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廉政專員分別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十二月十九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批示如下:
譚賢添——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及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零四年九月三十日止,以定期委任方式獲委任為辦公室助理,以填補上述行政法規附件一內所載之一職位。
梁葆青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及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三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續委任為第三職階特級公關督導員,為期一年,並維持現時之職務。
許壹心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及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七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獲委任為第一職階一等資訊督導員,為期兩年,以填補上述行政法規附件一內所載之一職位。
摘錄自廉政專員分別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七日及一月十七日批示如下:
陳紫玫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及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四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續委任為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為期一年,並維持現時之職務。
鄧思敏學士——應其本人要求,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起,終止作為本署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於廉政公署
代辦公室主任 胡家偉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三日的批示:
劉達權及馮渭球,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屬臨時委任,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及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獲確定委任出任上述職位,由二零零三年二月五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四日於審計署
綜合事務局局長 區惠華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七日行使經第25/200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所指附件四第二項及第13/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所賦予的權限而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六條第二款a)項及第十三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並按照同一通則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款i)項及第二百四十條c)項所規定;同時經考慮上述通則第二百零一條第二款f)項的加重情節和第二百條第二款h)及i)項的減輕情節,對海關警員編號09881,何惠林科處撤職處分。
因應本批示而向澳門特別行政區中級法院提起司法上訴之期限為三十天。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於海關
海關關長 徐禮恆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分別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三日及一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五職階助理員洪勝健之散位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及職階續期六個月,由二零零三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馬志雄之散位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九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七日、十一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Roque Silva Chan及嚴嘉敏——分別為本辦公室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均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獲准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相同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分別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及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分別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五日、十二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包美鳳——本辦公室第六職階助理員,屬散位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獲准以散位合同方式、相同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應何暉妍的請求,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林郁豪——本辦公室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屬散位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並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款b)項之規定,獲准以散位合同方式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五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一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梁紹權學士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五日起續期兩年。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梁少梅學士在本局擔任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三職階的編制外合同續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助理員第二職階劉淑嫻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本局二等技術輔導員第三職階譚宗騏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以及修改其第三條款為一等技術輔導員第一職階,薪俸點305,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二等技術輔導員第一職階徐秀晶的散位合同續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九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之批示:
應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劉志美之要求,由二零零三年二月七日起解除其編制外合同,以便由該日起於行政暨公職局擔任職務。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一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按本署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管理委員會會議所作出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Isabel Maria Marcelino Vieira學士,屬編制外合約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約的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40點,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日管理委員會會議所作出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管理委員會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Eulália das Felicidades Estrócio Souza,獲續編制外合約,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九日管理委員會會議所作出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衛生監督部員工陳玉坤學士、何發堂及陳國華,屬編制外合約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約的第三條款,職級分別調整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及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540、350及265點,皆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二日作出,並於同月十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陳國華,獲續編制外合約,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作出,並於同月十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Isabel Maria Marcelino Vieira學士、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溫崇政及第二職階二等文員Cristina Fátima de Jesus獲續有關編制外合約,首位為期一年,最後兩位為期兩年,薪俸分別為540、290及240點,各自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日、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二日及三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財務資訊部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麥惠英、第一職階三等文員Anita Anok及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杜詠雅獲續有關編制外合約,為期兩年,薪俸分別為365、195及195點,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七日、三月二十七日及三月二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建築及設備部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李炳燊,屬編制外合約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約的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80點,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飲食場所“粥軒鮮鍋”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獲發給第142/2002號准照,持牌人為盧家輝。該店位於澳門勞動節大馬路343號,347號地下P,Q舖。
飲食場所“中山美食”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獲發給第143/2002號准照,持牌人為古奕發。該店位於澳門台山中街310號,逸麗花園地下X舖。
飲食場所“聚富美食”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八日獲發給第2/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陳炳根。該店位於澳門飛喇士街438號地下W舖。
飲食場所“高雅茶餐室”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六日獲發給第4/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高雅餐飲管理(集團)有限公司。該店位於澳門罅些喇提督大馬路108號B地下及閣樓Aa舖和B舖。
飲食場所“德利美食”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七日獲發給第7/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陸國基。該店位於澳門黑沙環第五街38號至40號及黑沙環新巷34號至58號地下H,I,J,K,L,M舖。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九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何嘉雯及梁鍵璋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二日及二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林月霞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七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85的薪俸。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韋顯貴、Sérgio Zeferino de Souza、梁國強、陳紫綾、李慧菁、陳嘉俊及李偉勤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獲續期壹年,首三位分別由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一月十五日及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其餘由二零零三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四款之規定,本局的臨時委任二等高級技術員朱奕聰及Cristina Luisa Joaquim Neto Valente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起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按照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之規定,本局的定期委任二等高級技術員Regina Gageiro Madeira、蕭書香及馮小萍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起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Ana Catarina Coelho Ruas 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八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85的薪俸。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九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因本局文誤,刊登於一月二十二日第4/2003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批示摘錄有不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Kuan Fong...。”
應改為:“...Hong Fong...。”。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退休/撫恤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發出的批示:
(一)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第三職階特級地形測量員李志健之遺孀黃慧貞,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11-8/P,每月的撫恤金是根 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四款配合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及第十款規定,由二零零二年十月十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35點訂出,該撫恤金為死者所收取退休金的百分之五十金額,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三款所指的年資獎金的百分之五十。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二零零三年一月七日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同年同月十三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並配合核准退休基金會章程的九月二十八日第45/98/M號法令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本會第三職階一等文員Humberto Mariano Marçal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二日起,以附註形式續期六個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並配合核准退休基金會章程的九月二十八日第45/98/M號法令第二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的規定,黃耀華、張錫永、Felisberto Ng、蘇宗俊及蕭杰立在本退休基金會擔任職務之散位合同,首四位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五日起,最後一位自同年同月十二日起,以附註形式續期一年,首兩位續聘為第七職階及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第三及第四位續聘為第七職階及第六職階助理員,最後一位續聘為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沙蓮達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三月十七日第42/GM/99號批示重新公佈於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第十二期第一組《政府公報》上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之規定,確定委任José Manuel Moreira de Carvalho Allen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00。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三月十七日第42/GM/99號批示重新公佈於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第十二期第一組《政府公報》上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四日起與李瑞賢及許志仁簽訂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分別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及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分別為305及265;期滿皆可續約。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三月十七日第42/GM/99號批示重新公佈於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第十二期第一組《政府公報》上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事務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程嬋瑰、葉細根、黎意珍及官治波,續聘為第三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70,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70:黃漢華、譚俊偉及梁景華,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二日、二月二十二日及二月十四日起生效;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60:鄭威全及李淑賢,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二月一日及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陸超倫,續聘為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50,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40:呂鶴群,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十四日起生效;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30:歐少華及陳秀芳,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一日起生效;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20:歐陽惠芳及莫永秀,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三月十七日第42/GM/99號批示重新公佈於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第十二期第一組《政府公報》上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五日起與黃曼瑩、黃碧琪及高家怡簽訂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期滿可續約。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Ganga Bahadur Gurung,澳門監獄獄警實習員,屬散位合同,應其要求,由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七日起終止職務。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按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二日之批示:
João Carlos Rodrigues de Castro,本局第三職階首席診療技術員——其個人工作合同,由二零零三年二月一日起獲續期六個月。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黎文豪及張光熾,分別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及第三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一月六日及一月五日起獲續約一年。
關美荇及黃少豹,皆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分別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及一月三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日之批示:
郭歡歡,為本局第二職階醫院主任醫生,Vicente Manuel da Fonseca Chantre及周蘇,為本局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其個人工作合同,分別由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二日、四月一日及四月十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日之批示:
李蕙姬,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三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三日之批示:
郭金玲、雷詠嫦、黃志妹、蘇燕帽及戴勝榮,皆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分別由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首三位)及一月二十三日(最後兩位)起獲續約六個月。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按下指職級及期間起獲續期三個月:
歐陽翠麗及梁儉華,為第一職階護士,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羅嘉樺,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陳麗君,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由二零零三年一月八日起生效;
陳錫添及林旺福,為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分別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一日及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甄耀強及柯海豐,由二零零三年一月十日起生效;楊學識、蘇太陽及譚文添,由二零零三年二月一日起生效;劉漢英及蕭秀芳,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劉錦聰及盧定泉,分別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四日及一月三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及二零零三年一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用楊敏健擔任本局澳門演藝學院舞蹈學校教師職務,為期十個月,自二零零三年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陸曉敏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十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林國權及黃洪強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二職階首席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第二職階三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二月九日及三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蕭詠儀——第二職階首席照相排版員,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二日起生效;
陳元順和雷詠琴孔——第五及第三職階助理員,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二日及十四日起生效;
馬錦洪——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陳淑儀及何淑姬——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一職階一等及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三日及三月七日起續期一年。
何德——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四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五職階助理員的薪俸點140的薪俸。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何娟——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七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黃維津在本局擔任第七職階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五日起續期三個月。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黃結彬及侯炳賢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一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的唯一投考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韓衛,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人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葉文祺及陳潔屏,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於社會工作局
代局長 容光耀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李婕學士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二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260點,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條,以及第33/2001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三款的規定,延長本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Lucinda Mendes Coelho於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的期限,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梁文權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工人職務,薪俸110點,為期六個月。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一日於體育發展局
局長 蕭威利
摘錄自本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三日作出之批示:
Terezinha Maria de Assunção Osório Kok——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七職階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240。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伯煇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三款、第四條及第五條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本局人員編制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文員Ana Izabel Machon為本局基礎建設廳文書處理暨檔案科科長,為期一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七日所作出的批示:
黃偉儀——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三等翻譯員,合同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茲聲明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下述員工轉為本局編制內超額人員狀況:
姓名 | 被委任之職位 | 原職級 |
Ana Izabel Machon | 科長 | 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九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摘錄自二零零三年一月十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本局三管輪鍾永業,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四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評核成績名單中的唯一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管輪職程第一職階二管輪,繼續佔據三月二十七日第15/95/M號法令附表所載的職位。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一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並經配合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一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本局人員編制內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區少玫,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並經配合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一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本局人員編制內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麥炳堅,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並經配合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一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名列第一及第二的本局人員編制內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林志雄及黃俊鈞,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技術輔導員職程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及第四十九條第三款並經配合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一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名列第一至第七名的本局人員編制內第三職階氣象觀察員黎婉文、蘇潤玲、郭忠達、黃繼偉、李永權、何國強及方淑貞,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氣象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二等氣象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何志榮及朱達均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五及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三日及二月十九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本局人員編制內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黃華森,擔任本局儀器暨維修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三年四月六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九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經濟局人員編制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文員林慧萍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四日起以同一職級及職階轉入本局人員編制。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四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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