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31/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9/2005

刊登日期:

2005.3.2

版數:

1479

  • 將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的委任續期。
相關法規 :
  • 第13/92/M號法令 - 通過本地區官方董事及政府代表之法定制度--若干撤銷。
  •  
    相關類別 :
  • 公共服務承批公司 -
  •  
    私營機構 :
  • 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1/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又根據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及第三十五條,以及三月二日第13/92/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Henrique Francisco Teles de Menezes Nolasco da Silva學士擔任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的委任續期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五年二月七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32/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9/2005

    刊登日期:

    2005.3.2

    版數:

    1479

    • 將若干權力授予新聞局局長,作為簽署出版《澳門》雜誌中文版有關編輯服務合約的簽署人。
    相關法規 :
  • 第85/84/M號法令 - 訂定澳門公共行政當局組織結構一般基礎--撤銷四月二十八日第10/79/M號法律。
  •  
    相關類別 :
  • 新聞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2/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一日第85/84/M號法令第三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授予新聞局局長陳致平或其法定代位人一切所需權限,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立約人,簽署新聞局與晨輝出版有限公司出版《澳門》雜誌中文版有關編輯服務合約。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33/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9/2005

    刊登日期:

    2005.3.2

    版數:

    1479-1480

    •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綜合生活素質研究中心主任。
    相關法規 :
  • 第30/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設立綜合生活素質研究中心。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3/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b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九條第二款和第30/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謝志偉博士為綜合生活素質研究中心主任,為期一年,可續期。

    二、本批示自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生效。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3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9/2005

    刊登日期:

    2005.3.2

    版數:

    1480

    •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綜合生活素質研究中心助理主任。
    相關法規 :
  • 第30/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設立綜合生活素質研究中心。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b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九條第二款和第30/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吳志良博士為綜合生活素質研究中心助理主任,為期一年,可續期。

    二、本批示自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生效。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35/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9/2005

    刊登日期:

    2005.3.2

    版數:

    1480

    •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綜合生活素質研究中心助理主任。
    相關法規 :
  • 第85/89/M號法令 - 訂定澳門公共行政機關領導及指導人員章程事宜--若干撤銷。
  • 第30/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設立綜合生活素質研究中心。
  • 第35/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綜合生活素質研究中心助理主任。
  • 第320/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 應一名碩士的請求,將其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綜合生活素質研究中心助理主任的職務予以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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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5/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b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九條第二款和第30/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楊道匡碩士為綜合生活素質研究中心助理主任,為期一年,可續期。

    二、本批示自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生效。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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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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