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9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六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七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行政暨公職局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蘇吉祥到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同一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旅遊局第一職階首席公關督導員盧桂蘭到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特級公關督導員,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七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規定,蔡振邦、翁明慧及鄒宇斯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首位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其餘兩位自二零零七年一月四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黃偉倫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三款規定,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張少清及第三職階一等文員余文輝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六日及二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梁冰山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五職階助理員的薪俸點140點,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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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行 政 會

批 示 摘 錄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七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行政暨公職局第一職階主任文案林淑池到行政會秘書處擔任同一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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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於行政會秘書處

秘書長 何永安


行 政 法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行政法務司司長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七日批示:

唐鳳賢——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及三款的規定,其擔任本辦公室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續期兩年。

透過行政法務司司長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及經第1/2005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二及七款的規定,經濟局科長Manuel José Lao在本辦公室擔任技術及行政輔助職務的徵用期,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續期兩年。

透過行政法務司司長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批示:

Francisca Romana Kuan ——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及三款的規定,其擔任本辦公室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四日起續期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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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翠玲


廉 政 公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三日批示如下:

羅景祥—— 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續聘用為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為期一年。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批示如下:

梁葆青學士—— 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及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三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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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海 關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副關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所作的批示:

何子昌——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第二職階一等無線電通訊助理技術員編號953751,薪俸點為240,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四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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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議 決 摘 錄

按照立法會執行委員會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六日議決:

陳,慧冰,本部門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屬確定委任——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a)項、第一百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一百三十九條的規定,獲批給為期一年之無薪假,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起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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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五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初級法院刑事起訴法庭第一職階法院初級書記員孫智聰,屬臨時委任,現以同一職級獲確定委任,由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七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易佩儀及Susana de Souza So、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羅暉及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Mirandolinda Glória Sales Crestejo的編制外合同均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首兩位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其餘兩位分別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七日及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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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周志榮,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羅繼祖,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李錦明及梁妹,第六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陳惠蘭在本局擔任第七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子健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鄭建恩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職級的薪俸點190點。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陳淑珍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梁諾翹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二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一日第四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區鳳潮,首席技術輔導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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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八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名至第五名的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Diana Maria Vital Costa de Beltrão Loureiro、李勝里、胡潔如、葉少媚及Ivo Donat Firmo Mineiro,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八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及格准考人第二職階主任翻譯辜美玲,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翻譯。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何彩盛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九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五職階助理員阮杏棉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50,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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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於法務局

代局長 梁葆瑩


身 份 證 明 局

更 正

因本局文誤,刊登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11659頁內的批示摘錄中,關於本局編制外合同二等技術輔導員陳秀影的續期有不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 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應改為:“ 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日起續期一年,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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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的批示:

本局第三職階散位半熟練工人練亦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獲續期一年,執行相關職務,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的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相關職務: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朱麗明學士、第一職階一等資訊助理技術員傅凱安及第一職階一等照相排版操作員李麗芳,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盧志強,由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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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六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民 政 總 署

決 議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一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管理委員會編制外合同人員,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張家雯學士,獲修改有關合同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85點,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下列員工獲准簽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起生效:

Valentin Tampoc Sanchez——第三職階首席繪圖員,薪俸335點;

胡志偉及林永喜——分別為第二職階、第一職階首席技術稽查,薪俸320、305點。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簽有關編制外合同: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梁滿勝,薪俸19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七日起生效;

建築及設備部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吳偉雄學士,薪俸43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道路渠務部第二職階特級技術稽查洪火山,薪俸36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衛生監督部:

余寶輝及朱伯煥——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30點,為期兩年,分別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四日及八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楊炳泉——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19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五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簽有關編制外合同:

交通運輸部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韋新美,薪俸19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七日起生效;

財務資訊部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林秉金及方雄,薪俸195點,為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六日及九月三十日起生效。

衛生監督部:

李國雄——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3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傅惠強——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19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簽有關編制外合同:

管理委員會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梁妙心,薪俸26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八日起生效;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蘇金梅,薪俸26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八日起生效;

建築及設備部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范明理及陳健廣,薪俸230點,為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七日及九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澳門藝術博物館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李德勝,薪俸35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八日起生效。

批 示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惠程傑,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日及四月十一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道路渠務部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李忠發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勞春利,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320、275點,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五月七日及五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

園林綠化部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陳志明,薪俸39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曾德岱——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3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起生效;

楊潤添及張德衡——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20點,分別為期六個月及兩年,皆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九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九月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建築及設備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

張景賢學士及蕭志泳學士——第三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及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90、535點,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及十一月十三日起生效;

李廣倫——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05點,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翁維忠——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05點,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交通運輸部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黃錫松,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205點,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彭定雄學士,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565點,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七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技術輔助辦公室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黎嫦媚學士,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薪俸480點,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八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

交通運輸部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陳耀輝學士,薪俸540點,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起生效。

道路渠務部:

李養邦及Jânio Osvaldo Tchon Freitas da Silva——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及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430、380點,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及十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戴國權及陳,嘉輝——第二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75、230點,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及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蘇蔭元——第三職階助理管理員,薪俸300點,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生效;

陳明新——第一職階特級繪圖員,薪俸350點,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三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曹安石學士,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薪俸48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三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第二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譚國光,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290點,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吳家輝,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320點,自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布少華,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205點,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三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行政輔助部下列員工獲准續其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

甘,美慧學士——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10點,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二日起生效;

陳鑑釗——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30點,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化驗所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Arlete da Silva de Jesus,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薪俸23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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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法 律 改 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尤曉瑩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40點,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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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於法律改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朱琳琳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七日之批示:

曾志華碩士及邱潤華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局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55,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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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聲 明 書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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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楊偉政及蔡素芬,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四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五十八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一等對外貿易編碼員,填補三月十五日第81/99/M號訓令修改之十月十四日第61/96/M號法令所列載之職位。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c)項的規定,以試用期性質的散位合約方式聘用曹鉅財及蘇德進,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起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普查暨調查員,薪俸點為195,為期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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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勞 工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在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六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排名第十名的合格應考人賴寧筠,獲臨時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法律範疇)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李潔珊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訂立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恤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發出的批示:

(一) 治安警察局第六職階警長Da Rosa, Josefina Joaquina,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290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51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高級警員林,錦倫,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537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7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及經同年同月二十八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准:

根據第16/2006號行政法規所規定的《退休基金會的組織及運作》第二十五條,配合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周桂芳為公積金供款人輔助處處長,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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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與梁恩龍簽訂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30,期滿可續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與黃深來及余麗芬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95。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一日起,為嚴國江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以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相應薪俸點為40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起,與Mário Alberto Alves Cardoso學士續簽為期壹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650,期滿可續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第二職階首席財政助理技術員,張安平之編制外合同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日終止,並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一日起與上述人員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00,期滿可續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聯同經十月十七日第19/2005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9/2002號行政法規第二十條所指附件B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六日起,與首席高級技術員陳世傑及高振威之定期委任續期壹年,以分別擔任本事務局技術支援廳基礎設施處及通訊處處長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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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批准本局警員編號137001吳儉廷,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六條之規定,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工作之免除,正式脫離治安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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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劉永權、梁國新、譚惠敏、徐浩民、梁仲文、梁少鋼、黃明德、梁振明、陳科玉、王子龍、陳錦祥、莫文佳、陳亦斌、譚浩恆、林健恆、蔡國彬、張韶強及林有達,實習刑事偵查員,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八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布之有關實習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分別排行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五名、第六名、第九名、第十名、第十一名、第十四名、第十五名、第十六名、第二十名、第二十一名、第二十三名、第二十四名、第二十五名、第二十六名及第三十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項、第二十三條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六月二十八日第26/99/M號法令第三條第五款、聯同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二十條,以及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第二款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獲定期委任為本局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刑事偵查員,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八日,其就職日起計,為期一年,以填補第9/2006號行政法規所設立的職位。

何磊磊、凌錦倫、梁健威、張嘉玲、黃瑞萍、何錦照、莫偉業、何岸、陸泳濤、洪少雄及黃樹維,實習刑事偵查員,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八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布之有關實習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分別排行第四名、第七名、第十三名、第十七名、第十八名、第十九名、第二十二名、第二十七名、第二十八名、第二十九名及第三十一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六月二十八日第26/99/M號法令第三條第五款、聯同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二十條,以及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第二款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獲臨時委任為本局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刑事偵查員,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八日,其就職日起計,為期兩年,以填補第9/2006號行政法規所設立的職位。

張劍鋒,實習刑事偵查員,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八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布之有關實習的最後評核名單中,排行第十二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六月二十八日第26/99/M號法令第三條第五款、聯同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二十條,以及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第二款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獲臨時委任為本局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刑事偵查員,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其就職日起計,為期兩年,以填補第9/2006號行政法規所設立的職位。

上述委任是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一條之規定,透過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七日所作之批示,聲明因工作之急需而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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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麥金嬋 ,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附註方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00點,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林錦美,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00點,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張錦倫 ,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附註方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00點,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吳寶雄學士,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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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張,翠儀、李,碧芬、陸,月來、劉,詩敏和羅,綺雯——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首兩位分別從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七日及十一月十日起,其餘三位從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為期三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之批示:

李,妮妮、郭,播春、鄭,文煥和梁永娜——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首位從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一日起、其餘三位從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五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護士,為期三個月。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七日之批示:

Maria Margarida Caldas Rodrigues,本局第三職階三等文員——其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何志峰——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三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牙科醫師,為期三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程海麗醫生——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其個人勞動合同獲續期三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按下指職級及期間起獲續期三個月:

趙,德龍,為非專科醫生,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吳,柳娟、黃,穎瑜及盧,艷秋,為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分別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日、十一月四日、十一月九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李,燕妹及譚,梓雷,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日起生效,戴,雲珊及黃,娉賢,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四日起生效,陸,小敏及黃,河基,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四日起生效,駱,麗雁及譚,保琴,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黃,志堅,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王,清劍,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何,艷紅及吳玉芬,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日之批示:

Maria Margarida Caldas Rodrigues,本局第三職階三等文員——其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日起更改合同內第四條款第一項,轉為第一職階二等文員。

按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七日之批示:

本局應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黃娉賢之要求,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起解除其合約。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九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振興藥房III”,准照編號為第59號,以及營業地點為澳門沙梨頭海邊街36-B號E舖地下連閣仔,從事七月十九日第34/99/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所指之列入表一至表四的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及其製劑之買賣,但表二A所列者除外。

許可之有效期自公佈日起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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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九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鄧語詩——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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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十一月十五日、十一月二十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Luzia Lei——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是:E-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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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嘉敏——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是:E-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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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藍——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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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周錦波——應其要求,取消第C-0448號中醫師執業牌照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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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曉彤——獲准許從事牙科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D-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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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俊毅、梁偉文——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M-1507、M-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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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方中醫綜合診所——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AL-0079,其營業地點位於澳門黑沙環中心街89-105號翡翠廣場地下C舖,持牌人為謝甦先生,住所位於澳門新口岸布魯塞爾街239號南岸花園第1座11樓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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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信和醫療中心——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AL-0080,其營業地點位於澳門蘭花前地278及284號信和廣場N及T舖,持牌人為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法人住所位於澳門美的路主教街26B富興樓地下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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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林嘉明、張華政、盧奧利、蔡威儀——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M-1509、M-1510、M-1511、M-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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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錦源、霍浚傑——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W-0153、W-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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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取消編號第28號之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准照,其名稱為“華記”,營業地點為澳門亞利鴉架街13號B四樓A座,准照持有人潘秉權,居住於澳門渡船街4-4A號五樓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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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名稱為“華記”之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從事藥物業活動,准照編號為第190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亞利鴉架街13號B四樓A座,准照持有人潘,炳輝,居住於澳門渡船街4-4A號五樓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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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周錦財——應其要求,中止第C-0370號中醫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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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佑旗——獲准許從事牙科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D-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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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碧茜——應其要求,中止第E-1449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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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鄭成業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三日批示:

徐月好及古玉英,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50,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照局長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六日批示:

洪慧媚學士,本局二等高級技術員,應其要求解除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批示:

周鈺坪及何丹,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取代之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三級第四階段中葡幼稚園教師,薪俸點為420,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日及十月五日起生效。

聲 明

為應有之效力,茲聲明盧蘭馨學士擔任本局中學暨技術職業教育處處長之定期委任,到期限屆滿而終止。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之規定,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返回其原職位,擔任本局編制內教學人員之三級第六階段中葡小學中文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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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四條第一款d)項規定,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Maria Tereza dos Santos Gomes,因強制退休而終止職務,並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庄惠霞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五條,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四條第一款d)項及第一百零七條第一款a)項規定,本局確定委任科長劉麗雲,因離職待退休而終止職務,並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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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旅 遊 局

准 照 摘 錄

“貴賓廊”,葡文名稱為“Salão VIP”及英文名稱為“VIP Lounge”酒吧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七日獲發第466/2006號牌照,持牌人為“銀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Galaxy Gestão de Hotéis, Limitada”,及英文名稱為“Galaxy Hotel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該酒吧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澳門外港新填海區第3地段(A2/I)星際酒店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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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星廊”,葡文名稱為“Janela Cósmica”及英文名稱為“Stargaze Lounge”酒吧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七日獲發第467/2006號牌照,持牌人為“銀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Galaxy Gestão de Hotéis, Limitada”,及英文名稱為“Galaxy Hotel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該酒吧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澳門外港新填海區第3地段(A2/I)星際酒店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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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七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李桃紅及杜奕超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分別轉為第五職階助理員及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40、190,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五日及十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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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體 育 發 展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Sérgio Rosário da Conceição學士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Márcia Joana Dinis Cabral Costa學士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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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黃有力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延長徵用教育暨青年局人員編制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朱耀安在本辦公室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的職務的期限,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為期一年。

摘錄自辦公室代主任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趙紀文及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林美寶之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薪俸點350,分別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及二零零七年一月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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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郭小麗


體 育 發 展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的規定,現刊登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批示核准的體育發展基金二零零六年度本身預算的預算修改:

經濟分類 項目 追加/登錄 撤銷
02.02.02.00 燃油及潤滑劑 $ 100,000.00  
02.03.02.01 電費 $ 1,500,000.00  
02.03.08.02 其他特別工作 $ 30,000.00  
02.03.09.01.08 亞洲體育舞蹈錦標賽   $ 100,000.00
04.02.02.02 參與地區及國際賽事   $ 1,530,000.00
  總數 $ 1,630,000.00 $ 1,6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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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於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黃有力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下列有關開考之及格應考人擔任下指職級,用作以其本人填補載於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之人員編制表之有關職位:

評核名單中排名分別為第一及第二之合格應考人曾寶明及張日榮,擔任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

評核名單中排名分別為第一至第五之合格應考人劉冬青、張好霞、駱雲健、Arlete Maria Amante Madeira de Carvalho及黃忠,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評核名單中排名分別為第一至第七之合格應考人李建強、蘇麗江、袁明偉、呂國民、黃嘉練、覃靜及Joel Osório Lau do Rosário,擔任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評核名單中唯一合格應考人鄭永權,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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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張紹基、陳漢平及楊玫瑰在本局分別擔任副局長、地圖繪製廳廳長及地籍處處長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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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七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 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歐國華及黃錦華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00點,為期一年,可續期,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 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規定,周人凱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二日起續約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的薪俸點305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 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規定,廖宏輝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起續約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 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規定,劉志豪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六日起續約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職階熟練工人的薪俸點17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 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續約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第三職階熟練工人梁興潮及譚卓均;

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梁冠安;

第七職階工人周光耀、周光德、周明、周光材及鍾寶龍;

第六職階工人李漢民、趙文權、梁冠勳、冼日明、黃柱華、黃華彬及呂桂良;

第六職階助理員張炳根、曹紹輝、何炳明、林榮生、梁柏堅及黃沛雄。

摘錄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本局首席助理技術員黃劍光和盧小芬,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名單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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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

梁錦珊,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八日起續聘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20點;

陳淑華,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續聘為第二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為240點;

李偉文,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續聘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400點;

陳笑楨,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續聘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點;

招淑芬及吳玉珍,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續聘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50點;

李學明,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續聘為第一職階一等文員,薪俸點為265點;

Arnaldo Kuam Pun Chung,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續聘為第三職階二等維修精密儀器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255點。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甘釵鳳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三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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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的規定,本局人員編制內氣象高級技術員職程顧問氣象高級技術員陳國耀及古志明在本局分別擔任地震監察中心主任及處理暨電訊中心主任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一日起獲續任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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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房 屋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規定,下列人員擔任本局各部門主管的定期委任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鄭錫林、郭惠嫻及李潔如分別擔任公共房屋事務廳、樓宇管理事務廳及研究、資訊及支援廳廳長;

趙旅平、楊錦華、繆燦成、朱毅鳴、張東遠、任利凌及朱艷馨分別擔任房屋分配處、樓宇組織支援處、技術支援處、研究及資訊處、支援處、法律事務處及宣傳及推廣處處長。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以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譚榮昌及葉沛枝、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張沙根,薪俸點為210、210及190,分別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七日、一月十五日及三月一日開始生效;

第六職階助理員余振森,薪俸點為150,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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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房屋局

代局長 譚光民


民 航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茲公佈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批示所核准的民航局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四修改:

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四修改

帳目編號 項目 增加 注銷
 

成本

   
6318 其他供應 $ 20,000.00  
6319 牌照及飛行冊供應   $ 50,000.00
6328 技術輔助 $ 100,000.00  
6329 澳門國際機場之飛行校驗開支   $ 170,000.00
6333 旅費及住宿費 $ 100,000.00  
652 員工工資及薪酬   $ 50,000.00
658 其他人事費用及負擔 $ 50,000.00  
  總計 $ 270,000.00 $ 270,000.00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於民航局行政委員會——主席:陳穎雄——正選委員:夏利樂(財政局代表)——候補委員:何曼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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