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刊登於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五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27/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撥予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一筆常設基金並指定其行政委員會的成員。
基於該常設基金行政委員會之其中一名成員終止可使其成為成員之職務;
而有必要對組成該行政委員會的成員作出適當調整;
經聽取財政局意見;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第l/1999號法律第七條及十一月三日第223/98/M號訓令第一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經第27/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撥予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之常設基金的行政委員會改由以下成員組成:
主席: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主任陳伯煇,或其合法代任人;
委員: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副主任郭小麗,或顧問高級技術員吳偉雄;
委員:首席高級技術員劉小湖(行政及財政範疇負責人),或二等文員Cristina Fátima Luís de Almeida。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九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以及第12/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所賦予的權限,並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十一月二十八日第57/94/M號法令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經聽取財政局意見後,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會計帳冊以及有關帳冊的註解,該等文件附於本批示,並成為其組成部份;
二、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之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應根據該附件所訂定的格式制定;
三、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的每月帳目及年度帳目內亦應包括如附件所示格式的現金流量表及賠償準備金變動表,此外,在年度帳目內亦應包括如附件所示格式的資本儲備變動狀況表;
四、公定會計設計的規定補充適用於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會計帳冊;
五、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的資產及負債之估值是根據澳門金融管理局以通告形式為保險公司所訂定之標準來擬訂,該標準是按照規範保險活動的法規來制訂的;
六、該實體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使用新的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會計帳冊;
七、廢止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三日第26/SAEF/95號批示。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A. 帳目類別
帳目將分為八個組別並按以下的圖表編為第 I 組至第 VIII 組:
資產負債表帳戶 | I | 貨幣資產 |
II | 應收應付款及內部調整帳項 | |
III | (自訂會計科目) | |
IV | 固定資產 | |
V | 資本儲備及損益 | |
損益表帳戶 | VI | 開支 |
VII | 收益 | |
VIII | 損益 |
第I組至第V組以及第VIII組的帳戶構成資產負債表的內容。第VI組及第VII組的帳戶則作為本年度損益的決算以及相關的演算。第VIII組的帳戶是用於闡釋本年度所獲得的損益及其應用,而第III組的帳戶將暫不作任何特別用途。
B. 會計帳目表
C. 帳戶編號
這組別記錄存於出納處及信貸機構的即期存款,通知存款及定期存款等帳戶內作支付用的流動資金之相關交易。
這組別包含所有代表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與其他實體的交易關係以及開支和收益調整之帳戶。
這個帳戶的借方將記錄各保險公司按照十一月二十八日公佈之第57/94/M號法令第二十六條第一款a)項上所規定應支付的金額,而上述金額的支付則記錄於貸方。
212 其他實體
此帳戶係將依據第57/94/M號法令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上規定應支付予汽車保障基金的金額記入借方,而該等金額的支付則記入貸方。
此帳戶該貸記因應第57/94/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上規定應付予保險公司的金額,並將各項償還的金額記入借方。
222 受益人
此帳戶貸記法律所規定的賠款金額並將相關的金額的支付記入借方。
此帳戶記錄與未來開支相應的支付款項直至它們被轉記至各有關的營業結果帳戶內。
282 預收款項
此帳戶記錄與未來收益相關的已收款項直至它們被轉記至各有關的營業結果帳戶內。
283 應收利息
此帳戶記錄到目前為止應可獲取但尚未收到的利息價值。
此組別包含供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所用而其用途可伸延至多個會計年度之財產價值。
用以記錄開辦、公證及稅務等費用。
用以記錄供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使用之不動產的購置成本,購入時的連帶費用以及其後的裝修費。
422 辦公設備及傢俱
用以記錄供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使用之設備,動產及辦公文儀的價值。
包括資本性投資及其他由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購入的有價證券。
綜合用以補償有價證券價值之經常及非經常性損失的金額。
44 遞延費用
綜合沒有獨立實現價值並且涉及續後數年度之費用。
這組別記錄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自身的資本,其有關帳戶的前期及本年度的累計結果,縱使為負值,亦將載於資產負債表的第二個組成部份名為資本淨值的項目內。
51 一般儲備
包括所有於設立時尚未確立任何特定用途之資本儲備。
此帳戶包含由結算所得並將滾存至下個年度的利潤或虧損。
這組別的帳戶是用以記錄本年度的經常性開支。
61 賠償金
此帳戶記錄按第57/94/M號法令第二十三條第二及第四款上之規定以賠償名義所支付的金額。
這組別的帳戶是用以記錄本年度的經常性收益。
71 保費從價收入
用以記錄保險公司根據第57/94/M號法令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a)項上之規定而結算的金額。
72 澳門特區撥款
包括由澳門特區政府發放給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的撥款,這些撥款已於第57/94/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第三款內列明。
這組別是用以記錄本年度的損益。
81 本期營業損益
用以集中記錄於本年度末期時登記於第VI 及第VII 組別內的開支及收益。
82 非經常性損益
用以記錄屬於本年度但不視為正常和經常性之收益及損失。
綜合本年營業所得的收益和開支以及與前期營業相關的取消項目。
記錄帳戶81, 82 及83 的演算結餘。
本年 | 去年同期 | |||
經營活動 | ||||
本期營業結餘淨值 | x | x | ||
- 投資收益 | (x) | (x) | ||
- 賠償準備金的增加(減少) | x | x | ||
- 債權人的增加(減少) | x | x | ||
來自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淨額(1) | x | x | ||
投資活動 | ||||||
- 定期存款的增加(減少) | (x) | (x) | ||||
- 收到利息 | x | x | ||||
來自投資活動的現金流量淨額 | (2) | x | x | |||
現金和現金等價物之淨變動額 |
(1)+(2)= |
(3) | ||||
期初現金和現金等價物 | (4) | x | x | |||
期末現金和現金等價物 |
(3)+(4)= |
(5) | x | x | ||
* 至於每月的帳目,其現金流量之演變則以本月及上月的對應金額作列報。
期初結餘 | (1) | x |
增加 | (2) | x |
減少 | (3) | x |
於 年 月 日之 結餘 (1)+(2)- | (3) | x |
|
本年 | 去年同期 | ||
期初結餘 | (1) | x | x |
包含營業淨結餘 | (2) | x | x |
期末結餘 (1)+(2)= | (3) | x | x |
本年度所設立的準備金之取消或撥回是通過對調上述所指的會計分錄而為之。
前期所建立的準備金之取消或撥回是透過在「前期損益」的帳戶(帳戶83)內作相對應記錄為之。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