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七年八月二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吳小薇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五職階助理員的薪俸點140點,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九日起生效。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第七款及按《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鄭羅香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六職階工人的薪俸點160 點,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之規定,第一職階三等文員楊美芬,屬散位人員,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十日在司法警察局開始職務之日起終止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的職務。
特此聲明
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Manuel Joaquim das Neves擔任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續期兩年。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生效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延長徵用財政局人員編制確定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蕭書香以同一職級在能源業發展辦公室擔任職務的期限,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1/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及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廖燕群在能源業發展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五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485。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八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所作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終止海關關員編制人員,高級關員編號27910——溫燕萍在保安協調辦公室的派駐,並由二零零七年九月六日起返回海關執勤。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三條及第33/2002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海關關員編制人員,高級關員編號27910——溫燕萍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七日起以派駐方式,在保安協調辦公室工作,為期一年。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八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九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在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八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考試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第三及第五名的應考人Manuela Maria de Giga Alves、Maria Adelaide Joaquim da Rocha Teixeira de Oliveira及Anita Madeira de Carvalho da Silva,獲臨時委任為本辦公室人員編制翻譯職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
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九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二十條第一款b)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項及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之規定,在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八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考試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二及第四名的應考人Aquilino Au及Rogério da Guia de Assis,獲定期委任為本辦公室人員編制翻譯職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為期一年。
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九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八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考試成績中排名第七的應考人林素華,獲確定委任為本辦公室人員編制翻譯職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八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經由行政長官在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五日的批示核准之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二零零七財政年度第二次本身預算之修改:
單位: 澳門幣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三日於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唐志堅——委員:李鎮東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下列在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八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的合格應考人,按下指職級獲確定委任於本局人員編制: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 Vera Helena Boa-Nova e Moreira dos Santos Ferreira Ribeiro 及 Yolanda Lau Chan,首席高級技術員,獲委任為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的梁施敏、林嘉慧及 Pedro Baptista Gomes,一等文員,獲委任為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劉明律,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Maria Redenta Sousa,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梁惠儀,第五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黃杏薇,第四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一日行政長官作出的批示:
根據八月十二日第11/96/M號法律第四條及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賦予“澳門群益基金會”行政公益法人的資格。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代局長 杜志文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四職階熟練工人何愛勤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五職階,薪俸點200,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九日起生效。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2/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六款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九條第四款a項的規定,以散位合同及實習方式聘用楊敏兒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40,試用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起生效。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梁中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85,為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修改行政暨公職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主任翻譯潘慧娟徵用到本局服務之狀況,新職級為第一職階顧問翻譯,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本局第三職階特級技術員Isabel Maria Martins Neto學士,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相關職務,由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本局第六職階散位半熟練工人李榮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並執行相關的職務,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黃國銘學士及第二職階一等資訊督導員Fernando Manuel da Silva Nunes,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相關職務,分別由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五日及九月十八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九月五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根據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核准的《民政總署章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及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第二項及第四十一條之規定,茲公佈經本年七月二十六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批准之民政總署二零零七財政年度第二次本身預算修改。
單位: 澳門幣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八日於民政總署
主席 譚偉文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下列人員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430點,為期一年,自下列所指日期起生效:
Delfina Choi,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日起生效;
張涵,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三日起生效;
沈劍光,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一日起生效;
Eduardo Alberto de Jesus及賴建國,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於法律改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朱琳琳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少玲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陳惠貞及葉子恆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三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5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Carlos de Sousa Pinto Variz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七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鄭瑞眉、陸添有、譚麗銀、陸惠容及杜婉玲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八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聘用之一等督察歐偉燊獲訂立新編制外合約,為期壹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30,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三日起。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霍禮東及黎家欣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轉為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起,為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譚堅洪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伍慧雅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三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5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Daniel da Silva Pereira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文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四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日於財政局——代局長 容光亮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應黃桂英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七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的第四條的規定,Raimundo Vizeu Bento擔任本局勞動監察廳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六日起獲續期壹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梁富華,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650,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Rita de Carvalhosa do Serro Agostinho,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430,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韓浣慧,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350點,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馬俊達,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305點,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三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吳瑞霞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七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職務,薪俸點100,為期三個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馬國龍、梁偉烈、葛積年、Jonia Ana Souza、鄭桂玲、蔡明均、李潔瑩、梁慧群、吳嘉敏、黃瑞萍、葉禤碧瑤、林嘉欣、Joana Batista、António Carlos Lei、Arlete Osório Pedrosa、湯妙嫦、鄭詠雅、劉健龍、孔慶珊、胡嘉嘉、Anabela Maria da Silva、謝錦恩、陳穎賢、Evelino José Machado de Mendonça Choi、Rogério Poupinho Madeira、曹加路、歐陽焯文、Agurtzane Azpiazu Cordeiro、李嘉莉及曾蓮英,本局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屬散位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擔任同一職務,為期一年,首位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九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八日起生效。
樊靜波,本局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訂立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為期壹年,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吳家偉學士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督察,薪俸點305。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Paulo Jorge Moreira Castelo Basaloco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督察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和第四款的規定,林培源學士、Julieta Xavier de Sousa及Manuel Azevedo Lei在本局分別擔任行政財政處處長、行政科科長及會計科科長職務的定期委任獲續期壹年,首位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應凌倩貞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督察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日起予以解除。
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代局長 拜華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凌倩貞在本基金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75,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發出的批示:
(一)衛生局第三職階首席衛生稽查員Albertina Correia Gageiro Almeida,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332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3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發出的批示:
(一)民政總署公關督導員郭婉萍,供款人編號6037206,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 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發出的批示:
(一)民政總署助理員蘇敏毅,供款人編號6049409,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六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 「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及「政府供款帳戶」結餘的百分之五十。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按照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條之規定,下列公務人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轉入公積金制度:
退休及撫卹制 度會員編號 |
姓名 | 部門 |
38270 | 陳紅娟 | 行政暨公職局 |
111589 | 林淑池 | 行政暨公職局 |
124516 | 關明娟 | 消防局 |
131067 | 王淑仙 | 行政暨公職局 |
135240 | 陳允熙 | 教育暨青年局 |
143448 | 黃振權 | 房屋局 |
151262 | 區靜儀 | 港務局 |
181560 | 梁潔英 | 電信管理局 |
按照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同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條之規定,下列公務人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轉入公積金制度:
退休及撫卹制度 會員編號 |
姓名 | 部門 |
95923 | Cláudia Maria do Rosário Gomes | 財政局 |
106470 | 陸漢釗 |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
135887 | 梁啟雄 |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
146552 | Maria Noémia Marques Rodrigues | 衛生局 |
166065 | Francisco António Lopes do Rego Vizeu Pinheiro | 民政總署 |
197220 | 黎景林 | 法務局 |
203610 | 趙學鵬 | 法務局 |
203840 | 楊登山 | 法務局 |
204307 | 劉少娟 | 民政總署 |
216488 | 鄭碧霞 | 法務局 |
217719 | 李康婷 | 法務局 |
217727 | 李詠妍 | 法務局 |
222976 | 許鳳玲 | 法務局 |
按照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三十七條之規定,下列公務人員獲批准將退休及撫卹制度的服務時間轉化為移轉價值:
退休及撫卹制度 會員編號 |
姓名 | 部門 |
172120 |
朱焯信 |
民政總署 |
按照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同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七條及第三十條之規定,批准修訂下列公務人員之移轉價值:
退休及撫卹制度 會員編號 |
姓名 | 部門 |
149659 |
林淑玲 |
衛生局 |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七日及七月三十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下列人員,為期半年,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三日起生效,有關職級及薪俸點分述如下:
梁子健為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195;
杜冠棠為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薪俸點為260。
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茲公佈經本年八月十七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批准之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二零零七財政年度第一次本身預算修改:
單位: 澳門幣
*新項目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於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李炳康——執行委員:張祖榮,陳敬紅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22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九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起,延長下列人員之徵用,以在本辦公室擔任如下之職務:
司法警察局第二職階二等督察盧玉泉,擔任第一職階一等督察,為期一年;
統計暨普查局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王瑤琨,擔任相同職務,為期六個月;
統計暨普查局第一職階特級統計技術員陳華英,擔任相同職務,為期六個月。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八日於金融情報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伍文湘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第3/2003號法律第三十三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批准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起終止高級關員區婉珊在澳門保安部隊之徵用,並自同日起返回海關。
根據第3/2003號法律第三十三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批准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起終止副關務監督江慧儀及高級關員劉穎思之徵用,並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批准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二日起,再次徵用江慧儀及劉穎思為澳門保安部隊提供服務,為期一年。
根據第3/2003號法律第三十三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批准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一日起終止關員劉灼怡之徵用,並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批准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日起,再次徵用劉灼怡為澳門保安部隊提供服務,為期一年。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經由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日所核准之治安警察局福利會二零零七財政年度本身預算第二次修改:
單位: 澳門幣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八日於治安警察局福利會——行政委員會主席: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吳仕庭擔任本局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的職務,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90點。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朱皓欣,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應其要求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起解除與本局簽訂的合同。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Monteiro de Senna Fernandes, Linda Micaela,本局人員編制內確定委任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應其要求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日起終止職務。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職級及薪俸點如下:
黃建玲,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350點,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九日起生效;
梁健輝,擔任第三職階二等文員,薪俸255點,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五日起生效;
吳雅婷,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薪俸230點,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秦振翔,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195點,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李俊偉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的職務,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九日起,為期一年,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95點。
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澳門監獄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林文柱——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六日起擔任監獄同一職級及職階之職務,薪俸點為350點,為期一年。
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黎鴻安、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馮立言及何潔麗——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八日、十月二十日及十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林志勤及第二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范秀衛——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四日及十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及刊登於八月八日第三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及格准考人評核名單,確定委任及格准考人梁銘均為澳門監獄之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日於澳門監獄
代獄長 呂錦雲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五日之批示:
何, 翠山——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六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診療技術員,為期三個月。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林, 小芳——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 ),為期三個月。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麥, 婉儀和王, 凱碧——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分別從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六日及八月十三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 ),為期三個月。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四日之批示:
曾, 玉梅、呂, 妙仙和袁, 小茵——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首兩位從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六日起,最後一位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為期三個月。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盧, 啟智、張, 敏儀、楊, 一君和黃, 愛華——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首兩位分別從二零零七年七月九日及七月十六日起,其餘從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三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三個月。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四日之批示:
劉, 志安、郭, 群娣、林, 綺雯和譚, 倩盈——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首位從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起,其餘從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為期三個月。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日之批示:
甘, 俊彬、沈, 國斌、吳, 雲嶺、勞, 翠雅和何, 強——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首兩位分別從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日及八月一日起,其餘從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為期三個月。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按下指相應職級及日期聘用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三個月:
歐陽, 玉蘭、葉, 漢清、梁, 彩珠、林, 海和溫, 金文,為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首位從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五日起,其餘從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潘, 美珍、梁, 鳳賢、 關, 金英、梁,惠好、吳, 炳梅、蕭, 少群、 梁, 麗芳、王, 妙玲、梁, 寶蓮、歐, 偉漢、梁, 瑞瓊和李, 惠愛,為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從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三日之批示:
鄧, 一萍、毛, 沛姿、李, 雲峰、黃, 麗敏、楊, 家輝和陳, 志容——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首兩位分別從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及八月十四日起,其餘從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為期三個月。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六日之批示:
黃, 錦球——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為期三個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陳,美芳、周,恩莉及郭,潔萍,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之職務,為期六個月,分別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二日、八月二十三日及八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高,梓傑,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三等文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按下指職級及日期起獲續期三個月:
鄭,曉欣、蕭,巧玲及方,域恆,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分別由二零零七年八月二日、八月三日及八月十六日起生效;
陳,綺雯、馬,耀玲及吳,兆祥,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首位由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六日起生效,其餘兩位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歐陽,燕華、陳,惠珍、陳,惠容、馮,紅英、馮,瑞娟、梁,綺雯及袁,文玲,由二零零七年八月二日起生效;龍,予滔,由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起生效;周,亦紅,由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八日起生效;陳,釗、陳,彩鶯、林,巧翠及馬,玉娟,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之批示:
應陳建松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起予以解除。
按照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六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盧愛群——應其要求,中止第E-1441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按照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王少雄——應其要求,取消第M-1295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按照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蔡桂森——恢復第M-1174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偉盛行”之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從事藥物業活動,准照編號為第198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漁翁街166-190號永好工業大廈7樓A座,准照持有人為梁,鳳群,居於澳門黑沙環斜路9號新益花園第三座十三樓C。
核准名稱為“佳力達有限公司”之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從事藥物業活動,准照編號為第197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21號昌龍工業大廈2樓B座,准照持有人為佳力達有限公司,總辦事處位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21號昌龍工業大廈2樓B座。
按照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七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劉雁華——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558。
許可准照第AL-0049號,及營業地點位於氹仔柯維納總督大馬路2014號之澳門賽馬會診所更名為澳門賽馬會公眾診所。
許可准照第AL-0060號,及營業地點位於澳門南灣大馬路409號中國法律大廈14樓A,B,C座之聯合醫務及牙科(南灣)國際文度醫療所恢復使用原名為國際文度醫療所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於衛生局
代副局長 彭興華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七日批示:
Maria de Fátima Flores da Silva Figueiredo學士——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取代之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葡文預備中學及中學教師,一級、第五階段、薪俸點為625,為期壹年,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七日批示:
Sérgio Augusto Pereira Mendes de Miranda學士,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55——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一日批示:
張碧月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40,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林慧芝學士、劉偉俊學士及胡潔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10,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白琼紅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壹年,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七日批示:
黎麗霞,本局助理員,應其要求解除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行政長官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下列人員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三日起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原錦基,第七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240;
半熟練工人,第六職階、薪俸點為190:李鳳蓮、李雁冰、伍碧雲、蕭佩賢及黃艷玲;第五職階、薪俸點為170:馮燕卿、鄺秀琼、岑桂清及董瑞華。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日批示:
張敏輝學士,本局編制外合同之一等高級技術員——根據第7/2001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七月二十七日第41/92/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款之規定,獲委任為駿菁活動中心主任,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薛鳳翹學士,本局確定委任之首席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第一款b)項及七月二十七日第41/92/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款之規定,獲委任為黑沙環青年活動中心主任,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三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二取代之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下列教學人員,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三日起至二零零八年八月三十一日止,有關職級、級別、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陳家敏學士、張浩賢學士、劉敏儀學士、黃嘉祺學士及黃婉明學士,中葡中學教師,五級、第一職階、薪俸點為430;
何燕燕,中葡小學教師,六級、第一職階、薪俸點為350。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批示:
蕭穎源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壹年,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五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八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本局與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陳順英重新訂立散位合同,轉為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50,為期一年,並根據現行《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規定,追溯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本局散位合同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周茜學士,改以同一職級及職階的編制外合同聘用,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吳榮輝學士在本局擔任職務之個人工作合同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一日終止。並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十七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規定,Marie Imelda Macleod 碩士在本局擔任歷史檔案館館長的定期委任,獲續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林俊強學士及余慧敏學士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兩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分別轉為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及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90和370,各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三日及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黃伯富——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四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565的薪俸。
“御匾會餐廳”,葡文名稱為“Clube Paiza”和英文名稱為 “ Paiza Club Dining”餐廳在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獲發第 471/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威尼斯人路氹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Venetian Cotai, S.A.”和英文名稱為“Venetian Cotai Limited ”。該餐廳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路氹填海區,路氹連貫公路以西,望德聖母灣大馬路以南,“澳門威尼斯人酒店”第L1層。
“帝王點心”,葡文名稱為“Casa Imperial — Dim Sum”和英文名稱為“ Imperial House Dim Sum”餐廳在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獲發第 472/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威尼斯人路氹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Venetian Cotai, S.A.”和英文名稱為“Venetian Cotai Limited ”。該餐廳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路氹填海區,路氹連貫公路以西,望德聖母灣大馬路以南,“ 澳門威尼斯人酒店 ”第L1層。
“赤龍麵館”,葡文名稱為“Restaurante de Massas Dragão Vermelho”和英文名稱為“ Red Dragon Noodle Restaurant”餐廳在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獲發第 473/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威尼斯人路氹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 Venetian Cotai, S.A.”和英文名稱為“ Venetian Cotai Limited ”。該餐廳被評定為一級,位於路氹填海區,路氹連貫公路以西,望德聖母灣大馬路以南,“ 澳門威尼斯人酒店 ”第L1層。
“澳門峰景餐廳”,葡文名稱為“Café Deco Macau”和英文名稱為“ Café Deco Macau”餐廳在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獲發第 474/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威尼斯人路氹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 Venetian Cotai, S.A.”和英文名稱為“ Venetian Cotai Limited ”。該餐廳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路氹填海區,路氹連貫公路以西,望德聖母灣大馬路以南,“ 澳門威尼斯人酒店 ”1036舖位。
“澳門威尼斯人酒店 ”,葡文名稱為“ The Venetian Macao”和英文名稱為“ The Venetian Macao”酒店在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七日獲發第 475/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威尼斯人路氹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Venetian Cotai, S.A.”和英文名稱為 “ Venetian Cotai Limited ”。該酒店被評定為五星級,位於路氹填海區,路氹連貫公路以西,望德聖母灣大馬路以南。
“麥時利”,葡文名稱為“McSorley’s”和英文名稱為 “ McSorley’s Ale House”酒吧在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獲發第 476/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威尼斯人路氹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 Venetian Cotai, S.A.”和英文名稱為“ Venetian Cotai Limited ”。該酒吧被評定為一級,位於路氹填海區,路氹連貫公路以西,望德聖母灣大馬路以南,“澳門威尼斯人酒店 ”1038舖第1層。
“莫爾頓扒房”,葡文名稱為“Morton’s”和英文名稱為 “ Morton’s The Steak House”餐廳在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獲發第 477/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威尼斯人路氹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 Venetian Cotai, S.A.”和英文名稱為“ Venetian Cotai Limited ”。該餐廳被評定為一級,位於路氹填海區,路氹連貫公路以西,望德聖母灣大馬路以南,“澳門威尼斯人酒店 ”1016舖位第1層。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八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之規定,公佈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文化基金第六次預算及獨立預算之修改,有關修改是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二日的批示許可:
單位: 澳門幣
單位: 澳門幣
單位: 澳門幣
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日於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何麗鑽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茲公布經本年八月十三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准之旅遊基金二零零七財政年度第一次本身預算修改:
單位: 澳門幣
單位: 澳門幣
單位: 澳門幣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於旅遊基金—— 主席:安棟樑—— 委員:白文浩,蕭愛珊,高樂士
因本基金文誤,刊登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八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批示摘錄有不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第三次修改……”
應改為:“第二次修改……”。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七日於旅遊基金——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安棟樑——委員:文綺華,白文浩,方丹妮,高樂士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現刊登經社會文化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及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批示核准的體育發展基金二零零七年度本身預算第六次及第七次修改:
單位: 澳門幣
單位: 澳門幣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現刊登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日批示核准的體育發展基金二零零七年度本身預算第六次及第七次修改的獨立預算:
單位: 澳門幣
單位: 澳門幣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於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黃有力——委員:唐偉良,張祖強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張勁妍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起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三職階首席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90,為期三個月。
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日於境外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
協調員 安棟樑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審計署編制內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趙杏嫦學士,由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起,以調任方式及相同職程和職級,轉入本局人員編制,填補經三月十日第29/97/M號訓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日第70/93/M號法令所設立的職位。上述職位因據位人譚光民碩士轉為超額狀況而騰空。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七年七月四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排名第一及第二的二等文員葉浩儀及Daniel Delgado de Sousa,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並填補經三月十日第29/97/M號訓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日第70/93/M號法令所設立的職位。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八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為合格應考人的公務員,按下列職級獲確定委任於本局人員編制,並填補經三月十日第29/97/M號訓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日第70/93/M號法令所設立的職位:
首席助理技術員張傑,評核成績中的唯一合格應考人,獲委任為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
一等文員何敬,評核成績中的唯一合格應考人,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
摘錄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五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以及第2/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六點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歐家儀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薪俸點為195,試用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本局局長批示:
本局助理員郭坤將於本年十月三日起因達年齡上限,故其散位合同亦於同日終止。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 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經由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七日批示核准之郵政局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一次修改:
單位: 澳門幣
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八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
陳潔玲、趙秀娟及高淑英,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50,首位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五日起生效,其餘兩位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七日起生效;
陳世標、魏社明、文樹明、譚學文及林榮傑,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90,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七日起生效;
Ana Paula de Oliveira Simões,楊成添及張華垣,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90,首位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五日起生效,其餘兩位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八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規定,公佈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批示核准之民航局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第三次修改:
單位: 澳門幣
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一日於民航局行政委員會——主席:陳穎雄——正選委員:夏利樂(財政局代表)——候補委員:何曼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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