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0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四日批示:

應冼炳強的請求,其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工人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予以解除。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七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的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陳君慧,獲訂立新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職級及職階不變,自二零零七年一月四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的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鄭文禧,獲訂立新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85點,自二零零七年一月四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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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四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海 關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副關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 號法令核准,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分述如下:

蘇沛能及殷少雄,第二職階助理員編號040011及040021,薪俸點為110,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李錫旺及尹寶蓮,第四職階助理員編號985011及974600,薪俸點為130,分別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四日及十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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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六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海 關 福 利 會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茲公佈由保安司司長於本年十一月三十日批示所核准之海關福利會二零零六年度本身預算之修改:

經濟分類 開支名稱 金額
追加 注銷
01-03-03-00 服裝及個人用品——實物   $ 20,000.00
01-05-02-00 各項補助——社會福利金 $ 80,000.00  
02-02-02-00 燃油及潤滑劑   $ 10,000.00
02-02-07-00-02 其他   $ 10,000.00
02-03-03-00 衛生負擔   $ 10,000.00
02-03-07-00 廣告及宣傳   $ 10,000.00
02-03-09-00-01 會議,宴會,康樂及文化表演,遊覽及體育   $ 20,000.00
  合計 $ 80,000.00 $ 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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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五日於海關福利會——主席——海關關長徐禮恆;副主席——海關副關長 賴敏華;秘書——海關行政財政廳廳長 周見靄;海關關務監督 盧金燕;委員——財政局公共開支處二等高級技術員 雲大衛


新 聞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徐擇廉——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一等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續期兩年。

梁卓能——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一月八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收取相等於240點的薪俸。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梁浩賢學士及馬俊業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索引點為430,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本局工作人員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鍾少雄,第六職階熟練工人;

馮東興及黃光佳,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

羅潤燦及朱策新,分別為第七及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

程金鶯、譚寶坤及梁焯坤,首兩位為第七職階助理員,最後一位為第六職階助理員。

聲 明

梁浩賢學士及馬俊業學士——應其要求,解除其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自其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於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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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六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七日之批示:

余潤德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九日起生效。

謝炳來——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之職務,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陸靜怡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局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55,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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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四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袁, 燕芬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275的薪俸。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蔡淑紅及黎家健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九日及十二月十三日起,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275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曹, 樂萌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四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Santos Almeida Marques, Míriam Carla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四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入下指職級及由下述日期起生效:

岑, 麗芳,轉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65,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Laurentina Ribeiro Neves da Silva,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400,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生效;

Bastos Voi You, Júlio,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文員,薪俸點275,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的唯一合格應考人主任翻譯王, 雪麗,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翻譯。

聲 明 書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批示之許可,並根據適用之法例,現聲明新設下列“司庫活動”帳項:

代號 扣除項目
0995 退休基金會——公積金之補扣供款
0661 喪失薪俸的合理缺勤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更 正

鑑於本局刊登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11757頁之批示摘錄之中文版出現不正確之處,現作出更正如下:

原文為:“雲大偉”

應改為:“雲大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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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六日於財政局

局長 艾衛立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c)項的規定,以試用期性質的散位合約方式聘用吳杏花,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普查暨調查員,薪俸點為195,為期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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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四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勞 工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應李家敏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八日起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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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五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杜子柔學士,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屬散位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3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黃美詩,本局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屬散位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擔任同一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Alcina Oliveira Monteiro及黃志和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及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的散位合同分別自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及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葉建華在本局擔任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五職階熟練工人的薪俸點200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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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四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的規定,現刊登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七日批示核准的退休基金會二零零六年度本身預算的第三次預算修改:

帳目編號 帳目名稱 增加 減少
61.1.5 第十四個月之津貼   $ 2,000.00
64.1.1 管理層報酬——薪酬 $ 2,000.00  
  總數 $ 2,000.00 $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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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六日於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劉婉婷,委員——馬丁士,雪萬龍,馮炳權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七日作出之批示:

應第四職階助理員李美貴之申請,其散位合同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日止,並解除與本局之聯繫。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三日作出之批示:

應第三職階工人鄭潤坤之申請,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五日起終止其在本局之散位合同,並解除與本局之聯繫。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應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賴寧筠之申請,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六日起終止其在本局之編制外合同,並解除與本局之聯繫。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確定委任方曉東擔任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內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薪俸點為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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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六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任代局長 郭鳳美關務總長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禤鳳儀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職務,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為期一年,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350點,而其在本局執行同一職務之散位合同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終止。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Jaquelina Isabela Anok da Silva Pedruco——本局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b)項及第一百四十條第一款之規定,並連同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條及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起其長期無薪假獲許可延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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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七日於司法警察局

代局長 張玉英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陳,淑如,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文員,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文員。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七日之批示:

于靖濤,本局第二職階醫院主治醫生—— 其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八日起獲續期一年,並更改合同內第四條款第一項,轉為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之批示:

Ana Isabel de Almeida Marques das Neves,本局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 其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七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之批示:

陳妙興及Paulo, Olivia Ponciano,為第四職階護士,分別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六日及十一月十二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護士。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獲續期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入同一職級的上一職階及由所述日期起生效:

洪,凰鳳及李,堅,為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轉為第二職階,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林,炳倫、劉,思燕及余,健恩,為第一職階護士,轉為第二職階,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Senson Celestino, Luningning、Valdoria, Lilia Crisostomo、Alves Chiongson Tejano, Leizyl、Bigornia, Leilani Pagarigan 、Cristobal, Criselda Vergara、Abriam, Josephine Decena、Constancia, Bernardo Jr. Embradura,為第四職階護士,轉為第五職階,分別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一日、十月二十四日、十月二十六日、十月二十六日、十月二十七日、十月十九日及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指職級及期間起獲續期一年:

陳思偉、馮,少明、何卓然、李,超亮、岑,文坤及黃輝,為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張,暢、鄺錦強及忻,欣,為非專科醫生,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何,潔穎、陳妙興及Paulo, Olivia Ponciano,為第四職階護士,分別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一日、十月二十三日及十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Chiu, Maria Assunta、馮,偉青及馬少芳,為第五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日起生效;

傅,文偉、林,春院、林,秀儀及蕭,藹貞,為第一職階一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陳芷茵及梁靜琴,為第三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鄭,文明及趙,偉強,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鄭,光綿,為第二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羅碧茵,為第一職階二等文員,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Lam, Eurico,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三日之批示:

王威立醫生—— 由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起其個人勞動合同獲續期三個月。

按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Caria Lucas, Ana Maria,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其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黃忠陽醫生—— 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起其個人勞動合同獲續期三個月。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之批示:

梁,穎斌學士—— 按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七年一月四日起,獲續任為本局人事處處長,為期一年。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戴,潔茵、De Assis, Margarida Fatima、林,葉儀、惠,菊娣、蕭,琼、Osorio Tang, Catarina、朱,國基、吳,金洪、馮,金華及勞,策賀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八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的一般晉升考試,在已更正的評核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十名——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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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五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鄭成業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批示:

李耀明碩士及陳盛疇學士,本局編制外合同之一級第二階段及第一階段中葡中學教師,根據九月二十八日第213/98/M號訓令第三條規定,委任為中葡職業技術學校校長及副校長,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二日起至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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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五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代局長 梁勵(代副局長)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九條,以及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請Kevin Daniel May在本局澳門樂團擔任第二雙簧管兼英國管的職務,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請敖德木勒在本局擔任演藝學院舞蹈教師,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馬子聰學士和何懿德學士在本局擔任職務之個人工作合同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終止。並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及十一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賈雪飛和陳曉蓉在本局澳門中樂團擔任全職樂師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兩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及第八條,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梁桂清——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四日起生效;

梁惠娟——第五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八日起生效;

馬國男——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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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七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旅 遊 局

聲 明

為著應有之效力,茲聲明趙寶明,本局編制內人員第一職階一等文員,應其本人的要求,在享受短期無薪假之後,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到本局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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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五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六日之批示:

徐君瑞,本學院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屬散位合同——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之規定,獲轉為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由二零零六年十月八日起生效。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日之批示:

黃永禧及徐小麗,分別為本學院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及第七職階助理員,屬散位合同——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之規定,其合同獲續期一年,並屬同一職級及職階,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八日及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黃燕嫦,本學院第四職階助理員,屬散位合同——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五職階助理員,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日之批示:

歐寧堅,本學院第七職階工人,其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起終止。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歐寧堅為本學院第四職階熟練工人,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徐德強,為本學院第二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屬編制外合同——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合同獲續期二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資訊督導員,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九日起生效。

Diamantina Luíza do Rosário Sá Coimbra,為本學院旅業及酒店業學校校長,屬定期委任——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及第二款之規定,其委任獲續期二年,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日之批示:

葉子君,本學院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獲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六日起生效。

張笑芳,本學院接待及行政輔助人員,屬個人勞動合同——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獲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為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六日起生效。

范永好,為本學院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六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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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於旅遊學院

代副院長 甄美娟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第二條修訂)及第四款之規定,本局運輸廳廳長鄭岳威、基礎建設廳廳長劉振滄、水力暨環境衛生處處長朱惠明、監察處處長梁俊佳、保存暨修葺處處長呂常新、圖則暨工程處處長陸惠財之定期委任獲得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本局下列人員之編制外合同按下指職級獲續期,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Mário Manuel Franco de Ornelas,為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孫金蘭,為第二職階三等行政文員,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一日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日;

林康龍,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六日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Lília Cristina Côrte-Real de Lemos,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Deolinda Joaquina de Araújo Sousa Machado Leite,為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崔永光,為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任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為期一年,並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區文慧,獲聘任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唐向賢及丘力昕,獲聘任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

梁凱玲及曹明慧,獲聘任為第一職階三等行政文員;

何永威,獲聘任為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第二條修訂)及第四款之規定,本局城市建設廳廳長Joaquim José Cândido de Farinha Lourenço及基礎建設廳文書處理暨檔案科科長黃雲嫦之定期委任獲得續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六日及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有關開考之評核名單中唯一合格應考人楊學榮擔任本局編制第一職階特級資訊助理技術員,用作以其本人填補載於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之人員編制表之有關職位。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有關開考之評核名單中排名分別為第一至第五之合格應考人張佩儀、梁耀鴻、陳澤權、羅慶權及李仲茵,擔任本局編制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用作以其本人填補載於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之人員編制表之有關職位。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有關開考之評核名單中排名分別為第一及第二之合格應考人李永光及翁家敏,擔任本局編制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用作以其本人填補載於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之人員編制表之有關職位,並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之規定,李永光繼續維持其超額人員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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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五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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