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 判給實體: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3. 進行招標程序的實體及其地址:位於氹仔體育路185號及195號的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
4. 承攬工程標的:傳媒及資訊中心改善工程。
5. 承攬類型:以總額價金方式承攬。
6. 施工地點:傳媒及資訊中心。
7. 最長施工期:自委託工程之日起計兩個月。
8. 底價:不設底價。
9. 投標資格:已在土地工務運輸局進行施工註冊者。
10. 查閱卷宗和索取副本的地點、時間和費用:
(1)地點: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
(2)時間:辦公時間。
(3)費用:每份招標卷宗副本的費用為澳門幣叁仟伍佰元整($3,500.00),收益撥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11. 附加說明文件: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翌日起至截標日止,投標人應前往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以便獲悉可能的額外說明資料。
12. 投標書及其附件的語言:澳門特別行政區正式語文之一。
13. 投標所需的臨時擔保:以現金存款、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的方式,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澳門幣柒萬元整 ($70,000.00)的臨時擔保。
14. 遞交投標書的地點和期限:
(1)地點: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接待處。
(2)期限: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二日下午五時整。
15. 開標的地點和時間:
(1)地點: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
(2)時間: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上午九時三十分開始。
(3)根據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的規定,投標人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澄清其所遞交文件中可能出現的疑問。
16. 投標書的有效期:自開標之日起九十日;該期限可根據招標方案的規定予以延長。
17. 投標書內容在評標時所佔比例如下:
(1)合理造價40%;
(2)同類型施工經驗20%;
(3)合理工期10%;
(4)施工計劃20%;
(5)材料10%。
計算方式載於招標方案內。
18. 任何可獲判給承攬之企業集團應採取法定的合夥方式。
19. 確定擔保:以現金存款、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方式,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作為確定擔保。為加強確定擔保的作用和保障合同的履行,該確定擔保以自承攬人每期收取的部分工程費用中扣除百分之五的形式返還。
二零零五年五月九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三日第八期第二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進行普通晉升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考試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彭欣怡 7.2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三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五月六日於海關
典試委員會:
主席:關務督察 譚碧翠
委員:副關務督察 麥瑞娟
副關務督察 梁橋帶
行政暨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公關督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公關督導員一缺,經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六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楊詠華 8.47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八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馮若儀
委員:林雁玲
邱寶娟
為填補行政暨公職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審閱文件、有限制的方式,為本局的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並將開考通告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暨公職局之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五年五月五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為填補經濟局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二缺,經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第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通告的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局行政暨財政處大堂。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五年五月五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退休基金會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六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文件審查、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蘇熾明 8.91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九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五月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典試委員會:
主席:朱美萍
委員:譚潔華
鍾日暖
謹此公佈,現有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已故第七職階助理員區永健之遺屬梁, 金鳳申請其遺屬撫恤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恤金,應由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之三十天內,向退休基金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零五年五月六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分
鄺志強 7.8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五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高級技術員 李偉文
委員:首席高級技術員 余麗菊
一等高級技術員 高振威
茲通知,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五年五月四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宣佈,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三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水泵車及設備”舉行公開競投。
有關《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存放在位於澳門兵營斜巷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有意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上址查閱,如欲索取上述文件之副本,需繳付影印費用,有關收益將撥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標書之有效期為自開標日起計90日,並可根據本《招標計劃》的規定予以延長。標書必須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八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前遞交到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
競投者除須遞交《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所指定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付臨時保證金$80,000.00(澳門幣捌萬元整)之證明文件,而該保證金須以現金、抬頭人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支票或銀行擔保書之方式遞交,倘以現金或支票方式,則應遞交至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出納。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九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在位於澳門兵營斜巷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內舉行。根據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便對招標時所遞交之文件有可能出現之疑問予以澄清。
二零零五年五月四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宣佈,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三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37米平台鋼梯車及設備」舉行公開競投。
有關《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存放在位於澳門兵營斜巷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有意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上址查閱,如欲索取上述文件之副本,需繳付影印費用,有關收益將撥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標書之有效期為自開標日起計90日,並可根據本《招標計劃》的規定予以延長。標書必須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九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前遞交到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
競投者除須遞交《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所指定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付臨時保證金 $140,000.00(澳門幣壹拾肆萬元整)之證明文件,而該保證金須以現金、抬頭人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支票或銀行擔保書之方式遞交,倘以現金或支票方式,則應遞交至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出納。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在位於澳門兵營斜巷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內舉行。根據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便對招標時所遞交之文件有可能出現之疑問予以澄清。
二零零五年五月四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第三職等首席助理技術員六缺,經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准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一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一等技術員 周淑儀
正選委員:二等技術輔導員 鄭懿安
候補委員:一等技術輔導員 梁少君
為履行有關給予個人及私立機構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衛生局現公佈二零零五年第一季度獲資助的名單:
受資助機構 |
核准日期 |
資助金額 | 用途 |
同善堂 |
28/02/2005 |
$ 1,249,999.98 |
對同善堂屬下診所的第一季度資助。 |
工人醫療所 |
23/02/2005 |
$ 570,000.00 |
第一季度資助。 |
澳門街坊會中醫診所 |
18/02/2005 |
$ 60,000.00 |
第一季度資助。 |
澳門健康雜誌出版社 | 同上 |
$ 12,000.00 |
出版《澳門健康》雜誌的第一季度資助。 |
澳門明愛 | 同上 |
$ 62,100.00 |
一名在澳門明愛屬下護老院提供醫療服務的醫生的第一季度津貼。 |
澳門仁慈堂 | 同上 |
$ 90,000.00 |
一名在澳門仁慈堂屬下護老院提供醫療服務的醫生的第一季度津貼。 |
澳門歸僑總會 | 同上 |
$ 48,000.00 |
對該會屬下診所的第一季度資助。 |
澳門退休退役及領取撫恤金人士協會 | 同上 |
$ 33,000.00 |
對該會的第一季度資助。 |
澳門外科學會 |
17/02/2005 |
$ 25,000.00 |
資助該會2005 年度活動。 |
澳門果欄六街區坊眾互助會 |
25/01/2005 |
$ 5,000.00 |
資助該會舉辦醫療保健周之義診活動。 |
澳門物理治療師公會 |
25/01/2005 |
$ 8,300.00 |
資助該會舉辦物理治療課程。 |
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 | 15/03/2005 | $ 20,000.00 | 資助該會舉辦校園活動。 |
澳門特殊奧運會 | 03/03/2005 | $ 5,000.00 | 資助該會舉辦健康社區日。 |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日於衛生局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瞿國英
根據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八日社會文化司司長之批示,現公佈開考下列職位:
本次一般晉升開考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報考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本開考有效期於所述各職位被填補後終止。
有關考試之開考通告現已張貼於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本局人事處。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本局現進行第15/P/2005號公開招標—— “向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供應藥物及其他藥用產品”。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一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或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地庫一(C1)之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所需費用,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或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衛生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一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開標將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二日上午十時在本局行政大樓地下“大禮堂”舉行。
投標者需向本局司庫科繳交金額$100,000.00(澳門幣壹拾萬元正)之現金或抬頭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銀行擔保或受益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特此公佈
二零零五年五月三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通過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為教育暨青年局公務員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文員十二缺。
再通知上述之開考通告已張貼在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資訊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兩缺,經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三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的開考通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投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於約翰四世大馬路7至9號一樓教育暨青年局,亦已上載到本局網址(www.dsej.gov.mo),以供參閱。
二零零五年五月三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公佈,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日作出的批示,議事亭前地9號利斯大廈局部拆卸,內部裝修及冷氣系統局部維修工程名為“ 會議展覽研究及資料中心”現以總額承擔方式作公開招標。
有關招標卷宗,包括招標方案、承攬規則及相關補充文件,存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中心12樓澳門旅遊局。有意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及交標日期前到上址查閱及取得有關招標卷宗副本,每份為澳門幣陸佰 叁拾伍圓。
接納條件:投承人需有土地工務運輸局之基建註冊登記。
基本金額:沒有。
施工最大限期:一百五十日。
評核標準:
價錢 50%;
所提供之材料 25%;
同類型之施工經驗 15%;
施工期 10%。
臨時擔保金額為澳門幣100,000.00(拾萬圓正),以現金存入、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繳交,可直接交予旅遊局(行政暨財政處)或透過大西洋銀行存款至旅遊局之帳戶中。
確定擔保金額相當於批給總價百分之五。
講解會:有意者可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八日上午十時在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4樓旅遊局會議廳參加為是次公開招標舉行之講解會。
提交建議書之地點、日期及時限: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三十一日下午五時前,遞交至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中心12樓澳門旅遊局,必需使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官方其中一種語言或英語。
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上午十時,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中心14樓澳門旅遊局。
開標時,投標人或其代表應出席,以便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的規定,解釋標書文件內可能出現之疑問。
標書之有效日期:標書有效日期為九十日,自開標結束之日起計。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一日於旅遊局
局長 安棟樑
1. 招標實體:社會工作局。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收容所街38號。
4. 承攬工程目的:在施工地點興建露宿者中心。
5. 最長施工期:270日。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90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 200,000.00(澳門幣貳拾萬元整),以現金存款、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西墳馬路六號地下,人力資源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星期三)十三時正。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青洲大馬路56號災民中心一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五年六月二日(星期四)上午十時正。
為了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款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4.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及時間:
地點:澳門西墳馬路六號地下,人力資源科。
日期: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標日期及時間止。
時間:辦公時間內。
於本局人力資源科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費用每份為$ 3,000.00(澳門幣叁仟元整)。
15.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16.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九日九時至六月一日十三時止,投標者應前往澳門西墳馬路六號地下人力資源科,以了解是否有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一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現公佈為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人員編制地形測量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地形測量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有關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公告,准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於本局四樓行政暨財政廳。
按照上述法例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九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港務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中英翻譯範疇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的通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暨管理廳/行政處/人事科,亦已上載到本局網址(www.marine.gov.mo),以供參閱。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八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通過審查文件方式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港務局人員編制內下列空缺:
有關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暨管理廳/行政處/人事科,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六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只為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人員而設的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區少玫 8.3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九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五月三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冼保生
委員:黃華森
陳鴻傑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公佈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六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麥炳堅 8.0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九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五月三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黃華森
委員:林克勁
譚建成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技術輔導員職程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兩缺,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公佈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六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九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五月三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黃華森
委員:林克勁
譚建成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氣象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一等氣象技術員三缺,經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六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出上訴。
(經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九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五月三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梁嘉靜
委員:冼桓明
黎志豪
房屋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二缺,經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布投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分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九日經運輸工務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於房屋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陳德光
正選委員:首席高級技術員 余華燊
首席高級技術員 繆燦成
房屋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布唯一投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分
朱艷馨 7.03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九日經運輸工務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於房屋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張東遠
正選委員:首席高級技術員 劉綺玲
首席高級技術員 鄺志堅
房屋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六缺,經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布投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分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九日經運輸工務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於房屋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趙旅平
正選委員:首席高級技術員 余華燊
首席高級技術員 鄺志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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