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本辦公室主任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六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的規定,張詠梅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五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540點。
透過本辦公室主任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林劍鋒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三等文員的薪俸點205點,自二零零六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何國基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工作人員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職級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譚敬深,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起轉為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40點;
梁仲愛及何玉風,各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及三月十日起轉為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50點;
黃寶珠,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轉為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40點;
吳寶蓮、譚佩好、袁轉英、周月眉及張碧霞,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10點。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透過行政法務司司長二零零六年二月八日批示:
余文峰碩士——根據經第1/2005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二及四款及第十九條第四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其為本辦公室顧問,為期兩年,由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三月六日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翠玲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張可珊學士——根據經第1/2005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條第一款第四項、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一款和第五款,以及第十九條第七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其為本辦公室助理,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十日起,為期一年。
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傳發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黃蔓葒學士──根據六月一日第2/98/M號法律第九條和第十五條,配合現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獲續任為環境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之全職委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Vasco Barroso Silvério Marques 學士──根據六月一日第2/98/M號法律第九條和第十五條,配合現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獲續任為財政局駐環境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之非全職委員代表,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三月六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批示如下:
張達民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聯同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二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為期兩年。
Manuela Mendes Rodrigues——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二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續任為第一職階二等文員,為期一年。
伍惠愉——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二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續任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為期一年。
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摘錄自副關長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六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張俊明,第四職階助理員編號940231及余柳愛,第三職階助理員編號995120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薪俸點分別為130及120,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朱嘉敏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及更改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05,由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 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一 等技術輔導員郭群珍的編制外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李麗施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公關督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Fernando Ferreira da Cal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余雅儀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六日起續期六個月。
二零零六年三月七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黃秀清及陳麗明的散位合同續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b項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蘇曉禹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160,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d項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六職階助理員張雪雲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60,自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李荔萍及彭婉嫻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275,自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朱銳光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四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二職階助理員曹李美玉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九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三日之批示:
Figueira Cordeiro, Nuno Manuel——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之職務,由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日之批示:
司法警察局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周卓蘭碩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二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以調任方式轉入經濟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翻譯,以填補由六月二十三日第15/2003號行政法規設立而尚未填補之空缺。
黃錦濠——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局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15,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起生效。
為著應有之效力,茲聲明:本局第三職階特級督察de Sousa, Mário José,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終止其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於第二屆亞洲室內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擔任之職務。
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戴建業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九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Martins Ramos de Baptista Cerqueira Figueiredo, Carolina Sofia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因文誤,現重新刊登如下: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Maria Manuela Salema Noronha Tudela Silvério Marques,為本局第三職階特級繪圖員,薪俸點為380,屬散位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五職階熟練工人楊炳洪及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 Joaquim Alves da Silva Pereira 的散位合約續期一年,薪俸點分別為200及210,由二零零六年四月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湯桂芳及程綺雲——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其在本局分別擔任處長及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六年五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鄺碧芳(代副局長)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
崔家盛、歐穎剛、陳嘉豪、蔡豪昌、何堅忠及羅健文,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首位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二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其餘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何意玲、危廷及蒙艷蘭,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195,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李子俊,第一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00,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二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鄭, 華雄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半熟練工人職務,薪俸點150,為期三個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黎, 雅倫碩士及第一職階二等督察蔡, 堅濠學士,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重新簽訂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薪俸點350,為期一年。
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六日發出的批示:
(一)民政總署第七職階助理員譚, 偉明,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931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3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民政總署第七職階工人戴, 淦興,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8456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3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財政局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Da Fonseca, Boaventura Alves,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1106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第七職階助理員黃, 根泉,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2981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按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八條c)項及第一百零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本局副警長阮加耀,編號192841,以在澳門保安部隊範疇內定期委任之方式,轉入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人員編制中,並轉為處於“附於編制”的狀況,由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和第三款a)項及第四條,以及現行第27/98/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c)項、第二十四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杜淑森在本局擔任管理暨計劃廳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六年四月五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和第三款b)項及第四條,以及現行第27/98/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二款a)項、第二十四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張慧敏在本局擔任人力資源、接待暨公共關係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六年四月五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現行第27/98/M號法令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胡潔茵及劉迪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職務,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二日起為期一年,薪俸點為350點。
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現行第27/98/M號法令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周穎琪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職務,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點為260點。
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梁偉錢及鄭社俊擔任本局第四職階工人的職務,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六日及二月二十三日起為期一年,薪俸點為140點。
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張淑霞及陳錫明在本局擔任第五及第二職階助理員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各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及三月十二日起生效。
李志強、何靜雯、杜鳳嫻、雷永康及岑應長,司法警察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首席刑事技術鑑定員,在刊登於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八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名列第一至第五名,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現行第27/98/M號法令第二十四條第一款i)項及第二十五條,聯同六月二十八日第26/99/M號法令第八條第一款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內刑事技術鑑定員組別之第一職階專業刑事技術鑑定員。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譚祝明,以散位合同形式在本局擔任實習偵查員職務,應其要求由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一日起解除與本局簽訂的合同。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李煥笑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八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田亞男 —— 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二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為期一年,薪俸點為600點,由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二日之批示:
António de Pinho Pereira,本局第三職階醫院主任醫生—— 其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郭少媚——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為期三個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張,轉乾,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羅銘生、吳凱威及吳偉麟,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其合同獲續約三個月,首位由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其餘由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指職級及期間起獲續期一年:
蔡紅、陳肖萍及曹曉航,首位為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生效,其餘為第二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六年二月十日起生效;
唐山,為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李偉明及歐陽佩玲,分別為第三及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及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Gilberto Assunção da Rosa 、巢杏詩、林買轉、何綺雯、郭煥兒、廖艷紅、盧杏翔及麥艷娟,首位為第四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第二位為第三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第三位為第一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六年二月三日起生效,其餘為第一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秦穎斯,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由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日之批示:
本局應編制外合同第四職階護士陳雪玲之要求,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解除其合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劉培貞,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有關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評核成績表唯一名次——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第四職等首席翻譯員。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規定,下列人員為二零零六年二月八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有關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評核成績表中的合格應考人,現分別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下指之職位:
羅,龠昕、Da Silva, Cristina Maria、戴,潔佩、李,麗真、陳,景富和Da Luz, João Bosco,評核成績表中排名第一至第六名,分別獲委任為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第四職等首席行政文員;
梁,玉妹,評核成績表中唯一合格應考人,獲委任為技術員組別管理範疇第一職階第四職等特級技術員;
Maria Noémia Marques Rodrigues ,評核成績表中唯一合格應考人,獲委任為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藥劑範疇第一職階第四職等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
胡,慧明、Cheng da Rosa, Idalina、譚,少筠和林,慶玲,評核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四名,獲委任為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第五職等主任翻譯員。
按照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區宏添——應其要求,取消第M-1112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徐敏珊——應其要求,中止第M-1247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劉建寧——應其要求,中止第W-0041號中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李君慰、鄺兆民、何展雲——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W-0100、W-0101、W-0102。
按照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趙德龍、吳權華——應其要求,分別中止第M-1142、M-1320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陳紫薇——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是:E-1515。
梁展雲——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441。
按照二零零六年三月七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澳門科技大學基金會,住所位於澳門友誼大馬路918號世界貿易中心十二樓A及B座,第002號准照及第002號執照持有人,獲許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名為“科大醫院”的場所,運作地點位於澳門 氹仔偉龍馬路澳門科技大學H座。
醫療服務類別:包括門診、住院服務及醫療輔助診斷服務。
門診:
中醫部:內科、外科、婦科、小兒科、骨傷科、皮膚科、肛腸科、針灸科、推拿科、情志治療科。
西醫部:內科、外科、婦科、小兒科、皮膚科、口腔科、康復科、家庭醫學科、醫學美容科。
住院:綜合科。
醫技科室:心電圖科、病理檢驗科、放射科、藥劑科。
專科項目:
門診:
內科:內科、心臟科、婦科、兒科、皮膚科、康復科。
外科 :普外科。
兒科:呼吸科、消化科、兒童保健科。
中醫科:呼吸科、消化科、心臟科、腎科、婦科、兒科、風濕科、皮膚科、骨傷科、肛腸科、針灸科、推拿科、腫瘤科。
其他 :中風康復科、術後康復科、口腔科、家庭醫學科、醫學美容科、情志治療科。
住院:綜合科。
病床數目:57張病床。
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鄭成業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六年一月十日批示:
陳慧明,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為期壹年,由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六年二月十日批示:
曾熾明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 81/92/M號法令第三十一條,以及六月三十日第26/97/M號法令第八條之規定,其作為學校督導員之定期委任獲續期,由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日起至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日止。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六年s二月二十三日批示:
梁艷芬,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 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轉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50,由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三月六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代局長 梁勵(代副局長)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何耀忠——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起生效;
António Ramos Lucindo——第七職階熟練工人,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二日起生效;
林玉娥——第三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五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一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二之合格應考人的第二職階首席翻譯員容玉冰及Cristina da Rosa de Sousa Meira,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以填補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所設立之職位。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一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之合格應考人的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黃愛蓮、錢淑儀、Juliana Maria Pereira、何玉儀、余慧清及韋翠珊,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以填補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所設立之職位。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六年一月四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唯一合格應考人的第二職階首席繪圖員李耀斌,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繪圖員,以填補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所設立之職位。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鄭炳輝,本局散位合同熟練助理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三款a)項及第五款,以及《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款c)項及第二款a)項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40,追溯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七日起生效。
羅金祐——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四月三十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龍慧君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八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
林美珠、藍同好及劉鳳池——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五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540的薪俸。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胡錫煥,本局散位合同熟練助理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三款a)項及第五款,以及《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款c)項及第二款a)項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40,追溯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霍慧蘭——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及第四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款a)項之規定,在本局擔任市場處處長職務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四日起續期二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Victor Manuel Sou——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蘇太陽——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三款a)項及第五款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六日起轉為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40。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李志剛——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10。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張健盈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文綺華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鄭劍婷、李慧茹、林志雄及林詩詠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六個月。
二零零六年三月六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第1/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條第一款及第二款所指轉入體育發展局編制內的人員名單:
人員組別及姓名 |
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之狀況 | 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四日之狀況 | 任用方式 | 備註 | ||
職級 | 職階 | 職級 | 職階 | |||
組別:領導及主管 | ||||||
Maria Alegria Gomes | 科長 | --- | 科長 | 確定委任 | a) | |
組別:高級技術員 | ||||||
António dos Santos Robarts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第三職階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第三職階 | 確定委任 | |
Leonor Eulógio dos Remédios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第三職階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第三職階 | 確定委任 | |
唐偉良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第三職階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第三職階 | 確定委任 | b), c) |
賴宏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第二職階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第二職階 | 確定委任 | |
朱慧玲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第一職階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第一職階 | 確定委任 | |
黃有力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第一職階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第一職階 | 確定委任 | c), d), e) |
Estanislau António da Rocha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第一職階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第一職階 | 確定委任 | |
劉楚遠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第一職階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第一職階 | 確定委任 | |
胡友樾 | 一等高級技術員 | 第二職階 | 一等高級技術員 | 第二職階 | 確定委任 | |
蕭威利 | 一等高級技術員 | 第一職階 | 一等高級技術員 | 第一職階 | 確定委任 | c), h) |
岑杰 | 一等高級技術員 | 第一職階 | 一等高級技術員 | 第一職階 | 確定委任 | f) |
夏秀娟 | 一等高級技術員 | 第一職階 | 一等高級技術員 | 第一職階 | 確定委任 | |
郭玉芬 | 一等高級技術員 | 第一職階 | 一等高級技術員 | 第一職階 | 確定委任 | |
組別:技術員 | ||||||
José Maria da Fonseca Tavares | 特級技術員 | 第一職階 | 特級技術員 | 第一職階 | 確定委任 | g) |
潘永權 | 首席技術員 | 第二職階 | 首席技術員 | 第二職階 | 確定委任 | |
陳樹佳 | 首席技術員 | 第一職階 | 首席技術員 | 第一職階 | 確定委任 | |
徐如珊 | 首席技術員 | 第一職階 | 首席技術員 | 第一職階 | 確定委任 | |
麥炳耀 | 首席技術員 | 第一職階1.º | 首席技術員 | 第一職階1.º | 確定委任 | |
組別:資訊人員 | ||||||
何永康 | 特級資訊技術員 | 第三職階 | 特級資訊技術員 | 第三職階 | 確定委任 | h) |
組別:傳譯及翻譯 | ||||||
梁愛玲 | 顧問翻譯員 | 第一職階 | 顧問翻譯員 | 第一職階 | 確定委任 | |
Edmundo Marques Jacinto | 主任翻譯員 | 第一職階 | 主任翻譯員 | 第一職階 | 確定委任 | h) |
羅保 | 首席翻譯員 | 第一職階 | 首席翻譯員 | 第一職階 | 確定委任 | |
組別:護理 | ||||||
吳玉群 | 二等護士 | 第三職階 | 二等護士 | 第三職階 | 確定委任 | |
梁瑞瑜 | 二等護士 | 第三職階 | 二等護士 | 第三職階 | 確定委任 | |
組別:專業技術員 | ||||||
Maria Fernanda Botelho de Brito da Costa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第三職階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第三職階 | 確定委任 | |
Mário da Graça Novo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第三職階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第三職階 | 確定委任 | |
Jacinto da Graça Novo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第三職階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第三職階 | 確定委任 | |
沈夷佳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第一職階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第一職階 | 確定委任 | |
Ondina Maria Nogueira de Oliveira Dash | 特級公關督導員 | 第一職階 | 特級公關督導員 | 第一職階 | 確定委任 | |
Prem Singh Mann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第三職階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第三職階 | 確定委任 | |
李英華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第一職階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第一職階 | 確定委任 | h) |
鄧天智 | 首席助理技術員 | 第一職階 | 首席助理技術員 | 第一職階 | 確定委任 | i) |
組別:行政人員 | ||||||
Grupo: Administrativo | ||||||
Lucinda Mendes Coelho | 首席行政文員 | 第三職階 | 首席行政文員 | 第三職階 | 確定委任 | h) |
Mirandolina Pereira de Oliveira Joaquin | 首席行政文員 | 第三職階 | 首席行政文員 | 第三職階 | 確定委任 | |
黎美霞 | 首席行政文員 | 第二職階 | 首席行政文員 | 第二職階 | 確定委任 | |
Gabriel Clemente Antunes | 首席行政文員 | 第一職階 | 首席行政文員 | 第一職階 | 確定委任 | h) |
葉樹添 | 一等文員 | 第一職階 | 一等文員 | 第一職階 | 確定委任 | |
李德雄 | 一等文員 | 第一職階 | 一等文員 | 第一職階 | 確定委任 | |
Maria Esperança da Silva Cunha | 一等文員 | 第一職階 | 一等文員 | 第一職階 | 確定委任 | |
容雪芳 | 一等文員 | 第一職階 | 一等文員 | 第一職階 | 確定委任 | j) |
繆鈺 | 一等文員 | 第一職階 | 一等文員 | 第一職階 | 確定委任 | |
劉凱耀 | 二等文員 | 第一職階 | 二等文員 | 第一職階 | 確定委任 | j) |
組別:工人及助理員 | ||||||
李金梅 | 助理員 | 第七職階 | 助理員 | 第七職階 | 編制內散位 | a) |
毛紅石 | 助理員 | 第七職階 | 助理員 | 第七職階 | 編制內散位 | a) |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李仲偉學士——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日起與其簽訂為期一年的編制外合同,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點。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與下列人員簽訂為期六個月的散位合同,在本局擔任如下所述的職務:
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陳煥鈞學士,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350點;
何國斌學士及梁思聰學士,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60點;
吳美鳳學士,為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195點;
何旅邁,為第一職階熟練工人,薪俸150點;
彭華炳及邱頌華,分別為第四及第一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60及130點;
助理員,第六職階,薪俸150點:陳國輝、何耀祥、許慧珍、吳彬元及司徒振良;第五職階,薪俸140點:梁惠娟、吳紹昌及黃聯恩;第四職階,薪俸130點:梁春添、梁英華、梁坤鴻及黃偉華;第三職階,薪俸120點:梁嘉誠、梁順利及黃中棠;第二職階,薪俸110點:樊金漢及黃震豪。
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黃彩冰學士,為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325點;
杜兆冰學士,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350點;
David Paulo Ferreira Rodrigues Ribeiro學士、楊律川學士、林麗珍學士、劉惠芬學士及李倩敏學士,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60點;
王黎恆碩士、黎浩軒學士、袁天恩學士及劉致和,為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30點;
吳潔雯碩士、陳潔凌學士、謝兆輝學士、張嘉寅學士、張戈學士、何秀民學士、吳祖傑學士、容家宏學士、歐偉棠副學士、林淑雯副學士、Vanessa Beatriz Alves Marinho de Bastos及王美玲,為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195點;
Adriano da Silva Ferreira及胡維漢,為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00點;
黎世明及黃惠民,為第一職階熟練工人,薪俸150點;
魯家琴,為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應黎浩軒學士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Sandra Micaela Azevedo 及薛慧冰,分別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及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其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230點,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條,以及五月十七日第15/2004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Gisela Maria de Assis Fernandes Nunes 學士獲准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二日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第二屆亞洲室內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職務,由上述公司承擔其報酬及享有之其他權利,以及按原薪俸作醫療福利、退休金和撫恤金扣除的僱主實體的負擔。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李燕玲學士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續期三個月。
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黃有力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日之批示:
羅嘉賢,本學院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兩年,並屬同一職級及職階,由二零零六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黃煒強及尹智遠,分別為本學院第一及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及第五款、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現行《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及二零零五年十月六日起,分別改為同一職級第二及第三職階。
徐德強,為本學院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屬編制外合同——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及第五款、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現行《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九日起,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區文慧及黃佩恆,皆為本學院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及第五款、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現行《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分別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及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起,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范永好及吳瑞蘭,分別為本學院第二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及第五款、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現行《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五日起,分別改為同一職級第三及第二職階。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關慧瑕,本學院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職級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於旅遊學院
代副院長 甄美娟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何榮鋒,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四月四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三月七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招淑芬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三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50的薪俸。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職級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凌健業,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五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為240;
陳奕貴,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六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20。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之規定,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陳念慈學士在本局擔任郵務廳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李世英及林玉燕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五日及一月二十九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五職階熟練工人的薪俸點200的薪俸。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的規定,本局人員編制內氣象高級技術員職程之顧問氣象高級技術員梁嘉靜,擔任本局航空氣象中心主任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三日起續任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的規定,本局人員編制內資訊高級技術員職程之顧問資訊高級技術員陳鴻傑,擔任本局資訊處處長的定期委任,由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起續任一年。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根據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五十二期第一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的第24/2005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的規定,房屋局人員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六日起轉入該行政法規所指定之人員編制名單:
編制內人員 | ||||||
人員組別及姓名 | 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五日之狀況 | 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之狀況 | 任用方式 | 備註 | ||
職級 | 職階 | 職級 | 職階 | |||
組別:領導及主管 | ||||||
鄭國明 | 局長 | --- | 局長 | --- | 定期委任 | |
譚光民 | 副局長 | --- | 副局長 | --- | 定期委任 | |
鄭錫林 | --- | --- | 廳長 | 定期委任 | j) | |
郭惠嫻 | 廳長 | --- | 廳長 | --- | 定期委任 | |
李潔如 | 廳長 | --- | 廳長 | --- | 定期委任 | |
任利凌 | --- | --- | 處長 | --- | 定期委任 | j) |
朱艷馨 | --- | --- | 處長 | --- | 定期委任 | j) |
趙旅平 | 處長 | --- | 處長 | --- | 定期委任 | |
楊淑華 | 處長 | --- | 處長 | --- | 定期委任 | |
楊錦華 | 處長 | --- | 處長 | --- | 定期委任 | |
黃少英 | 處長 | --- | 處長 | --- | 定期委任 | |
繆燦成 | --- | --- | 處長 | --- | 定期委任 | j) |
朱毅鳴 | 處長 | --- | 處長 | --- | 定期委任 | |
張東遠 | 處長 | --- | 處長 | --- | 定期委任 | |
陳德光 | 處長 | --- | --- | --- | --- | k) |
組別:高級技術員 | ||||||
鄭國明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確定委任 | a), c) |
李鎮東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確定委任 | d) |
楊錦華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確定委任 | b), c) |
黃振權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確定委任 | |
陳德光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伍蘭興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郭惠嫻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b), c) |
趙旅平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b), c) |
胡俊華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陳華強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劉炳祺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鄺志堅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包慧慧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劉綺玲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何佩華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黃景棠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吳金榮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林慶章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張永堅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林玉媚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繆燦成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b), c) |
黃丹東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Maria Manuela Rosário Gonçalves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胡麗逢 | 一等高級技術員 | 1 | 一等高級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朱艷馨 | 一等高級技術員 | 1 | 一等高級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b), c) |
組別:資訊員 | ||||||
朱毅鳴 | 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b), c) |
容志強 | 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 | 1 | 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李兆林 | 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 | 1 | 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甘小玲 | 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 | 1 | 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王永達 | 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 | 1 | 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鄭錫林 | 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 | 1 | 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b), c) |
李世堅 | 首席資訊技術員 | 1 | 首席資訊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譚國雄 | 首席資訊督導員 | 1 | 首席資訊督導員 | 1 | 確定委任 | |
組別:傳譯及翻譯人員 | ||||||
曹春梅 | 首席翻譯員 | 2 | 首席翻譯員 | 2 | 確定委任 | |
組別:技術員 | ||||||
楊淑華 | 特級技術員 | 1 | 特級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b), c) |
張東遠 | 特級技術員 | 1 | 特級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b), c) |
黃潔麗 | 特級技術員 | 1 | 特級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林鳳英 | 特級技術員 | 1 | 特級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李淑貞 | 特級技術員 | 1 | 特級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李潔如 | 首席技術員 | 1 | 首席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b), c) |
黃少英 | 首席技術員 | 1 | 首席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b), c) |
吳施玲 | 首席技術員 | 1 | 首席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伍祿梅 | 首席技術員 | 1 | 首席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Ivone da Conceicão Ramos | 首席技術員 | 1 | 首席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陳少梅 | 首席技術員 | 1 | 首席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黃美玲 | 首席技術員 | 1 | 首席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e) |
組別:專業技術員 | ||||||
Maria de Lurdes Ho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確定委任 | |
李森聯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確定委任 | |
陳露薇Chan Lou Mei de Sousa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確定委任 | |
Quishor Sridora Lotlicar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確定委任 | |
陳國豪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確定委任 | |
吳旭輝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確定委任 | f) |
馮家柱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確定委任 | |
黃瑞棉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確定委任 | |
譚錦聯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確定委任 | |
卓瑞珍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確定委任 | |
謝炳潤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確定委任 | |
庾致雄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確定委任 | |
潘錫池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確定委任 | |
周鴻杰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確定委任 | |
徐淑容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確定委任 | |
伍成德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確定委任 | |
黃錦鴻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確定委任 | |
蘇喜添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確定委任 | |
梁美仙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確定委任 | |
陳君傑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確定委任 | |
陳桂香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確定委任 | |
謝靜儀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確定委任 | |
Alexandra Gracias Nantes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確定委任 | |
布永祥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確定委任 | |
黃艷芳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確定委任 | |
Carlos Choi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1 | 確定委任 | g) |
章秀珍 | 特級社會工作助理技術員 | 3 | 特級社會工作助理技術員 | 3 | 確定委任 | |
李廣寬 | 特級社會工作助理技術員 | 3 | 特級社會工作助理技術員 | 3 | 確定委任 | |
陳俊文 | 首席社會工作助理技術員 | 1 | 首席社會工作助理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張仲麟 | 首席社會工作助理技術員 | 1 | 首席社會工作助理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趙國光 | 首席社會工作助理技術員 | 1 | 首席社會工作助理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洪德標 | 特級技術監督員 | 3 | 特級技術監督員 | 3 | 確定委任 | |
郭杰平 | 首席技術監督員 | 1 | 首席技術監督員 | 1 | 確定委任 | |
陳瑞生 | 首席技術監督員 | 1 | 首席技術監督員 | 1 | 確定委任 | |
鍾國基 | 首席技術監督員 | 1 | 首席技術監督員 | 1 | 確定委任 | |
劉志雄 | 首席技術監督員 | 1 | 首席技術監督員 | 1 | 確定委任 | |
吳健斌 | 首席技術監督員 | 1 | 首席技術監督員 | 1 | 確定委任 | |
邵燕輝 | 特級繪圖員 | 3 | 特級繪圖員 | 3 | 確定委任 | |
黃漢模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3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3 | 確定委任 | |
Isabel Eliana da Luz Ng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3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3 | 確定委任 | |
袁光明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3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3 | 確定委任 | |
葉志明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3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3 | 確定委任 | |
陳勁洪 | 首席助理技術員 | 2 | 首席助理技術員 | 2 | 確定委任 | |
李甄妮 | 首席助理技術員 | 2 | 首席助理技術員 | 2 | 確定委任 | |
尹翠琼 | 首席助理技術員 | 2 | 首席助理技術員 | 2 | 確定委任 | |
梁美明 | 首席助理技術員 | 1 | 首席助理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h) |
李嘉恩 | 首席助理技術員 | 1 | 首席助理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Eduardo Leong da Silva Fazenda | 首席助理技術員 | 1 | 首席助理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林惠雯 | 首席助理技術員 | 1 | 首席助理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譚笑中 | 首席助理技術員 | 1 | 首席助理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趙玉霞 | 首席助理技術員 | 1 | 首席助理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
梁翠雯 | 首席助理技術員 | 1 | 首席助理技術員 | 1 | 確定委任 | i) |
組別:行政人員 | ||||||
Vasco Fernandes | 首席行政文員 | 3 | 首席行政文員 | 3 | 確定委任 | |
Diana Maria António Quintal | 首席行政文員 | 3 | 首席行政文員 | 3 | 確定委任 | |
林慧萍 | 首席行政文員 | 3 | 首席行政文員 | 3 | 確定委任 | |
林曼華 | 首席行政文員 | 3 | 首席行政文員 | 3 | 確定委任 | |
Lung Vai Kit aliás Martinho Lung | 一等文員 | 1 | 一等文員 | 1 | 確定委任 | |
陳詠儀 | 一等文員 | 1 | 一等文員 | 1 | 確定委任 | |
劉秀蘋 | 一等文員 | 1 | 一等文員 | 1 | 確定委任 | |
梁思 | 一等文員 | 1 | 一等文員 | 1 | 確定委任 | |
黃錦屏 | 一等文員 | 1 | 一等文員 | 1 | 確定委任 | |
組別:工人及助理員 | ||||||
羅勇東 | 半熟練工人 | 7 | 半熟練工人 | 7 | 編制內散位 | |
黃星燦 | 半熟練工人 | 7 | 半熟練工人 | 7 | 編制內散位 |
(由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六日核准)
a) | 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領導官職; |
b) | 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主管官職; |
c) | 處於超額狀況(六月二日第20/97/M 號法令); |
d) | 以臨時定期委任在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擔任職務; |
e) | 以徵用方式在社會保障基金擔任職務; |
f) | 以徵用方式在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擔任職務; |
g) | 以徵用方式在法務局擔任職務; |
h) | 以定期委任方式在廉政公署擔任職務; |
i) | 以定期委任方式在行政長官辦公室擔任職務; |
j) | 根據第24/2005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所指附表之人員編制,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四日批示,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主管官職; |
k) | 返回原編制內之職位(六月二日第20/97/M 號法令); |
編制外人員 |
||||||
人員組別及姓名 | 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五日之狀況 | 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之狀況 | 任用方式 | 備註 | ||
職級 | 職階 | 職級 | 職階 | |||
組別:高級技術員 | ||||||
José Joaquim Dias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編制外合同 | |
王世平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編制外合同 | |
任利凌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 | --- | --- | a) |
陳少芳 | 二等高級技術員 | 1 | 二等高級技術員 | 1 | 編制外合同 | |
組別:行政人員 | ||||||
Helena Maria do | 首席行政文員 | 2 | 首席行政文員 | 2 | 編制外合同 |
散位人員 |
||||||
人員組別及姓名 | 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五日之狀況 | 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之狀況 | 任用方式 | 備註 | ||
職級 | 職階 | 職級 | 職階 | |||
組別:行政文員 | ||||||
Augusto Lei do Rosário | 行政文員 | --- | 行政文員 | --- | 散位合同 | |
組別:工人及助理員 | ||||||
區成源 | 半熟練工人 | 6 | 半熟練工人 | 6 | 散位合同 | |
李順華 | 半熟練工人 | 6 | 半熟練工人 | 6 | 散位合同 | |
文樹明 | 半熟練工人 | 5 | 半熟練工人 | 5 | 散位合同 | |
陳世標 | 半熟練工人 | 5 | 半熟練工人 | 5 | 散位合同 | |
魏社明 | 半熟練工人 | 5 | 半熟練工人 | 5 | 散位合同 | |
譚學文 | 半熟練工人 | 5 | 半熟練工人 | 5 | 散位合同 | |
林榮傑 | 半熟練工人 | 5 | 半熟練工人 | 5 | 散位合同 | |
杜樹輝 | 半熟練工人 | 4 | 半熟練工人 | 4 | 散位合同 | |
蕭燦森 | 半熟練工人 | 3 | 半熟練工人 | 3 | 散位合同 | |
葉沛枝 | 熟練助理員 | 7 | 熟練助理員 | 7 | 散位合同 | |
Eng Vai Keong | 熟練助理員 | 7 | 熟練助理員 | 7 | 散位合同 | |
譚榮昌 | 熟練助理員 | 7 | 熟練助理員 | 7 | 散位合同 | |
張華垣 | 熟練助理員 | 6 | 熟練助理員 | 6 | 散位合同 | |
張沙根 | 熟練助理員 | 6 | 熟練助理員 | 6 | 散位合同 | |
楊成添 | 熟練助理員 | 6 | 熟練助理員 | 6 | 散位合同 | |
Ana Paula de Oliveira Simões | 熟練助理員 | 6 | 熟練助理員 | 6 | 散位合同 | |
何家權 | 熟練助理員 | 4 | 熟練助理員 | 4 | 散位合同 | |
黎文志 | 熟練助理員 | 3 | 熟練助理員 | 3 | 散位合同 | |
陳克養 | 熟練助理員 | 1 | 熟練助理員 | 1 | 散位合同 | |
樂達義 | 助理員 | 7 | 助理員 | 7 | 散位合同 | |
嚴明仁 | 助理員 | 7 | 助理員 | 7 | 散位合同 | |
黃少輝 | 助理員 | 7 | 助理員 | 7 | 散位合同 | |
陳景雲 | 助理員 | 7 | 助理員 | 7 | 散位合同 | |
陳樹 | 助理員 | 7 | 助理員 | 7 | 散位合同 | |
陳潔玲 | 助理員 | 6 | 助理員 | 6 | 散位合同 | |
古潤添 | 助理員 | 6 | 助理員 | 6 | 散位合同 | |
蕭光雄 | 助理員 | 6 | 助理員 | 6 | 散位合同 | |
余振森 | 助理員 | 6 | 助理員 | 6 | 散位合同 | |
曾志強 | 助理員 | 6 | 助理員 | 6 | 散位合同 | |
袁玉成 | 助理員 | 6 | 助理員 | 6 | 散位合同 | |
袁志嬌 | 助理員 | 5 | 助理員 | 5 | 散位合同 | |
高淑英 | 助理員 | 5 | 助理員 | 5 | 散位合同 | |
趙秀娟 | 助理員 | 5 | 助理員 | 5 | 散位合同 | |
張麗萍 | 助理員 | 5 | 助理員 | 5 | 散位合同 | |
鍾少琴 | 助理員 | 4 | 助理員 | 4 | 散位合同 | |
Maria Ng | 助理員 | 4 | 助理員 | 4 | 散位合同 |
(由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六日核准)
a) 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主管官職。
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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