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第17/2005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6/2001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第一款和第三款,以及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陳家輝在科技委員會秘書處擔任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40。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二日批示如下:
鄭棣發——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續聘用為第七職階助理員,為期一年。
二零零七年二月八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四日的批示:
Luiz Amado de Vizeu學士——教育暨青年局確定性委任之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繼續以徵用方式於本署擔任職務,為期一年。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於審計署
綜合事務局代局長 鄭覺良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黃錦全、陳敏兒、趙詩雅及李悅明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為期六個月,首位自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九日起生效,其餘三位自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楊穎珊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及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三款c)項規定,本局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Filipe Nery Campos,以附註方式修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職級的薪俸點190點,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 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七年一月三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Arlete Maria do Espírito Santo Dias,主任翻譯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代局長 杜志文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郭淑儀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吳雪微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二日起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00點,為期六個月。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於法律改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朱琳琳
根據刊登於十二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的第10/2006號法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對本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一章第九組經常開支職能分類8-08-0經濟分類04-01-05-00-04,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的整體款項分配,作出經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的修改,茲公佈如下: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柯學慧及第三職階特級普查暨調查員蕭永賢的編制外合約續期一年,薪俸點分別為540及330,各自由二零零七年三月十日及四月一日起生效。
胡權釗,為本局第二職階一等普查暨調查員,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約第三條款,修改職級及職階,轉為第一職階首席普查暨調查員,薪俸點為265,由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九日起生效。
Maria Manuela Salema Noronha Tudela Silvério Marques,為本局第三職階特級繪圖員,薪俸點為380,屬散位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蔡嘉儀,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屬散位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合同方式改為編制外合同,職級及職階不變,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八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金綺珊,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
Nuno David dos Santos,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
關詩韻及呂逸超,分別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及二月二十一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薪俸點為195。
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發出的批示: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梁,錫雄,退休及撫恤制度會員編號4879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四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二零零七年二月五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二零零七年二月六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條之規定,下列公務人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轉入公積金制度:
退休及撫卹制度 會員編號 |
姓名 | 部門 |
139645 | 陳偉倫 | 經濟局 |
151408 | 吳志雄 | 衛生局 |
174696 | Ana Paula Cordova Lao |
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
177865 | 鄒瑞儀 | 郵政局 |
177938 | 李玉嬋 | 郵政局 |
191329 | 鄭懿安 | 衛生局 |
196746 | 朱艷棠 | 郵政局 |
200077 | 孫建平 | 郵政局 |
200832 | 蔡美蘭 | 郵政局 |
203319 | 杜慧明 | 廉正公署 |
215775 | 黃顯明 | 衛生局 |
215864 | 黃慧娟 | 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
217425 | 羅家頌 | 郵政局 |
按照二零零七年二月六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
根據第 8/2006 號法律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條之規定,下列公務人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轉入公積金制度 :
退休及撫卹制度 會員編號 |
姓名 | 部門 |
120502 | 黃振方 | 港務局 |
146943 | Ana Isabel do Rosário Correia de Lemos Cardoso Borges |
文化局 |
165450 | 曾慶遠 | 社會工作局 |
165468 | 梁麗燕 | 社會工作局 |
169242 | Lorraine Katherine de Sousa Norte |
退休基金會 |
173452 | Maria Amelia Monteiro Rodrigues |
社會工作局 |
182702 | 黃惠明 | 文化局 |
182931 | Susana To | 審計署 |
183350 | 嚴美娟 | 社會工作局 |
186481 | 李少芬 | 文化局 |
188026 | 文建鋒 | 民政總署 |
188425 | 黃翰寧 | 消費者委員會 |
189588 | 黃晴錦 | 經濟局 |
190365 | 袁燕玲 | 民政總署 |
192295 | Romina Wong | 環境委員會 |
193208 | 馮文安 | 環境委員會 |
195707 | 馮啟莊 | 社會工作局 |
203033 | 焦國強 | 社會工作局 |
209996 | 林俊強 | 文化局 |
210285 | 余慧敏 | 文化局 |
211680 | 陳澤成 | 文化局 |
211940 | 易惠儀 | 消費者委員會 |
214108 | 陸 青 | 文化局 |
216860 | 林婷婷 | 社會工作局 |
216950 | 鄧耀榮 | 廉政公署 |
217077 | Cristina Maria do Rosário | 民政總署 |
按照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二零零七年二月八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條之規定,下列公務人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轉入公積金制度:
退休及撫卹制度 |
姓名 |
部門 |
163252 | 伍超文 | 法務局 |
177601 | Ng Peng In | 民政總署 |
188360 | Maria de Fatima Magalhães Rosário Gomes |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 |
200867 | 鄭文禧 |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 |
217085 | 劉叔嗣 | 民政總署 |
按照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條之規定,下列公務人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轉入公積金制度:
退休及撫卹制度 |
姓名 |
部門 |
169315 |
譚美蓮 |
退休基金會 |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日之批示:
治安警察局警員編號-256971,陳亦斌;187981,林健恆;111991,王子龍;132031,莫文佳;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八日起,獲確定委任為司法警察局編制內第一職階二等刑事偵查員,正式脫離治安警察局。
二零零七年二月八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梁少萍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自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一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95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劉嘉祺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自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一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95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譚偉明擔任本局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之職務,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起,為期一年,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9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之散位合同至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終止,並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起與其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散位合同,擔任下列所指之職務:
第六職階工人許思強及第五職階工人梁仲圓,分別擔任第六職階及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之職務,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90及170點;
第四職階工人吳加馮、梁偉錢及鄭社俊,擔任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之職務,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60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廖志聰、梁俊生、陳楚民、鄔志良、黎尚文、劉敏玲、梁沛庭、屈志明、李瀚妮、程朝暉、林家榮及李德威,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一等刑事偵查員,在刊登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六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名列第一至第十二名,根據六月二十八日第26/99/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款、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聯同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二十條之規定,以及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首席刑事偵查員。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林文波,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二等刑事偵查員,在刊登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唯一合格應考人,根據六月二十八日第26/99/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款、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聯同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二十條之規定,以及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一等刑事偵查員。
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按照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第10/2007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洪錦發,消防員編號415981——現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七十五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起以特別委任制度進行為進入司法警察局刑事偵查員職程之實習階段,為期一年,並按照同一通則第九十八條b)項所載,轉為“附於編制”狀況。
按照二零零七年二月六日第14/2007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由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六日起,根據經三月二十九日第9/2004號行政法規適當修改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一十四條至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百二十條、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百三十四條及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將副消防總長黃耀勝,編號434891,以甄選晉升至消防局消防總長之職位。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於消防局
局長 馬耀榮消防總監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六日之批示:
高東英——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九日起,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薪俸點為600點。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四日之批示:
本局應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陳岸農之要求,已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一日起解除其合約。
本局應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護士梁敏玲之要求,已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五日起解除其合約。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日之批示:
盧,艷秋、吳,柳娟及黃,穎瑜,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分別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二月二日及二月四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之批示:
本局應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黎有妹之要求,已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四日起解除其合約。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之批示:
取消編號為第169號之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准照,商號名稱為“華美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營業地點為澳門新勝里6號A舖地下,准照持有人為華美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總辦事處位於澳門 氹仔廣東大馬路鴻業大廈七樓E座。
核准名稱為“國泰藥房”從事藥物業活動,准照編號為第61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馬交石斜坡15號新益花園K座地下及閣樓,東主鄭,榮俊先生,總辦事處位於澳門馬交石斜坡15號新益花園K座地下及閣樓。
按照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郭播春——應其要求,中止第E-1321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陸志賴、李慧玲——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W-0168、W-0169。
按照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鄒宓——應其要求,中止第E-1230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李小媚——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W-0170。
按照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曾氏中西醫診療所——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AL-0086,其營業地點位於澳門沙欄仔街25-27號利得大廈地下C及D座,持牌人為曾兆榮先生,住所位於澳門沙欄仔街25-27號利德大廈地下C座。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鄭成業
按照代局長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生效,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430:杜家豪學士;
首席技術輔導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350:顏裕坤及許仲宜。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下列人員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為期半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430:Maria Elisabela Larrea Y Eusébio學士及何凱盈學士,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二等技術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350:蕭穎源學士,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助理員,第六職階、薪俸點為150:吳鳳金、盛鳳婷、黃艷玲及黃煥珍,由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八日起生效;莫麗娜,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五日起生效;馮結桃及溫彩媚,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代局長 梁勵(代副局長)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彭家鵬在本局擔任澳門中樂團音樂總監兼首席指揮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兩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一、三、四、九條,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葉嘉文、陳志遠、張應勤、陳度恩、李妙瑜、鍾燕青、伍慶華、伍玉 琼、黃月明、林立翀、盧鴻偉、謝瑋琳、汪藍、沈穎瑤、徐葵、林冬梅、盧卓婷、李利群、潘圓圓、李敏清、張振龍、關翠儀、宋健文、邱子維、鄭家秀、張藝紅、楊已磊、梁劍丹、陳詠欣、吳茂楠、朱炳輝、蔣秀芳、徐曼及古英元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之有效期延長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七條款,自批示日開始生效。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黃光強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之有效期延長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六條款,自批示日開始生效。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柯志虹、楊敏健、石霆茵、張淑莊、瞿笑意及Nemtseva Olga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之有效期延長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七條款,自批示日開始生效。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周麗娟、關慧斌、李尉鵬、潘月霞、劉妙仙、陳毅鋒、蘇樂文、庄惠霞、李維君、傅月美、鄭綺兒、蔡彬、佘劍、李祥坤、李漢華、鄧穎燊、鄧凱文、敖德木勒、譚守恆及Dália Augusto de Assis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第七條款,自批示日開始生效。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 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唯一合格應考人的第二職階首席技術員黃煜鏜,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以填補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所設立之職位。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規定,公佈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批准之旅遊學院二零零七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一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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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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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 名稱 | 追加/ 登錄/ 澳門幣 |
註銷 澳門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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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 | 經濟 | |||
3-02-1 | 02-03-02-02-03 | 設施之其他負擔——管理費及保安 | 465,000.00 | |
3-02-1 | 02-03-09-00-02 | 未列明之負擔——非技術性臨時工作 | 735,000.00 | |
3-02-1 | 07-06-00-00-00 | 各項建設 | 1,200,000.00 | |
總計 | 1,200,000.00 | 1,200,000.00 |
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於旅遊學院
院長 黃竹君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區國強,本學院公關人員,屬個人勞動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獲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二年,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甘美倩,本學院出納及行政助理人員,屬個人勞動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獲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七年二月月十四日起生效。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之批示:
梁健華,本學院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及第五款、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現行《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起,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於旅遊學院
代副院長 甄美娟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冼馬廖學士——根據第292/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十五)項及第八款的規定,並根據第397/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獲委任為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委員,任期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四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協調員 安棟樑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蕭日鵬及毛燕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及唐偉明,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陳連慶及黃昭文,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分別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二日及三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摘錄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五日行政長官批示:
下列工作人員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馮克明,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二日起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點;
鄭峰及朱麗美,分別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二日及三月一日起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195點。
摘錄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二日行政長官批示:
本局二等文員何洪坤,在二零零七年一月十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名單中的唯一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文員。
摘錄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的規定,第四職階助理員張惠萍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日起續約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錦輝副局長代行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分別為本局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陸棋祥及第七職階工人雷少坤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四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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