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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53/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鑑於有意延續岑錦燊學士和劉玉葉學士為退休基金會監察委員會委員之委任,其委任將於八月三十一日終止;

本人行使二月二十八日第12/2000號行政命令所授予之權限,對經九月二十八日第45/98/M號法令核准之《退休基金會章程》第十三條第一款所規定的事宜,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岑錦燊學士擔任退休基金會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九月一日開始生效。

二、委任劉玉葉學士擔任退休基金會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九月一日開始生效。

三、監察委員會委員每月有權收取相等於公共行政薪俸表九十點之報酬。

二零零一年八月六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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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八月九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惠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