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六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五日批示:

凌應勤、黃惠蓮、關要興、梁國慶、黃焯文、王康壽——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為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第一職階助理員,為期六個月,由二零零二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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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一月十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警 察 總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旅遊局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林小番,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在警察總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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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一月七日於警察總局

總局局長 白英偉警務總監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二年一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十三條第一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辦公室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之第五職階助理員涂錦耀,由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六日起調升為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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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一月九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第三十二條規定,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謝淑霞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以同一職級及職階轉入本局人員編制。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分別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及十二月十八日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梁諾翹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二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楊潤雄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八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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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六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李麗如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譚宗騏在本局擔任二等技術輔導員第三職階的編制外合同續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一月一日第66/99/M號法令第二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私人公證員Pedro Redinha學士重新擔任私人公證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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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六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身 份 證 明 局

批 示 摘 錄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五條及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在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的應考人鄭健欽、劉振權及劉煥儀,獲臨時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二等資訊助理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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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一月九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的批示:

練亦偉,第一職階半熟練工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相關職務並轉為高一職階,由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一月八日之批示:

樊志塘,本局葡文校對科科長——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以及十月十一日第57/97/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其有關職位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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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六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日之批示:

Fernando Diniz dos Remédios César——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從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返回本局工作。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五日及十二月六日之批示:

戴建威及 Juliana Anok Rodrigues——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二職階三等文員職務,薪俸點為205,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聲 明

為著應有之效力,茲聲明第一職階一等督察冼道寧因轉入海關人員編制,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終止其在本局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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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一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羅銳榮副局長代行


財 政 局

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榮興彩票有限公司」之合同摘錄

延長及修改澳門地區經營中式彩票專營特許合同

茲證明,一九九零年八月二十四日在財政局公證處第279號簿冊第15頁至21頁繕立之《澳門地區經營中式彩票專營特許合同》,其後由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七日在同一公證處第316號簿冊第99頁至100頁繕立的合同作出修訂,現再由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同一公證處第331號簿冊第79頁至80頁繕立的合同對其作出修改,內容如下:

“第一條:延期

將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榮興彩票有限公司於一九九零年八月二十四日所簽訂,其後經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七日所簽署之合同加以修訂之關於中式彩票經營之批給合同期限延長一年,直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條:廢止

廢止現在所修改之合同第十條的規定(批給之續期)。

第三條:溢價金

由於合同延期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承批人須付予澳門特別行政區一項為數澳門幣一百萬元之溢價金,但不妨礙現在所修改之合同所規定之其他支付及義務。

第四條

對於現在所修改之合同之其他條款,維持不變。”

二零零二年一月七日於財政局

代專責公證員 朱奕聰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十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李淑雯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公關督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一日、十二日及十九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João Carlos Bartilotti do Vale Roxo及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林月霞的編制外合同,分別獲續期三個月及續期一年,各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及一月七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鍾少山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和第二款a)項的規定,Rui de Jesus Cardoso、許燕華及何燕梅在本局分別擔任總備用檔案室主管、公物管理廳廳長及公共開支處處長的定期委任獲續期壹年,首位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及其餘兩位自二零零二年二月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聘用何嘉雯、陳莉莉、Sérgio Zeferino de Souza及韋顯貴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壹年,首位自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二日、其餘三位自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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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一日於財政局

局長 艾衛立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及第二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楊忠琴及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張玉春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有關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所屬職級之第二及第三職階,薪俸點分別為625及535,各自二零零二年二月八日及二月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Beatriz Isabel do Rosário ——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其在本局擔任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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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一月九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勞 工 暨 就 業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 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二等助理技術員第二職階羅淑卿、助理員第七職階何偉彬和助理員第四職階鄧文沛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薪俸點分別為205、160及130,各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二月一日及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 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João dos Santos Lopes Jr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七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首席行政文員第三職階的薪俸點33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 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的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陳國強與曾健康,自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二日起續聘為一等技術輔導員第三職階,薪俸點為335;

徐繼權,自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二日起續聘為特級助理技術員第三職階,薪俸點為330;

黃寶華及趙智平,分別自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二日及二月十六日起續聘為熟練助理員第三職階及助理員第三職階,薪俸點為150及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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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一月七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消 費 者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應劉佩儀學士本人之請求,解除其在本會以編制外合同形式擔任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位,由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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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一月四日於消費者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主席 何思謙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批示摘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事務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梁三朱、冼桂標、陳碧華、鍾麗芬、梁佩玲及崔鳳儀,續聘為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20,首兩位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二日及其餘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黃婉荷及張容桂,續聘為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30,自二零零二年一月十日起生效。

更 正

因刊登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組的批示摘錄之葡文文本內有文誤,關於鄭許諾結束擔任本局通訊處處長之定期委任並返回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原有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職位有不正確之處,現重新刊登如下:

批 示 摘 錄

按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一日的批示:

鄭許諾,本局通訊處處長,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六款之規定,其在本局擔任上述職位之定期委任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五日終止,並由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六日起返回其在本局人員編制原有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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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一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鑑於中級法院請求延續徵用趙淑儀,高級警員編號211930,因此批准其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 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一條第二款及參照同一通則第九十八條a)項的規定,由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日起,以一般委任方式,繼續在該法院提供服務壹年,並處於附於編制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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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一月三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吳銳安學士,本監獄社會援助、教育暨培訓處處長,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二條第三款b)項,第三條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配合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二款a)項的規定,其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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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一月四日於澳門監獄

代獄長 呂錦雲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五日之批示:

Lilian Octávio Juplo ,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三職階護士,由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日之批示: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員工,按下指職級及期間起續期一年:

黎文豪,為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二年一月六日起生效;

張光熾、關美荇及黃少豹,首位為第三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其餘兩位為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分別由二零零二年一月五日、二十日及三日起生效。

按照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陳鞏——應其要求,暫停第M-0995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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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敏姿、劉美煥、林錦釗、趙泳嘉——應其要求,取消第 E-1193、E-1194、E-1196、E-1267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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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劉雅玲、江帶育、林永連——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072、M-1073 及 M-1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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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卓明中藥房從事藥業活動,牌照編號152以及其經營地點為澳門群隊街7號K地下連閣樓,東主為陳連愛女士,總辦事處於澳門群隊街7號K地下連閣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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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二年一月二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朱立洪、巢和安——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 M-1075 及 M-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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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美欣、甘惠珠——應其要求,暫停第E-1124、E-1131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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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二年一月七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陳雪貞——應其要求,暫停第M-0193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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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卓君——恢復第M-0954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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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翠霞——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是E-1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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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伊麗——應其要求,取消第E-1200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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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合宜——應其要求,取消第C-0182號中醫師執業牌照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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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六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局代副局長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一日批示:

楊國亮,以附註方式更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三級第二階段中葡小學教師,薪俸點360 點,按照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和第四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之表,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由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二日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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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一月四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韋思理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古月梅——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二年三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潘錫源——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 本局擔任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准 照 摘 錄

“活力卡拉OK酒廊”酒吧連卡拉OK在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獲發准照第430/2001號,持牌人為孫耀強。該酒吧被評定為一級,其葡文名稱為“Energia”,英文名稱為“Energy Bar & Karaoke”,位於澳門馬揸度博士巷21號、27號、31號、35號、39號、43號、47號、53號、61號,馬揸度博士大馬路95號、101號、115號、119號、133號、139號、145號、147號、151號、157號、171號、175號、179和183號和馬交石巷92號、96號、100號和106號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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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六日於旅遊局

局長 安棟樑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 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少珍劉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七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職階助理員的薪俸點12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 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黃朝暉、區潔瑩及朱毅仁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首位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10,其餘兩位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由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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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一月八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澳 門 大 學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規定,續徵用社會工作局一等翻譯員盧志成學士,於本大學擔任首席翻譯員第三職階,由二零零二年二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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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一月十日於澳門大學

行政總監 黎日隆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四日之批示:

陳美霞,為本學院行政暨財政輔助部處長,屬定期委任 ——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及第二款之規定,其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李永強 —— 根據八月二十八日第45/95/M號法令第四十四條第二款,以及經十二月六日第477/99/M號訓令核准的《旅遊學院教學人員及酒店業專業培訓人員通則》第三十九條及表二的規定,以期限確定之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為本學院第四職階二級廚師,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二年一月六日起生效。

根據院長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二日之批示:

林日雄,屬本學院個人勞動合同 —— 根據八月二十八日第45/95/M號法令第四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二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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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一月十日於旅遊學院

代副院長 甄美娟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何永剛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盧貴珍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薪俸點分別為430及260,各自由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及三月八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之規定,以附註方式為范志華之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並對有關合同作出修改,轉為擔任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60,由二零零二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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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一月九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地理學工程師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本局一等水文員林樹雄,在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評核成績名單中排名第一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水文員,繼續佔據三月二十七日第15/95/M號法令附表所載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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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一月七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政 府 船 塢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的規定,公佈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批示核准的有關二零零一年度政府船塢本身預算的第三次修改: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政府船塢

廠長 周進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林慧珊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二年三月七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七日及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 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除第二及第四位為期六個月外,其餘為期一年:

Arnaldo Kuam Pun Chung,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續聘為第二職階二等維修精密儀器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240點;

葉穎芝,自二零零二年二月三日起續聘為第二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為205點;

張淑卿,自二零零二年二月十六日起續聘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75點;

王建平,自二零零二年二月十六日起續聘為第二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為205點;

李淑嫻,自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七日起續聘為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90點;

陳奕貴及李浩源,分別自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六日及三月二十三日起續聘為第二職階二等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75及305點;

梁婉冰,自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起續聘為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0點;

朱艷棠,自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起續聘為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90點;

霍群英,自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起續聘為第三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為22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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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一月二日於郵政局

代局長 區惠華


環 境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區銅清,為本會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屬散位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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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一月七日於環境委員會

代執行委員會主席 黃蔓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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