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行政法務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五日批示:
朱琳琳學士——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其為本辦公室顧問,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五日起生效。
辜美玲學士——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其為本辦公室技術顧問,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五日起生效。
透過行政法務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九日批示:
劉穎莊——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的規定,其與本辦公室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六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點。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六日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翠玲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九月二十八日第45/98/M號法令核准的《退休基金會章程》第三條第二款d)項及第六條第一款至第四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劉婉婷學士擔任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職務的定期委任,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三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八日作出之批示:
治安警察局副警長劉炎景,編號122851——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一條第二款、第七十五條第一款a)項及第九十八條a)項,以及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一款、第六款及第十九條第八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續委任為本辦公室助理,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日起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九日止。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二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傳發
鑒於公佈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三十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63/200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葡文文本有關企業之名稱有不正確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Companhia de Construção e Engenharia Civil China (Macau), Limitada”
應改為:“CCECC (Macau) Companhia de Construção e Engenharia Civil China, Limitada”。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歐文龍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日批示如下:
鄧耀榮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及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和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八日起生效。
區肖卿學士、何紫珊學士、盧錦嬌學士及鄧志斌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及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和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首三位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以及最後一位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三日起生效,以填補上述行政法規附件內所載之四職位。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三日批示如下:
張玉梅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及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和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續委任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為期一年,並維持現時之職務。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四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應嚴嘉敏的請求,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職務,自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六日起予以終止。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周友清碩士——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獲准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相同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盧少蘭——根據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一款(五)項、第十一條第二款及第十九條第四款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秘書的定期委任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九月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崔志漢——根據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被聘用為本辦公室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李養根——本辦公室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屬散位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獲准以散位合同方式、相同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尹松均、陳耀來——本辦公室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均屬散位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款b)項,連同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獲准以散位合同方式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之第三職階,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何雯碩士、萬曉宇碩士——根據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五條及第十九條第四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之規定,分別獲定期委任為本辦公室律政廳廳長及人事財政廳廳長,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
趙奕學士——本辦公室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獲准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相同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三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摘錄自本局局長分別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二日及九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黃杏薇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職階助理員職級的薪俸點12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第五職階助理員梁諾翹,獲修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同一職級第六職階,薪俸點150點,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Fernando Ferreira da Cal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日起續期六個月。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行政暨公職局第一職階首席翻譯梁美華及Lina Maria Batalha,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在本局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的職務,為期一年。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Ana Vitória Chagas Cardoso de Aragão Azevedo學士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625,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劉永歡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點290,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延長徵用退休基金會人員編制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Miguel Vasco de Carvalho Bailote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職務的期限,自二零零三年九月十日起,為期一年。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四日的批示:
本局第二職階二等散位高級技術員譚華深——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八條第一款f項的規定及應其要求,解除有關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本局第一職階二等照相排版操作員李麗珍,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同一職務並轉為高一職階,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十月三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一日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趙艷香及惠程傑,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薪俸19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七日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建築及設備部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Américo Machado de Mendonça、道路渠務部第一職階特級技術稽查洪火山及第二職階首席技術稽查林日明,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薪俸分別為430、350及320點,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六月十日、六月七日及六月十四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二百六十八條之規定,澳門藝術博物館第三職階特級管理員Geraldo Gabriel Gomes,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薪俸165點,相當於薪俸330點的百分之五十,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市民事務辦公室的何偉光,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自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七日起生效;
建築及設備部的羅偉文及鮑少秋,分別為第五及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00及180點,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六月二日及六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技術輔助辦公室的郭細好、歐陽惠珍及孔雪屏,分別為第七、第六及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分別為160、150及150點,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道路渠務部:
許國輝,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70點,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周偉強,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70點,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日起生效;
劉永光,第四職階工人,薪俸140點,自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六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范明理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並獲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五職階,薪俸200點,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七日作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的胡志強,以及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的鍾妙琼、郭妹、郭燕玲及黃惠菊,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並獲修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130點,首位自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五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七日作出,並於同年五月二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交通運輸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鄒濂熙及陳頌平,分別為第五及第二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00及160點,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六月四日及六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馮國榮,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60點,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黃旭昇、林成海及陳耀明,分別為第六、第六及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分別為150、150及140點,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六月二日及六月二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二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三職階助理員梁潤萍及梁乙金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並獲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四職階,薪俸130點,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第六職階助理員盧順財,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薪俸150點,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二日止。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化驗所的簡燕歡及李桂琼,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行政輔助部的羅月明,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70點,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衛生監督部:
龔德雄及鄺富成,第三職階首席稽查,薪俸210點,分別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及六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顧新明、楊永興及李濟強,分別為第五、第四及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分別為170、160及160點,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六月六日及六月六日起生效;
區間開、孫潔廉及羅鳳美,分別為第六、第六及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分別為150、150及140點,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財務資訊部:
朱佩明及譚連珍,分別為第五及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70及160點,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及六月九日起生效;
林金細,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三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梁成冠,第三職階首席稽查,薪俸210點,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160點:梁志剛、盧金棠及鄧海寧,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生效;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陳珍暖、周樹洪、曹英強、何群多、楊仲輝、李景垣、孫福寶、戴健生及余永富,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園林綠化部:
周志華,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180點,自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九日起生效;
張少強、蔣煒身、何連妹、何龍輝、何炳容、姚子榮、林建棋、林國明、孫學源、譚敬院、林挽壯及梁連華,首十位為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其餘兩位為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三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一職階三等文員Adriano do Espírito Santo,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並獲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205點,自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五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Ana Maria Barroso Silvério Marques Dá Mesquita學士——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及根據四月十三日第89-G/98號法令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一日之批示:
按照二月八日第1/86/M號法律第四條第一款d項之規定,批准給予“新世界針織廠有限公司”下列之稅務鼓勵:
削減購入位於慕拉士大馬路143至173號激成工業中心第一期6樓A座及G座物業之資產移轉印花稅百分之五十。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黃偉國學士——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65點,自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三日起生效。
陳美玲——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二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三年九月六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余潤德學士——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並聯同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職級轉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65點,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根據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六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世強行有限公司,准照編號01/1996。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四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姚如蕾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五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Amélia Maria Minhava Afonso、楊向明及曹娟娟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分別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九月十六日、九月三日起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分別轉為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625、505、305。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Daniel da Silva Pereira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九月四日起,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為230。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伍慧雅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三日起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275的薪俸。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應李偉勤的請求,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五日起予以解除。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於財政局——代局長 莊綺雯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Elsa do Rosário Rodrigues Merca de Figueiredo,為本局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及第二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約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之第三職階,薪俸點為535,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為着應有之效力,茲聲明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科長職務之本局人員編制內首席技術輔導員梁鴻福,由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八日起轉為本局編制內超額狀況。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八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舜堯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月四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85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程穎、鍾治國及潘定洪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二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應韓浣慧的請求,其在社會保障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四日即其在勞工暨就業局擔任職務起予以解除。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七日發出的批示:
(一) 治安警察局第六職階警長Maria Ferreira Sin,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264-7,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 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50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法務局登記及公證機關第三職階一等助理員Ivone Maria Osório Bastos Yee,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1051-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消防局第四職階副區長盧華勝,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644-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 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3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副警長甄瑞瓊,退休基金會會員 編號5267-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 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3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高級警員雷卓漢,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411-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 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九月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高級警員曾錦伍,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407-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 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九月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高級警員劉文發,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127-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 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九月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司法警察局第一職階二等偵查員Lei Weng Sang ,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8487-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 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教育暨青年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曾瑞祺,退休基 金會會員編號1986-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5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鄧根祥,退休基金會會員編 號4177-7,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 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九月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毛偉雄,退休基金會會員編 號4144-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 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馮劍鳴,退休基金會會員編 號4394-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 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周瑞琼,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275-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 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梁德成,退休基金會會員編 號4409-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 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九月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關冠生,退休基金會會員編 號4410-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 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九月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Lúcia Ngai,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272-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 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陳耀全,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413-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 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石玉玲,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281-7,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 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九月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衛生局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吳慶臣,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1819-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a項,即已屆服務年齡上限而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二十四年服務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0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四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二日發出的批示:
(一) 法務局第二職階登記局局長Augusto José da Luz,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1368-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九月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69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民政總署第七職階助理員黃運妹,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6122-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三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3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三日發出的批示:
(一) 民政總署科長Judith Maria Alves Sales do Rosário,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683-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2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澳門監獄第三職階一等警員曾志強,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1251-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零七條第一款a項,即已屆因病缺勤十八個月的期限,須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二十一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3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三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四日發出的批示:
(一) 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副警長杜冠卿康,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284-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3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陳澍培,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405-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郵政局第一職階一等郵務文員Beatriz Cheung aliás Beatriz Cheung Dias,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321-2,須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d項規定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一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八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0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一十條第二款規定,受強迫退休處分者僅在收到處分通知之日起十八個月後,方得收取退休金,故有關金額將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一日起始獲發放。
(三)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梁章成之遺屬蔡少萍、梁沛堅及梁沛祺,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438-5/P,其每月的撫恤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及第十款之規定,由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95點訂出,該撫恤金為死者所收取退休金的百分之五十金額,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三款所指的年資獎金的百分之五十。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六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茲公佈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三日批示所核准之工商業發展基金第三修改預算:
經濟分類 | 名稱 | 登錄/追加 | 減少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經常開支 |
|||||||
02 | 03 | 06 | 00 | 招待費 | $ 500,000.00 | ||
02 | 03 | 08 | 00 | 03 | 課程、會議及研討會 | $ 200,000.00 | |
04 | 04 | 00 | 00 | 01 | 國際技術合作 | $ 300,000.00 | |
總計 |
$ 500,000.00 | $ 500,000.00 |
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七日於工商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代主席:蘇添平——委員:麥偉棟、晴錦黃、陳詠兒、陳美蓮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下指相應日期起,續期一年:
助理員,第五職階,薪俸點為140:陸社民、黃連英、曾金英、趙珠明、譚新慶、曾貞潔、毛群有、梁玉珍及黃遲妹,首四位分別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九日、十月九日、十月十日及十月十一日起生效,其餘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日起生效;第三職階,薪俸點為120:雷詠詩,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起生效;第二職階,薪俸點為110:黃四維,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九日起生效;第一職階,薪俸點為100:吳天源、李超群、何永釗、林祖棠及梁偉華,由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起生效;
李濟棠、吳志雄及區國保,分別為第六、第五及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220、200及200,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二日及十月八日起,分別與袁文龍及林樂祺簽訂為期一年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Fabrizio Croce,擔任本局第一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起為期一年,薪俸為現行薪俸表的450點。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的規定,茲公佈經由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二日批准之澳門監獄基金二零零三年度預算之修改:
經濟分類 | 開支名稱 | 追加 (MOP) |
註銷 (MOP) |
01-01-07-00 | 固定及長期酬勞 | 40,000.00 | |
02-03-08-00 | 各項特別工作 | 40,000.00 | |
總計 | 40,000.00 | 40,000.00 |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三日於澳門監獄基金
主席 李錦昌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Shyam Bahadur Thapa Magar、 Surya Bahadur Thapa、Ram Chandra Shrestha、Mim Lal Shrestha、Bishwo Raj Sigdel、Dasharath Gurung、Jit Bahadur Khadka、Purna Bahadur Shrestha、 Lok Prasad Gurung、Prem Bahadur Bhujel、Ram Bahadur Tamang、Dipak Bahadur Thapa、Ghanashyam Gurung、 Bir Bahadur Rana Magar、Madhukar Thapa、Deepak Tamrakar、Ramesh Jung Thapa、Pralhad Sapkota、Jitendra K.C.、 Ramesh Kumar Karki、Mekh Raj Gurung、Nanda Bahadur Pulami Magar、Kesh Bahadur Gurung、Ram Gurung、Tara Bahadur Mahat、Bishnu Bikram Tamang、Ram Chandra Gurung、Yukta Bhandari、 Kumar Rai、Chhabi Lal Sangroula、Jit Bahadur Limbu、 Krishna Sharan Karki、 Krishna Bahadur Rai、Suk Bahadur Gurung、 Lok Bahadur Thapa、Binod Gurung、Dew Raj Gurung、Kiran Kumar Limbu、 Prem Bahadur Karki、Bhakta Bahadur Gurung、Tek Bahadur Thapa、Tilak Bahadur Gurung、Tej Bahadur Midhun Magar、Akanchha Ghale、Arjun Kumar Shrestha、 Ashok Kumar Limbu、Bhabindra Prasad Bura、Bijay Subba、 Bir Bahadur Gurung、Dan Bahadur Gharti、Harka Bahadur Pun、Harka Bahadur Rai、Indra Bahadur Gurung、 Jit Bahadur Limbu、Kabi Raj Gurung、Kailash Rai (Dewan)、 Karma Sing Tamang、Krishna Bahadur Gurung、 Krishna Bahadur Gurung、Krishna Bahadur Rai、Krishna Kumar Rai、Krishna Prasad Gauchan、Kumar Thapa、Laxmi Prasad Limbu(Yengden)、Mahesh Kumar Subba、Man Prasad Limbu、Medani Limbu、Mim Bahadur Gurung、Mohan Prasad Shrestha、Nanda Bahadur Rai、Nanda Kumar Rai、Nar Bahadur Pun Magar、Naresh Gurung、Niya Jyotee Rai、 Om Bahadur Roka、Om Raj Dura、Padam Bahadur Tamang、 Pradip Kumar Kerung、Purna Prasad Bokhim Limbu、Rai Tanka Ram、Ram Bahadur Gurung、Ram Kumar Rai、Santosh Kumar Limbu、Sarbajit Gurung、Sher Bahadur Limbu、Sir Bahadur Rana、Tek Bahadur Gurung及 Umesh Gurung,在澳門監獄相當於獄警實習員職級的散位合同獲續期六個月,並有權利收取薪俸點160點的工資,自二零零三年九月四日起產生效力。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屬澳門監獄之工作人員,其散位合同按下指期間起獲續期一年:
第三職階獄警:陳健榮、陳翹立、陳小龍、張勁光、何永杰、劉偉東、羅遠明、羅懷恩、羅偉棠、陸錦流、彭月權、潘海倫、黃俊傑及黃柳平,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二日起生效;第二職階獄警:黃建宏、歐陽瀚恩、黎建華、林富江、楊金漢、吳志倫、吳露佳、李偉倫、余志敏、梁詠康、崔冠榮、鄺偉恆及范國聰,由二零零三年八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Dilip Kumar Rai ,澳門監獄獄警實習員,屬散位合同,應其要求,由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八日起終止職務。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二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按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八日之批示: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按下指職級及期間續期一年:
許金玲,為第四職階護士,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五日起生效;
鍾少球、林國材及胡卓權,為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起生效;
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第三職階:謝榮華及阮雪雯,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一日及九月六日起生效;第二職階:鄒碧彤、謝偉塘、趙叔敏、朱樂雁、梁仲元、梁永添、勞照卿、盧苑梅、潘志輝及潘少珍,由二零零三年九月四日起生效;第一職階:周達強、徐永靜及楊均玉,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九月十八日及九月十六日起生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陳彩燕,為本局散位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羅佩儀、黃翠萍及葉綠莊,為本局散位第一職階護士,獲續約三個月,首位由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其餘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二日起生效。
Jorge Paulo do Rego Pestana dos Santos,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起獲續約六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張雪飛、麥錦倫、譚國華、李彩珠、吳軍民和歐仲源——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非專科醫生,為期三個月,由二零零三年九月八日起生效。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四日之批示:
蘇健齡學士——按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第一款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獲續任為本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處長,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九日之批示:
核准新僑藥行,牌照編號19,商號地址更正為澳門巴波沙大馬路216號及232號AV舖地下。
按照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三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萬五一 ——獲准許從事按摩師職業,牌照編號是:S-0040。
麥璐嘉——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201。
盧致鵬——應其要求,取消第C-0432號中醫師執業牌照之許可。
按照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四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龔書炳——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W-0026。
林偉材——應其要求,取消第C-0333號中醫師執業牌照之許可。
余少仙——應其要求,暫停第E-1291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因本局文誤,使刊登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七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第4804頁之批示摘錄有不確之處,茲更正如下:
原文:“周錦波、劉永強——獲准許從事中醫師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C-0409、C-0410。”
應為:“周錦波、劉永強——獲准許從事中醫師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C-0448、C-0449。”。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六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官世海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及九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呂淑貞學士為五級第一職階中葡中學教師,薪俸點為430點,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五日起至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Lao Oliveros, Florencia學士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點,由二零零三年九月八日起至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零三年九月三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附註方式更改陳春蓮、周文貴、周秀英、何彩英、邱玉珍、簡定珍、Laurinda Madeira、梁燕長、梁麗玉、羅妙玲、麥妙玲、莫玉喬、吳諾夫及黃兆娟之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職級轉為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50,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四日、九月二十日、九月十四日、九月二十四日、九月二十八日、九月二十二日、九月十四日、九月二十一日、九月十六日、九月十四日、九月十六日、九月十五日、九月十九日及九月十四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一日批示:
趙文炎,本局編制外合同之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根據第7/2001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七月二十七日第41/92/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其作為駿菁活動中心主任之委任獲續期,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五日批示:
João Leong、李秀媚、陸麗娟、譚麗霞、馬永漢、侯靜容、黃玉蘭、Alice Batalha、嚴麗君、Evaristo Segisfredo Antunes、許劍媚及黃挺樺,本局確定委任之三等文員,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日第三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公佈開考之評核名單中分別名列第一至第十二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確定晉升為本局人員編制內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以填補其本人曾經擔任之空缺。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八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吳坤淞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2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彭仲尤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五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起,轉為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4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第二職階助理員邱麗嬋、第四職階助理員吳幗儀、黃炳石和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陳自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各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三日、十一月十二日、十一月十二日和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徐新和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梁曉鳴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各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日和十一月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的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三年旅遊基金預算之修改,該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九日批示核准:
經濟分類 | 項目 | 注銷 | 追加 |
02-03-04-00 | 資產租賃 | $ 1,000,000.00 | |
02-03-07-05 | 世界旅遊日 | $ 250,000.00 | |
02-03-07-06 | 贊助在澳門舉行之會議及活動 | $ 1,450,000.00 | |
02-03-07-10 | 親善訪問 | $ 500,000.00 | |
02-03-08-02-04 | 其他特別項目 | $ 1,200,000.00 | |
總數 | $ 2,200,000.00 | $ 2,200,000.00 |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於旅遊局——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安棟樑——委員:文綺華,白文浩,梁寶鳳,李天碩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郭嘉文——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行家假期”旅行社,英文為“ Top Holidays”,於九月十九日獲發准照第0097/AV/2003號,持牌公司為“長暉國際旅遊有限公司”,葡文為“Agência de Viagem Internacional Cheong Fai Lda.”,英文為“P & E International Travel Co. Ltd.”。旅行社位於澳門賈伯樂提督街36至36C號永昌大廈B地下。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二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蔡佩盈及許婉婷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蘇志群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容光耀學士在本局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副局長一職,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趙文偉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月十日起續期六個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
黃慶華,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唐振宇、馮啟莊、王建傳、鄭穎歡及陳惠貞,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首位自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二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彩鳳張、戴聞川及張國偉,分別為第五、第三及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40、120及120點,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七日、十月二日及十月二日起生效;
盧發和,第六職階工人,薪俸點160點,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七日起生效;
區潤鴻及譚柏源,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190點,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高潔瑤——其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吳家倫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85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黎志明及馬德雄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十月六日及十月二十六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分別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五職階熟練工人及第三職階工人的薪俸點200及130點的薪俸。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於社會工作局
代局長 容光耀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Welch Wong學士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195,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應黃子秉學士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三日起予以解除。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二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黃有力
摘錄自本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六日作出之批示:
郭淑華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薪俸點540,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四日作出之批示:
陳元科——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半熟練工人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薪俸點140,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Terezinha Maria de Assunção Osório Kok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七職階熟練工人之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終止。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轉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三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255,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十月八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伯煇
摘錄自二零零三年九月十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唐蘊紅擔任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陳少斌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續約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的薪俸點23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陳華健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五日起續約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55點。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二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二十四的二等高級技術員,劉惠明、梁祝艷、溫美蓮、陳念慈、葉曉紅、許志樑、鄒瑞儀、康經維、黃錦欣、鄭秋明、吳美琪、李玉嬋、盧山、施崢嶸、王安儀、容美玉、原慧姿、孫君煬、區潔萍、鍾煥玲、張德佳、梁燊堯、António Viegas de Jesus Costa及陳德雄,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八日於郵政局
代局長 劉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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