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0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審 計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七日的批示:

劉偉明學士及唐碧菁學士——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及第12/2007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以及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其在本署擔任高級審計師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徐錦波學士——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及第12/2007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以及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其在本署擔任審計師的定期委任,分別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聲 明

茲聲明本署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趙杏嫦因調任到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人員編制內,由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起終止在本署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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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四日於審計署

審計局局長 梁紅虹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七年九月五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唯一應考人且評核成績及格的一等翻譯員范家盈,獲確定委任為本辦公室人員編制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

聲 明

茲聲明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李曉濤,屬編制外合同,現應關係人的要求,由二零零七年十月四日起,終止其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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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四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新 聞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梁雪儀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收取相等於400索引點薪俸,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甯煥光——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七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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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四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日的批示:

本局第五職階散位助理員陸惠州——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合同獲修改及續期一年,執行同一職務並轉為高一職階,由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並執行其所屬的職務:

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吳文桂學士,由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九日起生效;

李麗珍副學士及呂桂妹副學士,分別為第一職階首席及一等照相排版操作員,各由二零零七年十月三日及十一月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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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一日於印務局

代局長 梁禮亨


法 律 改 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張少雄在本辦公室擔任副主任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七年十月四日起續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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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一日於法律改革辦公室

主任 朱琳琳


法 務 公 庫

批 示 摘 錄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第二項及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經由行政法務司司長在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及經濟財政司司長在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的批示核准之法務公庫二零零七年第三次本身預算修改:

法務公庫二零零七財政年度第三次本身預算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01 01 01 01 00 薪俸或服務費   4,500,000.00
01 01 01 02 00 年資獎金   60,000.00
01 01 02 01 00 報酬 1,500,000.00  
01 01 05 01 00 工資   2,130,000.00
01 02 03 00 01 額外工作 1,000,000.00  
01 02 10 00 99 其他 2,000,000.00  
01 05 02 00 00 各項補助—— 社會福利金 30,000.00  
02 01 03 00 99 其他 500,000.00  
02 02 07 00 06 紀念品及獎品 100,000.00  
02 03 01 00 01 不動產 500,000.00  
02 03 01 00 02 動產 800,000.00  
02 03 02 01 00 電費 200,000.00  
02 03 02 02 02 衛生及清潔 150,000.00  
02 03 04 00 01 不動產 3,000,000.00  
02 03 05 03 00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1,000,000.00  
02 03 06 00 00 招待費 300,000.00  
02 03 07 00 01 廣告費用 2,200,000.00  
02 03 07 00 02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活動 2,500,000.00  
02 03 08 00 01 研究、顧問及翻譯 2,000,000.00  
02 03 08 00 03 專業及技術書刊之製作 200,000.00  
02 03 08 00 05 教學 50,000.00  
02 03 08 00 99 其他 2,500,000.00  
02 03 09 00 01 研討會及會議 500,000.00  
02 03 09 00 02 非技術 臨時工作 600,000.00  
02 03 09 00 03 文化、體育及康樂活動 500,000.00  
02 03 09 00 99 其他 3,000,000.00  
04 02 00 00 02 社團及組織 100,000.00  
04 04 00 00 03 就讀計劃 1,500,000.00  
05 02 01 00 00 人員 300,000.00  
05 04 00 00 02 退休基金會—— 公積金制度(僱主方) 500,000.00  
05 04 00 00 03 社會保障基金(僱主實體之負擔) 51,884.33  
05 04 00 00 90 備用撥款   28,391,884.33
05 04 00 00 98 偶然及未列明之開支 400,000.00  
07 03 00 00 00 樓宇  4,500,000.00  
07 10 00 00 00 機械及設備 2,600,000.00  
          總額 35,081,884.33 35,081,88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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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一日於法務公庫

主席 張永春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七日之批示:

應蕭燕霞的請求,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九日起予以解除。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Amélia Maria Minhava Afonso 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Catarina Sofia Ramos Alves Gomes 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譚俊仁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獲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Maria Fernanda Baptista da Costa Reisinho 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Palmiro Jorge do Rosário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八日起獲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楊學斌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一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275的薪俸。

聲 明 書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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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四日於財政局——局長 劉玉葉


中 國 與 葡 語 國 家 經 貿 合 作 論 壇 常 設 秘 書 處 輔 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衛生局人員編制首席行政文員陳景富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之徵用期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八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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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一日於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

主任 姍桃絲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起,與夏秀明及李寶佳簽訂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法律範疇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30,期滿可續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起與左婉媚、黃煜銳、李家榮及鄭志濠之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期滿可續約。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七日起與黃羨影、林慧儀及孔惠燀之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期滿可續約。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八日起與孫振東及馮啟明之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期滿可續約。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四日起與梁潔儀及陸景松之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以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95,期滿可續約。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三日起與陳嘉祺之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以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95,期滿可續約。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下指相應日期起,續期一年:

熟練工人:第七職階,薪俸點為240:李濟棠,第六職階,薪俸點220:吳志雄及區國保,皆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九日起生效;

助理員:第六職階,薪俸點150:陸社民及黃連英,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九日起生效;曾金英,自二零零七年十月十日起生效;趙珠明,自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一日起生效;第四職階,薪俸點為130:雷詠詩及黃四維,各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及十月九日起生效;第二職階,薪俸點為110:吳天源,自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五日起生效;第一職階,薪俸點為100:黃寶珊,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林卓豪及簡永堅,為第二職階熟練工人,薪俸為160,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曾貞潔、毛群有、梁玉珍及黃遲妹,為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50,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第3/2003號法律第三十三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批准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起終止副關務監督利開慶之徵用,並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批准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二日起,再次徵用利開慶為澳門保安部隊提供服務,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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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四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澳 門 監 獄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經由保安司司長在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九日的批示核准之澳門監獄基金二零零七年第三次本身預算之修改:

經濟分類 開支名稱 追加
澳門幣
註銷
澳門幣
02-01-05-00-00 工場、修理廠及化驗室用品 10,000.00  
02-01-08-00-00 其他耐用品 4,000.00  
02-02-01-00-00 原料及附料 20,000.00  
02-03-05-03-00 其他交通及通訊費用 23,000.00  
02-03-08-00-02 技術及專業培訓   78,000.00
02-03-09-00-99 其他 21,000.00  
  總計 78,000.00 7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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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日於澳門監獄基金

主席 李錦昌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日之批示:

冼, 惠萍,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重新訂立散位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黃, 燕萍,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梁, 潔美,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獲續約六個月,職級及日期如下:

蘇, 永生,為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甘, 伙帶、甘, 曉雲、甘, 鈞及林, 任發,為第二職階半熟練工人,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楊, 瑞芳、楊, 佩儀、歐, 少英、張, 夢冰、蔣, 雪芬、梁, 雪英及王, 琼芳,為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首兩位各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五日及九月十五日起生效,其餘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獲續約三個月,職級及日期如下:

葉, 社愛、廖, 潤輝、盧, 艷秋、黃, 穎瑜、胡, 潔行、吳, 柳娟及黃, 靜儀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首位由二零零七年九月四日起生效,第二至第五位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八日起生效,其餘各自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日及九月十一日起生效;

湯, 賽君及李, 佩儀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各由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一日及九月十八日起生效;

盧, 桂春為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九日之批示:

核准“永大”中藥房(准照第66號)場所地址更正為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4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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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郭嘉文及朱紹恩——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陳力——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特級公關督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准 照 摘 錄

“大豪客餐廳”,葡文為“Darius”和英文為“Darius The Great”餐廳在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日獲發第460/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澳門漁人碼頭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Macau Fisherman’s Wharf — Companhia de Investimento Internacional, S.A.”和英文名稱為“Macau Fisherman’s Wharf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友誼大馬路澳門漁人碼頭之“巴比倫”娛樂場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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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一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文綺華


房 屋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José Joaquim Dias 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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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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