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四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審 計 署

公 告

茲通知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現通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審計署部門人員編制之下列空缺:

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及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三缺。

凡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條件的審計署部門編制之公務員,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均可報考。

上述之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新口岸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二十樓行政暨財政處。

二零零四年七月六日於綜合事務局

局長 區惠華


警 察 總 局

通 告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一日的批示,及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通過考試方式進行普 通入職開考,以填補警察總局人員編制內高級資訊技術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普通入職開考以考試方式進行。准考申請書應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二十天內遞交。

本開考之有效期於有關空缺被填補後屆滿。

2. 投考條件

2.1. 投考人:

a)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七條之規定,必須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符合上述《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職之一般要件;

c)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三十三條第二款任一項之規定。

2.2. 應遞交的文件:

與公職無聯繫的投考人應遞交:

a)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所要求的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證明文件;

c)履歷。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應遞交:

a)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所要求的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證明文件;

c)履歷;

d)任職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載明曾擔任的職務、現所屬職程和職級、與公職聯繫的性質、在現職級和在公職的年資,以及參加開考所需之工作評核。

投考人如屬警察總局人員,以及上述a)、b)和d)項所指的文件已存放在其個人檔案內,則可豁免遞交,但須在報名表上明確聲明。

3. 報名方式及地點

投考人須填寫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所指的專用印件連同上指應遞交之文件,並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遞交到澳門南灣大馬路730至804號中華廣場十六樓警察總局資源管理廳。

4. 工作性質

運用既定計劃之技術性方法及程序,能獨立並盡責地擔任資訊領域之研究及應用之職務。

5. 薪俸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薪俸點為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之表三第九級別內所載的430點。

6. 甄選方式

甄選分為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淘汰性質,並使用以下的評分方法及比例:

第一階段:

知識考試——百分之五十。

第二階段:

a)專業面試——百分之三十;及

b)履歷分析——百分之二十。

知識考試以筆試形式進行,最多不超過三小時。知識考試得分低於百分之五十者,將被淘汰且不能進入第二階段之考試。

專業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之特點,確定及評估與投考人之專業資歷及專業經驗有關之專業條件。

履歷分析是透過衡量投考人之學歷資格、專業資格、工作評核、專業資歷及經驗,曾任工作及專業補充培訓,以審核其擔任特定職務之能力。

7. 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將包括以下內容:

(1)法律知識:

I.《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II. 經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

III.《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a)重新公佈於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五期《澳門政府公報》第一組、經修改的第85/89/M號法令

b)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

c)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IV. 澳門特別行政區警察總局有關的法律及行政法規:

a)第1/2001號法律

b)經第17/2003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2/2001號行政法規

V. 規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財政活動之法規:

a)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修改及經十二月二十日第l/1999號法律附件三第六條廢止部分條文之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

b)二月十九日第49/85號批示中文參考文本載於澳門法律網頁:www.macaolaw.gov.mo)。

VI. 有關工程、資產與勞務之取得的開支制度:

a) 經五月十五日第30/89/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號法令中文參考文本載於澳門法律網頁:www.macaolaw.gov.mo);

b)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中文參考文本載於澳門法律網頁:www.macaolaw.gov.mo)。

VII. 行政當局在資訊方面的活動協調機制:

- 五月二十四日第39/GM/96號批示

(2)專業知識:

- 資料庫;
- 伺服器;
- 程式編寫;
- 資訊分析系統;
- 網絡保安;
- 區域網絡及廣域網絡;
- 內聯網及國際互聯網。

投考人在進行知識考試時,可參閱上述法例。

知識考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將於公布准考人確定名單時通知。

8. 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所規範。

9.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資源管理廳廳長 趙汝民

正選委員:顧問 關冠雄

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鄺耀漢

候補委員:副警務總長 梁文昌

警司 董志明

二零零四年七月七日於警察總局

警察總局局長 白英偉


海 關

公 告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經於二零零四年六月九日第二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的以考核方式進行入職開考,錄取合格者就讀培訓課程和進行實習,以填補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關員編制一般基礎職程第一職階關員空缺的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澳門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行政財政廳人力資源處或可瀏覽網頁http://www.sa.gov.mo查閱。

二零零四年七月五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公 告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現將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兩缺,以審閱文件、有限制的方式進行的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暨公職局之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為期十天,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計。開考的公告已在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六日的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公布。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四年七月七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法 務 公 庫

名 單

為履行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有關發給個人和私立機構的財政資助,法務公庫現公佈二零零四年第二季度的資助名單:

受資助機構 批示日期 資助金額 目的
袁國榮 25.05.2004 $ 2,500.00 資助六•一兒童節園遊會相聲劇之演出費及劇本之撰寫費。
曉角話劇研進社 25.05.2004 $ 12,900.00 資助六•一兒童節園遊會布袋戲之演出費及劇本之撰寫費。
楊允中 31.05.2004 $ 100,000.00 資助出版《一國兩制實踐在澳門》——簡體字本及首發儀式費用。
雷鳴道職業訓練中心 29.01.2004 $ 30,000.00 資助2004年第二季度之活動經費。
31.03.2004 $ 28,000.00 資助14名由社會重返廳跟進之少年參加職業培訓課程(水電冷氣培訓班)。
雷鳴道職業訓練中心 22.03.2004 $ 6,000.00 資助3名由少年感化院跟進之少年參加職業培訓課程(水電冷氣培訓班)。
澳門明愛 30.12.2003 $ 58,815.50 給予澳門善導宿舍2004年第二季度之援助金。
澳門律師公會 26.01.2004 $ 6,000,000.00 資助購置世界貿易中心大廈兩獨立單位及有關之裝修費用。
雷鳴道職業訓練中心 18.02.2004 $ 22,000.00 資助15名由社會重返廳跟進之少年參加職業培訓課程(中廚培訓班)。

二零零四年七月六日於法務公庫

行政委員會主席 張永春


商 業 及 動 產 登 記 局

06月之商業登記

二零零四年七月七日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局長 譚佩雯


身 份 證 明 局

名 單

身份證明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一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陳海帆 8.672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本名單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七日獲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七月八日於身份證明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局長 黎英杰

委員:廳長 伍志明

處長 羅金碧


民 政 總 署

公 告

為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繼續生效的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三缺,經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七日第二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以文件審閱方式進行限制性一般晉升考試;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計十天內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行政處的佈告欄以供查閱。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該名單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主席:管理委員會委員Isabel Jorge


經 濟 局

公 告

為填補經濟局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特級督察一缺,經於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通告的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局行政暨財政處大堂。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四年七月七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戴建業


財 政 局

名 單

根據《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規章》第八條第二款制定二零零四年第二季度於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的註冊核數師清單:

註冊編號 姓名 職業住所 備註

879

周雪鳳 澳門上海街175號中華總商會大廈14樓F座 註冊為核數師

二零零四年七月六日於財政局

批閱:局長 艾衛立

———

根據《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規章》第八條第二款制定二零零四年第二季度於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的註冊會計師清單:

註冊編號 姓名 職業住所 備註
006 趙汝釗 澳門友誼大馬路57號金碧閣20樓G座 中止註冊
156 霍安娜 Rua de Seng Tou, Bloco 20, Edf. Peónia,7.º H, Jardins da Nova Taipa, Taipa 中止註冊
325 趙崇基 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26號金來大廈五樓P座 中止註冊
787 陳淑賢 澳門連勝馬路157號年運大廈三樓A座 中止註冊
878 葉家明 澳門賣草地圍10號琼華大廈三樓 註冊為會計師

二零零四年七月六日於財政局

批閱:局長 艾衛立

———

司 庫 活 動 組

二零零四年五月份澳門特別行政區總收支一覽表

備註:庫房本身收入中的澳門幣$ 309,186.30為從支付中扣減之退回款額。

二零零四年七月七日於財政局

制訂: 施利華

覆核: 司庫活動組組長 陳美蓮

簽署:局長 艾衛立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只為社會保障基金人員而設,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以下實位人員空缺:

資訊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
資訊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一缺;
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八缺;
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
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三缺;
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二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馬忌士街二至六號社會保障基金一樓行政暨財政處。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四年七月八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資產負債分析表

(於三月十一日第14/96/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金融管理局通則第二十條第六款)

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三十日

澳門幣

財務暨人事處
Lei Ho Ian, Esther

行政委員會
Anselmo Teng
António José Félix Pontes
Rufino de Fátima Ramos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名 單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資訊助理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四年六月二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分

陳金 6.96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七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七月一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資訊技術員 馮敏

委員:首席技術輔導員 伍桂玲

二等資訊技術員 高燦明

通 告

第9/2004/DSFSM號公開競投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宣佈,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七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旅客自助過關系統」舉行公開競投。

有關《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存放在位於澳門兵營斜巷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有意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上址查閱,如欲索取上述文件之副本,需繳付影印費用,有關收益將撥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為使各競投商號/公司能了解競投標的系統工程之詳情,各競投商號/公司可最多派出三名人員出席有關講解會及實地視察,講解會安排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在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舉行,而實地視察亦將安排於當天及在講解會後進行。

標書之有效期為自開標日起計九十日,並可根據本招標計劃的規定予以延長。標書必須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七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前遞交到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

競投者除須遞交《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所指定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付臨時保證金$145,600.00(澳門幣壹拾肆萬伍仟陸佰元整)之證明文件,而該保證金須以現金、抬頭人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支票或銀行擔保書之方式遞交,倘以現金或支票方式,則應遞交至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出納。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八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在位於澳門兵營斜巷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內舉行。根據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便對招標時所遞交之文件有可能出現之疑問予以澄清。

二零零四年七月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任代局長 郭鳳美關務總長


衛 生 局

通 告

批示第4/SS/2004號

為執行刊登於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二組之衛生局六月十九日第5/2002號批示,本人按該批示第三條規定,委任以下人士為醫療活動申訴評估中心(申訴中心)成員,由二零零四年七月四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主席:譚錫勳醫生;

委員:吳永禮醫生;

李家洪醫生;

黃偉傑醫生。

二零零四年七月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

茲公布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二日作出的批示進行第12/P/2004號公開招標——“向衛生局影像科供應診斷消耗品,為期一年”。

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零四年七月十四日起,於辦公日上午9時至下午1時或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前往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地庫一(C1)之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所需費用,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衛生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零四年八月四日下午5時30分。

開標將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五日上午11時在本局行政大樓地下“博物館”舉行。

投標者需向本局司庫科繳交金額$36,000.00(澳門幣叁萬陸仟元正)之現金或抬頭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銀行擔保或受益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特此公布

二零零四年七月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社 會 工 作 局

名 單

社會工作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八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報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報考人: 分

Mariana da Rocha Fu 7.36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報考人可於本名單刊登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四年七月六日社會文化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黃艷梅

委員:處長 韓衛

候補委員:高級技術員 李麗萍


體 育 發 展 局

名 單

體育發展局為填補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兩缺,經於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九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合格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黃有力 8.90
2. Estanislau António da Rocha 7.14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日起計的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一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七日於體育發展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體育發展局代副局長 戴祖義

委員: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唐偉良

顧問高級技術員 Gabriel Simão Marques da Costa

———

體育發展局為填補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九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唯一合格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鄧天智 7.11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日起計的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一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七日於體育發展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唐偉良

委員:行政科科長 高瑪莉

二等高級技術員 郭玉芬

———

體育發展局為填補編制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九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唯一合格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劉凱耀 6.56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日起計的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五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七日於體育發展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唐偉良

委員:行政科科長 高瑪莉

二等高級技術員 郭玉芬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公 告

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氣象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有關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之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張貼其准考人臨時名單於仔大潭山天文台斜路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之告示板上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四年七月八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環 境 委 員 會

名 單

為執行有關給予私人和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的規定,環境委員會公佈二零零四年第二季度的資助名單:

受益單位 批示日期 獲配金額 目的
澳門婦女聯合會 03/03/2004 $ 15,000.00 環保親子樂遊遊。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08/03/2004 $ 3,300.00 綠色生態遊。
澳門環境保護產業協會 06/05/2004 $ 6,000.00 江門考察交流活動。
北京龍騰乾坤圖文設計中心 25/05/2004 $ 49,975.10 捐款予“愛一滴水就是愛全世界”大型公益活動。

二零零四年七月一日於環境委員會

代執行委員會主席 黃蔓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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