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六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法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及二款的規定,下列本辦公室人員之定期委任,自相關日期起續期一年:

顧問朱林學士,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私人秘書區玉玲,自二零零三年八月十日起生效;

私人秘書梁達民,自二零零三年八月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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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八日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翠玲


廉 政 公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十日批示如下:

簡佩敏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批示如下:

王智豪——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九條第三款及第四款,以及《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以徵用方式繼續任用為第三職階主任文案,自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六日起,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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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四日於廉政公署

代辦公室主任 胡家偉


審 計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日的批示:

吳兆昌,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75——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的批示:

莫麗明,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50——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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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九日於審計署

綜合事務局局長 區惠華


海 關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第3/2003號法律第二十六條第三款及第三十三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海關關員編制人員,副關務督察編號13791——黃玉識,由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五日起以徵用方式,在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工作。

摘錄自關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分述如下:

Miguel António da Rocha Lopes及高華郁,分別為第三、第二職階熟練工人,編號為984911及995281,薪俸點為170及160,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及七月五日起生效;

林長容,第二職階助理員,編號984941,薪俸點為110,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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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九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茲公佈經由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四日批准及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八日核准之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二零零三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一次修改:

二零零三年七月九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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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五職階助理員洪勝健之散位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六個月,由二零零三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分別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及六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李世和及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陳立璇之編制外合同獲准以其所屬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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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十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Rui Manuel Morais學士,由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日起,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為期兩年,薪俸點為485點。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Maria do Sameiro de Faria Delgado Fernandes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八月一日起續期六個月。

摘錄自本局局長分別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三日及六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湛鳳儀及鄧子敏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及七月三日起,分別續期六個月及一年。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三年六月五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五的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李麗如、José Chu、林瑞光、蔡志龍及梁寶鳳,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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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九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陳嘉慧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六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本局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周金歡學士及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鍾惠平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以及其合同第三條款各自修改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00,分別由二零零三年六月一日及六月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蓓學士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三職階助理員杜肖萍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第一職階二等文員Regina Ng,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文員的職務,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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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七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身 份 證 明 局

批 示 摘 錄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九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三款之規定,在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第二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刊登的評核成績中排名第一的本局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羅金碧,獲以超額狀況委任為本局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4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三款之規定,在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第二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刊登的評核成績中排名第一的本局第二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伍志明,獲以超額狀況委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薪俸點40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第二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的評核成績中排名第一的本局人員編制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黃淑卿,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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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民 政 總 署

決 議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三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杜淑儀學士,在有關考試評分名單中排名第一之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且基於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之規定繼續生效,該人員獲確定委任為有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

Ana Wong Martins、Cristina Isabel Lourenço、余永鴻及陳嘉詠,分別在有關考試評分名單中排名第一至第四之合格應考人,以及彭蓬康,在有關考試評分名單中排名第一之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且基於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之規定繼續生效,該等人員獲確定委任於有關人員編制內,首四位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最後一位為第一職階二等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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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李思豪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獲以散位合同方式於本局擔任職務,並按下指職級及期間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羅嘉敏學士,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邱潤華、余穎思、蘇秀雯及龔鈞華,皆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七月二十一日、七月七日及七月四日起生效;

梁勤富及尤何幗卿,皆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及七月三日起生效。

根據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四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立基貨運有限公司,准照編號0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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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八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羅銳榮副局長代行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陳詩韻及張夢霞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260,為期三個月,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二日及七月八日起生效。

根據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及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和第二款a)項的規定,Vitória Alice Maria da Conceição及何艷媚在本局擔任公共會計廳廳長及公證處處長的定期委任,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及七月二十九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鄧世杰、張自強及張詠詩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五日、七月五日及七月二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分別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85、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第二職階二等公關督導員的薪俸點275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指職級及期間起獲續期一年:

Carlos Miguel de Brito Amaral、梁桂娟、Juliana Ferreira Almeida Chan、邱雪玲及何淑莊,首兩位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其餘三位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五日、七月二十六日、七月五日、七月十二日及七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張秀俊及陳卓明,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自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五日起生效;

梁志豪,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自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Cristina Maria Dias 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七月十日起獲續期三個月。


聲 明 書

根據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副刊)的十二月三十日第10/2002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對本經濟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一章第七組開支功能分類8-01-0經濟分類04-01-05-00-03,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的整體款項的分配,作出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的修改,茲公布如下: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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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十日於財政局——代局長 楊寶儀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下列在二零零三年六月五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的合格應考人,分別按下指之職位獲確定委任於本局人員編制: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的梁鴻福、梁倩筠及譚國勝,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獲確定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評核成績中獨一合格應考人容志輝,第二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獲確定委任為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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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九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勞 工 暨 就 業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六日及六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王春萍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三年六月九日和六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林寶輝和關靜仙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分別自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八日和九月四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各自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和第七職階助理員的薪俸點365和16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羅德誠,自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八日起續聘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

謝月紅和麥珍儀,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續聘為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20。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梁錫根在本局以徵用制度擔任的職級,自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九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54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孟瑞怡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馬俊達及方綴妮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三日起在本局擔任職務,分別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60,以及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195,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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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十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社 會 協 調 常 設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九日第59/97/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Rosalinda Vitória Lameiras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在本委員會擔任第二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315,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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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七日於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

協調員 孫家雄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恤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四日發出的批示:

(一)治安警察局第六職階警長Alberto Correia da Amada Izidro,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3924-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50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社會工作局第三職階高級護士譚月好,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9708-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服務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2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高級警員周錦泉,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141-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曹志雄,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385-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 a 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王金祿,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300-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民政總署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余國興,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695-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一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6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民政總署第七職階助理員鍾愛群,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755-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三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3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七日發出的批示: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陳恆,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400-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土地工務運輸局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葉國,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2704-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七月四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土地工務運輸局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鄧志強,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2832-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七月四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土地工務運輸局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鮑健生,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2815-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七月四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土地工務運輸局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陸天勝,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2783-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服務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七月四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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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十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更 正

因刊登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二組第2726頁,有關本局二等技術輔導員陳淑慧之原職級及原職程,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起轉為本局文職人員編制之超額狀況之聲明,葡文本出現文誤,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

“... adjunto-técnico de 2.ª classe, Chan Suk Wai ...”

現更正為:

“... adjunto-técnico de 2.ª classe, Chan Shuk Wa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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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十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任代局長 張秀蘭警務總長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監獄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梅惠娟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劉仲棠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六日及七月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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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七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本人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九日之批示:

本局應無期限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護士溫潔霞之要求,已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解除其合約。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林勺明,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實習醫生——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由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六日起生效,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轉為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為期一年。

按照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五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庾智文——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173。

———

按照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蔡桂森、梁少明——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M-1174、M-1175。

———

按本人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達安中藥房,牌照編號第89號,以及其經營地點為澳門柯高街9號地下之所有權轉移予總辦事處為澳門柯高街9號地下的關影紅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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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蔡永泉——已故,取消第M-0300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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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氏醫療中心——獲准許營業,診所位於澳門祐漢新邨第四街35號地下G3-G4,准照編號是:AL-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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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張明芳第M-0278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遵守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

———

鄭華——應其要求,暫停第O-0049號牙科醫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

按照二零零三年七月二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祁斌時、黃巧殷——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M-1176、M-1177。

———

澳門彩光醫療中心——獲准許營業,診所位於澳門連勝馬路98號G地舖,准照編號是:AL-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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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芙蓮——應其要求,暫停第E-1242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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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佩儀——應其要求,暫停第E-1315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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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Orlando Augusto de Assis、余秋麗、林婉萍、徐慧萍——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E-1359、E-1360、E-1361、E-1362。

———

按照二零零三年七月七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劉澄邦——已故,取消第M-0122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

二零零三年七月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聲 明

為著有關效力,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茲聲明,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廳長職務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陳家豪,自動轉為本局編制內之超額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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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二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何駿民——根據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Victor António Banãres Chan——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聘請其在本局從事若干海外市場代表活動領域之推廣、評估供應市場之潛力,並建議及執行適當之推廣策略的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日於旅遊局

局長 安棟樑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公布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批准的社會工作局二零零三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二修改:

單位:澳門幣

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於社會工作局——行政管理委員會,由主席葉炳權代行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羅志驍——獲准以個人勞務合同方式在本局擔任醫療服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

二零零三年七月八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澳 門 理 工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按照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四日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及九月十六日第49/91/M號法令第五條第二款之規定,同時符合十二月六日第469/99/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續徵用文化局首席高級技術員王增揚碩士到本院工作,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五日起,為期一年。

———

二零零三年七月二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秘書長 辜麗霞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二日之批示:

湯錦華,本學院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屬散位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之規定,其合同獲續期一年,並屬同一職級及職階,由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余曉瑩,本學院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其合同獲續期二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的第二職階,由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五日起生效。

馮威廉、王美清、羅茂顏及李美燕,分別為本學院確定委任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二等文員及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五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八日起,分別改為其所屬職級的第二職階。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c)項及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形式分別聘用羅嘉賢學士及黃佩恆學士,為本學院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為期六個月,由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之批示:

鄭少華,本學院第六職階助理員,屬散位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之規定,其合同獲續期一年,並屬同一職級及職階,由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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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十日於旅遊學院

院長 黃竹君


政 府 船 塢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岑詠雪及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潘子茹,在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四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皆為唯一合格應考人,現分別獲確定委任為本廠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

———

二零零三年七月七日於政府船塢

代廠長 鄺錦成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李婉芝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的薪俸點240的薪俸。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蔡美蘭及王建平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分別轉為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35,及第三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為220,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及八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國強、凌健業及張金清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首位續聘為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90,其餘兩位續聘為第三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為220,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日、九月五日及十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之規定,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劉惠明學士在本局擔任副局長的定期委任,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之規定,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梁祝艷學士在本局擔任人事暨會計廳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Isabel Maria dos Remédios,首席郵務輔導技術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郵務輔導技術員。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潘家羨及葉穎芝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分別轉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65,及第三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為220,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及八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修改Judas Tadeu Fernando Nelson Henriques Manhão Jorge及鮑惠玲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七月八日及七月十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的薪俸點170及第四職階熟練工人的薪俸點180的薪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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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七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房 屋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規定,趙旅平學士在本局擔任房屋援助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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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七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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