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121/200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1/2006

刊登日期:

2006.8.2

版數:

7886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A1課室樓及行人天橋建造擴建”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土地工務局 - 澳門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21/200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和第七條,連同第15/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Jaime Roberto Carion(賈利安)工程師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CCECC (Macau) Companhia de Construção e Engenharia Civil China, Limitada簽訂「澳門大學A1課室樓及行人天橋建造擴建」工程合同。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歐文龍

    法規:

    第122/200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1/2006

    刊登日期:

    2006.8.2

    版數:

    7886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海島公證署裝修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土地工務局 - 法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22/200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和第七條,連同第15/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Jaime Roberto Carion(賈利安)工程師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業豐工程有限公司簽訂「海島公證署裝修工程」合同。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歐文龍

    法規:

    第124/200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1/2006

    刊登日期:

    2006.8.2

    版數:

    7886-7887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澳門特殊和危險廢物處理站設計/建造、營運及保養之技術援助及品質控制”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公共建設局 -
  •  
    私營機構 :
  • 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24/200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及第七條,連同第30/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一)項,以及第15/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羅定邦工程師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簽訂“澳門特殊和危險廢物處理站設計/建造、營運及保養之技術援助及品質控制”服務合同。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歐文龍

    ———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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