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容國基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的散位合同由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四日起續期至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廉政公署總調查主任陳軒志先生,自一九九五年九月起,於前反貪污暨反行政違法性高級專員公署服務,及至廉政公署成立至今,歷時十載。期間屢當重任,盡忠職守,刻苦耐勞,為公署的內部建設、人才培訓、對外聯絡工作作出了長期不懈的努力。在查處貪污案件和賄選案件的工作上,更表現出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和領導才能,充分彰顯不屈不撓、鍥而不捨的廉政精神,堪稱同儕楷模。
為表彰總調查主任陳軒志對廉政工作的傑出奉獻,本人決定予以公開表揚。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於廉政專員辦公室
廉政專員 張裕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七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的規定,茲公佈由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六日批准及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核准之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二次修改:
經濟分類 | 開支名稱 | 增加 | 減少 |
經常開支 |
|||
01-00-00-00 | 人員 | ||
01-01-00-00 | 固定及長期報酬 | ||
01-01-03-01 | 報酬 | $ 500,000.00 | |
01-01-05-01 | 工資 | $ 670,000.00 | |
01-06-00-00 | 負擔補償 | ||
01-06-03-01 | 啟程津貼 | $ 20,000.00 | |
01-06-03-02 | 日津貼 | $ 150,000.00 | |
02-00-00-00 | 資產及勞務 | ||
02-01-00-00 | 耐用品 | ||
02-01-07-00 | 辦事處設備 | $ 300,000.00 | |
05-00-00-00 | 其他經常開支 | ||
05-04-00-00 | 雜項 | ||
05-04-00-07 | 在司法援助範圍中去院之代理人之服務費及其開支之支付 | $ 300,000.00 | |
合計 | $ 970,000.00 | $ 970,000.00 |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七條及第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Eduardo Alberto Correia Ribeiro為本辦公室顧問,由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廖志基之散位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陳卓添及劉明律,第六及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Maria Redenta Sousa,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黃杏薇,第三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三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劉炳欣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及八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葉北棠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職級的薪俸點565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陳妙娟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三十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鄭建恩及梁麗群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及第六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七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謝淑霞,一等高級技術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七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規定,徵用退休基金會首席技術輔導員第一職階Miguel Vasco de Carvalho Bailote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職務,為期一年。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公佈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六日批准的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印務局本身預算的第一次修改:
經濟分類 | 名稱 | 增加/撥款 | 撤銷 |
經常性開支 |
|||
01-01-02-02 | 編制以外人員年資獎金 | $ 3,000.00 | |
02-01-07-00 | 辦事處設備 | $ 200,000.00 | |
02-02-07-00 | 其他非耐用品 | $ 20,000.00 | |
05-04-00-00-12 |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 號法令第三條第五款規定選擇之補償 | $ 10,000.00 | |
05-04-00-01 | 負擔之備用金撥款 | $ 233,000.00 | |
總數 | $ 233,000.00 | $ 233,000.00 |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於印務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馬丁士——委員:梁禮亨——財政局代表:莊綺雯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六日的批示:
本局第五職階助理員陸惠州——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同一職務,由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本局第一職階一等照相排版操作員李麗珍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吳文桂學士,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同一職務,分別由二零零五年十月三日及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九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陳偉新學士,屬本局編制外合同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修改有關合同並執行相關職務及轉為高一職階,由二零零五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為著應有效力,茲聲明: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現時以定期委任方式分別擔任中文校對科科長及照相排版中文科科長的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關淑玲及第一職階首席照相排版操作員羅小敏,轉為印務局人員編制的超額狀況。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於印務局
代局長 梁禮亨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九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澳門藝術博物館下列員工獲准簽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皆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羅家俊學士——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30點;
李德勝——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50點。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財務資訊部彭羨欣學士,獲准簽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30點,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五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第五職階工人任寶歡,獲修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六職階,薪俸160點,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下列員工獲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陳金其除外,續至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八日止。
麥恆深及王鏡輝——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皆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八日起生效;
周炳智——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00點,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七日起生效;
李潤成及李開枝——第七職階工人,薪俸180點,分別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四日及七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歐陽秋、歐偉標、陳翡澳、陳有根、陳金其、陳金勝、周銘增、周渭佳、張耳、鄺達強、劉華泉、李長有、李泉、李儀作、李德志、梁蘇仔、麥漢明、吳七根、吳清祥、吳錦權、鄧志和、何伙——第六職階工人,薪俸160點,皆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四日起生效;
黃潮根——第四職階工人,薪俸140點,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交通運輸部第四職階熟練工人林惠泉,獲修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五職階,薪俸200點,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第三職階助理員黃清泉,獲准續其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日起生效,並獲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調整為同一職級第四職階,薪俸130點,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三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第三職階助理員周養、鄭志棠及倫耀龍,獲准續其等散位合同,為期一年,並獲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四職階,薪俸130點,皆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孫學源及姚炳僑,獲修改其等散位合同第三條款,分別為第七職階及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60及150點,各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三十一日及七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王成祥——質量控制辦公室第六職階工人,薪俸160點,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四日起生效;
周泉——資訊處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三日起生效。
市民事務辦公室:
莫添——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七日起生效;
黃百舜、趙健洲及蔡宇起——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00點,首位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四日起生效;
關海池及蘇金蓮——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分別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六日及八月一日起生效。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鄭志雄、許國鍊及陳國團——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分別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三日、十三日及八月一日起生效;
鄭偉強——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八日起生效。
交通運輸部:
伍耀德——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180點,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四日起生效;
江錦財——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70點,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八日起生效;
黃章治——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70點,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四日起生效;
陳偉明——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下列員工獲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José Luís Bernardo da Costa及馬傑章——分別為第六職階及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及200點,各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九日及七月三日起生效;
梁社福——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起生效;蘇錦耀、蔡健偉、蔡容貴及梁偉祥——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分別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三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及二十八日起生效;趙勝權及陳孝燦——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130點,皆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謝福安,獲准續其散位合同,為期一年,並獲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六職階,薪俸190點,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五職階助理員潘新鴻,獲修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六職階,薪俸150點,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三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李濤適——財務資訊部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三日起生效;
建築及設備部:
陳顯榮——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180點,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鄧福賢——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60點,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起生效;
李長賢及黃成葉——第七職階工人,薪俸180點,皆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一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散位合同第三條款,分別自下列日期起生效:
李桂琼——文化康體部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160點,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衛生監督部:
袁家寶——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00點,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日起生效;
許健業——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160點,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黃少美及姚惠芳——文化康體部第六職階及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150及130點,各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三日及八月一日起生效;
李子健——澳門藝術博物館第六職階工人,薪俸160點,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四日起生效。
衛生監督部:
陳偉就、文建、鄧成龍、何錦根、歐國光及朱伯煥——第三職階首席稽查,薪俸210點,分別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八日、七月二十日、七月二十一日、七月二十一日起生效,最後兩位分別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五日及八月一日起生效;
吳健雄——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00點,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三日起生效;
楊炳泉及溫偉文——第六職階及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90及170點,各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日及七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梁松柏、鄭金祥、李梓枬、羅金成、梁財生及鮑奇——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首兩位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起生效,其餘分別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六日、十九日、二十一日及二十六日起生效;梁榮昌——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120點,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一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並經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九日作出,於同年九月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作修正: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文化康體部第六職階助理員姚孟詩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薪俸15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七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應文化康體部第六職階助理員招燦之要求,與其終止有關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四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衛生監督部編制外合同人員,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羅,婉燕學士,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之第二職階,薪俸510點,自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建築及設備部編制外合同人員,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曹安石學士,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之第三職階,薪俸480點,自二零零五年八月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一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建築及設備部下列編制外合同員工,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一日起生效:
林新強學士及張景賢學士——第三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90點;
Estefania Linda dos Santos Inacio學士——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80點;
鄭偉雄——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90點;
袁健勝——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20點。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六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化驗所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皆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
陳芷穎學士——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55點;
關嘉廉——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35點。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六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
趙詠雪學士——市民事務辦公室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8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法律及公證辦公室:
Couto do Rosário Santos, Violeta Maria學士——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60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Lopes, Marisa Aparecida——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9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七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
張家雯學士——管理委員會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5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道路渠務部:
林瑞敬學士——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3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黃河奕——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3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九日起生效。
澳門文化中心:
黃燕琛學士及Rebeca Lei學士——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80點,為期兩年,皆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謝丹琦及張裕傑——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90點,為期兩年,皆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七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
蘇榮富學士——衛生監督部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3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起生效;
Roberto da Lúcia Pereirinha——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三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5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四日起生效。
文化康體部:
許國權學士——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6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四日起生效;
鄭繼明學士——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8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八日起生效;
吳潔文——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3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
Savita Datarama Pernencar——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0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九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行政輔助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
田偉業——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3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起生效;
葉,子健——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薪俸19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六日之批示:
Costa António, Micaela Francesca——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局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30,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之批示:
Pereira de Oliveira, José Manuel學士——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九日起,其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工商業稽查處處長之職務。
本局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吳麗燕博士、余, 慧君學士及Carlos Aníbal Sarmento Veiga學士,在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四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聯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以填補由六月二十三日第15/2003號行政法規為整體配備而設立之空缺。
本局第二職階首席督察鍾, 子榮及區, 鍵鴻,在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四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十九條,聯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督察,以填補由六月二十三日第15/2003號行政法規為整體配備而設立之空缺。
本局第二職階一等文員黃, 潤娣及余, 桂群,在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四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聯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以填補由六月二十三日第15/2003號行政法規為整體配備而設立之空缺。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戴建業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 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之三等文員Lei Ferreira, Ricardo Manuel獲訂立新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60,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譚俊仁及Maria Fernanda Baptista da Costa Reisinho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及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各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七日及十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Catarina Sofia Ramos Alves Gomes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的薪俸點650的薪俸。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Amélia Maria Minhava Afonso及Palmiro Jorge do Rosário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各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及九月二十八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分別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及第二職階二等文員的薪俸點650及240點的薪俸。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曾羚賢、楊滬萍及阮紹祖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獲續期壹年,分別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八日、十月十五日及十月二十二日起,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人員,按下指日期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其合約第三條款,轉入下述職級:
陳詩韻,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75,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二日起生效;
張蓓妮,轉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50,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十八日起生效;
徐巧恩,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40,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四日起生效。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刊登於十二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二副刊)的第12/2004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對本經濟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一章第七組經常開支職能分類8-01-0經濟分類04-01-05-00-05,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的整體款項的分配,作出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的修改,茲公布如下: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刊登於十二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二副刊)的第12/2004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對本經濟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十二章經常開支職能分類 9-03-0經濟分類05-04-00-00-18,項目為“其他經常開支——雜項——立法會選舉執行開支”的整體款項的分配,作出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的修改,茲公布如下: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七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發出的批示:
(一)司法警察局第二職階首席偵查員陳, 慶釗,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3499-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0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土地工務運輸局第七職階助理員Osório, João Maria Bosco Junior,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2716-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六日發出的批示: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蘇, 安儀,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342-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一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6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第一職階三等文員,左婉媚、黃煜銳、李家榮及鄭志濠之散位合同至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終止,並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與上述人員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期滿可續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確定委任陳其專擔任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85。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聯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三十九條之規定,確定委任黃健擔任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內文案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文案之職務,薪俸點為485。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確定委任黃傑文擔任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繪圖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05。
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黃永強,司法警察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二等偵查員,在刊登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52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最後評核名單中,排名第三十八名——根據現行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及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二百九十七條第三款,聯同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條及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司法警察局編制內刑事偵查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一等偵查員,追溯效力由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五日開始。
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小燕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三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的365點。
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健輝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胡潔茵及劉迪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職務,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350點。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作出之批示:
黎鴻安,本監獄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十八日起擔任本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點,為期一年。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七日於澳門監獄
代獄長 吳銳安
按照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六日第88/200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副消防區長編號433831戴立文及編號409841鄭健偉—— 由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七日起,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一月二十四日第51/97/M號法令及三月二十九日第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一十四條至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百二十二條至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百三十五條及第一百四十九條之規定,將下列人員晉升至消防局人員編制基礎職程之第一職階消防區長職位。
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於消防局
局長 馬耀榮消防總監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Chan Waichi——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由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五日起,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二職階醫院主任醫生,為期一年,薪俸點為675點。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之批示:
吳繼東——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由二零零五年九月六日起,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二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為期一年,薪俸點為600點。
按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之批示:
黃立平,為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培訓之實習醫生,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九日起獲續約一年。
黃燕——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由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三日起,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在本局提供醫療服務,為期三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夏吉生、張錦輝及陳鴻武醫生——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其個人勞動合同獲續期三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九日之批示:
本局應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黃結兒之要求,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解除其合約。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Aldina Azinheira Pinheiro Gabriel,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有關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評核成績表唯一名次——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第二職等一等助理技術員。
取消編號第39號之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牌照,商號名稱為“威達儀器”,營業地點為澳門連勝街93號C-D地下,持牌人為江功謙先生,居住於澳門氹仔東北馬路K段海棠苑21A。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健華”藥行從事藥物業活動,牌照編號為第57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大三巴街26-A號地下,東主種高投資有限公司,總辦事處位於澳門大三巴街26-A號地下。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按照本局代副局長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助理員,第七職階、薪俸點為160: Chan Fung Cheng e Lee Mui das Neves,由二零零五年十月二日起生效;第六職階、薪俸點為150:林悅滿,由二零零五年十月十六日起生效;李燕萍,由二零零五年十月十八日起生效;郭麗娟,由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三日起生效;周燕媚、周鳳儀、洪燕桃、李蘭芬、羅嘉雯、馬鳳萍、宋潔秀、孫愛嬌、戴美銀、譚容德、黃寶環及胡鳳珠,由二零零五年十月三十日起生效;第五職階、薪俸點為140:何燕霞及黃玉燕,由二零零五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四日批示:
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取代之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教學人員之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級、級別、階段及薪俸點如下:
中葡中學教師,一級、第四階段,薪俸點為590:馮劍武學士,由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八日起生效;第二階段,薪俸點為485:林柏源學士,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龍雪英學士,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三日起生效;中葡小學教師,三級、第四階段,薪俸點為420:談寶儀,由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起生效;第二階段,薪俸點為360:李敏明,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起生效,葉炳輝,由二零零五年九月四日起生效;中葡幼稚園教師,三級、第四階段,薪俸點為420:李小嫻,由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八日起生效,莫佩瑜,由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日起生效,區美美,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日批示:
郭慶基碩士,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三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六條之規定,其作為教育研究暨資源廳廳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代局長 梁勵代副局長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第三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徐新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梁惠芳及彭仲尤—— 第六及第五職階助理員,各自由二零零五年十月六日及十一月五日起生效;
黃煥熊—— 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本局第三職階一等資訊督導員李偉倫的編制外合同,有效期至二零零五年十月二日止。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本局與張應勤重新簽訂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林俊強、Alawia Binte Junas Bin Amir Ahmad 和鄧志超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分別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和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70、220和320,各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三日、十一月一日及十一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職級、職階和薪俸點如下:
黃炳石及吳幗儀—— 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二日起轉為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40;
陳自鏡—— 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轉為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70。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Ivo Batalha及吳榮輝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四條,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何懿德及馬子聰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五條,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陳曉蓉、陳東曉、高能、關東海、郭雙喜、胡瑜、賈磊、賈雪飛、蔣寧、姜曉東、林潔、錢青、石娟、田丁、魏青及張悅如在本局澳門中樂團擔任全職樂師的個人工作合同第三條第七項、第四條、第六條第三款、第七條第四款、第八條第五款及第十條第一款第(二)項,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陳水英、張玉琴、蔡振華、莊杰派、葉潮生、程觀漢、郭俊儀、鄺國如、鄺葆賢、劉飛龍、梁文威、梁愛勤、吳堆煌、杜存忠、黃燦瑜及王秀傳在本局澳門中樂團擔任兼職樂師的個人工作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第(一)項、第三條第七項、第四條、第五條第一款、第七條第二款及第五款、第八條第一款第(二)項及第二款至第四款、第十條第一款第(二)項及第三款,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季偉婭及林立翀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八條第五款,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修改鍾燕青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第(五)項,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修改伍慶華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第(六)項,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五年度旅遊基金本身預算,澳門大賽車獨立預算以及煙花匯演獨立預算之修改,該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七日批示核准:
經濟分類 | 項目 | 注銷 | 追加 |
02-01-07-00-00 | 辦事處設備 | $ 80,000.00 | |
02-01-08-00-00 | 其他耐用品 | $ 90,000.00 | |
02-03-07-02-00 | 製作 | $ 4,000,000.00 | |
02-03-07-03-00 | 廣告 | $ 4,100,000.00 | |
02-03-07-12-00 | 推廣活動及項目 | $ 3,370,000.00 | |
02-03-08-02-09 | 旅遊活動中心 | $ 90,000.00 | |
02-03-09-02-03 | 其他特別計劃 | $ 3,009,000.00 | |
05-04-00-00-19 | 社會保障基金供款之支付( 新項目) | $ 1,000.00 | |
總計 | $ 7,370,000.00 | $ 7,370,000.00 |
經濟分類 | 項目 | 注銷 | 追加 |
01-01-03-01-00 | 報酬 | $ 180,000.00 | |
01-06-03-02-00 | 日津貼 | $ 180,000.00 | |
02-02-07-01-00 | 獎項 | $ 200,000.00 | |
02-03-05-03-10 | 運輸——乘客 | $ 200,000.00 | |
02-03-07-01-00 | 製作 | $ 100,000.00 | |
04-04-03-00-00 | 國際及本地登記費用——汽車 | $ 60,000.00 | |
05-04-00-00-12 |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 號法令第二章第三條五款規定選擇之補償 | $ 40,000.00 | |
總計 | $ 480,000.00 | $ 480,000.00 |
經濟分類 | 項目 | 注銷 | 追加 |
02-02-03-01-00 | 煙火物料 | $ 13,750.00 | |
02-02-07-01-00 | 獎項,獎品及徽章 | $ 28,940.00 | |
02-03-05-03-04 | 陸上運輸( 轉運) | $ 11,710.00 | |
02-03-05-03-05 | 運輸(煙火物料) | $ 85,000.00 | |
02-03-06-01-00 | 頒獎典禮 | $ 10,000.00 | |
02-03-07-01-00 | 製作 | $ 11,400.00 | |
02-03-08-01-00 | 技術諮詢 | $ 3,500.00 | |
02-03-08-02-00 | 保安 | $ 1,500.00 | |
02-03-08-04-00 | 參賽隊伍之津貼 | $ 14,200.00 | |
05-02-01-00-00 | 人員 | $ 10,000.00 | |
總計 | $ 95,000.00 | $ 95,000.00 |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於旅遊局——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安棟樑——委員:文綺華——白文浩——蕭愛珊——高樂士。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五年度旅遊基金本身預算之修改,該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七日批示核准:
經濟分類 | 項目 | 注銷 | 追加 |
01-02-03-00-01 | 超時工作津貼 | $ 350,000.00 | |
02-03-07-12-00 | 推廣活動及項目 | $ 350,000.00 | |
總計 | $ 350,000.00 | $ 350,000.00 |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於旅遊局——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安棟樑——委員:文綺華——白文浩——蕭愛珊——高樂士。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本局的編制外合同首席高級技術員Filipe Coelho Dias Coutinho——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五款,連同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款c)項及第二款a)項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追溯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為565點。
本局的編制外合同首度技術員José Alexandre Varela dos Reis——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五款,連同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款c)項及第二款a)項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追溯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員,薪俸為470點。
“皇玉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葡文為“Companhia de Viagens e Turismo Kingston's Pearl Limitada”及英文為“Kingston's Pearl Tours and Travel Company Limited”,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獲發准照第0126號,持牌公司為“皇玉旅行社有限公司”,葡文為“Companhia de Viagens e Turismo Kingston's Pearl Limitada”及英文為“Kingston's Pearl Tours and Travel Company Limited”。旅行社位於澳門新口岸客運碼頭1023室。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戴聞川及張國偉,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30,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二日起生效;張彩鳳,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50,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七日起生效;
黎志明,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200,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盧發和,第六職階工人,薪俸點為160,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七日起生效;
區潤鴻及譚柏源,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210,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三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吳家倫,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510的薪俸。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
陳美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梁欣欣及馮毛仔,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入下指職級、職階及由下述日期生效:
林藹瑩,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五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10;
劉志強,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二日起轉為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415。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九日及九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黃己輝學士及何浩能學士——以個人勞動合同錄取在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擔任網頁、通訊及電腦行政技術員職務,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協調員 安棟樑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按下指日期聘任下列人員擔任如下職務,為期六個月:
Georgina Pang Baptista、譚佩儀,獲聘任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何慧心、蔡淑儀、楊金燕,獲聘任為第一職階三等行政文員,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及九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
張金清,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黃江紅及劉嘉明,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七日、趙健洪,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及Carolina Morais Hoi ,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起續聘為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為230點;楊越強及梁衍莊,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黃錦滔、蔡美儀及何志承,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七日起續聘為第二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為240點。
梁惠華,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十六日起續聘為第一職階二等郵務文員,薪俸點為230點。
駱鳳清,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八日起續聘為第三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為255點。
梁麗嫦,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一日起續聘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
盧倩婷,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十六日起續聘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75點。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的規定,本局人員編制內技術輔導員職程之特級技術輔導員尤淑芬,擔任為本局人事、接待暨文書處理科科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九日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譚光民擔任本局副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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