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一日之批示:

錢智麟、鄭健陽及李朝聲——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為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為期六個月,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七日起生效。

張志恆——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為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第一職階助理員,為期六個月,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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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運 輸 工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黎金華——根據第6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及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用在建設發展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195,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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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一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議 決 摘 錄

根據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 定,茲公佈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及八月九日議決所批准的立法會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修改。

二零零六財政年度第三次修改預算

經濟分類 名稱 撥入 撥出
 

經常開支

   
02-00-00-00 資產及勞務    
02-03-02-02 設施之其他負擔 $ 80,000.00  
05-00-00-00 其他經常開支    
05-04-00-00-13 各項負擔的備用撥款   $ 80,000.00

 

合計

$ 80,000.00 $ 80,000.00

二零零六財政年度第四次修改預算

經濟分類 名稱 撥入/新增 撥出
 

經常開支

   
01-00-00-00 人員    
01-01-02-01 編制以外人員——報酬 $ 171,000.00  
01-01-07-00-02 其他固定及長期酬勞 $ 220,000.00  
01-02-10-00-02 租賃津貼 $ 7,800.00  
01-02-10-00-03** 設備津貼 $ 13,000.00  
01-05-01-00 家庭津貼 $ 4,260.00  
01-05-02-00 各項補助——社會福利金 $ 1,500.00  
02-00-00-00 資產及勞務    
02-01-04-00 教育,文化及康樂用品 $ 80,000.00  
02-03-05-03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 96,000.00  
05-00-00-00 其他經常開支    
05-04-00-00-13 各項負擔的備用撥款   $ 593,560.00
  合計 $ 593,560.00 $ 593,560.00

**新增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四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按照立法會執行委員會二零零六年八月九日議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部門第二職階二等文員徐麗華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應本部門屬散位的第四職階助理員周麗馨之要求,於其合同期限屆滿後,將不再續約,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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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七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Brígida Batista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點265及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二日起生效。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Patrícia Fialho Pereira Janeiro Lobo Vilela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黃娟華的散位合同續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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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五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一日之批示:

本局第六職階散位半熟練工人李榮昌——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並執行相關的職務,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本局第一職階一等照相排版操作員李麗珍,屬編制外合同——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同一職務並轉為高一職階,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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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民 政 總 署

決 議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園林綠化部李文龍,獲准簽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薪俸195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衛生監督部詹雄,獲准簽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60點,自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皆自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彭秀娟學士及李偉雄學士,分別為園林綠化部及化驗所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40點。

梁智傑,財務資訊部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50點。

陳紀棠,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30點。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管理委員會第一職階二等文員Patrícia Gomes Ritchie,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第一職階一等文員,薪俸265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五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交通運輸部譚煥新,獲准簽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350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六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皆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方, 錦池,行政輔助部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05點;

Filomeno Querobino Vás,建築及設備部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265點;

黃, 偉榮,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30點。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容永泉及鄧金燕,獲准簽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60點,皆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Vizeu Pinheiro, Francisco António Lopes do Rego學士——在有關考試唯一之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且基於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之規定繼續生效,該名人員獲確定委任為有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建築範疇)。

批 示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七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澳門文化中心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Alberto Manuel da Silva Hung,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320點,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分別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及七月十三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旳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Manuel Faustino da Silva de Sousa學士,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590點,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財務資訊部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林露絲,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335點,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

尤念碧學士,管理委員會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1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交通運輸部:

余妙菁,第二職階一等文員,薪俸27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六日起生效;

劉勤遠,第三職階二等驗車考牌員,薪俸22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五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

陳綺玲,衛生監督部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35點,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六日起生效。

園林綠化部:

何志恆,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75點,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九日起生效;

昌,第二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315點,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二日起生效。

化驗所:

玉蘭李學士,第三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90點,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九日起生效;

Felix Gomes Teixeira學士,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35點,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黃耀祖學士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的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建築及設備部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35點,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起生效,並獲准續其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三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並自下列日期起生效:

周富祥學士,建築及設備部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650點,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四日起生效。

黃碧霞,澳門文化中心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30點,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七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資訊處員工簡葉家娉學士及郭伯偉學士,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分別擔任第三及第二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薪俸535、510點,皆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七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員工彭定雄學士及黎慧德,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分別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40點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400點,皆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八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

李頌濤,建築及設備部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二日起生效。

曾美玲及潘漢耀,分別為道路渠務部第三職階特級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430、305點,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日及八月十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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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七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九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初級法院刑事起訴法庭辦事處人員編制法院司法文員職程第四職階法院初級書記員彭, 倩體,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以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職級調任為本局人員編制。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Tavares Almeida Martins, Simone Maria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九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650。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黃, 永恆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一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60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李, 淑芬(公務員編號269492)及Ferreira dos Santos Ferreira, Ana Paula 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下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所指日期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相關合約的第三條款,職級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陳, 詠欣及麥, 秉輝,分別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六日及八月二十日起轉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50;

De Oliveira, Raimundo José,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七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20;

黃, 少薇,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起轉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65;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05:何, 健茵、何, 翊詩、何, 麗麗、陳, 沛儀、吳, 倩嫻、阮, 志堅、陳, 海珊、梁, 美逑、盧, 雨晴、梁, 雅儀、何, 穎詩、De Sousa, Cristina Maria、李, 淑芬(公務員編號269379)、何, 聰冕、Ieong de Sousa, Jos?Augusto、Dos Santos Lameiras, Micaela、李, 振鵬、謝, 凌、譚, 鳳娟及胡, 綺琪,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二日起生效;梁, 雅恩、林, 少芬及李, 仲佳,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九日起生效;吳, 子幸及霍, 漢強,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根據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及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和第二款a)項的規定,林, 雪梅、Silva, Fátima Dias da、De Carvalho Peres do Amaral, Rui Pedro及盧, 柏深在本局分別擔任樓宇管理及保養處處長、所得稅處處長、公共財政稽核處處長及稅務稽查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八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九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六及第六、第八、第九、第十及第十一的一等文員龔, 煥昌、Da Rocha, Micaela Ana、De Assis, Rogério da Guia、鄭, 偉基、謝, 銳萍、Manhão Izidro, Sérgio Filipe、潘, 思慧、陳, 美愛、梁, 寶妮、Da Rocha Alves, Rafaela及曹, 偉健,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聲 明 書

根據刊登於十二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的第9/2005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對本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一章第七組經常開支職能分類8-01-0經濟分類04-01-05-00-05,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的整體款項的分配,作出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的修改,茲公布如下: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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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七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勞 工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及六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六個月,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林,慧萍,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195;

鍾,志江、馮,超賢、馮,煒良及何,春明,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四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郭漢林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195,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局長及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九日及七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應何, 嘉誠及林, 澤霖的請求,兩人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及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黃嘉儀及李美蓮,海關關員及治安警察局警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九條第四款b)項的核准的規定,其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日獲續期至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並維持其在本局勞工督察實習員之法律狀況。

阮嘉儀、林景清、楊俊、陳祖樺、杜子柔、胡潔行、李曉青、陳嘉華、梁俊傑、王浴楠、劉燕珊、朱佩雯、陳笑薇、關嘉琪、鄧麗珊、黃鳳珠、李鴻生、梁秀娟、杜炳芬、陳少蓮、布藹文、余寶珠、陳佩芬、余嘉敏、黎海明、黎健倫及周棟樑——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九條第四款a)項的核准的規定,其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日獲續期至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並維持其在本局勞工督察實習員之法律狀況。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七日起生效,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金,綺珊,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

翁,俊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

關,詩韻,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薪俸點為195。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De Carvalhosa do Serro Agostinho, Rita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薪俸點為430點,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期間、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陳玉鈴,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點,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止;

陳淑瑩,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二日起續聘擔任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30點,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止;

鮑翠芬、黃劍慈及鄭泓,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195點,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止。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首席資訊督導員徐,建偉,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資訊督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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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Paulo Jorge Moreira Castelo Basaloco及樊靜波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三職階特級督察及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謝家彪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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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七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恤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日發出的批示:

(一)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第三職階特級地形測量員張,紫軍,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21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8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五日發出的批示:

(一)消防局第四職階副消防區長鄭,文光,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721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8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郵政局第七職階助理員Vong Lemos, Pedro,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88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五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3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郵政局第七職階郵務分發員Ho, Lourenço,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383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五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4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根據九月二十八日第45/98/M號法令核准之《退休基金會章程》第三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一日批准:

二零零六年度退休基金會本身預算之第二次修改

帳目編號 帳目名稱 增加 減少

61.1.5

第十四個月之津貼   $ 859,500.00

63.1.4

第三者作出之供應——保養及維修物料 $ 5,000.00  

63.1.5

第三者作出之供應——非耐用品及器具 $ 1,500.00  

63.1.7

第三者作出之供應——廣告及宣傳用品 $ 650,000.00  

63.2.1

第三者提供之勞務——房屋及其他租金   $ 298,000.00

63.2.3

第三者提供之勞務——保養及維修 $ 210,000.00  

63.3.5

第三者提供之勞務——報酬金 $ 30,000.00  

63.3.6

第三者提供之勞務——訟費及公證費 $ 15,000.00  

64.3.1

額外報酬——超時工作 $ 55,000.00  

42.6.1

辦公室設備 $ 150,000.00  

42.6.2

通訊設備 $ 20,000.00  

42.6.3

傢具及器具 $ 6,000.00  

42.8.1

資訊設備 $ 15,000.00  
  總數 $ 1,157,500.00 $ 1,157,500.00

二零零六年八月九日於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劉婉婷;副主席——沙蓮達;委員——馬丁士、雪萬龍、馮炳權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九月二十八日第45/98/M號法令核准的《退休基金會章程》第六條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六款之規定,Manuel Joaquim das Neves兼職擔任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人職務之委任,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其每月報酬相等於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薪俸之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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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七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更 正

茲因文誤,刊登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有關梁綺雯、周家樂、李妙嫻、高美珊及蘇淑麗的批示摘錄中有不正確之處,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七日之批示,現作出更正如下:

原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梁綺雯及周家樂之散位合同至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七日終止,並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八日起與上述兩名人員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

……第一職階三等文員李妙嫻、高美珊及蘇淑麗之散位合同至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四日終止,並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五日起與上述三名人員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

應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梁綺雯及周家樂之散位合同至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六日終止,並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七日起與上述兩名人員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

……第一職階三等文員李妙嫻、高美珊及蘇淑麗之散位合同至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三日終止,並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四日起與上述三名人員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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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五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之批示:

治安警察局人員蔡廉安、姚伯全、徐偉漢及趙家恩,警員編號分別為107941、270961、154971及117991,以特別委任方式前往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修讀司法文員任職資格課程。現根據第30/2004號行政法規第十四條第二款(一)項及第三款之規定,修讀該課程成績合格但所列名次不在擬填補的職位空缺數目內,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結束該委任,並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起返回本局人員編制,並處於“編制內”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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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七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馬耀權副警務總監

福 利 會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的規定,公布由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八日批准的治安警察局福利會二零零六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二修改:

經濟分類 名稱 追加 註銷
 

經常開支

   
01-05-02-02 會員之子女就學津貼 $ 300,000.00  
01-05-02-03 其他各項補助 $ 400,000.00  
02-02-04-00 辦事處消耗 $ 10,000.00  
02-02-07-02 其他消耗品 $ 50,000.00  
02-03-05-03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 5,000.00  
02-03-09-01 聯歡會,旅遊及體育活動 $ 300,000.00  
05-04-01-04 食堂運作之負擔 $ 50,000.00  
05-04-01-06 洗衣房運作之負擔 $ 50,000.00  
 

資本開支

   
07-02-00-00 房屋   $ 1,165,000.00
09-01-05-01 向會員提供之借款 $ 1,500,000.00  
09-01-05-02 緊急情況之借款(無息)   $ 1,500,000.00
  總計 $ 2,665,000.00 $ 2,66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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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四日於治安警察局福利會

治安警察局福利會代主席 馬耀權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聲 明

為着有關效力,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現聲明於本局人員編制內分別擔任第三職階副督察、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第三職階副督察、第二職階副督察、第三職階一等督察、第二職階副督察、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職務之周偉光、趙德欽、杜淑森、譚炳棠、何浩瀚、薛仲明、Fernando Plácido Carion、郭志忠、楊春麗及張慧敏,首四位現於本局擔任廳長的主管官職,其餘擔任處長的主管官職,由二零零六年七月四日起轉為本局編制內超額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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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二十六條,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的規定,本監獄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關潔冰之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獲准以附註方式更改,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00點,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簽署附註之日期)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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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九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消 防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第42/200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根據經第35/2001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所指之附件IV第七項及第13/2000號行政命令之規定所賦予權限而作出之批示:

由於副消防區長編號405851,余國榮,因不正當缺勤,違反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十三條第二款a)項規定之義務。經參照該《通則》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款i)項和第二百四十條c)項的規定,以及經考慮第二百條第二款h)項規定的減輕情節及第二百零一條第二款m)項規定的加重情節,決定對該副消防區長編號405851,余國榮,科處撤職處分,由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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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七日於消防局

代局長 Eurico Lopes Fazenda副消防總監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茲公布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日批准之衛生局二零零六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二次預算修改:

經濟分類 澳門幣金額
編號 名稱 增加 減少
         

經常開支

   
01 00 00 00   人員    
01 01 00 00   固定及長期報酬    
01 01 10 00   假期津貼   60,000.00
01 02 00 00   附帶報酬    
01 02 01 00   不定或臨時酬勞    
01 02 01 00 03 不定或臨時酬勞——其他 20,000.00  
01 02 04 00   錯算補助 20,000.00  
01 06 00 00   負擔補償    
01 06 03 00   交通費——負擔補償    
01 06 03 03   其他補助——負擔補償 20,000.00  
02 00 00 00   資產及勞務    
02 03 00 00   勞務之取得    
02 03 01 00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900,000.00  
02 03 03 00   衛生負擔    
02 03 03 00 03 其他未列明之用途   400,000.00
02 03 05 00   交通及通訊    
02 03  05 03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500,000.00  
02 03 07 00   廣告及宣傳    
02 03 07 00 02 衛生運動   700,000.00
02 03 08 00   各項特別工作    
02 03 08 00 01 包工合同 2,300,000.00  
02 03 08 00 02 各項特別工作——其他   2,300,000.00
02 03 09 00   未列明之負擔    
02 03 09 00 02 未列明之負擔——其他   300,000.00
          總額 3,760,000.00 3,760,000.00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七日於衛生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瞿國英

按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Amélia Isabel do Amaral Valadares,本局第三職階專科護士—— 其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行政長官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及六月二日之批示:

Barrancos Fino de Sousa Bernardino Figueira, Paula Cristina及Alves Coelho Yee, Paula Marina,分別為本局第二職階特級診療技術員及第三職階高級護士——其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指職級及期間起獲續期一年:

鄭海雲,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李,然,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秦暢勇、龔志強、梁偉強及丘冬浪,非專科醫生,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陳焯權、陳焯生、陳如見、鄭培超、蔡德貞、蔡月鳳、洪麗明、劉悅、李明亮、李熾威及馬少濠,第一職階首席診療技術員,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陳雪梅、陳惠玲、趙康輝、崔國斌、楊清萍、容妙珍、葉志展、林錦貴、吳義輝及余展全,第三職階一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指期間起獲續期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入同一職級之高一職階:

莫,天石及蔡,旺,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轉為第二職階,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五日及七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Rodrigues Ferreira de Almeida, Fernando,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轉為第二職階,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Vasco Ernesto da Cruz de Carvalho e Rego,第一職階首席診療技術員,轉為第二職階,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陳,永強,第二職階一級診療技術員,轉為第三職階,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林雪鋒及胡偉明,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二日起獲續約一年。

李芷茵、盧淑儀、吳鳳英、吳文基、蘇, 惠英、戴雪英、黃寶珊及葉詩琪,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二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

謝, 幗玉、周, 麗寧及張正玉,分別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五、第四及第四職階護士,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八日、七月二十三日及七月二十八日起獲續約一年。

潘, 鳳儀,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一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伍, 麗莎,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黃李, 彩雲及陳, 淑如,分別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及第一職階二等文員,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二日及八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蘇, 桂芳,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以及伍, 樹桂、伍, 樹群、溫,考德及楊, 有成,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皆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其所屬職級第二職階。

孔,金英、林,永連、劉,慶來、曹,美芳、羅,志驍、鄭,小玲、王 ,燕、吳,少芬、溫,泉、司徒,翠影、梁,展雲、鍾,景生和李,韻瑩,本局個人勞動合同醫生——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重新訂立散位合同,擔任非專科醫生之職務,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指職級及期間起獲續期一年:

陳洪波、陳瑩、曾昶宇、鄭麗兒、夏京文、廖志聰、羅金帶及王,志巍,非專科醫生,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林,明理及彭憲洪,第二職階牙科醫生,由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六日起生效;

李煒及葉錦雄,分別為第三及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及七月七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指期間起獲續期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入同一職級之高一職階:

陳慧敏及Hierco, Rebecca Jimenez,分別為第二及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轉為第三及第二職階,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及八月一日起生效;

Hoo, Chai,第一職階首席診療技術員,轉為第二職階,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陳淑芳、張韻珠、蔡綺華及何彩蓮,第二職階一級診療技術員,轉為第三職階,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之批示:

蘇, 立中,本局醫生——其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規定,追溯自該日起生效。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吳心絃學士——按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獲續任為本局藥劑事務處處長,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劉,蘭珍,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羅,曉華,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八日起生效。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之批示:

譚于恆及郭, 少媚,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第一級別衛生服務助理員,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八月六日及八月二十日起獲續約六個月。

黃忠陽醫生—— 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其個人勞動合同獲續期三個月。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陳,仲蘭和李,潤龍,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有關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評核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名及第二名——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技術員組別社會工作範疇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

按照二零零六年八月十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謝若敬——已故,取消第D-0070號牙科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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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志偉——應其要求,中止第T-0050號治療師(物理治療)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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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四日之批示:

核准准照編號為第151號及營業地點為澳門馬大臣街37號地下連閣樓之“大成”中藥房准照持有權轉移予葉雲輝先生,其總辦事處位於澳門馬大臣街37號地下連閣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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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杜, 小意、Lourenço, Lúcia、Da Luz Leong Azevedo, Noémia Lucinda、鄭, 玉珍和張, 兆儀,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有關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評核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名至第五名——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按照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七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李佩儀、吳錦芬——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M-1476、M-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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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志良、羅文銳——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W-0126、W-0127。

更 正

因本局文誤,使刊登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第7426頁之批示摘錄葡文版有不正確之處,茲更正如下:

原文:“......Cheang, Fai......”

應為:“......Cheng, F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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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於衛生局

代副局長 彭興華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九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二取代之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下列教學人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有關職級、級別、階段及薪俸點如下:

中葡中學教師,一級、第一階段、薪俸點為430:林敏儀學士、劉祖耀學士、宋佩嫻學士、黃芷娟學士及王培梅學士;

中葡小學教師,三級、第一階段、薪俸點為350:Ana Maria Brito da Rosa Ferreira及Sharoz Datarama Pernen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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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四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周游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三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葉嘉文、蔣秀芳、何懿德及馬子聰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五條,首兩位各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日及九月五日起生效,其餘兩位均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鍾燕青及伍慶華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五及第八條,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本局與下列在演藝學院擔任職務的工作人員重新簽訂個人工作合同,為期一年:

梁劍丹及潘圓圓,舞蹈教師,各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四日及十月一日起生效;

李利群,音樂教師,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徐曼,鋼琴伴奏,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本局與第三職階工人陳順英重新訂立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起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30,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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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七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高珍美——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Filipe Trindade Carlos——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張健盈——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Luís Alexandre Cortez da Cunha de Herédia——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九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司徒唯倩——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洪燕楷——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月八日起續期一年。

黃雄坤——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月八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190。

准 照 摘 錄

“喜福軒”,葡文為“Ano da Riqueza”和英文為“Wealth Year”餐廳在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五日獲發第0435/2006號牌照,持牌人為“喜福軒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Wealth Year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Wealth Year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氹仔島南部遊艇碼頭鄰近西堤圓形地金都酒店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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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白文浩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

江山嬌及戴勝春,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起生效;

朱衛智及蘇玉璇,分別為第二職階一等及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楊可欣及吳翠蓮,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惠貞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 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230。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傅麗貞及蘇志群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一及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九月十日及十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

高潔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九日起生效;

甘潔玲及黃潤鳳,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一日及十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三職階一等技術員黃結彬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二日起續期六個月。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李蓮鳳及劉傑文的編制外合同,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及十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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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五日於社會工作局

代局長 容光耀


體 育 發 展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梁愛玲學士——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規定,與其簽訂為期一年的散位合同,擔任本局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薪俸340點,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應陳潔凌學士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四日起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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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四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黃有力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應譚潔貞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起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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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胡祖杰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日起轉為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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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一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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