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的批示:
按照第207/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四款(四)項及第五款的規定,王慧嫻學士獲續任為澳門旅遊博彩技術培訓中心委員會委員,由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七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康偉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韋海揚——根據由第17/2005號行政法規增加的第16/2001號行政法規第八-A條第二款的規定,續任為科技委員會秘書長,為期兩年,由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因刊登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八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批示摘錄出現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Lai Chon Lai — renovado e alterado o ...”
應改為:“Lei Chon Lai — renovado e alterado o ...”。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之規定,本局定期委任的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Anabela Maria Gomes,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於警察總局
局長 白英偉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三日所作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第二十八條及第2/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六款的規定,以散位合同及實習方式聘用袁超明、梁華根、郭偉雄、何尚南、阮伯欣、梁郁田及楊烏佬在海關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00,實習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四日於海關
關長 徐禮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議決所批准的二零零七年度立法會第五次本身預算修改及項目登錄:
單位:澳門幣 |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01 | 02 | 01 | 00 | 00 | 不定或臨時酬勞** | 900.00 | |
01 | 02 | 10 | 00 | 06 | 特別假期之交通費 | 10,500.00 | |
01 | 02 | 10 | 00 | 07 | 放棄享受特別假之補償** | 10,500.00 | |
02 | 02 | 07 | 00 | 99 | 其他 | 11,000.00 | |
02 | 03 | 01 | 00 | 02 | 動產 | 10,000.00 | |
02 | 03 | 08 | 00 | 03 | 專業及技術書刊之製作 | 110,000.00 | |
02 | 03 | 08 | 00 | 99 | 其他 | 125,000.00 | |
05 | 04 | 00 | 00 | 01 | 退休基金會——退休及撫卹制度(僱主方) | 527,700.00 | |
05 | 04 | 00 | 00 | 02 | 退休基金會——公積金制度(僱主方) | 270,000.00 | |
05 | 04 | 00 | 00 | 03 | 社會保障基金(僱主實體之負擔) | 1,700.00 | |
05 | 04 | 00 | 00 | 90 | 備用撥款 | 900.00 | |
總額 | 539,100.00 | 539,100.00 |
**新項目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按照立法會執行委員會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議決:
根據第11/2000號法律第三十二條及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施,明蕙學士在立法會輔助部門擔任秘書長職務的定期委任,由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起續期兩年。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七年度澳門基金會本身預算之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獨立預算之第三次預算修改,該修改獲行政長官在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批示核准:
單位: 澳門幣 |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01 | 00 | 00 | 00 | 00 | 人員 | ||
01 | 01 | 00 | 00 | 00 | 固定及長期報酬 | ||
01 | 01 | 02 | 00 | 00 | 編制以外人員 | ||
01 | 01 | 02 | 01 | 00 | 報酬 | 80,000.00 | |
01 | 01 | 06 | 00 | 00 | 重疊薪俸 | 15,000.00 | |
01 | 02 | 00 | 00 | 00 | 附帶報酬 | ||
01 | 02 | 03 | 00 | 00 | 超時工作 | ||
01 | 02 | 03 | 00 | 01 | 額外工作 | 100,000.00 | |
01 | 02 | 04 | 00 | 00 | 錯算補助 | 35,000.00 | |
02 | 00 | 00 | 00 | 00 | 資產及勞務 | ||
02 | 01 | 00 | 00 | 00 | 耐用品 | ||
02 | 01 | 01 | 00 | 00 | 建設及大型裝修 | 82,000.00 | |
02 | 01 | 04 | 00 | 00 | 教育、文化及康樂用品 | ||
02 | 01 | 04 | 00 | 02 | 書刊及技術文件 | 50,000.00 | |
02 | 02 | 00 | 00 | 00 | 非耐用品 | ||
02 | 02 | 02 | 00 | 00 | 燃油及潤滑劑 | 40,000.00 | |
02 | 02 | 07 | 00 | 00 | 其他非耐用品 | ||
02 | 02 | 07 | 00 | 99 | 其他 | 40,000.00 | |
02 | 03 | 00 | 00 | 00 | 勞務之取得 | ||
02 | 03 | 01 | 00 | 00 |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 ||
02 | 03 | 01 | 00 | 02 | 動產 | 68,000.00 | |
02 | 03 | 02 | 00 | 00 | 設施之負擔 | ||
02 | 03 | 02 | 02 | 00 | 設施之其他負擔 | ||
02 | 03 | 02 | 02 | 03 | 管理費及保安 | 56,000.00 | |
02 | 03 | 06 | 00 | 00 | 招待費 | 100,000.00 | |
02 | 03 | 09 | 00 | 00 | 未列明之負擔 | ||
02 | 03 | 09 | 00 | 01 | 研討會及會議 | 80,000.00 | |
07 | 00 | 00 | 00 | 00 | 投資 | ||
07 | 10 | 00 | 00 | 00 | 機械及設備 | 160,000.00 | |
總額 | 453,000.00 | 453,000.00 |
二零零七年八月七日於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榮恪——委員:李崇汾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余雅儀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級的薪俸點305點。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袁唐筱萍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代局長 杜志文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2/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六款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九條第四款a項的規定,以散位合同及實習方式聘用呂偉良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40,試用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區澤全及何潤堅分別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三日及七月二十五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30,為期六個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鍾琯能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320,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四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林慶源及林劍光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205,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五日起生效。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謝錦康、黃嘉怡、張敏華、蔡妙琼及林潔茹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分別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九日、八月十二日、八月十六日、及七月二十六日(最後兩位)起續期一年。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梁德龍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420,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六日起生效。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陳玉儀在本局擔任財政暨財產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二日起續期兩年。
按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鄧均杏、鄧兆聰及鄧詠詩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分別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二日、八月四日及八月五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七年四月十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應市民事務辦公室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梁少峰學士、管理委員會第二職階二等文員馮潔霞及技術輔助辦公室第二職階三等文員吳汝恆之要求,與其解除有關編制外合同,皆自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一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盧耀基,獲准簽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三個月,薪俸195點,自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第一職階熟練工人溫章軍,獲准簽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薪俸150點,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八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建築及設備部編制外合同人員,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黎,志全,獲修改有關合同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05點,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七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有關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皆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澳門文化中心李,碧嘉學士及Soares G. Lencastre, Fernando Pedro學士——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85點。
建築及設備部:
馮,文盛學士——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600點;
蘇,偉斌學士、梁,慶剛學士及蕭,志泳學士——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40點;
鄭,偉雄——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05點;
Sanchez, Valentin Tampoc——第一職階特級繪圖員,薪俸350點;
李,頌濤——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30點。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建築及設備部編制外合同人員,第三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呂務興學士, 獲修改有關合同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600點,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下列公務員為在有關考試中之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且基於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之規定繼續生效,獲確定委任於有關之人員編制內下列之相應職級:
廖,華基學士及高,立德學士——分別在有關考試評分名單中排名第一至第二之合格應考人,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
賴,健豪碩士——在有關考試唯一之合格應考人,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機械工程範疇);
Costa Mendes, Daniela Maria——在有關考試唯一之合格應考人,獲委任為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交通運輸部下列員工獲修改有關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皆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起生效:
陳,佩君——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50點;
朱,碧丹——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05點。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六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
建築及設備部:
周富祥學士——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65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四日起生效;
梁志強——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3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八日起生效;
梁國強——第二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27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三日起生效;
Filomeno Querobino Vás——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26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七日起生效;
陸耀華——第三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5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起生效。
交通運輸部:
Carlos Gonçalves Mendonça Barreto學士——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65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盧寶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0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Nor Mahomed——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33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七日起生效;
Bebiana Preciosa Godinho——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26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財務資訊部:
林露絲——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3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五日起生效;
梁嫦娥——第三職階二等文員,薪俸25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九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法律及公證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Muiria, Cipriano學士,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薪俸43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第三職階特級技術稽查譚仲強,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薪俸38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行政輔助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
鍾水安——第三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5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九日起生效;
林, 雪冰——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3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三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
技術輔助辦公室Alves Rodrigues Cheong, Sonia——第一職階一等文員,薪俸26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二日起生效。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何炳雄學士——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65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鍾國樑——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9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鄧金燕及容永泉——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60點,為期兩年,皆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繆, 俊倪——第三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29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二日起生效。
化驗所:
梁淑敏學士——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5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七日起生效;
Agostinho Chan——第三職階二等化驗所調劑師,薪俸22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三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文化康體部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顏綺裳,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薪俸43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四月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
梁淑儀學士——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80點,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四日起生效;
甘志威——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420點,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七日起生效;
李子傑——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20點,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二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應澳門藝術博物館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Maria Isabel do Rosário Vicente學士之要求,與其終止有關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五月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八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
財務資訊部林夢芝——第三職階一等文員,薪俸290點,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四日起生效。
行政輔助部:
區,少珍——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 ,薪俸220點,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日起生效;
Dias Pedro,Noel Augusto——第二職階二等文員,薪俸240點,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劉笑歡,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370點,自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一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黃, 飄香學士,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535點,自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技術輔助辦公室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Helena Isabel Dillon Fernandes Bourgeois,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薪俸40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交通運輸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
António dos Reis Gomes學士——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65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一日起生效;
陳文華——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6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八日起生效;
劉,秋伊——第三職階二等文員,薪俸25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
市民事務辦公室黃婉碧——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0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文化康體部:
Maria Dulce de S. F. Atraca Lisboa學士——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8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日起生效;
蕭美思——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0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余翠屏——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5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張,卓夫——第三職階首席文案,薪俸53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日起生效。
建築及設備部:
張,日華學士——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60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馮,文盛學士——第三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90 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梁澤賢學士——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4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七日起生效;
羅,霞——第三職階特級技術員,薪俸54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Emília Maria Bento——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3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黎志全——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9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下列日期起生效: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何永強學士——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35點,自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資訊處楊瑞泉學士——第二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薪俸565點,自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六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
李,治洪學士——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40點,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張,國然學士——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10點,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日起生效;
李家強——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400點,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日起生效;
Lídia Maria dos Santos——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30點,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陳紀棠——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30點,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八日起生效;
梁紹偉——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20點,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七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
交通運輸部何淑儀及Leong, Ivone——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20點,皆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園林綠化部:
蔡立權——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20點,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二日起生效;
譚國光——第三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290點,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鄭金永——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05點,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皆自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七日起生效:
朱, 德儀學士——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10點;
廖紅丹——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35點。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八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譚植桓,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365點,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一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蕭, 宇培,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370點,自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澳門藝術博物館下列員工獲修改有關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皆自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朱,焯信學士——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35點;
林,慧華學士——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10點;
吳,方洲——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390點。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下列日期起生效:
盧廣添——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20點,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日起生效;
林社棠——第三職階首席技術稽查,薪俸335點,自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梁敏茵學士,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510點,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何家會,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370點,並獲准續其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胡,應權,獲修改有關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420點,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五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六月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劉,德華,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薪俸320點,為期一年,追溯自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六月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法律及公證辦公室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Celeste Maria da Rosa,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薪俸400點,為期一年,追溯自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黃, 飄香學士,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薪俸53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一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六月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市民事務辦公室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毛光海學士,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535點,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
陳光明——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35點,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五日起生效;
趙,艷香——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20點,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化驗所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李偉雄學士,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薪俸54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資訊處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
楊瑞泉學士——第二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薪俸565點,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六日起生效;
楊仲恆學士——第二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薪俸510點,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七日起生效;
Candido,Cristina Bernardete學士——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薪俸485點,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三日起生效;
梁,堅運——第三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薪俸545點, 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二日起生效;
黎,慧潔——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400 點,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日起生效;
李,成就——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390 點,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三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有關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皆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三日起生效:
市民事務辦公室余,仲師——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15點;
文化康體部趙子昇——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30點。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三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交通運輸部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伍綺紅,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薪俸45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七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
管理委員會趙慧明學士——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1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園林綠化部:
彭秀娟學士——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4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梁華學士——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3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日起生效;
陳, 穎深學士——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8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一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市民事務辦公室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楊,慕寰學士,獲修改有關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565點,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余,庭楓,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薪俸230點,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有關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皆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文化康體部何朝達學士——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10點;
財務資訊部Cardoso,Maria Florinda——第二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315點;
法律及公證辦公室Couto do Rosário,Violeta Maria學士——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625點。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市民事務辦公室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余,仲師,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薪俸41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陳,梅芳,獲修改有關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320點,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交通運輸部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古,文聰,獲修改有關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335點,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有關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皆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五日起生效;
文化康體部Savita Datarama Pernencar——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20點;
行政輔助部Marcelino Vieira,Isabel Maria學士——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625點。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九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謝瑞璇,獲修改有關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275點,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六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文化康體部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胡寶燕,獲修改有關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335點,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七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有關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並自下列日期起生效:
衛生監督部羅,婉燕學士——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35點,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起生效;
化驗所黃,泳敏學士——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35點,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九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葉振球,獲修改有關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220點,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下列員工獲修改有關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皆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日起生效:
Bras Carvalho F. da Silva,Maria Antonia——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65點;
劉, 玉姬——第二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點275點。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一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下列員工獲修改有關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皆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甄,卓森學士——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35點;
廖,俊華——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80點。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三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市民事務辦公室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黃,玉玲,獲修改有關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365點,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交通運輸部下列員工獲修改有關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皆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許沛鏗——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65點;
梁嘉慧——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20點。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蔡,立權,獲修改有關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335點,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八日之批示:
陳詠兒碩士——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一日起,其定期委任獲續期壹年,擔任本局行政暨財政處處長之職務。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戴建業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日之批示:
根據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及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 )項和第二款a)項的規定,Fátima Dias da Silva 在本局擔任所得稅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八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陳家雯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公關督導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轉為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一日起,為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聘用之特級資訊技術員何美芝,獲訂立新編制外合約,為期一年,職級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薪俸點565,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六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之批示:
根據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及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 )項和第二款a)項的規定,Rui Pedro de Carvalho Peres do Amaral 在本局擔任公共財政稽核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八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七日之批示:
根據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及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 )項和第二款a)項的規定,林雪梅在本局擔任樓宇管理及保養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八日起獲續期一年。
茲聲明,處於超額狀況之公務員盧柏深,因終止於本局稅務稽查處處長之職務,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返回本局編制顧問高級技術員職位,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八日起生效。
應馬秀雲的要求,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起予以解除。
根據刊登於十二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的第10/2006號法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對本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一章第七組經常開支職能分類8-01-0經濟分類04-01-05-00-46,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人力資源辦公室”的整體款項分配,作出經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的修改,茲公布如下: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六日於財政局——局長 劉玉葉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日之批示:
高展文,為本局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及第二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約第三條款,職級不變但修改職階,轉為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25,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九日起生效。
Hui Wai Meng Margarida,為本局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400,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七年九月四日起生效。
羅金玲——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其在本局擔任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三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四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楊名就(代副局長)
因本局文誤,刊登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八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批示摘錄有不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Kong Iok I……”
應改為:“Kuong Iok I……”。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於勞工事務局
代局長 陳景良副局長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四日發出的批示:
(一)文化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董芳芳之鰥夫陸型, 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08251,每月的撫卹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及第十款規定,由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40點訂出,該撫恤金為死者所收取退休金的百分之五十金額,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三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三款所指的年資獎金的百分之五十。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發出的批示:
(一)澳門旅遊博彩技術培訓中心講師何文濠,供款人編號6002933,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一)澳門旅遊博彩技術培訓中心講師陳寶麟,供款人編號6003034,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五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一)澳門旅遊博彩技術培訓中心技術輔導員李悅孺,供款人編號600322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一)澳門旅遊博彩技術培訓中心助理技術員羅俊強,供款人編號6003301,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發出的批示:
(一)民政總署高級技術員何復業,供款人編號3000477,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三)項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五月九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及二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過渡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 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一)退休基金會助理技術員梁妙華,供款人編號300062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九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及二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 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一)司法警察局行政文員Jaquelina Isabela Anok da Silva Pedruco,供款人編號300112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及二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及「政府供款帳戶」結餘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 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按照二零零七年八月二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二零零七年八月七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條之規定,下列公務人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轉入公積金制度:
退休及撫卹制度 會員編號 |
姓名 | 部門 |
99082 | Rui de Jesus Cardoso | 財政局 |
99392 | 周美卿 | 財政局 |
106879 | 岑錦棠 | 海關 |
133035 | 鄭冠偉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138584 | 許志國 | 財政局 |
145416 | 梁鈺華 | 財政局 |
150819 | Ana Rute Ng Pereira Alves dos Santos | 教育暨青年局 |
162698 | 余桂群 | 經濟局 |
164070 | 邱志興 | 海關 |
174904 | 劉曉雲 | 教育暨青年局 |
175013 | 沈繼忠 | 教育暨青年局 |
176826 | 陳玉芬 | 民政總署 |
184780 | 林奕翹 | 財政局 |
186716 | 鄧李淑雯 | 財政局 |
187569 | 鄭衛星 | 教育暨青年局 |
187887 | 潘欣 | 教育暨青年局 |
189944 | 關偉平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193526 | 陳立群 | 教育暨青年局 |
193542 | 陳雪華 | 教育暨青年局 |
193593 | 曹瑞銀 | 教育暨青年局 |
199109 | 蔡美藝 | 教育暨青年局 |
208396 | 廖慧萍 | 財政局 |
208752 | 賴健萍 | 教育暨青年局 |
208868 | 鄧惠珍 | 教育暨青年局 |
209309 | 陳小儀 | 教育暨青年局 |
209414 | 劉曉薇 | 教育暨青年局 |
214485 | 鄧小洪 | 澳門監獄 |
214957 | 周鈺坪 | 教育暨青年局 |
215562 | 胡敏婷 | 澳門監獄 |
215813 | 林思敏 | 財政局 |
216755 | 黃芷娟 | 教育暨青年局 |
216879 | 許永昌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218243 | 古健龍 | 民政總署 |
按照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二零零七年八月七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條之規定,下列公務人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轉入公積金制度:
退休及撫卹制度 會員編號 |
姓名 | 部門 |
111503 | 陳強 |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
111570 | 董旻 | 勞工事務局 |
133248 | 陳瑞芳 |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
135577 | 陸惠財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135585 | 李霧船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140686 | 李巧怡 | 文化局 |
149713 | 胡慧明 | 衛生局 |
149969 | 陳玉蓮 |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
150843 | Ana Paula Estorninho Dias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153273 | Madalena da Conceição Younes Mendes Pires Peyroteo | 行政暨公職局 |
161942 | 何志明 | 行政暨公職局 |
162663 | 黎日康 | 勞工事務局 |
162809 | 胡詩慶 | 勞工事務局 |
163295 | 黎志華 | 文化局 |
163325 | 梁基雄 | 衛生局 |
166251 | Vera Helena Boa-Nova e Moreira dos Santos Ferreira Ribeiro | 行政暨公職局 |
166685 | 梁建忠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167312 | 吳永輝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167355 | 鄺偉卓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169986 | 李仲茵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170003 | Filomena Pereira Lopes | 經濟局 |
171212 | 李淑敏 | 財政局 |
173878 | 黃靜文 | 衛生局 |
177008 | 林慶麟 | 勞工事務局 |
177253 | 李安定 | 衛生局 |
177881 | 鄭秋明 | 郵政局 |
177962 | 吳美琪 | 郵政局 |
178357 | 黎蓮 | 郵政局 |
178462 | 鄭燦明 | 郵政局 |
180777 | 白琪文 | 衛生局 |
181633 | 劉螢慧 | 郵政局 |
182648 | 莊雪嫻 |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
183423 | 霍群英 | 郵政局 |
185442 | 莫天石 | 衛生局 |
185469 | 譚美君 | 衛生局 |
185582 | Micaela Francesca Costa António | 經濟局 |
186341 | 楊越強 | 郵政局 |
186368 | 王建平 | 郵政局 |
187151 | 黃貴華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187429 | 梁穎斌 | 衛生局 |
187801 | 王志巍 | 衛生局 |
189600 | 羅榮錫 | 郵政局 |
189626 | 招淑芬 | 郵政局 |
190071 | 孫榮枝 | 衛生局 |
190241 | 林月霞 | 財政局 |
192279 | 彭淑霞 | 衛生局 |
192724 | 林玉菁 | 行政暨公職局 |
193127 | 趙詠瑩 | 經濟局 |
194590 | 何偉新 | 財政局 |
195650 | 梁靜琴 | 衛生局 |
195863 | 莫雪瀅 | 衛生局 |
196070 | 林潤基 |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
196657 | 簡麗琼 |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
196800 | 尤何幗卿 | 經濟局 |
197068 | 湯愛玲 | 衛生局 |
197130 | 李新發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197149 | 蘇沛儀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197696 | 李瑞蘭 | 行政暨公職局 |
197912 | Victor Chung |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
200662 | 勞佩華 | 衛生局 |
203190 | 蔡淑紅 | 財政局 |
203947 | 彭蓬光 | 衛生局 |
204021 | 馮美恩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204960 | 戴小強 |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
205109 | 伍尚偉 | 經濟局 |
205133 | 何麗儀 | 郵政局 |
205338 | 梁啟康 | 經濟局 |
208108 | 鍾偉晃 | 經濟局 |
208329 | 馬淑娟 | 衛生局 |
210412 | 李偉文 | 郵政局 |
210579 | 鍾曉生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210587 | 李銘深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212261 | 吳少華 | 衛生局 |
212903 | 吳洪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213233 | 林輝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213241 | 劉保明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213829 | 楊金燕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214191 | 何慧心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215759 | 談詩旋 | 衛生局 |
215996 | 戴雪英 | 衛生局 |
217662 | 裴先發 |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
219908 | 李振源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222127 | 曾小玲 | 行政暨公職局 |
按照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二零零七年八月七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條之規定,下列公務人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轉入公積金制度:
退休及撫卹制度 會員編號 |
姓名 | 部門 |
10812 | Ana Maria Aires da Silva Jorge Valente Vital | 財政局 |
84620 | 盧志成 | 社會工作局 |
99791 | 容光耀 | 社會工作局 |
131121 | 周信余 | 行政暨公職局 |
132934 | 倫一鳴 | 財政局 |
135364 | Maria Ivone dos Santos | 教育暨青年局 |
137251 | 梁少玲 | 海關 |
140201 | 馮潔欣 | 財政局 |
142565 | 甘玉萍 |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
146056 | 劉致和 | 體育發展局 |
149420 | 陳格 |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
151025 | 翁成林 | 社會工作局 |
153125 | 余慧賢 |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
153427 | 王健 | 消防局 |
153486 | 劉小俠 | 治安警察局 |
153788 | 劉緻緻 | 財政局 |
154822 | 巫冰琦 | 海關 |
154938 | 蘇慧儀 | 海關 |
155250 | 陳鳳娟 | 經濟局 |
156582 | 林瑞雯 | 財政局 |
159670 | 黃安兒 | 登記及公證機關 |
159832 | 梁彩虹 | 登記及公證機關 |
159840 | 梁錦潮 | 登記及公證機關 |
159875 | 蔡文靜 | 登記及公證機關 |
159891 | 莫德玉 | 登記及公證機關 |
160628 | 羅靖儀 | 登記及公證機關 |
166405 | 蘇虢曦 | 財政局 |
169790 | 戴健琴 | 財政局 |
170399 | 劉少珊 | 教育暨青年局 |
170917 | 陳慧萍 | 財政局 |
171450 | 李結雯 | 財政局 |
171476 | 李偉賢 | 財政局 |
177199 | Rebeca Vong | 財政局 |
177385 | 袁燕華 | 登記及公證機關 |
180084 | 林淑賢 | 社會工作局 |
180246 | 賈靜儀 | 社會工作局 |
180700 | 許華寶 | 社會工作局 |
180971 | 李世和 |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
181129 | 吳雄昌 | 法務局 |
181447 | 何美芝 | 財政局 |
182060 | 趙詠瑜 | 社會工作局 |
182087 | 石寶玲 | 社會工作局 |
182095 | 梁嘉輝 | 社會工作局 |
182117 | 梁潤榮 | 社會工作局 |
182141 | 李志光 | 社會工作局 |
182281 | 傅麗明 | 社會工作局 |
184160 | 莫佩妍 | 社會工作局 |
184179 | 鮑少宜 | 社會工作局 |
184853 | 蔡志雄 | 民政總署 |
184888 | 崔偉明 | 財政局 |
185809 | 林雪紅 | 社會工作局 |
186805 | 梁美德 | 財政局 |
187216 | 黃少美 | 財政局 |
187950 | 林偉倫 | 財政局 |
189537 | 鄧可心 | 教育暨青年局 |
190713 | 高嘉儀 | 財政局 |
191205 | 方子濂 | 財政局 |
191280 | 劉惠薇 | 社會工作局 |
192473 | 張美寶 | 法務局 |
193968 | 胡秀芬 | 財政局 |
194255 | 梁穎恆 | 財政局 |
194581 | Cristina Maria de Sousa | 財政局 |
194689 | 蔡燕航 | 財政局 |
195170 | 林文達 | 教育暨青年局 |
195421 | 黃慶華 | 社會工作局 |
197319 | 伍婉華 | 財政局 |
197459 | 張翠珊 | 社會工作局 |
200506 | 吳家倫 | 社會工作局 |
200514 | 黃美玲 | 社會工作局 |
200859 | 盧小鵬 |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
201766 | 馮海華 | 治安警察局 |
202150 | 劉漢邦 | 治安警察局 |
202258 | 梁建軍 | 治安警察局 |
203050 | 傅麗貞 | 社會工作局 |
203157 | 羅佩雯 | 財政局 |
203874 | 彭詠雯 |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
203890 | 易佩珊 |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
204250 | 黃美寶 | 社會工作局 |
204471 | 程金鳳 | 海關 |
205400 | 鄭桂好 | 社會工作局 |
206407 | 劉敏茜 | 治安警察局 |
207470 | 林慶源 | 法務局 |
207489 | 林劍光 | 法務局 |
207640 | 吳翠蓮 | 社會工作局 |
207772 | 陳文昇 | 體育發展局 |
208558 | 梁家輝 |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
208914 | 張媛芬 | 教育暨青年局 |
209236 | 黃少薇 | 財政局 |
209520 | 王志鴻 | 教育暨青年局 |
209961 | 唐振宇 | 社會工作局 |
210102 | 甄嘉寧 | 財政局 |
212164 | 杜家豪 | 教育暨青年局 |
212733 | 曾家輝 | 社會工作局 |
212911 | 潘雅恩 | 法務局 |
214914 | 李家順 | 教育暨青年局 |
215082 | 何秀民 | 體育發展局 |
215090 | 歐偉棠 | 體育發展局 |
215104 | 林淑雯 | 體育發展局 |
216020 | 鄭思雅 | 財政局 |
216070 | 吳美鳳 | 體育發展局 |
216194 | 梁瑞華 | 財政局 |
216569 | Carlos de Sousa Pinto Variz | 財政局 |
216666 | 李蓮鳳 | 社會工作局 |
217450 | 陳姿 |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
217468 | 曾偉強 |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
217492 | 鄭凱鋒 |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
217522 | 鄭靄慈 |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
222194 | 潘偉敬 | 法務局 |
按照二零零七年八月八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條之規定,下列公務人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轉入公積金制度:
退休及撫卹制度 會員編號 |
姓名 | 部門 |
22276 | Maria de Assunção Yeong | 體育發展局 |
84204 | Alexandre Herculano da Luz | 博彩監察協調局 |
86878 | 趙淑芬 | 社會工作局 |
96849 | Filipe da Rosa de Sousa | 博彩監察協調局 |
97136 | 施米高 | 社會工作局 |
97640 | 何永安 | 行政暨公職局 |
98027 | 郭光華 | 港務局 |
99252 | 楊幸彩 | 行政暨公職局 |
101028 | 杜志文 | 行政暨公職局 |
105520 | 林程林 | 行政暨公職局 |
105902 | 黃中平 | 港務局 |
130699 | 李紹昌 | 行政暨公職局 |
133256 | 鄭佩佩 | 行政暨公職局 |
133876 | 何蔣祺 | 港務局 |
133981 | 黃穗文 | 港務局 |
133990 | 胡柱鵬 | 港務局 |
134368 | 李潤錦 | 港務局 |
135321 | 梁凱欣 | 教育暨青年局 |
140465 | 張東遠 | 房屋局 |
140503 | 楊淑華 | 房屋局 |
140511 | 林鳳英 | 房屋局 |
140546 | 吳旭輝 | 房屋局 |
142395 | José Filipe Nunes Dourado | 港務局 |
142417 | 吳嘉儀 | 港務局 |
143375 | 章秀珍 | 房屋局 |
151980 | 梁月嬌 | 港務局 |
152722 | 蕭錦明 | 港務局 |
153001 | 葉文祺 | 社會工作局 |
153036 | 李榮勝 | 港務局 |
153966 | 萬曉宇 | 檢察長辦公室 |
156914 | 蘇吉祥 | 行政暨公職局 |
157317 | 曾慶彬 | 行政暨公職局 |
158410 | 賴建國 | 檢察長辦公室 |
160415 | 伍珊珊 | 法律改革辦公室 |
160890 | 黃昆侖 | 港務局 |
161241 | Ângela Silveira de Souza | 檢察長辦公室 |
162612 | 林慶章 | 房屋局 |
162906 | Alexandra Gracias Nantes | 房屋局 |
162965 | 潘錫池 | 房屋局 |
163341 | 鄺志堅 | 房屋局 |
165387 | 何佩華 | 房屋局 |
165964 | 伍祿梅 | 房屋局 |
166545 | 廖尹洪 | 港務局 |
174700 | Ana Yu | 檢察長辦公室 |
178268 | 盧碧嫻 | 衛生局 |
179094 | 蔣子健 |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
179264 | 李毫生 | 行政暨公職局 |
182036 | 王世平 | 房屋局 |
182788 | 吳彰華 | 統計暨普查局 |
183490 | 陳家輝 | 檢察長辦公室 |
184527 | 陳家儉 | 檢察長辦公室 |
186520 | 沈黎 | 檢察長辦公室 |
186600 | 曾鴻鈸 | 廉政公署 |
186678 | 李揚 | 檢察長辦公室 |
190217 | 黃偉雅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190462 | 陳惠秋 | 檢察長辦公室 |
191060 | 高漢雲 | 港務局 |
193887 | 陳文華 | 民政總署 |
195766 | 劉振洪 | 行政暨公職局 |
196134 | Helena Maria do Nascimento da Luz | 房屋局 |
196665 | 羅暉 |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
199290 | 林時評 | 行政暨公職局 |
199460 | 林思慧 | 檢察長辦公室 |
199710 | 劉嘉麗 | 社會保障基金 |
203289 | Paulo Manuel Silva Madeira de Carvalho | 行政暨公職局 |
204170 | 張燕芳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204404 | 蘇慧妍 | 檢察長辦公室 |
204447 | 梁錦德 | 行政暨公職局 |
208205 | Rosa Tcheu Beck Han Pon | 檢察長辦公室 |
209635 | 劉炳欣 | 行政暨公職局 |
211842 | 趙麗芳 | 檢察長辦公室 |
212202 | 卓瑞雲 | 檢察長辦公室 |
213020 | 陳冰瑜 | 行政暨公職局 |
213110 | 謝誓宏 | 民政總署 |
214310 | 饒秋婉 | 港務局 |
214400 | 何轉好 | 港務局 |
215252 | 陳瀚深 | 財政局 |
215872 | 何偉泉 | 檢察長辦公室 |
216160 | 丘靜 | 行政暨公職局 |
216828 | 梁詩敏 | 行政暨公職局 |
216976 | 盧少蘭 | 檢察長辦公室 |
217158 | 馮苑明 | 檢察長辦公室 |
217220 | 黃曉楠 | 檢察長辦公室 |
217794 | 歐陽健華 | 行政暨公職局 |
217808 | 林煥彩 | 行政暨公職局 |
217816 | 梁淑貞 | 行政暨公職局 |
按照二零零七年八月九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條之規定,下列公務人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轉入公積金制度:
退休及撫卹制度 會員編號 |
姓名 | 部門 |
143480 | 黃少英 | 房屋局 |
161098 | 周進 | 港務局 |
215198 | 馮惠菁 | 電信管理局 |
215210 | 麥德添 | 電信管理局 |
按照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條之規定,下列公務人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轉入公積金制度:
退休及撫卹制度 會員編號 |
姓名 | 部門 |
139688 | 鄭婉芬 | 經濟局 |
按照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二零零七年八月七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三十七條之規定,下列公務人員獲批准將退休及撫卹制度的服務時間轉化為移轉價值:
退休及撫卹制度 會員編號 |
姓名 | 部門 |
88803 | Judite Carolina Correia | 教育暨青年局 |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七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起,與梁嘉昇及宋啟華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起,與黃洪光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95。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起,與殷誌誠及梁日輝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起,與李玉華、鄧潤偉及區玉琴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95。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起,與周淑芳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0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起,與布綺雯及劉利洪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0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 項之規定,確定委任陳岸武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0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聯同經十月十七日第19/2005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9/2002號行政法規第二十條所指附件B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起與一等高級技術員潘潔儀之定期委任續期一年,以擔任本局行政管理廳物資管理處處長之職務。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七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六職階助理員梁國華之散位合同至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一日終止,並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起與其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散位合同,以擔任本局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之職務,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9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本局與梁慶餘簽訂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起,更改為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2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陳蓮寬擔任本局第一職階助理員之職務,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0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
Fabrizio Croce ——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起;
Vasco Manuel de Sousa e Brito Lopes ——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起;
梁小燕——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三日起;
高小河——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八日起。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Napoleão Xavier Ng ——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三日起;
黃蓮愛——第五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一日起。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Alfredo Hernandes de Almeida 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七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摘錄自代副獄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黎煥森,澳門監獄第一職階工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a)項及第五款,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更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所屬職級之第二職階,薪俸點為120點,由二零零七年八月八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按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林,衛華,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護士,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四職階護士。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三日之批示:
韋,妙琪,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零七年七月四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黃,忠陽,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起生效。
楊,婉君,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牙科醫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牙科醫師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四日起生效。
堵,慧芬,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三等文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二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日之批示:
應鄭佩儀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三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按照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馬翠琼——應其要求,取消第C-0475號中醫師執業牌照之許可。
李小娟——應其要求,取消第E-1346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
按照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鄺俏鳳——應其要求,中止第E-1309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黃燕萍——應其要求,取消第E-1418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
伍文傲——獲准許從事中醫師職業,牌照編號是:C-0491。
巢氏醫療中心——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AL-0101,其營業地點位於澳門亞卑寮奴你士街(荷蘭園二馬路)6號友聯大廈2樓A,持牌人為巢氏醫療中心有限公司,法人住所位於澳門亞卑寮奴你士街(荷蘭園二馬路)6號友聯大廈2樓A。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六日於衛生局
代副局長 彭興華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六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三條之規定,本局確定委任顧問高級技術員,方炳隆碩士,以派駐方式在澳門大學擔任職務,為期壹年,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局長二零零七年七月九日批示:
楊秀姬學士,本局一等高級技術員,應其要求解除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七日批示:
郭慶基碩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三十一條,以及六月三十日第26/97/M號法令第八條之規定,其作為學校督導員之定期委任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下列人員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為期半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三日起生效:
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430:曾建文學士及黃兆鏗學士;
二等技術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350:黃宗偉學士及余家偉學士;
二等資訊技術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350:劉有棋學士及李南健學士;
二等技術輔導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260:陳永勝,馮萬成,姚凱俊及廖偉傑。
按照本局代副局長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七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第二職階、薪俸點為455:杜家豪學士;
二等技術員,第二職階、薪俸點為370:林麗明學士。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一日批示:
Anabela Ribeiro Osório碩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三十一條,以及六月三十日第26/97/M號法令第八條之規定,其作為學校督導員之定期委任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黎美娟,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一等文員,薪俸點為265,為期壹年,由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首席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540:黎燕冰學士;
一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485:張潔儀學士及馮紫華學士。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一等高級技術員,第二職階、薪俸點為510:鍾偉強學士;
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二職階、薪俸點為455:陳頌甜學士,李天榮學士,盧志偉學士,勞秀蘭學士,吳彥鳳學士,顏洪文學士,譚小倩學士及袁詠華學士;
一等技術員,第三職階、薪俸點為440:蕭詠恩學士。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批示:
黃曉玲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30,為期半年,由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四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代局長 梁勵(代副局長)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楊世強——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五日起生效;
甘羅生——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
梁智江及湯錦濠——第一及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八日起生效;
袁嬌蘭——第五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程蓮汝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70,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陳順英——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六日起生效;
何長明——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六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蘇滿容——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三日起續期一年。
司徒唯倩——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七年七月四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皆為唯一合格應考人的第二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Evelina dos Santos Fonseca及第二職階一等文員趙寶明,分別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及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以填補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所設立之職位。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應龍慧君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火鳥吧”,葡文名稱為“Fénix”和英文名稱為“Phoenix Bar”酒吧在二零零七年八月九日獲發第467/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澳門漁人碼頭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Macau Fisherman’s Wharf — Companhia de Investimento Internacional, S.A.”和英文名稱為“Macau Fisherman’s Wharf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該酒吧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友誼大馬路澳門漁人碼頭“Flamingo Slot Club”娛樂場1樓。
“天政”,葡文名稱為“Tempura”和英文名稱為“Tenmasa”餐廳在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獲發第469/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新濠博亞酒店(澳門皇冠)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Melco PBL Hotel (Crown Macau)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Melco PBL Hotel (Crown Macau)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氹仔17地段(A1),“澳門皇冠”酒店第11層。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六日於旅遊局
局長 安棟樑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周志偉——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工人,合同由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之規定,茲公佈由運輸工務司司長於本年七月三十一日批示所核准之港務局福利會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二次修改: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注銷 | |||||
編號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開支名稱 | ||
02 | 02 | 05 | 00 | 00 | 膳食 | $ 30,000.00 | |
02 | 02 | 07 | 00 | 99 | 其他 | $ 10,000.00 | |
02 | 03 | 02 | 02 | 01 | 水及氣體費 | $ 10,000.00 | |
02 | 03 | 09 | 00 | 03 | 文化、體育及康樂活動 | $ 50,000.00 | |
總額 | $ 50,000.00 | $ 50,000.00 |
二零零七年八月七日於港務局福利會——行政委員會——主席:港務局局長 黃穗文——副主席:港務局副局長 黃錦輝——秘書:港務局行政及財政廳廳長 鄧應銓——委員:財政局特級技術輔導員 Maria Helena Azevedo Correia de Paiva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葉芝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文員的薪俸點240的薪俸。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潘家羨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一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400的薪俸。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陳循利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二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六職階助理員的薪俸點15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羅淑齊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六職階熟練工人的薪俸點220的薪俸。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七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名單中唯一合格應考人黃煥珠,本局三等郵務文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二等郵務文員。
二零零七年八月九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由助理員級別轉為熟練助理員:
嚴明仁,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70點,由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起生效;
古潤添及曾志強,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60點,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八月九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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