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五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的規定,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款c)項條文的要求,以附註形式修改Teresa Mio 及談萬松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分別轉為第五職階助理員及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140及190,各自由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一日及四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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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六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審 計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的批示:

陳強——經濟局確定性委任之第一職階首席督察,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七日起,以徵用方式於本署擔任第一職階特級督察,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二日的批示:

梁煥庚學士——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四款第一項、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以及經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其在本署綜合事務局擔任技術研究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二年五月二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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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於審計署

首席審計師 高展鵬


警 察 總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於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和第三十二條第一、二和三款,以及第2/2001號行政法規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由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起,以調任方式、相同職程及職級確定委任司法警察局陳現倫學士,為警察總局人員編制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薪俸點為540點,以填補第2/2001號行政法規附表內的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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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一日於警察總局

局長 白英偉


海 關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六日所作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並聯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以調任方式,定期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岑錦棠,擔任海關資訊通訊廳廳長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副關長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分述如下:

郭秀琼、徐容添、布慕玲、張浩加、劉淑芬及歐陽麗芳,皆為助理員,編號分別為963830、940241、943010、943020、943030及943040,首位屬第三職階,薪俸點為120,其餘屬第四職階,薪俸點為130,各自由二零零二年四月二日、四月十九日、四月十九日、四月十九日、四月十九日及五月七日起生效;

鍾新華,第三職階半熟練工人編號964001,薪俸點為150,自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起生效;

鄧偉民,第二職階熟練工人編號005541,薪俸點為160,自二零零二年五月四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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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七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議 決 摘 錄

按照立法會執行委員會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七日議決:

根據十二月四日第11/2000號法律第三十三條,以及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楊瑞茹碩士在本部門擔任副秘書長的定期委任續期兩年,自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及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朱健斌擔任本部門第一職階二等文員的編制外合同,獲以附註形式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即改為第一職階一等文員,薪俸點為265點,由二零零二年五月四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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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辦公室主任分別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六日及四月十七日之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劉覺威之編制外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六項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三等翻譯員范家盈的編制外合同獲更改為同一職級的第三職階,由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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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名的二等文員第二職階溫靜如及何潔玲,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行政人員組別一等文員第一職階。

摘錄自副局長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b)項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助理員第三職階吳訊貽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的第四職階,薪俸點130,自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助理員第四職階王文全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的第五職階,薪俸點140,自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本局一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Diana Maria Vital Costa de Beltrão Loureiro學士在本局擔任副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七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第一公證署繕錄員第一職階黃家熾,屬臨時委任,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由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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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身 份 證 明 局

批 示 摘 錄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林樹昌在本局擔任第四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起續期六個月,職級及職階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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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六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十日之批示:

林貴豪,本局第二職階散位助理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合約獲續期一年,執行同一職務,並轉為高一職階,由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吳志偉及胡志然,皆為本局第二職階散位半熟練工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同一職務,均由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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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本局第二職階一等文員馮新琴陳,在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第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有關開考之唯一投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聯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以填補由六月二十八日第27/99/M號法令為整體配備而設立之空缺。

根據本局代副局長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五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聯明貨運有限公司,准照編號0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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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澳門港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准照編號04/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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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本局代副局長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七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裕程轉運企業有限公司,准照編號03/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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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八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戴建業代副局長代行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聘用梁美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為期壹年,自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五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十三的一等高級技術員黎寶珊、趙汝民、朱國宏、劉緻緻、楊少蓮、林瑞雯、Vitória Alice Maria da Conceição、何麗媚、李天碩、楊耀文、Manuel João Vasques Ferreira da Costa、Rui Pedro de Carvalho Peres do Amaral及何燕梅,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第二、第三、第六、第七、第十二及第十三名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三款之規定,仍保留其超額狀況,不佔據編制內空缺,其餘空缺由七月五日第30/99/M號法令另設立及已被其本人填補。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二條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的唯一合格應考人特級資訊督導員邱松輝,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資訊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皆為唯一合格應考人的一等技術員Ulisses Júlio Freire Marques及一等翻譯王雪麗,分別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及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翻譯。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一等督察余佩蓮及區坤榮,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督察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督察。

聲 明 書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二)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二)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二)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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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博 彩 監 察 暨 協 調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Carla Marisa Pack Coteriano 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的薪俸點330,由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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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一日於博彩監察暨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房屋局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黃美玲,自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六日起在社會保障基金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的職務,為期一年。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應何嘉華的請求,其在社會保障基金擔任第二職階三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其在海關擔任職務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區詠琴及馮少萍在社會保障基金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更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75點,自二零零二年五月八日開始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文化局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Sandra Fátima Bento,自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五日起以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轉入社會保障基金人員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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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恤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發出的批示: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鄭偉棠,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597-7,因被懲處強迫退休,須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d項規定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二十八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5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四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一十條第二款規定,受強制退休處分的首十八個月內不得收取退休金,該所訂金額將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八日起始獲發放。

(三)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文化局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林鈞池,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2429-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5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一職階副警長李明,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3972-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多於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二年四月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8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港務局第三職階二管輪黃沛,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2334-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a項,即已屆服務年齡限制而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二十三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二年四月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0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四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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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臨時委任黃佩儀為本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職位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事務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梁國志、陳建樂、José Luís da Silva及詹樹堂,分別為第六、第六、第五、第二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90、190、170及140,皆自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許永昌及李譚有,分別為第二及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60及180,各自由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及五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助理員:第四職階,薪俸點為130:林源漢,第三職階,薪俸點為120:林泳茹,分別自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及五月二十日起生效;第二職階,薪俸點為110:郭小怡、羅寶蓮、蘇光、繆進誼及唐兆珠,分別自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五月一日、五月十一日、五月十一日及五月二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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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本監獄第一職階獄警吳偉漢,黃詠輝,林艷琼,梁國珊,黃煜,梁子彬,張遜,李詠康,毛詠欣,李德偉,楊育藝,鄧松齡,朱永圓,黃家明,陳秀香,甘麗麗,劉仁,屬散位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二十八條的規定,上述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梁秀芳,本監獄第一職階護士,屬散位合同 ——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本監獄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張欽明,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二十六條的規定,上述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二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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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周蘇學士、郭歡歡學士和吳懷申學士——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從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二日起,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獲聘用,首位為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其餘為第二職階醫院主任醫生,薪俸點分別為620點及675點,為期一年。

按局長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日之批示:

陳芷茵及梁靜琴,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護士,由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起獲續約六個月。

Rebecca Juliana Bernabe Mercado,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三職階護士,由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四職階。

鄭仲成、梁英文、廖國珍、呂惠嫻、王衛紅及黃偉業,為本局散位合同人員,首位為第二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其餘為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分別由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九日、四月十三日、四月十二日、四月十七日、四月七日及四月二十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八日之批示:

Lilian Suclatan Callanta及黎慧賢,分別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及第二職階一等診療技術員,更改其合同第三條款,分別轉為同一職級的第二職階及第三職階,各自由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四日及四月十日起生效。

盧錦培,本局散位合同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更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的第七職階,由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六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一日之批示:

梁珍學士——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及第五款所規定,從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九日起,確定委任為本局醫院醫生職程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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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六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官世海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三日批示:

潘瑞琼,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30點,由二零零二年五月三十日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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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五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韋思理


文 化 局

聲 明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林韻妮學士擔任本局副局長之定期委任,到期限屆滿而終止,並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規定,自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四日起返回本局人員編制原職位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規定,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林韻妮學士,自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四日起,以徵用方式到澳門理工學院擔任職務,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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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三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二條第三款b)項,第三條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第一款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霍慧蘭副學士為本局人員編制市場處處長,為期一年。

履歷

學歷:

一九七七年九月至一九八零年六月在英國Concord College就讀並高中畢業,一九八零年九月至一九八三年六月在英國Llandrillo Technical College就讀酒店管理高等專業文憑課程及畢業,一九八八年一月至十二月在香港Sara Beattle College就讀行政秘書文憑課程及畢業,二零零零年一月起在香港Caritas Francis Hsu College 就讀Bphil in Hospitality Management Students。

工作經驗:

一九八一年三月至六月在英國St. Georges Hotel任實習課習,一九八一年七月至八月在英國Holiday Inn Golden Mile任實習課習,一九八二年三月至七月在英國Holiday Inn Marble Arch任實習課習,一九八四年三月至一九八五年四月在澳門Macau Excelsior任接待處主管,一九八五年八月至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在香港Marco Polo Hotel任客務關係主任,一九八七年一月至一九八八年二月在香港Farrington Travel Limited任旅遊顧問,一九八九年一月至十月在香港深灣遊艇會任行政秘書,一九八九年十二月至二零零零年四月在雨山公關推廣公司為股份持有人,一九九九年三月至二零零零年三月任職於澳門移交大典統籌辦公室,二零零零年四月以提供勞務方式任職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其相等於第三職階特級技術員,二零零零年五月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市場處任職第三職階特級技術員,二零零零年六月起以代任方式被委任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市場處代任處長。

曾組織本地及海外推廣活動:

旅遊展包括:廣州國際旅遊展銷會(二零零零,二零零一及二零零二年);中國國內旅遊交易會(二零零零,二零零一及二零零二年);中國國際旅遊交易會(二零零一及二零零二年);印度國內及國際旅遊展(二零零一年);高雄國際旅遊展(二零零一年);亞洲國際旅遊展(二零零零年);Kotfa旅遊展覽會(二零零一年);香港國際旅遊交易會(二零零零及二零零一年)。

促銷活動包括:曾在香港,新加坡,日本,廣州,台灣及泰國組織推廣澳門之促銷活動;大型活動包括:媽祖文化旅遊節(2001年);世界華商大會——南京(2001年);曾在廣州,杭州(首航),新加坡,日本及重慶組織及舉辦“澳門之夜”活動。以及於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二年期間接待各海外和國內之考察團體。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鄭華司,本局人員編制第二職階二等繪圖員——應其本人之請求,自二零零二年四月十日起終止其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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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七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白文浩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本局社會互助廳廳長兆源蔡學士、家庭暨社區服務廳廳長何淑嫻學士、防治藥物依賴廳廳長黃艷梅學士、行政暨財政廳廳長張鴻喜學士、長者服務處處長林佩嫦學士、復康服務處處長鄧詠詩學士、社會設施管理暨准照處處長李向紅學士、戒毒復康處處長韓衛學士、預防藥物濫用處處長許華寶學士、行政暨財政處處長羅潔林學士、組織暨資訊處處長辛志元學士及兒童暨青年服務處處長劉結艷副學士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八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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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六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澳 門 理 工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按照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二日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及九月十六日第49/91/M號法令第五條第二款之規定,同時符合十二月六日第469/99/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徵用文化局林韻妮碩士,自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四日起到本學院工作,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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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五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秘書長 辜麗霞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洪陳燕雲,本學院第六職階助理員,屬散位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之規定,其散位合同按同一職級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關慧瑕,本學院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黃煒強——本學院技術支援人員,根據八月二十八日第45/95/M號法令第四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個人勞動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十日之批示:

余煥春及蘇少娟,分別為本學院第二及第一職階一級廚師 ——根據十二月六日第477/99/M號訓令核准的《旅遊學院教學人員及酒店業專業培訓人員通則》第三十九條及八月二十八日第45/95/M號法令第四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二人之期限確定之個人勞動合同獲續期一年,均由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本學院代院長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一日之批示:

黃永禧,本學院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屬散位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 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之規定,其散位合同按同一職級獲續期六個月,由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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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七日於旅遊學院

代院長 甄美娟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二日及四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李鳳瑩、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李婉芝、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何麗儀及第三職階二等文員黃少紅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首位續期六個月,其餘續期一年,薪俸點分別為320、230、485及255點,皆自二零零二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梁婉冰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二年四月四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85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下列人員在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三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為合格應考人,現獲確定委任於本局人員編制之下指職位:

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的一等翻譯員曹錦俊,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

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的一等行政文員Maria Helena de Carvalho Boyol Ngan,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和第二的一等郵務輔導技術員,梁敬賢及高志明,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郵務輔導技術員,按照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三款之規定,第一位維持超額人員狀態。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吳玉珍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二年五月三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20的薪俸。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職級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余柏光,自二零零二年六月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55;

羅翠嫻及鄭紹安,各自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九日及六月一日起分別轉為第三職階一等及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35及290;

譚安琪,自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一日起轉為第三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為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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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二職階熟練工人余章輝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二年五月四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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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二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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