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三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辦公室主任分別於二零零二年二月八日及二月十五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六條第一、第三款規定,盧治平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55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的規定,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款c)項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譚光華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薪俸修改為190點,相等於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二日生效。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二年二月十八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的規定,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款a)、b)及c)項條文的要求,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工作人員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職級、職階和薪俸點分別如下,並按《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有關追溯效力的條文,生效日期追溯至如下所列之日期:

區潤新、歐惠權、陳景昌、何瑞煊、梁志強、梁德就、蘇旭文及黃偉文,自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日起轉為第二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60點;

尹自強、葉金泉及殷少慈,自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日起轉為第二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40點;

梁國洪,自二零零二年二月一日起轉為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90點;黃亞麗,自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日起轉為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40點;

梁健垣及梁強旺,分別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三日及一月二十四日起轉為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30點;吳炳釗,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七日起轉為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2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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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三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審 計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八日的批示:

黃妙嫦,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40,屬編制外合約 —— 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二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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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三月七日於審計署

首席審計師 高展鵬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鄧偉民——根據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被聘用為本辦公室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由二零零二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分別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一日及二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麥克寧——根據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被聘用為本辦公室第三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二年二月五日起生效。

黃美欣——根據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被聘用為本辦公室第三職階助理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聲 明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之規定,本辦公室臨時委任第一職階檢察院繕錄員馮小萍,因就職為財政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三日起,終止在本辦公室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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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六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孫金鳳及鄧倩芬,二等助理技術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關秀慧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繕錄兼打字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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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代局長 José Chu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呂照霆學士在本局擔任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之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二年一月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八條第一款e)項及第四十四條第一款c)項的規定,趙傳豹在本局擔任二等助理技術員第三職階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二年三月三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楊登山在本局擔任二等技術員第三職階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副局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二等技術輔導員第一職階彭昆平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獲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275,自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b)項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半熟練工人/熟練助理員第二職階黃少強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獲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點150,自二零零二年二月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

應私人公證員Leonor Peres學士的要求,並根據十一月一日第66/99/M號法令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由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四日起,中止其私人公證員執照。

聲 明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出生登記局繕錄員第一職階楊君勞,屬臨時委任,因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受聘為旅遊學院二等技術員第一職階,自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五日起終止在該登記局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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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三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第五職階裝釘員李維樑、第四職階照相平版拼版員邱志賢及第二職階助理員蘇國威的散位合約獲續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三月二十日及三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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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十八日之批示:

郭淑明及黃錦濠——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分別自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二日及四月六日起,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之職務。

根據本局代副局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栢富貨運(澳門)有限公司,准照編號43/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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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本局代副局長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嘉明洋行有限公司,准照編號36/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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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三月七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羅銳榮副局長代行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侯國賢及郭日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六個月,分別自二零零二年二月十八日及三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一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陳郁及伍雪賢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二日起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的薪俸點40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聘用李淑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為期壹年,自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六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聘用黃淑嫻及吳韻賢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壹年,分別自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日及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二年一月三十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的唯一合格應考人二等技術輔導員,詹慧珊,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

聲 明 書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二)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二)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二)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二)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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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三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鄭妙玲,第二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在二零零二年一月九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排名第一——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項及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本局人員編制資訊人員組別特別制度職程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及第三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Joaquim Alves da Silva Pereira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約自二零零二年四月二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該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的薪俸點210的薪俸。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二年二月六日及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楊炳洪及林金韶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約續期一年,分別續聘為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80,及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40,各自由二零零二年四月二日及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程綺雲——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其在本局擔任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二年五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蘇淑美,本局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及第二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該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25,自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五日起生效。

聲 明

茲聲明,本局前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鄧雨暉,自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起調任至社會保障基金人員編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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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社 會 協 調 常 設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按照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九日經濟財政司司長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及根據十二月二十九日第59/97/M號法令第十三條的規定,在本委員會擔任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孫淑儀,又名Rosa Maria Sun,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薪俸點為535,自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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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於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

秘書長 林美美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統計暨普查局編制內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鄧雨暉,自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起以同一職級及職階轉入社會保障基金人員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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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消 費 者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周宇豐在消費者委員會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五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級別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的薪俸點190的薪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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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於消費者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主席 何思謙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聯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及第三十三條之規定,定期委任 鄺志強為本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內資訊人員組別,職位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薪俸點為455。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之批示:

應陳華康的請求,其在本局以確定委任形式擔任的第一職階一等資訊督導員之職務,由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七日起予以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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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三月七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九日之批示:

由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五日起,黃偉郎,高級警員編號273831,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七條及第一百零七條第三款a項 的規定,由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轉回治安警察局,並處於“編 制內”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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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五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黃春蘭及Wang Ting,分別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均以編制外合同形式任用,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分別由二零零二年二月十六日及三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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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黃家媛學士,自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起在本監獄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薪俸點為43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本監獄第三職階首席社會工作助理技術員Maria Rosa Vilória、第三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劉振輝、第三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Francisco Cheok、鄧玉茹、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許志明、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陳根棠、蕭勝光、李國良、吳光明、蔣華雄、梁華、吳景雄、梁北棟、梁月明、唐達文、第五職階熟練工人鄭國強、第四職階熟練工人李濟森、梁日勝、潘嘉霖、沈志輝、第五職階工人鄭志成、第六職階助理員何陳兒女、第四職階助理員繆漢英、陳業興,皆屬散位合同——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二年三月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張曉鳴,本監獄全職醫生,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Fernando Pedro Quaresma,本監獄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屬散位合同——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九日起生效。

楊詠建,本監獄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二十六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上述合同第三條款獲准修改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李國良和蕭勝光,本監獄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屬散位合同,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二十八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上述合同第三條款獲准修改為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由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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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三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新聯”之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從事藥物業活動,牌照編號137,以及其經營地點為澳門美上校圍五號地下連閣樓。東主新聯貿易有限公司,位於澳門美上校圍五號地下連閣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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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四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評核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十四名的 Angela de Almeida、廖玉萍、陳美燕、阮壯文、薛美寶、Sérgio Onofre Jorge、謝美如、Paulo de Sousa Manhão、李偉勝、Cíntia do Espírito Santo、梁慶山、鄭素茵、譚誌權及勞美盈,以及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名的陳嘉麗和陳秀琼,獲確定委任於本局專業技術員組別,除最後兩位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其餘為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

按照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李妙甜、林佩萍 —— 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M-1090、M-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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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丹 —— 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是:E-1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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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五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易淑媛 —— 應其要求,暫停第M-0895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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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海星 —— 應其要求,暫停第A-0006號針灸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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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核准成藥Maxiclovir 200mg Tablet,10粒及30粒裝錠劑之註冊,其註冊編號為MAC-00025,製造及註冊證書持有人均為 “美利加藥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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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成藥Aciclovir 200mg Tablet,10粒及30粒裝錠劑之註冊,其註冊編號為MAC-00026,製造及註冊證書持有人均為 “美利加藥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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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成藥Maxirax 200mg Tablet,10粒及30粒裝錠劑之註冊,其註冊編號為MAC-00027,製造及註冊證書持有人均為 “美利加藥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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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成藥Merirax 200mg Tablet,10粒及30粒裝錠劑之註冊,其註冊編號為 MAC-00028,製造及註冊證書持有人均為 “美利加藥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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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成藥Virowell 200mg Tablet ,10粒及30粒裝錠劑之註冊,其註冊編號為MAC-00029,製造及註冊證書持有人均為 “美利加藥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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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盧書利 —— 獲准許從事中醫師職業,牌照編號是:C-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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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淑欣 —— 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是:E-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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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李展潤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應萼定擔任本局演藝學院舞蹈範疇的藝術指導並兼任舞蹈教師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自二零零二年四月五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七條及第九十九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Michel José Eduardo Morais Pereira dos Reis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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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三月七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旅 遊 局

准 照 摘 錄

“旋轉餐廳”餐廳在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獲發准照第364/2002號,持牌人為“信德-S.T.(旅遊塔)餐飲服務有限公司”,葡文為“Shun Tak - S.T. (Torre de Macau) Restauração, Limitada”,英文為“Shun Tak - S.T. (Macau Tower) Food & Beverage Services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一級,其葡文名稱為“Café Giratório”,英文名稱為“360º Café Restaurant” ,位於澳門南灣新填海區第一地段D區,澳門旅遊塔60樓及B1/T2地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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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佰捌拾度”酒吧在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獲發准照第365/2002號,持牌人為“信德-S.T.(旅遊塔)餐飲服務有限公司”,葡文為“Shun Tak - S.T. (Torre de Macau) Restauração, Limitada”,英文為“Shun Tak - S.T. (Macau Tower) Food & Beverage Services Limited”。該酒吧被評定為一級,其葡文名稱為“Meio Giratório”,英文名稱為“180º Lounge”,位於澳門南灣新填海區第一地段D區,澳門旅遊塔59樓(T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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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天閣酒吧”酒吧在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獲發准照第366/2002號,持牌人為“ 信德-S.T.(旅遊塔)餐飲服務有限公 司”,葡文為“Shun Tak - S.T. (Torre de Macau) Restauração, Limitada”,英文為“Shun Tak - S.T. (Macau Tower) Food & Beverage Services Limited”。該酒吧被評定為一級,其葡文名稱為“Café Céu”,英文名稱為“Sky Café Bar”,位於澳門南灣新填海區第一地段D區,澳門旅遊塔61樓(T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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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代副局長代行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蘇玉璇、楊可欣及吳翠蓮在本局擔任職務,首位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第二及第三位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蔡忠民及溫秀紅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二年四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曾應湄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 款,自二零零二年三月九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的薪俸點29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Leonor Cardoso Mendes Mota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一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535的薪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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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三月七日於社會工作局

代局長 容光耀


體 育 發 展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文冠雄學士、Teresa de Jesus Pereira Monteiro副學士和勞紹枝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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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於體育發展局

局長 蕭威利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四日之批示:

瑞蘭馮——本學院洗衣房助理員,根據八月二十八日第45/95/M號法令第四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個人勞動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二年二月三日起生效。

戴美玲碩士及吳紫平——分別為本學院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七條第七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分別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二年二月八日起生效。

根據院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七日之批示:

陳卓垣、胡振華、譚志威及鄭燦威——根據八月二十八日第45/95/M號法令第四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個人勞動合同獲續期一年,分別為本學院房口服務員、飲食部指導及協調員、倉務員及倉務管理員,均由二零零二年三月二日起生效。

鍾三英,本學院第一職階廚房助理——按照八月二十八日第45/95/M號法令第二條第二款e)項、第四十四條第二款,以及經十二月六日第477/99/M號訓令核准的《旅遊學院教學人員及酒店業專業培訓人員通則》第二條、第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其期限確定之個人勞動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二年三月十日起生效。

根據院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十八日之批示:

梁沛女及陳日愛,本學院第一職階廚房助理——按照八月二十八日第45/95/M號法令第二條第二款e)項、第四十四條第二款,以及經十二月六日第477/99/M號訓令核准的《旅遊學院教學人員及酒店業專業培訓人員通則》第二條、第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九條之規定,二人之期限確定之個人勞動合同獲續期一年,分別由二零零二年三月十日及三月十六日起生效。

更 正

鑑於本學院刊登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九日第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有關本學院員工André Coelho Baptista之散位合同批示摘錄出現文誤,現作出更正如下:

原文為:“André Coelho Baptista,本學院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其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終止。”

應改為:“本學院散位合同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André Coelho Baptista,由於合同期滿,自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終止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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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三月七日於旅遊學院

代副院長 甄美娟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俞全堃——本局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應其要求,由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起解除其編制外合同。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七日之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第二條修訂)及第四款之規定,本局人力資源科科長Américo Galdino Dias之定期委任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二年五月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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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三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之規定,第六職階助理員陳振興、湯柏華、梁國勝及杜錦添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50,由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之規定,以附註方式為羅子威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並對有關合同作出修改,轉為擔任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40,由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四日起生效。

聲 明 書

為了相關效力,現聲明本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劉麗群自二零零二年二月十八日起被徵用到澳門警察總局工作,為期一年。

為了相關效力,現聲明何永剛是本局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上述人員由就任為教育暨青年局人員編制同一職位之日起,自動終止在本局擔任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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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三月七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地理學工程師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譚海容,自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薪俸點為195,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胡祖杰及鄭玉賢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分別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各自由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日及三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

許懿行,自二零零二年五月六日起續聘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55點,為期一年;

鄭紹安,自二零零二年六月一日起續聘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75點,為期一年;

方志雄、何志承及趙健洪,分別自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七日及二十七日起續聘為第三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為220點,首位為期一年,其餘兩位為期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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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三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陸棋祥及第六職階工人雷少坤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二年三月四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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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三月四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房 屋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八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五職階助理員余振森及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張沙根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薪俸點分別為140及170點,各自二零零二年二月十四日及三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王世平,自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職務,薪俸點600,為期一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三月四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二年二月六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六的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梁翠雯、林惠雯、趙玉霞、Eduardo Leong da Silva Fazenda、李嘉恩及譚笑中,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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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三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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