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四日批示:
應Vanda Cristina Sapage da Fonseca的請求,其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二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五日起予以解除。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批示:
Paulo José da Silva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為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根據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批示:
應戴健良的請求,其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一日起予以解除。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零五年六月七日批示:
齊少霞——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為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三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白麗嫻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黎英杰擔任身份證明局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起續期兩年。
透過行政法務司司長二零零五年七月五日批示:
根據經第1/2005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及第二款,以及第十九條第七款的規定,曹炳強在本辦公室擔任司長助理之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四日起續期兩年。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翠玲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三月十一日第14/96/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金融管理局通則》第四條第二款a)項、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第一款及第四款的規定,丁連星學士擔任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員會主席職務的委任,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六日起續期兩年。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三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高家華及Débora Gonçalves Chang──根據第6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及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起計,繼續在建設發展辦公室分別執行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及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的職務,薪俸點為380及240。
黃耀漢及李少祺──根據第6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及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並繼續在建設發展辦公室分別執行第四及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的職務,薪俸點為160及150。
黎金華──根據第6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及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並繼續在建設發展辦公室執行第四職階助理員的職務,薪俸點為130。
根據第67/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及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人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起獲續期一年,並按下述職級繼續在電信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執行職務:
Albertina Correia de Lemos為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180;
曹錦祥為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30;
阮劍星為第二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10。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周惠民──根據第6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及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並繼續在建設發展辦公室執行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職務,薪俸點為600。
李春麗──根據第6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及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並繼續在建設發展辦公室執行第二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的職務,薪俸點為315。
Irene Eulógio dos Remédios──根據第6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及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並繼續在建設發展辦公室執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職務,薪俸點為430。
湯鳳琼──根據第6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及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並繼續在建設發展辦公室執行第五職階助理員的職務,薪俸點為140。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67/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及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延長徵用郵政局人員編制確定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張德佳、鍾煥玲及盧山在電信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擔任職務的期限,自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起,為期一年。
根據第67/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及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延長徵用郵政局人員編制確定委任第三職階特級無線電通訊輔導技術員Xeque Hedar Mamblecar又名João Xeque Mamblecar在電訊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擔任職務的期限,自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起,為期一年。
根據第67/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及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延長徵用郵政局人員編制確定委任第三及第二職階特級無線電通訊助理技術員João dos Santos Poupinho及梁蔭庭在電訊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擔任職務的期限,自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起,為期一年。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三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八日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廖燕群學士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由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七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Alexandre Morais Hoi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由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七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陳惠蘭在本局擔任第四職階助理員的散位合同,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的批示:
根據第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一條一款、第七十五條一款a)項及第九十八條h)項、以及經第17/2003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2/2001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警務總長De Paiva Ribeiro, Francisco José為本局顧問,由二零零五年七月六日至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止。
二零零五年七月八日於警察總局
局長 白英偉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八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委任第三職階三等文員編號005570——彭欣怡,擔任本海關文職人員編制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職務,薪俸點為230。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六項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五職階助理員洪勝健的散位合同獲更改為第六職階,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五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三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Maria Isabel Dias Calado André Bandeira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續期兩年。
Ana Maria Costa Farinha——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吳海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及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三款c)項及第二十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六職階工人,薪俸點160 。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一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摘錄自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行政長官作出的批示:
根據八月十二日第11/96/M號法律第四條及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賦予何鴻燊博士醫療拓展基金會行政公益法人的資格。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條、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二款的規定,現確認澳門民航發展基金會。
又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認可上述基金會之章程。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一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楊詠華,一等公關督導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公關督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公關督導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下列在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五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的合格應考人,按下指職級獲確定委任於本局人員編制: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首席翻譯員鄭亞洲及鄭麗嫻,獲確定委任為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
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首席文案林淑池,獲確定委任為文案職程第一職階主任文案;
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一等文員林長奇,獲確定委任為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陳啟華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七日起在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為期六個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梁炳濤自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八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30,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副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三職階助理員杜肖萍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李勝里及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陳玉儀在本局分別擔任行政暨財政管理廳廳長及財政暨財產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起續期兩年。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伍超文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徐秀晶的散位合同續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第二十八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二職階三等文員馮晧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為230,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八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及第六十九條之規定,在二零零五年六月八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考試成績中排名第一的應考人徐昕,獲臨時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30點。
二零零五年七月八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七日的批示:
本局印刷前工場主管何濟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並配合二月二十四日第6/97/M號法令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其有關職位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七月十日起生效。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三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並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本局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二職階一等照相排版操作員羅小敏學士,陳錦榮及何麗珊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照相排版操作員,以填補二月二十四日第6/97/M號法令所設立的職位。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於印務局
代局長 Alberto Leão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吳麗珍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起在法律改革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85,為期六個月。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於法律改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朱琳琳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三日之批示:
本局第二職階二等文員Da Silva, Fátima Maria、蘇, 偉鴻及Leong dos Santos, Olívia,在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五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聯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以填補由六月二十三日第15/2003號行政法規為整體配備而設立之空缺。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四日之批示:
布靜嫻學士及薛, 杰雯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局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55,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日起生效。
徐, 寶群——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二職階一等文員之職務,自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二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戴建業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應王康的請求,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四日起予以解除。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楊學斌及甄, 嘉寧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一日起,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應洪淑玲的請求,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公關督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譚凱林、林敏儀及李偉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獲續期壹年,各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五日、七月二十七日及七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Juliana Ferreira Almeida Chan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五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85。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四日之批示:
根據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及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和第二款a)項的規定,李志洪在本局擔任資料彙編中心主管(等同組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八月六日起獲續期壹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楊景文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九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5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林思敏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六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2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Josefina Maria Amante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205。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應陳國良的請求,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為著有關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之效力,茲聲明本局二等高級技術員鄧, 世杰,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本局預算暨公共帳目處處長,根據同一法規,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三日起,轉為超額人員狀況。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應龔佩玲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應溫曉華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二零零五年七月八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合格的唯一應考人第二職階二等翻譯員鄭敏儀,獲確定委任為社會保障基金人員編制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楊婉麗及李衍蔭,獲確定委任為社會保障基金人員編制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合格的唯一應考人第二職階一等及二等技術輔導員馮婉玲及吳美娟,獲確定委任為社會保障基金人員編制技術輔導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及一等技術輔導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合格的唯一應考人第二職階二等文員Sandra Fátima Bento,獲確定委任為社會保障基金人員編制行政文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文員。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三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五日發出的批示:
(一)財政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Alda Botelho dos Santos,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8429-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b項而須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十八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五月三十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5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三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六日發出的批示:
(一)海關第四職階高級關員陸,沛權,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3245-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高級關員胡,強潤,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3134-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經濟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Mendes Coelho Correia, Angelina,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3571-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5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關員湯,炳森,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3189-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財政局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蔡,貴榮,退休基金會會員 編號1169-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教育暨青年局第七職階助理員盧,守恩,退休基金會會 員編號2067-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八日發出的批示:
(一)行政暨公職局第一職階二等文員Brito da Rosa, Luís Maria,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2069-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b項而須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二十一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五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四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社會工作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António, Luís Manuel Domingos,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2517-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一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麥,肇光,退休基金會會員編 號4101-7,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民政總署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梁,帶喜,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6027-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9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社會工作局第七職階工人陳,少添,退休基金會會員編 號2561-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4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土地工務運輸局第七職階助理員張,勝堅,退休基金會 會員編號2668-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副警長Dos Santos Rodrigues Dias, João Carlos,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001-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七月四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5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四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副關務督察潘,誠,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3148-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五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3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三十一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下列人員,為期半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分述如下:
馮靄詩,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195,自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三日生效;
關國楠,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自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三日生效;
黃陸榮,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薪俸點為260,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生效。
按照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九日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同年七月四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並配合核准退休基金會章程的九月二十八日第45/98/M號法令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本會第一職階一等文員Frederico José Xavier Couto 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會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蘇宗俊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三日及六月二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應第一職階三等文員李凱詠及鄭靄慈之申請,批准其在本局之散位合同至二零零五年七月十日終止,並解除與本局之聯繫。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
應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林樂祺之申請,批准其在本局之編制外合同至二零零五年七月十日終止,並解除與本局之聯繫。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第3/2003號法律第三十三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起,批准徵用海關關員編號117941,陳耀宗在澳門保安部隊提供服務,為期一年,期滿可續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起,與劉侃簽訂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約滿可續期。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起,與鄧志偉簽訂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05,約滿可續期。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起,與李毅石簽訂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一等資訊助理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5,約滿可續期。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的規定,公布由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四日批准的治安警察局福利會二零零五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一修改:
經濟分類 | 名稱 | 追加 | 註銷 |
經常開支 |
|||
01-05-02-02 | 會員之子女就學津貼 | $ 240,000.00 | |
01-05-02-03 | 其他各項補助 | $ 400,000.00 | |
02-01-03-00 | 營房及宿舍物品 | $ 90,000.00 | |
02-01-07-00 | 辦事處設備 | $ 90,000.00 | |
02-02-07-02 | 其他消耗品 | $ 80,000.00 | |
02-03-01-00 |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 $ 130,000.00 | |
02-03-02-02 | 設施之其他負擔 | $ 100,000.00 | |
02-03-07-00 | 廣告及宣傳 | $ 12,000.00 | |
02-03-09-02 | 其他未列明之負擔 | $ 50,000.00 | |
資本開支 |
|||
07-02-00-00 | 房屋 | $ 1,192,000.00 | |
總計 | $ 1,192,000.00 | $ 1,192,000.00 |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一日於治安警察局福利會
行政委員會主席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監獄第一職階一等及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劉仲棠及梅惠娟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各由二零零五年七月十日及八月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並參閱《基本法》第九十八條以及第1/1999號法律《回歸法》附件二、第60/92/M號法令之規定,本監獄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Carlos Manuel Lopes Malvas 學士之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配合《基本法》第九十八條以及第1/1999號法律《回歸法》附件二、第60/92/M號法令之規定,本監獄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Maria Eugénia Magalhães Falcão da Gama Pombeiro之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監獄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梁妙儀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三十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七月七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人員按下指相應職級重新訂立有期限散位合同,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九日起生效:
曾彩蓮、鄭玉英和梁桂英,首位為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其餘為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
李月蓮,為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2);
陳鍵忠和Simão José de Almeida da Silva,分別為第四職階及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韋妙琪——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五年七月四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為期三個月。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鄭昭文、鄭添慧、馮莉施及鄭孟婍——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五年七月四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護士,為期三個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Daniel Pedro Osório de Sousa Piscarreta ——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七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為期三個月。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七日之批示:
下列本局人員的散位合同除最後一位續約三個月外,其餘續約六個月,職級及日期如下:
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曹偉童、黃結兒及張金蝶,由二零零五年七月四日起生效;陳仲培及湯玉琼,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五日起生效;陳玉華及鄭玉美,由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七日起生效;王志偉,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四日起生效;陳貴枝,由二零零五年七月四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應本局醫院主治醫生Isabel Celina Viegas Pires Afonso 之要求,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九日起解除其個人勞動合同。
按照二零零五年七月五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歐陽錦勝——已故,取消第C-0316號中醫師執業牌照之許可。
范黃友霞——應其要求,取消第E-1182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
許璇珊——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376。
按照二零零五年七月六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蘇漢泉——應其要求,取消第M-1368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梁恩賜——應其要求,取消第W-0020號中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按照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二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張懷聰——獲准許從事中醫師職業,牌照編號是:C-0464。
Batista, Maria de Fátima——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是:E-1504。
李鵬斌——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375。
因本局文誤,茲重新公佈: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鄭玉英和梁桂英,本局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 由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九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五職階,並根據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追溯自該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官世海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批示:
余翠嬋學士、吳燮坤學士和張嘉琪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壹年,首兩位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三日起生效,最後一位由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一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請石娟在本局澳門中樂團擔任全職樂師職務,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三日起至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五日止。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十七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規定,劉美儀學士在本局擔任歷史檔案館館長的定期委任,獲續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陳 栢添碩士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三日起續期至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止。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伍秋琴——第四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二日起生效;
Jorge Alberto de Assis Noronha——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陳華添——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陳順英——第三職階工人,自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於文化局
代局長 王世紅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五年度旅遊基金本身預算,澳門大賽車獨立預算以及煙花匯演獨立預算之修改,該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零五年六月二日批示核准:
經濟分類 | 項目 | 注銷 | 追加 |
01-01-07-00 | 固定及長期酬勞 | $ 8,800.00 | |
01-06-03-01 | 啟程津貼 | $ 100,000.00 | |
01-06-03-02 | 日津貼 | $ 2,000,000.00 | |
01-06-03-03 | 其他補助——負擔補償 | $ 80,000.00 | |
02-02-02-00 | 燃油及潤滑劑(新項目) | $ 50,000.00 | |
02-02-07-00 | 其他非耐用品 | $ 300,000.00 | |
02-03-01-00 |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 $ 100,000.00 | |
02-03-04-00 | 資產租賃 | $ 500,000.00 | |
02-03-05-02 |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 $ 2,000,000.00 | |
02-03-05-03 |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 $ 3,500,000.00 | |
02-03-06-00 | 招待費 | $ 100,000.00 | |
02-03-07-01 | 在外國市場之活動 | $ 10,000,000.00 | |
02-03-07-12 | 推廣活動及項目 | $ 4,000,000.00 | |
02-03-08-01 | 特別研究及工作 | $ 1,500,000.00 | |
02-03-08-02-09 | 旅遊活動中心 | $ 50,000.00 | |
02-03-09-01 | 其他未列明之負擔 | $ 1,000,000.00 | |
02-03-09-02-01 | 澳門大賽車 | $ 4,672,000.00 | |
02-03-09-02-02 | 煙花匯演 | $ 690,000.00 | |
02-03-09-02-03 | 其他特別計劃 | $ 10,345,077.63 | |
04-04-03-00 | 駐外代理辦事處 | $ 300,000.00 | |
05-04-01-00 | 預算撥款及因形勢轉變之撥款 | $ 41,295,877.63 | |
總計 | $ 41,295,877.63 | $ 41,295,877.63 |
經濟分類 | 項目 | 追加 |
01-02-01-01 | 消防局,治安警察局及衛生局 | $ 20,000.00 |
02-03-04-03 | 技術員及參賽隊伍之住宿 | $ 50,000.00 |
02-03-05-03-01 | 空中運輸(參賽隊伍) | $ 50,000.00 |
02-03-05-03-05 | 運輸(煙火物料) | $ 40,000.00 |
02-03-06-01 | 頒獎典禮 | $ 10,000.00 |
02-03-07-02 | 廣告 | $ 120,000.00 |
02-03-08-03 | 安裝發放煙花之設備 | $ 400,000.00 |
總計 | $ 690,000.00 |
經濟分類 | 項目 | 追加 |
01-01-01-01 | 薪俸或服務費 | $ 60,000.00 |
01-01-01-02 | 年資獎金 | $ 8,000.00 |
01-02-01-08 | 各政府部門 | $ 1,300,000.00 |
02-01-07-00 | 辦事處設備 | $ 120,000.00 |
02-01-08-00 | 其他耐用品 | $ 80,000.00 |
02-02-02-00 | 燃油及潤滑劑 | $ 862,000.00 |
02-02-07-03 | 其他 | $ 30,000.00 |
02-03-02-02 | 設施之其他負擔 | $ 60,000.00 |
02-03-04-01 | 設備之租賃 | $ 50,000.00 |
02-03-04-02 | 參賽隊伍之住宿 | $ 300,000.00 |
02-03-05-03-08 | 其他 | $ 50,000.00 |
02-03-05-03-10 | 運輸——乘客 | $ 500,000.00 |
02-03-06-04 | 盛事及招待活動 | $ 350,000.00 |
02-03-07-01 | 製作 | $ 300,000.00 |
02-03-09-00 | 未列明之負擔 | $ 40,000.00 |
04-01-02-01-01 | 退休金補償 | $ 10,000.00 |
04-01-02-01-02 | 撫恤金補償 | $ 2,000.00 |
04-04-03-00 | 國際及本地登記費用——汽車 | $ 500,000.00 |
05-02-01-00 | 人員 | $ 50,000.00 |
總額 | $ 4,672,000.00 |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三日於旅遊局——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安棟樑,委員:白文浩,蕭愛珊,高樂士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Ana Teresa Melo Marcelino——根據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個人勞動合同續期,由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至二零零六年八月四日止。
袁惠清——根據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個人勞動合同續期,由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Ana Catarina de Figueiredo Antunes Félix Pontes——根據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個人勞動合同續期,由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五日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歐旭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五年七月八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一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黎筱茵、吳麗梅、李凱詠及曾健華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
江山嬌、戴勝春及蘇玉璇,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首兩位自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楊可欣及吳翠蓮,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董美玲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85。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朱衛智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10。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曾家輝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一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三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摘錄自代任代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應周韶華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六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陳文昇學士——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三日起與其簽訂為期一年的編制外合同 ,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盧綺雲學士、麥靜雯副學士及蘇盈康副學士——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 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三日起與其簽訂為期一年的編制外合同,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a)項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林蓮嬌學士為本局體育設備處處長,為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五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首席技術員 José Maria da Fonseca Tavares 學士,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五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首席翻譯員 Edmundo Marques Jacinto 學士,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翻譯員組別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五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一等技術輔導員沈夷佳學士,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五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一等文員 Gabriel Clemente Antunes,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五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二等文員繆烱鈺學士,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文員。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任代局長 戴祖義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之批示:
何惠珍,本學院第五職階助理員,屬散位合同——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之規定,其合同按同一職級及職階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林家妍,本學院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合同獲續期二年,並屬同一職級及職階,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七日之批示:
蘇國忠,本學院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屬散位合同——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之規定,其合同按同一職級及職階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八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聘任葉子君為本學院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余曉瑩,本學院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獲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為期二年,由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四日之批示:
關慧瑕,本學院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二日於旅遊學院
代副院長 甄美娟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Ernesto Mendonça學士—— 以個人勞動合同錄取在本委員會擔任網頁、通訊及電腦行政技術員職務,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一日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協調員 安棟樑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有關開考之評核名單中排名第一至第三之合格應考人黎志濠、郭子昌及李建豐,擔任本局編制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用作以其本人填補載於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之人員編制表之有關職位。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有關開考之評核名單中唯一合格應考人葉秀媚,擔任本局編制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用作以其本人填補載於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之人員編制表之有關職位。
Anacleto dos Santos Cunha e Melo、Margarida Maria Vieira Crespo,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並配合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第1/1999號法律第三條第三款附件II第二點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黃達全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55點,由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一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地理學工程師
摘錄自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八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蘇加揚、梁錦昶及張錦基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起續約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30點。
摘錄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規定,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陳宜婉擔任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十八日起獲續期一年。
摘錄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一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和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以及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之修訂本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處長列偉學士為廳長、顧問高級技術員王明保學士和首席高級技術員陳浩和碩士為處長,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日起,為期一年,可續期。
為有關之效力,茲聲明,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日起,定期委任為處長的本局編制內人員,顧問高級技術員王明保及首席高級技術員陳浩和轉為處於超額狀況。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劉螢慧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一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本局的臨時委任第一職階二等氣象高級技術員唐天毅及林建恆,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三日起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鄧耀民及陳政豪以散位合同方式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氣象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25,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代局長 冼保生
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Coelho, Maria da Conceição—— 為本會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修改職階,轉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65,由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吳素芳,為本會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八月九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七月八日於環境委員會
代執行委員會主席 黃蔓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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