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四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的規定,許文英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二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430點。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三月二日第15/92/M號法令第九條的規定,由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起續任澳門中華教育會、澳門天主教學校聯會、澳門管理專業協會、澳門土生教育協進會、澳門成人教育學會、呂碩基、唐志堅及梁慶庭為教育委員會委員,為期兩年。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盧麗卿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批示如下:
陳日鴻碩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聯同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行政財政處處長,為期兩年。
黃素瓊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聯同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為期兩年。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透過本中心主任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規定,陳頌欣學士在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九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五日於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
主任 謝志偉
摘錄自局長分別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五日及七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陳炳坤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林成德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五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楊玉平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盧麗施在本局擔任第三級第二階段中葡小學教師,以及梁淑琪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及八月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容家團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565,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謝錦康、鄧均杏、鄧兆聰、鄧詠詩、黃嘉怡及張敏華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九日、八月二日、八月四日、八月五日、八月十二日及八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蔡妙琼及林潔茹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六年七月五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名至第三名的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陳玉儀、劉潔心及李宇騰,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行政、財政及計劃範疇)。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准考人第二職階首席翻譯辜美寶,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主任翻譯。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准考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蔣永恆,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通過之第十一條第三款c)項之規定,林樹昌在本局擔任第四職階助理員的散位合同,以附註形式修改為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四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四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 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化驗所羅雪花及吳美影,獲准簽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 薪俸350點,自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 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黃,寶儀學士及黃小慧獲准簽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分別擔任質量控制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30點及財務資訊部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350點,皆自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 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日起生效:
何佩玲學士,技術輔助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85點。
李廣倫,建築及設備部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05點。
侯炳祺,衛生監督部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05點。
林,雪冰,行政輔助部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30點。
園林綠化部:
梁浩然,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305點;
陳宗緯,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265點。
道路渠務部:
李梅香學士,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85點;
黃河奕,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50點;
陳,嘉輝及盧德源,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30點。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四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交通運輸部梁國強及鄭麗瓊,獲准簽有關編制外合同,分別為期兩年及一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 薪俸260點,自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梁澤賢學士及蘇沛燊學士,建築及設備部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40點。
交通運輸部:
盧寶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05點;
Bebiana Preciosa Godinho,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265點。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六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 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行政輔助部黎美恩,獲准簽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350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日起生效:
羅錫養學士,行政輔助部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40點。
焦,志良及潘漢耀,分別為道路渠務部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400點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05點。
余家穎,澳門藝術博物館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265點。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 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法律及公證辦公室Cipriano Muiria學士,獲准簽有關編制外合同, 為期一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30點,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七日起生效:
市民事務辦公室:
莫寶娟學士,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85點;
林建軍,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305點。
交通運輸部:
Marina do Rosário de Assunção,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265點;
蔣金珠,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30點。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李,寶明學士——在有關考試唯一之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且基於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之規定繼續生效,該名人員獲確定委任為有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 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陸耀華,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255點,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並自下列日期起生效:
潘幸庭及趙陽,澳門藝術博物館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370點,皆自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日起生效。
李, 華富,行政輔助部第三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55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羅路明,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205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資訊處第二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簡葉家娉學士,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535點,自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員工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七日起生效:
馮文盛學士,第三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90點;
周堯寬、趙長春及梁國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65點;
阮若川,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20點。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馬耀明,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390點,自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資訊處第一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劉叔嗣,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470點,自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 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建築及設備部員工曾世聰、文建峰及翁維忠,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首兩位轉為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15點,最後一位轉為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05點,皆自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 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第二職階特級技術稽查譚仲強,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380點,自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並自下列日期起生效:
陳海英學士,管理委員會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10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四日起生效。
于文茵及何岳鋒,巿民事務辦公室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20點,皆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徐裕輝學士,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510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八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員工許耀文學士及陳聖載,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分別轉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10點及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05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 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交通運輸部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歐楊鑌,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335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Da Silva Fong, Etelvina及Cristina Maria do Rosário,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分別擔任管理委員會第二職階二等文員,薪俸240點及資訊處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30點,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七月六日及八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António dos Reis Gomes學士及Isabel Célia Córdova學士,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分別擔任交通運輸部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650點,為期一年,以及質量控制辦公室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80點,為期兩年,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一日及七月二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余鐵光,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薪俸30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六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Maria Dulce de S. F. Atraca Lisboa學士及Lídia Maria dos Santos,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分別擔任文化康體部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80點及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30點,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日及八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
戴漢平學士,道路渠務部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6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七日起生效。
建築及設備部:
馮文盛學士及張日華學士,第三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90點,為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四日及八月一日起生效;
梁澤賢學士,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4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七日起生效;
羅霞,第三職階特級技術員,薪俸54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Emília Maria Bento,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3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黎志全,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9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 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資訊處第二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霍啟楷學士,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535點,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員工謝瑞璇及余庭楓,獲准續其編制外合同,分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60點,為期兩年,以及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30點,為期六個月,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五日及七月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三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 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關家明學士,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455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六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 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財務資訊部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莊永成,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320點,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應以定期委任方式就讀第二屆“法院司法文員職程及檢察院司法文員職程的任職資格課程”的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編制一等文員Ng, Regina 的要求,終止其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三日起返回原機關;
應以散位合同方式就讀同一課程的張詩霖的要求,終止其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起生效。
特此聲明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於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主任 Manuel Marcelino Escovar Trigo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何, 淑莊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40。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七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趙, 明茵及梁, 耀文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及八月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Leong, Vai Hong在本局擔任第四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聘用之一等督察梁, 瑞華獲訂立新編制外合約,為期一年,職級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50,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林, 奕翹及潘楚鈿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分別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及八月六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等公關督導員,薪俸點32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陳, 玉嬋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50。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及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和第二款a)項的規定,何, 艷媚在本局擔任公證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九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六年七月五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四的首席技術輔導員李, 惠娟、古, 伙根、陳, 金玉及周, 麗瓊,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於財政局——代局長 莊綺雯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李桂葉在本局擔任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續期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50。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四日發出的批示:
(一)法務局第三職階主任翻譯員劉,鈞明,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3450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一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50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發出的批示:
(一)衛生局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招,北海,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1471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一百二十九條及一百三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結合李水平作出之聲明,廢止保安司司長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有關與李水平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有關的批示刊登在二零零六年七月五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一百二十九條及一百三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結合黃暉作出之聲明,廢止保安司司長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有關與黃暉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監督之職務,有關的批示刊登在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與鄧愛勤簽訂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期滿可續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五日起與吳書毅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同時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50,期滿可續約。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與李耀輝之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期滿可續約。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五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根據經第25/200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所指之附件IV第四項及第13/2000號行政命令之規定所賦予權限而作出之批示:
由於警員編號315911,何偉川,違反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五條第三款b)項、第六條第二款a)項、第十二條第二款f)項及o)項、以及第十六條第二款a)項規定之義務。經參照該《通則》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款n)項及第二百四十條a)和b)項的規定,以及經考慮第二百零一條第二款c)、d)及f)項的加重情節。決定對該警員編號315911,何偉川,科處撤職處分,由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根據經第25/200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所指之附件IV第四款及第13/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之規定所賦予權限而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七款規定,免除治安警察局警員張少康,編號325911之工作,由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起生效。
按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四日之批示:
何偉樂,警員編號162041——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二條和第七十五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及根據其個人意願,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九日至十一月二十四日期間,以特別委任方式前往司法警察局修讀第十一屆實習偵查員培訓課程,並根據上指《通則》第九十八條b)項之規定,轉為處於“附於編制”的狀況。
陳智峰、伍志剛、曾志輝、范家康及李志揚,警員編號199971、203971、102001、121031及130031——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二條和第七十五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及根據其個人意願,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七日至十一月二十四日期間,以特別委任方式前往司法警察局修讀第十一屆實習偵查員培訓課程,並根據上指《通則》第九十八條b)項之規定,轉為處於“附於編制”的狀況。
按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四日之批示:
治安警察局警員黃有文,編號110051——按其要求,辭退其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九日批示所委任及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在第22/2005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職位,並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六條之規定,確定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七日開始生效。
治安警察局警員李始安,編號175050——按其要求,辭退其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九日批示所委任及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在第22/2005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職位,並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六條之規定,確定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七日開始生效。
治安警察局警員姚卓峰,編號288051——按其要求,辭退其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一日批示所委任及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在第46/2005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職位,並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六條之規定,確定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七日開始生效。
治安警察局警員呂俊康,編號324051——按其要求,辭退其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一日批示所委任及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在第46/2005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職位,並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六條之規定,確定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七日開始生效。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鄭淑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高清華擔任本局第一職階助理員的職務,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三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100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朱啟華擔任本局第一職階助理員的職務,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100點。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四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的規定,茲公佈經由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及經濟財政司司長在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日的批示核准之澳門監獄基金二零零六年第二次本身預算之修改:
經濟分類 | 開支名稱 | 追加 澳門幣 |
註銷 澳門幣 |
02-01-05-00-00 |
工場、修理廠及化驗室用品 | 437,600.00 | |
05-04-00-01-00 |
備用金撥款 | 437,600.00 | |
總計 |
437,600.00 | 437,600.00 |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於澳門監獄基金
代主席 呂錦雲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二條第三款b)項、第三條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款a)項之規定,澳門監獄行政暨財政處處長黃妙玲學士之定期委任獲續任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摘自代獄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黃永潤,澳門監獄警員,屬散位合同,應其要求,由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七日起終止職務。
摘自獄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三日作出之批示:
楊育藝,澳門監獄警員,屬散位合同,應其要求,由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七日起終止職務。
摘錄自代副獄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梁華獲准以附註方式更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所屬職級之第二職階,薪俸點為240點,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由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六日起具有追溯效力。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澳門監獄第一職階工人容景良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七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五日於澳門監獄
代獄長 呂錦雲
按照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四日第50/200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洪錦發,消防員編號415981——現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七十五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由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七日至十一月二十四日,以特別委任制度就讀司法警察局第十一屆實習偵查員培訓課程,因認為該課程的目的有利於本地區及該消防員已通過有關的公開考試,並按照同一通則第九十八條b)項所載,轉為“附於編制”狀況。
按照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八日第51/200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根據經三月二十九日第9/2004號行政法規適當修改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百一十四條至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百二十條、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百三十四條及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將軍事化人員蔡惠濠、傅文佳及區耀榮,皆為一等消防區長,編號分別為401971、402971及445891,以甄選晉升至消防局副消防總長之職位,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於消防局
局長 馬耀榮消防總監
按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Hermínio Mesquita dos Santos Sousa,本局第三職階專科護士—— 其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賴友誠——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護士,為期三個月,從二零零六年七月三日起生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吳志輝,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首席診療技術員,由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九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按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三十日之批示:
陳錦文,為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培訓之實習醫生,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之批示:
金,宏及魏志成,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按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雷詠嫦、黃, 志妹、蘇燕帽及戴勝榮,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二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皆獲續期一年,首兩位由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五日起生效,其餘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黎偉強、馬宇宙及胡, 發枝,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由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起獲續約一年。
Susana dos Santos Kaewmanee,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由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Idália dos Prazeres Lopes Veiga Rocha,本局第三職階特級診療技術員—— 其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之批示:
吳,永禮,本局醫療活動申訴評估中心主席——其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六年七月四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文錫祥——恢復第D-0077號牙科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司徒斯穎——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是:E-1544。
美加醫療保健中心——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AL-0074,其營業地點位於澳門高士德大馬路91號高士德商業中心5樓A室,持牌人為美加醫療保健有限公司,法人住所位於澳門高士德大馬路91號高士德商業中心5樓A室。
按照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余少歡——恢復第M-1269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按照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五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田駿明——恢復第M-0350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蕭芝珍——應其要求,中止第M-0789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取消李煜楠第M-0615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遵守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鄭成業
按照局長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批示:
羅穎怡學士及白琼紅學士,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批示:
Jorge Manuel Pinto Fernandes de Abreu 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70,由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四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九條,以及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請Doreen Ethelinda Pearse在本局澳門樂團擔任長號首席,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九條,以及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請Ales Janecek在本局澳門樂團擔任第二單簧管兼高音單簧管、低音單簧管,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應陳東曉的請求,其在本局澳門中樂團擔任全職樂師的個人工作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五日起予以解除。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應鄧美蓮碩士個人要求,其擔任本局澳門中央圖書館館長的定期委任到期限屆滿而終止,並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規定,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返回本局人員編制之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原職位。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於文化局
代局長 陳澤成
“羅浮宮餐廳”,葡文名稱為“Louvre” 和英文名稱為“Louvre Restaurant”餐廳在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獲發第424/2006號牌照,持牌人為“天福集團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Gestão de Empresas Tin Fok, S.A.R.L”和英文名稱為“Tin Fok Holding Company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二級,位於澳門佛山街51號新建業商業中心5樓。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文綺華
摘錄自本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姚玉鳳及蘇兆祥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485。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伯煇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現刊登有關澳門理工學院二零零六年度本身預算之第四修改,該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五日之批示核准:
澳門理工學院理事會——署理院長:戴定澄——署理副院長:關沾雄——秘書長:辜麗霞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羅志明,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在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為有關開考之唯一投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聯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旅遊學院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戴麗萍,為第二職階首席資訊督導員,在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為有關開考之唯一投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聯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旅遊學院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資訊督導員。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於旅遊學院
院長 黃竹君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Fernando Pedro Quaresma,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
潘錦祺,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八日起續聘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10點;
葉頴芝及王建平,各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三日及八月十六日起續聘為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為230點。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羅榮錫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起轉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50。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七的一等郵務文員,梁國健,楊樹清,倫志強,錢偉明,莫美玲,Teresa Lam da Luz及Maria Alice Filomena Luis Gee,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郵務文員。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八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並經配合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及第三款的規定,舒國平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五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170。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四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的批示:
根據第24/2005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聘用吳金章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收取相等於現行公職薪俸索引表內195點的報酬,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一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根據第5/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一條的規定,由郵政局編制轉入電信管理局編制的工作人員的名單如下:
a)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領導職務;
b)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主管職務.
(由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八日核准)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四日於電信管理局
局長 陶永強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延長徵用財政局編制人員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蕭書香碩士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之職務之期限,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於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山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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