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著應有的效力,茲聲明本辦公室徵用之經濟局編制內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黃美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徵用期屆滿後終止在本辦公室的職務。
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翠玲
摘錄自副關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述人員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生效,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分述如下:
謝文蘭及李錦屏,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編號050010及050020,薪俸點為275;
程金鳳,第二職階三等文員編號050040,薪俸點為205。
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及第四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繼續以同一職級及職階徵用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員編制內第二職階首席資訊督導員梁慶欣,於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代主任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林富發之散位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及十二月二十七日的批示:
李霞、蘇慧妍——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均獲續期一年,並分別轉為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及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分別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及二月一日起生效。
鄧偉民——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之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梁錦芬——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六日、一月九日、一月十八日及一月二十三日的批示:
Paula Cristina Pereira Carion——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Arquimínio Monteiro de Jesus——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一職階特級資訊助理技術員,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蕭子音、Maria Isabel da Rosa Estorninho Batalha——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分別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及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之編制外合同,均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陳惠秋——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七年度澳門基金會本身預算之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獨立預算之第一次預算修改,該修改獲行政長官在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三日批示核准: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01 | 00 | 00 | 00 | 00 | 人員 | ||
01 | 02 | 00 | 00 | 00 | 附帶報酬 | ||
01 | 02 | 05 | 00 | 00 | 出席費 | 30,000.00 | |
01 | 05 | 00 | 00 | 00 | 社會福利金 | ||
01 | 05 | 02 | 00 | 00 | 各項補助——社會福利金 | 30,000.00 | |
02 | 00 | 00 | 00 | 00 | 資產及勞務 | ||
02 | 01 | 00 | 00 | 00 | 耐用品 | ||
02 | 01 | 04 | 00 | 00 | 教育、文化及康樂用品 | ||
02 | 01 | 04 | 00 | 02 | 書刊及技術文件 | 75,000.00 | |
02 | 02 | 00 | 00 | 00 | 非耐用品 | ||
02 | 02 | 07 | 00 | 00 | 其他非耐用品 | ||
02 | 02 | 07 | 00 | 99 | 其他 | 50,000.00 | |
02 | 03 | 00 | 00 | 00 | 勞務之取得 | ||
02 | 03 | 02 | 00 | 00 | 設施之負擔 | ||
02 | 03 | 02 | 02 | 00 | 設施之其他負擔 | ||
02 | 03 | 02 | 02 | 03 | 管理費及保安 | 50,000.00 | |
02 | 03 | 08 | 00 | 00 | 各項特別工作 | ||
02 | 03 | 08 | 00 | 99 | 其他 | 30,000.00 | |
02 | 03 | 09 | 00 | 00 | 未列明之負擔 | ||
02 | 03 | 09 | 00 | 03 | 文化、體育及康樂活動 | 30,000.00 | |
05 | 00 | 00 | 00 | 00 | 其他經常開支 | ||
05 | 02 | 00 | 00 | 00 | 保險 | ||
05 | 02 | 01 | 00 | 00 | 人員 | 15,000.00 | |
05 | 04 | 00 | 00 | 00 | 雜項 | ||
05 | 04 | 00 | 00 | 02 | 退休基金會——公積金制度(僱主方) | 100,000.00 | |
總額 | 205,000.00 | 205,000.00 |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於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榮恪——委員:李崇汾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陳佩玲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a項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吳少昌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140,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馮錦嫻、黃小英及羅敏靜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首位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四日,其餘兩位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准考人第二職階一等文員António de Jesus Lopes da Silva,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一月二十八日第54/97/M號法令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登記及公證機關人員編制登記局局長及第二職階公證員盧瑞祥、梁德富及譚佩雯派駐到本局擔任同一職程及職級的職務,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九個月。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馮晧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之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Ana Paula Córdova Lao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390,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朱銳光及第二職階助理員曹李美玉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各自由二零零七年三月四日及三月十九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三月六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三日的批示:
本局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邱志賢——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相關職務並轉為高一職階,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本局散位人員的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相關職務:
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邱志權及林蟬泉,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二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助理員何子傑及梁燕斌,由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四日起生效;
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李維樑及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廖錦明,各自由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八日及三月二十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四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透過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的編制外合同分別以各自的職稱和薪俸點獲續期:
Maria Teresa Marreiros Netto Rodrigues學士,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00,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十月三日止;
Maria da Graça Portugal Barata Lima de Magalhães Domingos學士,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0,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九月二十八日止;
Alice Maria Cheong學士,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九月十四日止;
林寶儀學士,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二十七日止;
陳國安學士,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二十一日止。
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於國際法事務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高德志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終止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六職階助理員李少霞之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六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José Kong,薪俸115點,相當於薪俸230點的百分之五十,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四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Angela Maria Coelho Correia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起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30點,為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蘇明忠—— 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於本辦公室任職,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五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於法律改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朱琳琳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之批示:
譚國柱學士——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起,其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產地來源稽查處處長之職務。
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退休基金會編制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吳, 保民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獲徵用到本局擔任同一職級及職階之職務,為期壹年。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鑑於公佈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批示摘錄的葡文有不正確之處,現作出更正如下:
原文為:“a partir de 9 de Fevereiro de 2007”
應改為:“a partir de 9 de Janeiro de 2007”。
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於經濟發展委員會
秘書長 廖明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應Olívia Pereira Lo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十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吳域邦學士及陳艷蓮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分別自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及四月九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的第三條款,分別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點455及265。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伍安璐學士及Carla Marisa Pack Coteriano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及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分別自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及四月十七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七年三月七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發出的批示:
(一)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第三職階特級地形測量員吳伯祥,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13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0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博彩監察協調局第三職階特級督察João da Rosa de Sousa,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2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3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三月六日發出的批示:
(一)港務局第三職階水手Henrique Jose Vong,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257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4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教育暨青年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Henriqueta Maria Niza Fernandes,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64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5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港務局第三職階水手劉錦雄,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256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4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衛生局第三職階護士長Amelia Maria Nogueira de Canhota Robarts,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343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8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七日發出的批示:
(一)民政總署第七職階工人杜國權,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885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8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社會工作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Antonio Lam,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355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5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土地工務運輸局第七職階工人陳永輝,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653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3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土地工務運輸局第七職階工人李德源,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766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3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土地工務運輸局第六職階熟練工人岑立弘,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824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6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六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六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條之規定,下列公務人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轉入公積金制度:
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 | 姓名 | 部門 |
146722 |
何復業 |
民政總署 |
按照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三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七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第 8/2006 號法律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條之規定,下列公務人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轉入公積金制度:
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 | 姓名 | 部門 |
138614 | 梁紅虹 | 審計署 |
185930 | 張悌 | 衛生局 |
186155 | 劉綺薇 | 衛生局 |
207942 | 鍾順卿 | 衛生局 |
208051 | 吳文基 | 衛生局 |
210340 | 劉敏儀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按照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六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七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條之規定,下列公務人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轉入公積金制度:
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 | 姓名 | 部門 |
185965 | 羅磊晶 | 衛生局 |
193674 | 關啟佳 | 教育暨青年局 |
193810 | 潘詠賢 | 教育暨青年局 |
208841 | 冼尚禮 | 教育暨青年局 |
213977 | Ricardo José Lisandro Prado | 民政總署 |
214116 | 梁詠儀 | 教育暨青年局 |
222020 | Evalynde La Cruz Santiago | 衛生局 |
按照二零零七年三月二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二零零七年三月六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第 8/2006 號法律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條之規定,下列公務人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轉入公積金制度:
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 | 姓名 | 部門 |
221953 | 梁妙華 | 退休基金會 |
100498 | 區志強 | 社會工作局 |
100544 | 孫家雄 | 勞工事務局 |
134244 | 盧麗卿 | 法務局 |
135011 | 羅建飛 | 民政總署 |
138541 | 黃鄺碧燕 | 統計暨普查局 |
167037 | Linda Micaela Monteiro de Senna Fernandes | 司法警察局 |
176320 | Ana Maria Steyn Alves Catarino | 文化局 |
182818 | 胡志力 | 司法警察局 |
186490 | 胡雪琳 | 文化局 |
186651 | 梁國華 | 廉政公署 |
190136 | 黃春蘭 | 司法警察局 |
199990 | 譚光雄 | 統計暨普查局 |
200182 | 盧錦嬌 | 廉政公署 |
210242 | 李蕙姬 | 衛生局 |
212156 | 鮑少基 | 文化局 |
212636 | 伍家駿 | 文化局 |
213160 | 劉迪 | 司法警察局 |
213500 | 謝頌雯 | 教育暨青年局 |
213616 | 譚遠新 | 廉政公署 |
213934 | 岑嘉瑤 | 統計暨普查局 |
214345 | 蘇淑樺 | 衛生局 |
216208 | Sofia de Almeida Mergulhão O | 警察總局 |
按照二零零七年三月二日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的批示及經二零零七年三月六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條之規定,下列公務人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轉入公積金制度:
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 | 姓名 | 部門 |
169510 |
劉婉婷 |
退休基金會 |
按照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二零零七年三月六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條之規定,下列公務人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轉入公積金制度:
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 | 姓名 | 部門 |
86541 | 吳衛鳴 | 民政總署 |
102105 | Jaquelina Isabela Anok da Silva Pedruco | 司法警察局 |
135143 | 楊子秋 | 教育暨青年局 |
135852 | 侯尔濱 |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
169609 | 謝倩儀 | 財政局 |
173932 | 陳嘉賢 | 衛生局 |
176060 | 高樂士 | 財政局 |
178217 | 張嫻 |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
181340 | 陳慧敏 | 衛生局 |
184241 | 蘇文達 | 民政總署 |
185612 | 阮紹祖 | 財政局 |
186449 | 何華 | 體育發展局 |
187500 | 李春麗 | 建設發展辦公室 |
193640 | 楊亞美 | 教育暨青年局 |
195081 | 何健茵 | 財政局 |
195375 | 冼行健 | 立法會 |
196193 | 李偉坤 | 司法警察局 |
196207 | 陳麗卿 | 司法警察局 |
196231 | 陸兆昌 | 司法警察局 |
196240 | 黃俊峰 | 司法警察局 |
199087 | 張麗雲 | 教育暨青年局 |
199702 | 李小鵬 | 教育暨青年局 |
200328 | 莫麗明 | 審計署 |
200743 | 潘惠英 | 司法警察局 |
200824 | 謝婉儀 | 體育發展局 |
201332 | 朱琳琳 | 法律改革辦公室 |
201359 | Anabela de Assis | 民政總署 |
207217 | 甄珮詩 | 審計署 |
207268 | 楊正儀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207381 | 郭紫菱 | 教育暨青年局 |
208043 | 馬少梅 | 衛生局 |
208442 | 鄭淑婷 | 司法警察局 |
208701 | 張碧月 | 教育暨青年局 |
210269 | 李堅 | 衛生局 |
210536 | 洪凰鳳 | 衛生局 |
210625 | 陳日俊 | 消防局 |
212113 | 黃美娟 | 審計署 |
213985 | 林文華 | 司法警察局 |
214175 | 潘勁生 | 財政局 |
214213 | 胡建玲 | 民政總署 |
214760 | 黃小梅 | 衛生局 |
214868 | 馮佩雯 | 教育暨青年局 |
214906 | 黎燕冰 | 教育暨青年局 |
215279 | 黃志明 | 財政局 |
216216 | 李頴倫 | 審計署 |
216224 | 盧啟賢 | 審計署 |
216577 | 彭定雄 | 民政總署 |
222054 | 何家麟 | 財政局 |
223190 | 陳美娜 | 民政總署 |
按照二零零七年三月六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二零零七年三月六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條之規定,下列公務人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轉人公積金制度:
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 | 姓名 | 部門 |
194670 |
謝凌 |
財政局 |
按照二零零七年三月二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二零零七年三月六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三十七條之規定,下列公務人員獲批准將退休及撫卹制度的服務時間轉化為移轉價值:
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 | 姓名 | 部門 |
170500 |
王少芬 |
民政總署 |
按照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二零零七年三月六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三十七條之規定,下列公務人員獲批准將退休及撫卹制度的服務時間轉化為移轉價值:
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 |
姓名 |
部門 |
171239 | Lúciado Carmo Mendonça Dias Nolasco da Silva | 民政總署 |
186309 | Luciano Baptista | 經濟局 |
190560 | 李國華 | 民政總署 |
197637 | 黎慧明 |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
二零零七年三月九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委員會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李詠琪,為第八級別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九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三月六日於消費者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主席 何思謙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九日之批示:
應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許賢鍵之申請,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二日起終止其在本局之編制外合同,並解除與本局之聯繫。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日之批示:
應第一職階助理員翟貴銀之申請,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一日起終止其在本局之散位合同,並解除與本局之聯繫。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歐陽鳳媚、陳金好、陳美娟、郭麗燕、區盧細妹及陳笑琼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00,首三位分別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四日、三月十八日及三月十八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袁慈結、林日榮及關雯菲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薪俸點為260,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區國強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熟練工人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六日起,續期半年,薪俸點為22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的散位合同,自下指相應日期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95:
羅鳳玲、梁敏儀、鄺瑞敏及黃煥鑽,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四日起生效;
盧佩絲及陳惠茵,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一日起生效;
李雪慧、林晚霞、陳迪欣、郭偉業及尹家偉,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下指相應日期起,續期一年:
盧浩基及李惠強,分別為第六及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分別為220及200,各自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及三月二十日起生效;
羅景扶及黎日花,為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30,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90:何枝章及廖慶夫,分別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三日及三月十五日起生效;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60:李惠英,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五日起生效;第三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50:鄭志輝及廖健昌,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三月六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 項之規定,確定委任余麗菊、葉宏世、李偉文及陳世傑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60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七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 項之規定,確定委任陸瑞儀、楊詠茹及蔡永安擔任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05。
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並經第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一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治安警察局警員編號384921羅禮鵬,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八日至二零零七年七月七日,延長一般委任,在檢察長辦公室擔任職務,並繼續處於“附於編制”狀況。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根據第7/2006號法律第十七條之規定,為獎勵在執行職務時,工作表現優異者,簽署人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頒授「功績假期」及「嘉獎狀」予下列工作表現超凡之警員。
獲得「功績假期」之警員名單如下:
副警長——黃德同(兩天);
獲得「嘉獎狀」之警員名單如下: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吳郁旺,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更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 ,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簽署附註之日)生效。
吳郁旺及梁峻晞,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各自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五日及三月二日起生效。
梁逢太,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及第四十四條第一款c項及第二款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合約期由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至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六日。
鄧玉茹,澳門監獄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起生效。
關潔冰、伍日輝及李節球,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黎煥森,澳門監獄第一職階工人——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八日起生效。
陳柏熙及黃美英,分別為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及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各自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及五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澳門監獄散位合同人員按下指之職級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起生效:
許志明、卓官保、蕭勝光、李國良及吳光明,為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
唐達文、吳景雄及梁月明,為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
陳根棠及蔣華雄,為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
何陳兒女,為第七職階助理員;
繆漢英及陳葉興,為第五職階助理員。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黃家媛,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梁北棟,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鄭國強、潘嘉霖、李濟森及梁日勝,第六職階熟練工人;沈志輝,第五職階熟練工人——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起生效。
茲聲明,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已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八日宣告本監獄第四職階警員黃建宏之任用無效。
二零零七年三月六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按照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第21/2007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一月二十四日第51/97/M號法令及三月二十九日第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一十四條至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百二十二條至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百三十五條及第一百四十九條之規定,將消防員編號476921區家廉、423961李恩濂、442941吳嘉俊、404931黃保健、431901黎盛執、402921詹民活、423921方宇洪、405981黃燦雄、403961冼有根、478921胡永祥、405931郭康生、412961梁偉傑、413911唐惠承、444901黎煥藻及420931梁國榮晉升至消防局人員編制基礎職程之第一職階高級消防員職位,由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於消防局
局長 馬耀榮消防總監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楊婉君——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牙科醫師,為期三個月。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之批示:
楊秀卿,本局第二職階醫院主任醫生—— 其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之批示:
葉,志達及李德明,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
楊,有興,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由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四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程海麗醫生—— 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其個人勞動合同獲續期三個月。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四日之批示:
應李凱笙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護士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起予以解除。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應梁永燊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應劉影儀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四職階護士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九日起予以解除。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陳,肖萍,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七年二月十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
李,偉明,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
巢,杏詩,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護士,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一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四職階。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指職級及日期獲續期一年:
陳,肖萍及曹,曉航,為第二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七年二月十日起生效;
蔡,紅,為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劉,蘭珍及吳,靄琳,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各自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及三月一日起生效;
唐,山,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羅,曉華、歐陽,佩玲及甘,小雁,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各自由二零零七年二月八日、二月二十一日及三月一日起生效;
李,偉明,為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第四職階護士:Da Rosa, Gilberto Assunção,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第三職階護士:巢,杏詩,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第二職階護士:林,買轉,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三日起生效,何,綺雯、郭,煥兒、廖,艷紅及麥,艷娟,由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秦,穎斯,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黃忠陽醫生—— 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起其個人勞動合同獲續期三個月。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之批示:
李,玉芬,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林,艷嫻,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八日之批示:
應李光遠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東方紅藥業(澳門)有限公司”之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從事藥物業活動,准照編號為第192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慕拉士大馬路195號南嶺工業大廈9樓C座,准照持有人為東方紅藥業(澳門)有限公司,總辦事處位於澳門友誼大馬路1579號新八佰伴二樓。
按照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紀怡如——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是:E-1582。
按照二零零七年三月二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徐展智——應其要求,取消第M-0070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徐引堂——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W-0172。
按照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郭嘉莉——應其要求,取消第E-1318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
蘇雅詩——應其要求,中止第E-1396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吳宇星——應其要求,中止第W-0109號中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何秀瑚、葉嘉茵——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E-1583、E-1584。
按照二零零七年三月六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張怡——獲准許從事牙科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D-0090。
許誠讓——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W-0173。
取消陳海星第A-0006號針灸師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遵守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
取消Marina Clara Martinez Martinez第E-1171及沈偉健第E-1440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遵守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
取消林金花第M-0660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遵守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取消張帆第M-1229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遵守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
取消廖益棠第O-0043號牙科醫師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遵守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
取消陳海星第W-0027號中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遵守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
按照二零零七年三月七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蘇慧婷——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是:E-1585。
因本局文誤,使刊登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七期第二組內第1148頁之批示摘錄葡文版有不正確之處,茲更正如下:
原文:“…… Lai, Sut Tsui ……”
應為:“…… Lai, Suk Tsui …… ”。
二零零七年三月九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鄭成業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七日批示:
Sílvia Ribeiro Osório Ho碩士,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其作為副局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兩年,由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日批示:
梁麗卿學士,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其作為人事處處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兩年,由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批示:
洪慧敏學士、關詠恩學士及黃暉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350,為期壹年,由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八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位之及格應考人的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何為及黃志強,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以填補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所設立之職位。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七年一月十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唯一合格應考人的第二職階一等公關督導員龔淑君,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公關督導員,以填補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所設立之職位。
“國際時訊旅遊有限公司”旅行社,葡文為“Companhia de Turismo World Express, Lda.”及英文為“World Express Tour Company Ltd.”,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二日獲發准照第0137號,持牌公司為“國際時訊旅遊有限公司”,葡文為“Companhia de Turismo World Express, Lda.”及英文為“World Express Tour Company Ltd.”。旅行社位於澳門柏林街198號地下。
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
方美美、蔡忠民及溫秀紅,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600的薪俸,自二零零七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李焯輝,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的薪俸點400的薪俸,自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五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三月六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第六職階助理員梁麗霞的散位合同獲續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第七職階熟練工人Victor Manuel Ramos Rodrigues Dias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續約至二月三日止。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第七職階助理員何北根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續約至十月十六日止。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人員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第五職階熟練工人:李志榮、林慶桐及胡維漢;第四職階熟練工人:卓小龍;第二職階熟練工人:陳兆培;第一職階熟練工人:何旅邁、黎世明及黃惠民;
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何福欽、甘維有及鍾浩元;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彭華炳;第一職階半熟練工人:邱頌華;
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Norma Leonor de Almeida da Silva及Henrique António dos Santos;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何文淡;
第二職階工人:梁文權;
第七職階助理員:戴國雄、賴伯平及卓成毅;第六職階助理員:葉錦醇、何世恭、袁建文、何文強、陳逸崑、梁勝、麥炳光、李錦輝、鄭麗京、李錦蘭、梁振添、黃郭好儀、何寶潔、潘善鏗、Jurintr Rodngarm da Luz、黃錫權、曾慶真、黃梁玉霞、廖國良、溫汝標、陸俠瑜、姚金堂、郭淑寧、許慧珍、吳彬元、陳國輝、何耀祥、司徒振良及魯家琴;第五職階助理員:余寶強、容永劭、鄭焯宗、黃仲明、梁偉漢、李鳳顏、劉國濠、林寶蘭、曹慰文、張宏根、譚文添、伍泳、周妙玲、梁祐斌、黃聯恩、梁惠娟及吳紹昌;第四職階助理員:伏寶生、利樹鵬、黃耀光、黃潤南、王素紅、朱群飛、梁坤燦、馮雁玲、周瑞珍、梁春添、黃偉華、梁英華及梁坤鴻;第三職階助理員:黃中棠、梁嘉誠及梁順利;第二職階助理員:樊金漢及黃震豪;第一職階助理員:賴細珠。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李沛榮學士,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其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415點,自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João Álvaro Souza,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二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其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330點,自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Gisela Maria de Assis Fernandes Nunes學士,在第二屆亞洲室內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的臨時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起終止。
Alberto Xeque do Rosário,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其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230點,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韓靜學士——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起與其簽訂為期一年的散位合同,以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起與下列人員簽訂為期一年的編制外合同,以擔任本局如下所述的職務:
李婕碩士,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30點;
何國斌碩士,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350點;
王黎恆碩士、吳美鳳學士、袁天恩學士、容家宏學士、歐偉棠副學士、林淑雯副學士、葉金松、劉致和、柯文東、薛慧冰及Vanessa Beatriz Alves Marinho de Bastos,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60點;
吳紹昌學士,為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195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起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與下列人員簽訂散位合同,以擔任本局如下所述的職務:
陳國輝、鍾浩元、何福欽及甘維有,為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180點;
吳彬元,為第一職階熟練工人,薪俸150點。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三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的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級及薪俸點如下,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起生效:
陳兆培,為第二職階熟練工人,轉為第三職階,薪俸點為170點;
何文淡,為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轉為第四職階,薪俸點為160點。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述職級及期間起獲續期一年:
譚偉國學士,第三職階一等技術員,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李仲偉學士,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羅櫻學士,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沈榮根副學士,第二職階特級技術員,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何華學士,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六日起生效;
王庚學士,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下列本局人員的定期委任按下指職級及日期獲續期,首位續期兩年,其餘續期一年:
José Maria da Fonseca Tavares學士,擔任體育發展廳廳長,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劉楚遠學士,擔任體育設施管理廳廳長,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林蓮嬌學士,擔任社團體育及培訓輔助處處長,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潘永權學士,擔任大眾體育及特別計劃處處長,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五日生效;
鄒國偉碩士,擔任組織、研究及資訊處處長,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唐偉良學士,擔任行政財政處處長,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三月九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黃有力
摘錄自協調員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應Leonel Leonardo Clemente da Costa學士請求,其在本委員會擔任網頁、通訊及電腦行政技術員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協調員 安棟樑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現刊登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批示核准的體育發展基金二零零七年度本身預算第一次修改:
組織分類: 章: 50 組: 32 |
||||
分類 |
名稱 |
追加/登錄 |
撤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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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 | 經濟 | |||
7-02-0 | 02.01.08.00.00 | 其他耐用品 | $ 1,100,000.00 | |
7-02-0 | 02.03.01.00.01 |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不動產 | $ 4,000,000.00 | |
7-02-0 | 02.03.01.00.02 |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動產 | $ 4,000,000.00 | |
7-02-0 | 02.03.07.00.01 | 廣告費用 | $ 100,000.00 | |
7-02-0 | 02.03.08.00.99 | 各項特別工作——其他 | $ 1,500,000.00 | |
7-02-0 | 04.01.05.00.34 | 澳門國際馬拉松 | $ 500,000.00 | |
7-02-0 | 04.01.05.00.35 | 世界女子排球大獎賽 | $ 1,000,000.00 | |
7-02-0 | 05.04.00.00.90 | 備用撥款 | $ 2,000,000.00 | |
總數 | $ 7,100,000.00 | $ 7,100,000.00 |
二零零七年三月九日於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黃有力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許海岐——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合同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歐國全及鄭金梅——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半熟練工人,合同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黎志祥及黃守仁——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合同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應馮建平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半熟練工人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摘錄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行政長官批示:
根據第8/2006號法律內之相關規定,本局第七職階助理員杜有根,透過金錢補償而離職,並自二零零七年四月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三日行政長官批示:
根據第8/2006號法律內之相關規定,本局第七職階助理員鄭泰寧,透過金錢補償而離職,並自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五日行政長官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規定,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黃錦輝擔任副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摘錄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長官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九日起續約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
林純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的薪俸點400點;
郭振泉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點。
摘錄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行政長官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李榮勝擔任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摘錄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四款規定,本局臨時委任的二等高級技術員梁焯然,獲確定委任於該職位,自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梁曉恩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五月七日起續約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二零零七年三月七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何榮強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五職階助理員的薪俸點14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Catarina Camila da Silva do Rosário及潘秀嫻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三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五職階熟練工人的薪俸點200的薪俸。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八日的批示:
應馮克明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二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五日的批示:
根據第24/2005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以下工作人員的個人勞動合同獲續期一年:
劉翠碧、孔美玲及袁美娟,收取相等於現行公職薪俸索引表內205點的報酬,分別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四日、三月四日及三月八日起生效;
嚴雅瑜、蕭裕林及Jacquelina Maria de Noronha,收取相等於現行公職薪俸索引表內195點的報酬,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五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根據執行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Maria Eugénia Elias Lopes da Cruz在環境委員會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430的薪俸。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於環境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代主席 黃蔓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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