一九八六年十月以散位合同方式在體育委員會任打字員;一九八七年五月以散位合同方式在澳門體育總署任三等文員;一九八八年一月以臨時委任方式在澳門體育總署任三等文員;一九八八年四月以臨時委任方式在澳門體育總署任二等助理技術員;一九九一年六月以確定委任方式在澳門體育總署任一等助理技術員;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以確定委任方式在澳門體育總署任首席助理技術員;一九九六年五月以確定委任方式在澳門體育總署任特級助理技術員;二零零二年一月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在第四屆澳門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任技術員;二零零五年一月以確定委任方式在體育發展局任特級助理技術員;二零零六年十月起在體育發展局擔任職務主管;自二零零七年六月起以代任方式任體育設備管理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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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任代局長 柯嵐


澳 門 理 工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六日第469/99/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任命辜麗霞碩士為澳門理工學院秘書長,任期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五日至二零零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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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署理院長 王浦劬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本學院代院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之批示:

李嘉汶,本學院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兩年,並屬同一職級及職階,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吳瑞蘭及范永好,均為本學院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合同獲續期二年,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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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於旅遊學院

代院長 甄美娟


體 育 發 展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現刊登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六日批示核准的體育發展基金二零零七年度本身預算第十一次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02 03 09 00 99 未列明之負擔——其他 600,000.00  
04 01 05 00 32 澳門國際龍舟賽   100,000.00
04 01 05 00 34 澳門國際馬拉松   100,000.00
04 02 00 00 02 社團及組織   1,000,000.00
04 02 00 00 99 私立機構——其他   350,000.00
04 03 00 00 02 家庭及個人 1,650,000.00  
04 04 00 00 02 給予國際組織的共同分擔及會費   700,000.00
          總數 2,250,000.00 2,2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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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於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黃有力——委員:唐偉良,張祖強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第二條修訂)及第四款之規定,本局運輸廳廳長鄭岳威、基礎建設廳廳長劉振滄、水力暨環境衛生處處長朱惠明及保存暨修葺處處長呂常新之定期委任獲得續期,首位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至六月三十日止,其餘皆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林伯濤、胡景輝,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蘇善敦,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並同時將其職級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Maria Isabel Rios Couto為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António da Silva Casado為第五職階繕錄兼打字員;

雷華洪、李榮及李培分別為第七、第六及第六職階熟練工人;

謝耀培、梁潤生、雷超雄、黃堯鍇、盧繼祖及麥耀華為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

何樹焜及Silvina Ritche Abrantes Santos為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

周銘均、趙玉嬋、葛鼎國、郭美容、黎福榮、李志華、梁健財、廖行華、吳松茂及余國明為第七職階助理員;

鄺玉玲為第六職階助理員。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黃偉儀,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並同時將其職級轉為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Lília Cristina Côrte-Real de Lemos,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並同時將其職級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何永強,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二月四日起生效,並同時將其職級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何耀龍、嚴學明及潘宇聰,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二月四日起生效。

馮美恩及何麗妍,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二月四日起生效。

陳凱琳,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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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房 屋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第17/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條第五款轉授予的權限,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作出批示:

Helena Maria do Nascimento da Luz——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第8/2004號法律第八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款和第五款之規定,修改其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轉為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薪俸點為33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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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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