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星期四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規定,Regina Sales do Rosário Che及Manuel Wong Jorge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三職階一等文員的散位合同分別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及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三款規定,李雪源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三職階三等文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批示:

根據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第二條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政府總部輔助部門預算管理暨會計處處長Elsa da Silva及人力資源暨檔案處處長劉軍勵之定期委任,分別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及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起續期兩年。

根據經第1/2005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及二款的規定,下列行政長官辦公室成員之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續期兩年:

辦公室主任何永安;

私人助理蘇寶林;

顧問Brenda Dulce da Cunha e Pires、馮少榮及郭華成;

私人秘書周靜敏、陳玉儀、梁翠雯及Cecília Madalena Gabriel。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七日批示:

根據第12/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一條、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第一、二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陳偉翔及韋華珍分別擔任政府總部輔助部門行政技術輔助廳廳長及物料供應暨財產處處長之職務,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聲 明

為著應有的效力,茲聲明Maria Eugénia Fernandes Estorninho擔任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物料供應暨財產處處長之定期委任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九日完結,應其本人的請求,並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起返回其在本輔助部門編制科長之原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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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八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行 政 會

批 示 摘 錄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七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三條規定,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編制內科長Maria Eugénia Fernandes Estorninho,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起,派駐到行政會秘書處擔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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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於行政會秘書處

秘書長 何永安


廉 政 公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批示如下:

劉彩玉 ——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續聘用為第六職階助理員,為期一年。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批示如下:

杜慧明——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二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續任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為期兩年。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批示如下:

何鈺珊碩士——根據第10/2000號法津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以及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並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廉政專員辦公室主任,為期兩年。

胡家偉學士、丘曼玲學士及周信余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以及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並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廉政公署顧問,為期兩年,首兩位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最後一位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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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海 關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一日所作的批示:

鑑於符合第3/2003號法律第九條第一款及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三十五條第二款及第1/2004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因應工作之急需,以臨時委任方式委任完成關員培訓課程及實習的學員為海關關員編制一般基礎職程第一職階關員,其名單如下:

關員編號 30061——陳健基;
" 31060——徐敏珊;
" 32061——黃建星;
" 33061——葉智恆;
" 34060——梁秀薇;
" 35061——劉啟昇;
" 36060——劉俊娜;
" 37061——林鏡清;
" 38061——郭志遠;
" 39061——馬國善;
" 40060——杜健寧;
" 41060——陳家文;
" 42061——鄭振雄;
" 43061——謝浩輝;
" 44061——駱鎮濤;
" 45060——李玉珍;
" 46061——孫立堅;
" 47061——劉德昌;
" 48060——郭麗欣;
" 49061——袁柏謙;
" 50061——歐陽健豪;
" 51061——林志文;
" 52060——張淑賢;
" 53060——郭夏月;
" 54061——楊洋;
" 55061——楊永健;
" 56061——劉健中;
" 57061——賀航天;
" 58060——彭娉婷;
" 59061——蘇文傑;
" 60061——鄧博文;
" 61061——陳健輝;
" 62061——譚宏瀚;
" 63060——韋敏玲;
" 64061——羅劍輝;
" 65061——羅伯堅;
" 66061——林華健;
" 67061——梁俊宇;
" 68061——林雲趙;
" 69061——洪光輝;
" 70061——蔡愛寧;
" 71061——葉國鵬;
" 72061——黃健漢;
" 73061——李煒良;
" 74061——譚尚斐;
" 75061——簡祖熙;
" 76061——陳幸君;
" 77061——溫永輝;
" 78061——陳奇峰;
" 79061——歐文輝;
" 80061——吳鵬飛;
" 81061——周偉聲;
" 82061——李英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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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議 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茲公佈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六日議決所批准的立法會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修改:

二零零六財政年度第六次修改預算

經濟分類 名稱 撥入/新增 撥出
 

經常開支

   
02-00-00-00 資產及勞務    
02-03-02-01 電費 $ 165,000.00  
02-03-05-03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 30,000.00  
02-03-07-00-01 立法會會刊——I 及II組的出版 $ 162,000.00  
02-03-08-00 各項特別工作 $ 150,000.00  
05-00-00-00 其他經常開支    
05-04-00-00-12** 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第三條第五款所指之選擇之補償 $ 37,700.00  
05-04-00-00-13 各項負擔的備用撥款  

$ 544,700.00

  合計 $ 544,700.00 $ 544,700.00

**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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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及十二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九條、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第十四條第一款、第1/1999號法律第三條第三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及八月二日第7/2004號法律第二十六條第六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初級法院刑事起訴法庭第三職階法院首席書記員José António de Sousa Martins以及初級法院第三職階法院助理書記員Maria Alzira Ferreira Rodrigues Martins之編制外合同均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七年一月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江秀平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60,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七日及十二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易惠蘭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胡詩麗的編制外合同均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分別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及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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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可 持 續 發 展 策 略 研 究 中 心

批 示 摘 錄

透過主任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七日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的秦暢純在本中心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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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五日於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

主任 謝志偉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吳開好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玉儀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區國羨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Augusto Io及鄭嘉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分別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五日及一月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楊潤雄在本局擔任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八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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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楊登山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徐秀玲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五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陳嘉慧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在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00,為期一年。

按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華鈺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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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身 份 證 明 局

批 示 摘 錄

按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許嬛金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40點,為期六個月的實習期。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阮綺惠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起以附註形式修改為相等於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32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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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六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民 政 總 署

決 議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第二職階助理管理員許, 育民,薪俸280點,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文化康體部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鄧文,薪俸305點,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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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五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法 律 改 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Fabíola Maria de Paiva Mascarenhas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95,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一日之批示:

應梁坤鸞的請求,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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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於法律改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朱琳琳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之批示:

梁超俊及龐雪霏——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分別擔任本局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及第四職階助理員之職務,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日及十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本局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鄺信昌碩士,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排名第一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聯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並繼續處於超額狀況。

本局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蔡潔學士、梁美芳學士及鄭蘊琪學士,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二至第四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聯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以填補由六月二十三日第15/2003號行政法規為整體配備而設立之空缺。

本局第二職階主任翻譯柯麗霞學士,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之唯一合格投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三十八條,聯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翻譯,以填補由六月二十三日第15/2003號行政法規為整體配備而設立之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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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由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條第一款第b)項以及設立第二屆亞洲室內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的第15/2004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本局人員編制吳海恩學士於第二屆亞洲室內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執行職務之臨時定期委任獲批准續期,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為期一年,而按原薪俸計算,繼續為醫療福利、退休金及撫卹金作出扣除的事宜則由上述委員會承擔。

聲 明 書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刊登於十二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的第9/2005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對本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一章第七組經常開支職能分類8-01-0經濟分類04-01-05-00-03,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的整體款項的分配,作出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的修改,茲公佈如下: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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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馮慧虞,為本局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及第二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約第三條款,職級不變但修改職階,轉為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文員,薪俸點為315,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陳惠萍,本局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40,屬散位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約續期一年:

劉榮添,自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四日起續聘為第三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90;

Carla Maria Leite Dinis,自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五日起續聘為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330;黃錦添,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二日起續聘為第二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315。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黃鼎賢——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其在本局擔任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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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鄺碧芳(代副局長)


勞 工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勞秀歡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的職務,薪俸點為195,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日及十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社會保障基金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何敏儀,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三日起,在本局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的職務,為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的規定,本局的定期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歐陽文標,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一及第四款的規定,本局的臨時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林佩馨及王春萍,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五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名的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吳惠嫻及李惠茹,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期間、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António da Cruz 及羅淑卿,續聘擔任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265點,首位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至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止,第二位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陳瑞雲、黃桂英及林瑞梅,續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195點,分別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九日、二零零七年一月三日及一月十日起,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七月九日止;

周炳因,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日起續聘擔任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職務,薪俸點為220點,為期一年;

何偉彬,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七職階助理員職務,薪俸點為160點,為期一年;

趙智平,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六日起續聘擔任第五職階助理員職務,薪俸點為140點,為期一年;

李子俊,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職務,薪俸點為100點,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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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於勞工事務局

代局長 陳景良副局長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恤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七日發出的批示:

(一)文化局科長劉, 麗雲,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8637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零七條第一款a項而須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二十一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3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四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民政總署第六職階熟練工人黎, 潤林,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6112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十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6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同月二十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起,以編制外合同聘用梁妙華為本會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195,為期一年。

按照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行政管理委員會的決議及經同月二十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以編制外合同聘用黃陸榮為本會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薪俸點350,為期一年。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的批示: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以散位合同聘用伍東明及陳錦新,分別為本會第一職階三等行政文員及第一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95及100,為期半年。

聲 明

為著應有之效力,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茲聲明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處長職務之本會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周桂芳,轉為本會編制的超額人員,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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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五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消 費 者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工作人員在消費者委員會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並續期一年,職級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陳漢生學士,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轉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00;

——黃金鳳學士、袁奕虹學士及易惠儀學士,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轉為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0;

——梁碧珊學士,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五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55。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消費者委員會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其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袁月梅學士,第九級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00;

——鄧日初,第五級別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33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消費者委員會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其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周宇豐及林日東,分別為第六及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各為190及160;

——黃麗儀,為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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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於消費者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主席 何思謙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三日起與袁文龍之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05,期滿可續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三日起與黃羨心之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05,期滿可續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四日之批示:

應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林焯豪及岑顯揚之請求,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五日起,解除本局與其簽訂之編制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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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二條之規定,以特別委任方式在司法警察局修讀第十一屆實習偵查員培訓課程之下列人員,因結束該委任,並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返回治安警察局,並處於“編制內”狀況:

警員 199971 陳智峰;
" 203971 伍志剛;
" 102001 曾志輝;
" 121031 范家康;
" 130031 李志揚;
" 162041 何偉樂。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之批示:

批准警員編號117061潘兆俊,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六條之規定,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五日起工作之免除,正以脫離治安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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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岑偉江及陳家鴻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的職務,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95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陳思晶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職務,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350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尤伶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51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鄭錦耀及郭少萍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職務,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為期一年,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43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蘇兆明及黃亞妹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分別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及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梁鄺金玉與本局簽訂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三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5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黃貴有及朱啟華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分別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九日及二零零七年一月十日起續期一年。

馬偉豪、梁國豪、譚英偉、林婉儀、羅福寧、何耀錦、劉偉鴻、許惠斌、蔡翠怡、黃妙茵、賴釗洪、陳雪詠、陳麗貞、關子聰、朱敏儀、梁冠榮、梁偉健、何棣明、李偉雄、莫淵彬、溫恩賜、張麗容、張培 琼、鄭明祥、李漢宇、蔡賢聰、余光耀、梁錦超、戴華強、謝仲智、李健雄、黃志豪、馮添貴、陳妙霞、劉漢良、李匡義、蔡昕暉、林振輝、李志豪、張月琴、劉鎮威、高家豪、湯永新、陳仲賢、黃英潔、李世傑、吳乾思、冼柏軒、源杏玲、劉啟源、劉志敏、José Novo Francisco、Carlos Alberto Mendes Machado de Mendonça、易文俊、蔡志鋒、陳英發、楊春成、Manuel Augusto Fernandes Manhão、李偉堅、陳慕榮及劉德榮,司法警察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二等刑事偵查員,在刊登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八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名列第一至第六十一名,根據六月二十八日第26/99/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款、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聯同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二十條之規定,以及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第二款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一等刑事偵查員。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柯瑞煌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二日起續期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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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五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李延峰——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為期一年,薪俸點為620點。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之批示:

吳,麗巧,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六年十月六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護士。

莫小麗,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六年十月六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護士。

按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三日之批示:

伍,家驥醫生——由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起其個人勞動合同獲續期三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日之批示:

Domingo Fibre Balaton Jr,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護士。

Amoranto Caballero Gomes, Erly,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四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日起獲續約六個月,並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四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護士。

袁,絲敏,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五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護士。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八條第一款d)項,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四日起,本局與散位合同第四職 階衛生服務助理員龔長喜解除合約。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按下指職級及期間起獲續期一年:

蘇,沛祥,為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高,國銘,為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何偉財、鄺,鳳梅、李,日根及梁,永海,為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起生效;區,佐偉、謝,志威及梁,健國,為第三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2),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朱,對英及李,惠霞,為第三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分別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及十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吳,凱威及吳,偉麟,為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入同一職級之上一職階,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起生效:

Diaz, Ramona Simon,第四職階護士,轉為第五職階護士;

陳,春香、鍾,麗霞、馮,美娟、楊,少明、高,雪英、林,潔玲、劉,蘭惠、梁煥桃、雷,雲鳳、盧,姬、莫雪瀅、吳,淑雯、余,品芝、余,雪慧、阮,麗娟、黃,奇慧、黃,淑妍、黃,翠洪、黃,燕鈴及黃,婉文,第三職階護士,轉為第四職階護士。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指職級及期間起獲續期一年:

吳,安安,為第三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起生效;

劉,麗儀,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生效;

張,嘉業,為第一職階二等文員,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起生效。

李,雅斯及林,義財,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分別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日及十一月九日起生效;

袁,絲敏,為第二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張,妙旋、林,惠梅及袁,玉娟,為第四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梁,潔美,為第三職階一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六日起生效;李,志風及黃,淑尼,為第二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五日起生效;

鄭,仲毅及林,玉娟,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獲續期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入下指職級及由下述日期起生效:

陳,彩鳳及趙,月英,為第二職階護士,轉為第三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歐陽,嘉平及甘,美欣,為第四職階護士,轉為第五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六日起生效;

鄺,碧霞,為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轉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七日起生效;

鄭,懿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轉為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五日起生效;

鄒,露斯、林,鳳儀及陳,萱,為第二職階三等文員,轉為第三職階三等文員,首兩位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四日起生效,最後一位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七日起生效;

廖,灶興,為第三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轉為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陳,志堅——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從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擔任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曾,銳,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邱,國韜,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助理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重新訂立散位合同,擔任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之職務(級別1),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十日之批示:

錢,偉及林,果,分別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及第一職階全科主治醫生——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分別擔任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及第一職階全科主治醫生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之批示:

本局確定委任高級護士何瑞文,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一百四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享用長期無薪假,為期十五個月。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六日作出之批示:

何,志榮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有關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評核成績表唯一名次——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九月二十一日第68/92/M號法令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所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醫院醫生職程第一職階第二職等醫院主任醫生(精神科範疇)。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七日之批示:

核准“中聯”中藥房(准照第113號)搬遷,新址位於澳門連勝馬路96-A號C舖地下連閣樓,准照持有人為葉啟禧先生,居住於澳門和樂大馬路宏開大廈第二座四樓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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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七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張志雄、陳勝炬——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M-1513、M-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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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一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鮑雅芝——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515。

———

馮文華——應其要求,中止第E-1387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之批示:

核准“協成藥行”(准照第44號)場所設施變更,變更後地址為澳門罅些喇提督大馬路129號GA兆基大廈地下連閣樓。

———

按照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賴展超——獲准許從事中醫師職業,牌照編號是:C-0476。

———

陳文龍——獲准許從事牙科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D-0089。

———

羅光彥、何文皚——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M-1516、M-1517。

———

崔潔群、劉淦森、林浩朝——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W-0155、W-0156、W-0157。

———

鄭霆鋒、黃蔚蔚——應其要求,中止第M-1241、M-1252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壹年。

———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批示:

尉鳳君,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315,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何國明、譚容成、陳艷芳、Sebastião Cheang 及原自堅之散位合同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分別轉為第六職階熟練工人、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及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 220、210、160,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局長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庾致遠學士,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35,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楊淑賢學士,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70,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李正華學士,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止;

伍曉琦,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50,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按照本局局長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六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第六職階工人黎運堪,薪俸點為 160、第六及第五職階助理員黃綺馨及戴玉芳,薪俸點各為 150、140,其散位合同獲續期,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六月三十日止。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熟練工人,第六職階,薪俸點為 220:陳友根,謝煥強,李志良及潘展波;第五職階,薪俸點為 200:卓錦榮及劉國明;第四職階,薪俸點為 180:謝志強及梁緯亭;

半熟練工人,第七職階,薪俸點為 210:Diamantino Nunes Lopes,原錦基及Viriato Maria da Conceição;第六職階,薪俸點為 190:崔鳳玲,李潤開,洪燕貞,Isabel Berta Au,李錦琪,梁仕揚,羅銳平,雷耀棠,麥妙冰,吳笑好,鄧志宏,鄧美娟,于榮基,王效麗及楊敏儀;第五職階,薪俸點為 170:馮艷紅,何偉成,高煥釗,黎麗華,黎碧芝,李明珠,梁群娣,梁永昌,廖碧雲,唐關泉及黃桂德;第四職階,薪俸點為 160:羅艷芳及潘瑞琼;

熟練助理員,第六職階,薪俸點為 190:黎榮新及伍權發;第五職階,薪俸點為 170:羅松成;第四職階,薪俸點為 160:陳永明,楊德安及Julieta Amandio Noronha Novo de Assunção;

霍永全及Georgina Maria Pedro,分別為第五及第四職階工人,薪俸點分別為 150及140;

助理員,第七職階,薪俸點為 160:Chan Fung Cheng,Ermínia Maria Correia,Isabel Fátima Guerra,Lee Mui das Neves及Maria de Fátima Esperança;第六職階,薪俸點為 150:陳振球,陳梓棉,陳春蓮,陳伙嬌,陳鏗,陳由安,陳玉冰,陳桂松,陳安華,陳倩儀,陳少霞,陳順好,陳朵麗,陳惠芳,陳惠芳,曾寶慶,曾瑞華,鄒採荷,周燕媚,周文貴,周秀英,周鳳儀,謝惠芳,鄭鳳映,鄭聯妹,鄭妹,張麗娟,張瑞明,張瑞棠,鄭麗 琼,鄭麗華,鄭秀儀,鄭慧瑩,趙惠嫦,徐鳳群,崔美玲,徐少梅,徐月好,曹美雲,朱莉莉,Ermelinda Maria de Assis Au Ieong,馮寶蘭,馮淑芬,馮淑英,傅麗嫦,何彩英,何燕球,洪燕桃,許秀歡,甄秀珍,邱玉珍,邱惠良,楊轉球,楊何月愛,楊玉媚,楊黃秀萍,原家潤,容儉屏,葉翠霞,葉沛池,鄧寶貞,簡定珍,揭麗明,古玉英,關瑤仙,郭麗娟,鄺惠娟,林海倫,林玉枝,林玉 琼,林玉梅,林潔蘭,林麗僑,林兆群,林悅滿,劉玉娥,劉桂源,劉麗堅,劉麗明,劉愛明,劉少聯,劉小萍,劉錦波,Laurinda Madeira,李金好,李秀蓮,李翠玲,李鳳蓮,李燕歡,李燕萍,李奇華,李健明,李建顏,李群歡,李麗嬌,李蘭芬,李蘭菲,李雁冰,李寶華,李秀明,李少平,李蕭秀珍,李笑英,李惠玲,梁杏娟,梁樣寬,梁燕長,梁麗玉,梁新,梁瑞芳,梁偉桓,梁玉蘭,梁錫雄,李亞香,廖國嫻,廖沛英,羅清,羅銳銀,羅嘉雯,羅生,呂偉,陸志明,馬鳳萍,麥妙玲,尹麗 琼,莫艷嫦,莫玉喬,吳玉珍,伍碧雲,吳慧瑛,Olga Manuela Ho,潘劉美娜,Rosa Isabel Cheang,石苟妹,石月興,蕭佩賢,宋潔秀,孫愛嬌,戴美玲,戴美銀,譚容德,譚啟瑞,譚文亮,陳玉芳,董滿元,余瑞貞,黃有妹,黃寶玉,黃寶環,黃兆娟,黃綺芳,黃綺幼,黃艷玲,黃結岐,黃美群,黃明霞,黃秀蓮,黃秀媚,黃少芳,黃少英,黃綺嫣,胡肖然,胡鳳珠及鄔瑞珍;第五職階,薪俸點為 140:歐玉蘭,謝觀愛,卓蓮花,張文心,蔣素珍,張榮鎮,趙美萍,崔冠玲,鍾鄭小薇,朱彩蘭,Fátima Castilho,馮燕卿,馮結桃,馮瑞霞,馮瑞年,何陳春葉,何振華,何燕霞,何群英,楊秀華,楊瑞儀,姚少媛,袁秋芯,甘錦鳳,郭鳳月,古漢強,鄺秀 琼,黎麗霞,林燕韶,李群珍,李樹洪,梁珍,梁麗珍,盧廣達,麥燕冰,莫麗娜,莫煒珍,毛鳳金,吳鳳金,吳桂珍,吳惠玲,岑桂清,岑少薇,盛鳳婷,岑燕薇,譚維金,董瑞華,黃珠好,黃玉燕,黃倩彩,溫彩媚,黃杏女,黃艷玲,黃月華及黃煥珍;第四職階,薪俸點為 130:陳瑞萍,張治潛及黃蘇妹;第三職階,薪俸點為 120:文成杰。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批示:

曾雄昌學士、朱莎莎學士及陸榮輝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350,為期壹年,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局長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陳稀琳學士,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10及余嘉恩學士,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55,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壹年,各自由二零零七年一月四日及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張松年,第一職階首席資訊督導員,薪俸點為350及李慧琪,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195,其散位合同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批示:

盧玉玲,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取代之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三級第四階段中葡幼稚園教師,薪俸點為420,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顧問高級技術員,第三職階、薪俸點為650:潘嘉麟學士,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二等技術員,第二職階、薪俸點為370:吳燮坤學士及余翠嬋學士,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三日起生效;張嘉琪學士,由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助理員,第六職階、薪俸點為150:謝觀愛及黃倩彩,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三日起生效;姚少媛,由二零零七年一月四日起生效;張榮鎮,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五日起生效;黃月華,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七日起生效;甘錦鳳,由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二日起生效;麥燕冰,由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六日起生效;趙美萍,由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七日起生效;黎麗霞,由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九日起生效;李樹洪,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盧廣達,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第五職階、薪俸點為140:陳瑞萍,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二日起生效;黃蘇妹,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三日起生效;第四職階、薪俸點為130:文成杰,由二零零七年一月四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代副局長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四日批示:

梁綺華,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取代之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三級第三階段中葡幼稚園教師,薪俸點為385,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按照代局長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六日批示:

駱燕萍,本局中葡小學葡文教師,應其要求解除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五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代局長 梁勵(代副局長)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傅月美在本局擔任演藝學院戲劇學校藝術指導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五條及第六條,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瞿笑意在本局演藝學院擔任舞蹈教師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八條,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本局與吳青重新簽訂個人工作合同,擔任演藝學院舞蹈教師,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一日起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Ana Catarina de Figueiredo Antunes Félix Pontes、利寶貞及伍永相——根據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楊夢蓮、馬裕玲、何駿民、黎美月、袁惠清、周惠馨、周婉兒、劉敏芬、黎詠靄、黎美芬、Américo Gonçalves Ricardo das Neves、Victor António Bañares Chan、Isabel Cristina Brito e Silva Simões Ferreira及José Soares de Albergaria Ferreira Pinto——根據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Ondina Freitas Pistacchini——根據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黎錦明——根據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李燕非——根據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應王影霞的請求,其在本局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起予以解除。

准 照 摘 錄

“囍宴廳”,葡文名稱為“O Salão”和英文名稱為“The Banquet Hall”餐廳在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四日獲發第439/2006號牌照,持牌人為“信德——S.T. (旅遊塔)餐飲服務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Shun Tak — S.T. (Torre de Macau) Restauração,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Shun Tak — S. T. (Macau Tower) Food & Beverage Services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澳門南灣新填海區第1地段D區(澳門會展娛樂中心和澳門旅遊塔)3樓。

———

“豪逸海鮮酒家”和葡文名稱為“Heroísmo”餐廳在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四日獲發第469/2006號牌照,持牌人為“豪逸投資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Companhia de Investimentos Hao Yi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 Hao Yi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二級,位於澳門飛喇士街(筷子基南街)權昌御庭E及K舖地下。

———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茲公布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批示核准之社會工作局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五修改:

單位: 澳門幣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於社會工作局——行政管理委員會 ——主席:葉炳權,委員:容光耀、張鴻喜、張惠芬、Ulisses Júlio Freire Marques

摘錄自局長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及十一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曾應湄及劉少珍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三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及第四職階助理員的散位合同,各自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及一月十七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八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二項晉升考試中之以下合格應考人,現分別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之下指職級:

在相關評核成績中的唯一投考人第二職階一等資訊高級技術員朱家強,獲委任為資訊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資訊高級技術員;

在相關評核成績中的唯一投考人第二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馮佩賢,獲委任為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的唯一投考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員葉文祺,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

更 正

鑑於本局文誤,刊登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批示摘錄中,有關黎淑明的葡文名字出現不正確之處,現重新公佈如下:

原文為:“... Lam Sok Meng Maria Fátima...”

更正為:“... Lai Sok Meng Maria Fátima...”。

———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於社會工作局

代局長 容光耀


學 生 福 利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公佈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學生福利基金預算之第二次修改,有關修改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七日的批示許可:

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第二次預算之修改

編號 名稱  預算之修改
追加 撤銷
  其他經常性開支:    
05-04-00-00-01 學費津貼   $ 5,000,000.00
05-04-00-00-03 助學金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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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於學生福利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 —— 主席:蘇朝暉—— 委員:何燕梅、袁凱清、黃堅平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劉國權及吳洪,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黃偉儀,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及蘇善敦,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分別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四日及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吳儉廷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地形測量員,薪俸點為225點,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c)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馮倩君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點,為期六個月,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與 Gilberto Pon及梁偉鑾簽訂為期一年的編制外合同,分別擔任本局第二職階首席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70點及350點,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二等文員陳仲群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薪俸點為240點,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的規定,本局第七職階助理員杜潤漢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60點,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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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陳漢平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七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第2/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六點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戴世華及冼炳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助理水手職務,薪俸點為120點,試用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第13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四條第六款所賦予之職權,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聘用鄭志龍及鄒孝秋為第一職階熟練工人,為期一年,薪俸點為150點,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陳元盛及陳永健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六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之規定,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

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康經維學士,郵政經營組組長,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原慧姿學士,人事組組長,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特級郵務輔導技術員梁敬賢學士,郵政處理及派遞科科長,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溫美蓮學士,儲金局廳長,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李玉嬋學士,貸款組組長,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梁珮玲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文員的薪俸點240的薪俸。

———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六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政豪及鄧耀民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氣象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七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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