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鑒於刊登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七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48/200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的葡文 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根據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更正如下:
原文為:“José Pedro Simões”
應改為:“José Pedro Madureira Simões”。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