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27/2007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7/2007

刊登日期:

2007.11.21

版數:

9655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該局提供首階段之系統程式編寫顧問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身份證明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7/2007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六)項及第七條,連同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11/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的權力予身份證明局局長黎英杰,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國際商業機器世界貿易公司”簽訂向身份證明局提供首階段之系統程式編寫顧問服務的合同。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九日

    行政法務司司長 陳麗敏

    法規:

    第28/2007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7/2007

    刊登日期:

    2007.11.21

    版數:

    9656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行政暨公職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防火牆及網絡管理系統的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行政公職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8/2007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一)項及第七條,連同第11/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的權力予行政暨公職局局長朱偉幹學士,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澳門電訊有限公司” 簽訂為行政暨公職局提供防火牆及網絡管理系統的合同。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行政法務司司長 陳麗敏

    ———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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