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公 告

為填補行政暨公職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法律範疇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茲將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遞交報考表格之期限為十日,為行政暨公職局之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通告,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暨公職局之行政暨財政處。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李麗如


法 務 局

名 單

為填補法務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人員組別顧問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九日第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Nuno Fernando Correira Neves Pereira 8.24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出上訴。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六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Diana Maria Vital Costa de Beltrão Loureiro

正選委員:行政暨財政管理廳廳長 李勝里

人力資源處處長 鄺婉瑩

———

為填補法務局人員編制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主任文案第一職階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九日第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唐伯福 7.64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出上訴。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六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法律翻譯廳廳長 沈偉強

正選委員:行政暨財政管理廳廳長 李勝里

人力資源處處長 鄺婉瑩


商 業 及 汽 車 登 記 局

01月之商業登記


經 濟 局

通告

商標之保護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公 告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二月六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本局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 以供查閱。

根據同一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五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名 單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九日第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公告,有關以有條件限制、審查文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一等督察三缺,合格應考人的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最後分數

1. 原錦成 8.10
2. Manuel da Cunha 7.92
3. António da Silva 7.86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就最後評核名單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五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局長 黃少澤

正選委員:副局長 馬央

司法警察學校校長 張玉英

———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九日第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公告,有關以有條件限制、審查文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刑事技術鑑定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刑事技術鑑定員三缺,合格應考人的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最後分數

1. 阮家明 8.37
2. 蔡小燕 7.90
3. 楊永權 7.8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就最後評核名單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五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馬央

正選委員:司法警察學校校長 張玉英

二等督察 原錦成

通 告

按照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保安司司長批示,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六月二十八日第26/99/M 號法令和八月五日第136/91/M號訓令之規定,以有條件限制及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並設有關培訓課程,以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刑事偵查員組別的第一職階副督察四缺。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開考屬有條件限制、以考核方式的普通晉升開考。報名限期為十天,由本通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第一個工作天起計算。當本開考所指之空缺被填補後,其有效期隨即終止。

2. 應考之條件

報名限期結束前,凡符合根據六月二十八日第26/9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三款之規定,在原職級工作滿五年且工作評核不低於“良”或在原職級工作滿三年且工作評核為“優”的司法警察局編制內之首席偵查員均可參加是次開考。

如未具備上述所指的服務時間,但根據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四十二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獲得減少服務時間者,均可報考。

3. 報考方式

應考人需提交《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所指定之以專用印件作成之申請書(印務局專印),並攜同下列文件逕往人力資源、接待暨公共關係處報名:

a)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由任職機關發出之個人紀錄,其內應載明各項曾任職務、現所屬之職程及職級、與公職聯繫之性質,在職級及公職之年資及投考所需之工作評核;

c)履歷。

4. 職務性質

副督察之職權範圍:

a)輔助督察;

b)領導受其指引之人員;

c)領導較複雜之調查犯罪之工作,但不影響督察之權限;

d) 監督並確保對訴訟期間之遵守;

e)作出批示、報告書及意見書,以便於上級就與預防及調查犯罪有關之措施作出決定中,負責準備工作;

f)確保將資料送交情報處;

g)執行上級指派之其他調查犯罪之工作。

5. 薪俸

第一職階副督察可收取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 號法令附有的薪俸索引表內之440薪俸點。

6. 甄選方式

取錄於培訓課程之考試,採用下列之甄選方式,每一階段本身具淘汰性:

a)知識考試(第一階段);

b)履歷評估(第二階段);

c)心理檢查(第三階段)。

知識考試之方式包括筆試及口試。

筆試時間為三小時,而口試時間則不應超過四十分鐘。

知識考試的內容包括有關刑法及刑事訴訟法;刑事偵查技術及相關技術之概念。

筆試評核低於五十分之應考人,不得參加口試。

心理檢查是透過心理技巧以評估應考人之能力及性格特徵,目的為確定其是否適合在司法警察局內擔任副督察之職務。

在淘汰試或最後評核中,所得分數低於五十分視為被淘汰。

取得考試所有階段合格之應考人,方被錄取就讀培訓課程,並按評核之平均分數順序錄取。

培訓課程以淘汰形式進行,並必須由下列主科組成:

- 刑法;
- 刑事訴訟法;
- 刑事偵查;
- 職業道德;
- 犯罪學;
- 組織社會心理學導論;
- 警務策劃及技術。

培訓課程之評核由各科之平均分數產生。

7. 典試委員會之組成

典試委員會之組成如下:

主席:局長 黃少澤學士

正選委員:副局長 馬央

司法警察學校校長 張玉英

候補委員:廳長 羅偉業

處長 賈利安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消 防 局

通 告

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日之批示,消防員編號457921,Choi Pui Meng,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以及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三條的規定,於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進入的臨時休職狀況已結束,因此,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七日恢復職務。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於消防局

局長 馬耀榮消防總監


衛 生 局

公 告

根據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社會文化司司長之批示,現公佈開考下列職位:

第一職階第二職等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三缺;
社會工作範疇第一職階第三職等首席技術員一缺;
社會工作範疇第一職階第二職等一等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第四職等特級技術輔導員兩缺;
第一職階第二職等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
第一職階第二職等二等文員一缺;
第一職階第二職等一等助理技術員五缺。

本次一般晉升開考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報考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本開考有效期於所述各職位被填補後終止。

有關考試之開考通告現已張貼於衛生局前技術學校大樓一樓本局人事處。

二零零二年二月十八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李展潤

———

根據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社會文化司司長之批示,並遵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現公布本局透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第二職等一等高級技術員兩缺。

有關本開考的通告已張貼於本局人事處。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李展潤

通 告

批示編號第1/SS/2002

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四款c項,藥物登記技術委員會之組成如下:

主席:衛生局藥物事務廳廳長

委員:衛生局藥物監測暨管理處處長

林如波,衛生局局長指派醫生

張旭明,鏡湖醫院院長

黃觀祥,註冊藥劑師

António Pedro Eurich Couto Rosado,好利安澳門 化工有限公司技術主管

撤消經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七日第二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並由四月二十七日編號3/SS/2000所作出之批示。

二零零二年二月五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旅 遊 局

名 單

旅遊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行政人員組別一般制度職程之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二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二月六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趙寶明;及

黎艷萍。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旅遊基金輔助組組長 Daniela de Souza Fão

委員: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Joana Xavier de Sousa

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Ermelinda Xavier Hy Fão


社 會 工 作 局

名 單

社會工作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翻譯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王翠華 8.31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報考人可於本名單刊登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二年二月十八日社會文化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八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容光耀

正選委員:處長 韓衛

張惠芬學士


體 育 發 展 局

名 單

體育發展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二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唯一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賴宏 7.77

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之實體提起訴願。

(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六日於體育發展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體育發展局局長 蕭威利

委員: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唐偉良

顧問高級技術員 Gabriel Simão Marques da Costa

———

體育發展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三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二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黃有力 8.33
2. Estanislau António da Rocha 7.91
3. 胡友樾 7.87

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之實體提起訴願。

(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六日於體育發展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體育發展局局長 蕭威利

委員: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唐偉良

顧問高級技術員 Gabriel Simão Marques da Costa

———

體育發展局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二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唯一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徐如珊 7.92

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之實體提起訴願。

(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六日於體育發展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體育發展局局長 蕭威利

委員: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唐偉良

顧問高級技術員 Gabriel Simão Marques da Costa

———

體育發展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兩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二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王庚 7.42
2. 沈夷佳 7.34

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之實體提起訴願。

(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六日於體育發展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體育發展局局長 蕭威利

委員: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唐偉良

顧問高級技術員 Gabriel Simão Marques da Costa

———

體育發展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二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唯一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黎美霞 7.42

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之實體提起訴願。

(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六日於體育發展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體育發展局局長 蕭威利

委員: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唐偉良

顧問高級技術員 Gabriel Simão Marques da Costa


體 育 發 展 基 金

名 單

為履行關於給予私人及私人機構的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體育發展基金現公佈二零零一年第四季度的資助表:

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於體育發展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蕭威利


郵 政 局

公 告

“通訊博物館的概念、設計、設備的供應和安裝以及服務提供的項目”

預先資格甄審公開招標

標的:

是次招標旨在甄選最多6(六)個投標者,以在下一階段進行諮詢,為「通訊博物館的概念、設計、設備的供應和安裝以及服務提供的項目」提供標書。

參加條件:

在與郵政/集郵和電訊範疇的通訊博物館類似性質的博物館和科學中心的概念、設計、設備供應和安裝及/或在規劃、管理和運作方面具經驗的實體。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郵政局行政科,澳門議事亭前地,郵政總局大樓二樓。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一時正。

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議事亭前地郵政總局大樓二樓。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三時正。

標書有效期:有效期由開標日起計九十天。

評核標準及相關百分比:

a)該公司具博物館和/或相同性質的科學中心(郵政/集郵和電訊)之項目及其規劃、管理和運作方面的履歷及經驗 —70%;

b)項目施工及管理架構總圖 —10%;

c)項目主管和工作小組成員的組成及履歷—20%。

招標規章可於辦公時間內到議事亭前地郵政總局大樓二樓參閱。有興趣者亦可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或以前,向郵政局要求郵寄有關規章。

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通 告

為填補郵政局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四缺,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為郵政局人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

上述開考通告已張貼於議事亭前地郵政局總部大樓二樓,報考申請應自本通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二十天內可報考。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六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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