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七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二十條第二款,由於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Herculano da Conceição Fernandes Carvalho符合該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款a項規定,按原職級晉升為第二職階,自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六日起生效。

———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運 輸 工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四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周進工程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現行文本的規定,其擔任政府船塢廠長之定期委任獲得續期,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起計。

———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一年四月三日之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莊小慧在本辦公室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編制外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四日之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劉覺威之散位合同獲更改為編制外合同形式,並以原職級及職階續聘一年,由二零零一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檢察長分別於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三日及四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鄺榮粵——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獲准以散位合同方式、相同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徐永輝——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並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款a項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獲續約一年,並獲晉階為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由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新 聞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子龍李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七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梁雪儀學士及黃漢穎學士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七月三日起續期兩年。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一年四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特級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謝振玄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七月一日起續期六個月。

———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司徒英豪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九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余雅儀及盧愛芳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六日及四月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劉穎莊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六日起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60,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九日行政法務司司長作出的批示:

根據八月十二日第11/96/M號法律第四條和第六條第二款及第11/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賦予以下團體行政公益法人的資格:

——澳門東南教育促進會;

——沙梨頭土地廟慈善會。

———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李麗如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一月二十八日第54/97/M號法令第六十一條,配合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商業及汽車登記局局長第一職階盧瑞祥學士,屬臨時委任,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起,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羅志輝學士為本局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周金歡學士在本局擔任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二職階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六月一日起生效,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半熟練工人第五職階蕭文海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獲修改為同一職級第六職階,薪俸點190,自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二條第三款b)項及第四條的規定,本局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第一職階彭博成學士在本局擔任資訊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身 份 證 明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談兆錫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起續期兩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轉為第二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205。

———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四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本局散位人員,獲續期一年,執行原職務:

林貴豪,第二職階助理員,由二零零一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吳志偉及胡志然,第一職階半熟練工人,李麗珍,第二職階熟練工人,執行原職務並轉為高一職階,首兩位由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二日及最後一位由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四日起生效。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十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第二十八條及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七職階照相平版製版員陳顯之散位合同獲續期六個月,執行同一職務,由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臨 時 澳 門 市 政 局

決 議 摘 錄

按市政執委會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會議上所作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以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作修改的規定,以編制外合約聘請Jorge Alexandre Baptista da Silva Maneiras學士於文化暨康體部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職務,薪俸43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市政執委會分別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九日及三月十六日會議上所作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以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作修改的規定,以編制外合約聘請Anita Anok於行政暨財務部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的職務,薪俸19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三款,以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作修改的規定,行政暨財務部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曹慧怡,屬編制外合約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約的第三條,將職級調整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50點,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市政執委會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會議上所作決議: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以及附於同一法令表三第九職層第二職等的規定,有關考試的第一及第二名合格應考人Luís Correia Gageiro學士及黃寶儀學士,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

批 示 摘 錄

按全職委員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一日作出,並於同年三月二十三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四款,連同第二十條,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的規定,下列屬散位制度的員工,獲修改有關合約的第三條:

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00點:環保暨綠化部之José Luís Bernardo da Costa,及交通暨運輸部之梁桂添、張松清、王鏡輝及謝明富,全部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起生效;

環保暨綠化部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梁滿勝,薪俸150點,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二日起生效;

公共街道暨基本設施部第三職階工人Francisco Tang及尹榮沾,薪俸130點,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及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四日起生效;

環保暨綠化部第五職階助理員林金滿、陳容體及吳桂孚,薪俸140點,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起生效。

按全職委員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三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公共街道暨基本設施部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崔偉松,獲續編制外合約,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按主席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三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約,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一年:

文化暨康體部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蘇中強,薪俸415點,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公共關係暨新聞處:

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林美瓊,薪俸365點,自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二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Alexandra Paula Costa Mendes Cheng,薪俸330點,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行政暨財務部:

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林思遠,薪俸275點,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三等文員黃小慧,薪俸195點,自二零零一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

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市政執行委員會辦公室之梁愛容及文化暨康體部之鄧惠敏,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五月一日及四月三日起生效;市政警察隊之張樹根及行政暨財務部之陳佩玲,皆自二零零一年五月一日起生效;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130點:行政暨財務部之鄭碧華,自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六日起生效;

文化暨康體部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伍超、袁炳森、梁桂蓮及黃炳慶,薪俸150點,全部自二零零一年四月八日起生效。

行政暨財務部:

第三職階首席稽查鄺榮照,薪俸210點,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曾志明,薪俸153點,相當於305點的百分之五十的整數(連同第二百六十八條),自二零零一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按副主席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三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交通暨運輸部第五職階助理員黃錫松、第五職階熟練工人黃植樺及第四職階熟練工人李錦康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薪俸分別為140、200及180點,各自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三日、五月一日及四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約,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一年:

市政機構輔助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黃玉珠學士,薪俸400點,自二零零一年四月八日起生效;

交通暨運輸部之歐楊鑌、衛生監督部之侯炳祺及翻譯處之Teresa Severina Chan do Rosário,分別為第三職階二等、第一職階二等及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90、260及335,各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三日、七日及二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衛生監督部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

第三職階首席稽查黃炳權、梁樹洪及關錦華,薪俸210點,分別自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三日、十五日及二十日起生效;

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李買明、傅惠強、吳寶森、周連根、何富安及黃中苗,薪俸160點,除第五位自二零零一年五月一日起生效外,其餘均自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二日起生效;

第五職階助理員劉麗尤及陳偉漢,薪俸140點, 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五月一日及四月九日起生效。

按全職委員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三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城市規劃暨建設部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鄭偉雄,獲續編制外合約,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起生效。

應城市規劃暨建設部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Mário Filipe Penetra Neves學士的要求,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起撤銷其編制外合約。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

環保暨綠化部:

第三職階熟練工人曾家驥,薪俸170點,自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起生效;

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溫潤雄,薪俸160點,自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二日起生效;

第五職階工人,薪俸150點:莊木棣及歐陽強,分別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及二十八日起生效;第四職階工人,薪俸140點:尹仲康,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六日起生效;第三職階工人,薪俸130點:溫汝棋,自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起生效;

第五職階助理員黎錦添,薪俸140點,自二零零一年四月六日起生效。

城市規劃暨建設部:

第四職階熟練工人陳偉添及陳健廣,薪俸180點,分別自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二日及二十九日起生效。

公共街道暨基本設施部:

第四職階工人冼錦雄、伍錦河及高貴蘇,薪俸140點,第三職階工人方雄及林善源,薪俸130點,分別自二零零一年四月六日、十日、十日、十七日及二十七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首席稽查周發培,薪俸210點,自二零零一年四月六日起生效。

———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於臨時澳門市政局

市政副局長 李思豪


臨 時 海 島 市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主席分別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及二十八日所作出之批示:

梁永安學士及林思來學士——本市政局臨時委任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四款及第五款之規定,該職位獲確定委任,由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生效。

聲 明

茲聲明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聲明由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七日起,以下人員轉為本局編制內超額人員情況:

姓 名  現在臨時海島市政局擔任的主管職位 在臨時海島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的原職程及職級
梁永安 處長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林思來 組長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二零零一年四月九日於氹仔,臨時海島市政局

代主席 鄧華禮


經 濟 局

因先前之刊登有誤,現重新刊登如下: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五日之批示:

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耀昌謝,第一職階二等督察蕭美妍、冼道寧、符明瑞、趙思海、龔月霞、譚傑輝、陳智奇、文麗芳及陳健妍——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五款之規定,獲確定委任於上述職位,首位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三日及其餘由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本局第二職階二等翻譯員鄺美珍學士及麥波學士,在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聯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以填補由六月二十八日第27/99/M號法令為整體配備而設立之空缺。

林有信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轉為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540,自二零零一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代局長於二零零一年四月三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宏海船務有限公司,准照編號02/96。

———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羅銳榮副局長代行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九日及二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聘用方子濂及崔建業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九日及四月四日起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壹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九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潘勁生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五月四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聘用古永炘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日起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壹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九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黃少美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王港英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五月八日起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170。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的一等高級技術員甄倩敏、Fátima Dias da Silva及李志洪,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首位空缺由七月五日第30/99/M號法令設立及已被其本人填補,其餘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三款之規定,仍保留其超額狀況,不佔據編制內空缺。

聲 明 書

根據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副刊)的十二月十三日第13/2000號法律第十二條規定,對本經濟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一章第九組開支功能分類1-01-1經濟分類04-01-05-00-02,項目為“ 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二○○五年澳門東亞運動會協調辦公室”的整體款項的分配,作出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 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的修改,茲公布如下: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甘樂年,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在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的獨一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余玉蘭及邱敏慧,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在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前者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繼續保留其超額狀況。

鄧志剛,第二職階一等資訊助理技術員,在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的獨一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資訊領域特別職程之第一職階首席資訊助理技術員。

———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陸潔嬋


勞 工 暨 就 業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Edmundo Remédios Lameiras自二零零一年六月四日起在本局擔任一等助理技術員第二職階職務,薪俸點為240,為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Lino Luís Freitas Pistacchini及黃順賢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分別轉為二等助理技術員第二職階,薪俸點為205,及一等文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265,各自二零零一年五月三日及二十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李文博和Domingos Chan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六月四日和同年四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分別轉為收取相等於熟練工人第五職階和助理員第四職階的薪俸點200和13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李慧儀在本局擔任助理員第二職階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六月五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10。

———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消 費 者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林日東及黃麗儀在本會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自二零零一年五月一日起分別轉為第三級別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及第一級別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50及120。

———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於消費者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主席 何思謙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徵用陳國光於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一年四月二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四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九日起與王毅耘及林涓簽訂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05。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十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之規定,由二零零一年五月二日起,批准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與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Diógenes Menezes de Araújo Dias續約壹年,薪俸點為430。

———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九條二款之規定,由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四日開始,以下於二零零零年度地區治安服務訓練第一期之學員,被臨時委任為本局基礎職程各編制第一職階警員:

男性一般編制:

保安學員編號1106/2000 警員編號100011,吳乾思;
" " 1101/2000 " " 101011,梁祐釗;
" " 1211/2000 " " 102011,劉影燦;
" " 1112/2000 " " 103011,伍少波;
" " 1107/2000 " " 105011,李許榮;
" " 1108/2000 " " 106011,李萬寧;
" " 1111/2000 " " 107011,龍允翔;
" " 1114/2000 " " 108011,李永康;
" " 1216/2000 " " 109011,林兆沛;
" " 1104/2000 " " 110011,趙偉業;
" " 1203/2000 " " 111011,陳錦光;
" " 1205/2000 " " 112011,黃東山;
" " 1218/2000 " " 113011,伍新權;
" " 1105/2000 " " 114011,歐陽維碧;
" " 1215/2000 " " 115011,梁健洪;
" " 1209/2000 " " 116011,譚子揚;
" " 1102/2000 " " 117011,李振東;
" " 1212/2000 " " 118011,黃敏泉;
" " 1115/2000 " " 119011,余肇昇;
" " 1110/2000 " " 120011,梁志榮;
" " 1207/2000 " " 121011,Juliano da Silva Xavier;
" " 1214/2000 " " 122011,鄧志宏;
" " 1116/2000 " " 123011,何志能;
" " 1117/2000 " " 124011,古韶興;
" " 1201/2000 " " 125011,梁耀明;
" " 1204/2000 " " 126011,Humberto Guilherme da Conceição;
" " 1208/2000 " " 128011,盧家威;
" " 1118/2000 " " 129011,王開懷;
" " 1103/2000 " " 130011,李兆洪。

音樂編制:

保安學員編號 1202/2000 警員編號 104013 ,丘龍恩;

" "

1109/2000

" "

127013 ,麥嘯峰。

按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警長編號343831,謝國安;高級警員編號211930,趙淑儀;副警司編號103970,劉幸儀;副警司編號122840,吳周寶屏;副警司編號236910,劉美寶;由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五日起,由處於“超額”狀況轉為處 於“編制內”狀況。

———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於治安警察局

局長 白英偉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及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並按照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二十四條第一款d)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在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名的梁潔蘭、黃志娟及鄭幸如,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高級技術員組別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及六月二十八日第26/99/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並按照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二十四條第一款c)項、第二十五條第一和第二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四名的謝潤芳、林慶璋、趙郁文及卓官文,第二職階二等偵查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刑事偵查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一等偵查員。

———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水 警 稽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蘇慧雯,本局人員編制第二職階警長編號29900;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零七條第三款b)項及第九十九條第三款d)項的規定,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視為處於“超額”狀況。

———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於水警稽查局指揮部

局長 徐禮恆警務總監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監獄副獄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

鄭詩樂,本監獄編制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同一職級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五日起生效。

———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消 防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四十二條第六款之規定,本局消防員Cheong Pui Kuong,編號453831,由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五日開始,因長期無薪假期限已屆滿未申請回任被免職。

按照保安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八日第23及24/2001號批示: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零七條第一款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在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服務之本局總區長梁毓森,編號433891,現因個人申請,結束該委任,並由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日起轉回本局人員編制中並處於“編制內”狀況。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零七條第一款之規定,一等區長陳小北,編號410841,由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日起以定期委任之任命形式轉入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範疇之人員編制內,並按照同一通則第九十八條c)項之規定,轉為“附於編制”狀況。

———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於消防局

局長 馬耀榮消防總監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前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五日之批示:

本局散位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任醫生Vitalino Rosado de Carvalho,薪俸為700點之百分之五十,及本局散位合同未分類醫生劉婕,分別由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六日及二十五日起獲續約壹年。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José Manuel Coelho Rodrigues學士及Maria Rosa Joaquim,分別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及第二職階醫院主任醫生,各自由二零零一年四月一日及四月二十八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Manuel José Matos Almeida學士及Filomena Maria Alves Ribeiro Laia Mcguire學士,分別為本局第三職階醫院主任醫生及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其個人工作合同,由二零零一年四月一日起分別獲續期一年及兩年。

Vicente Manuel da Fonseca Chantre學士,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一年四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前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陳惟蒨學士和Fernando Cardoso Gomes學士——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四款,以及九月二十一日第68/92/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一款所規定,從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六日起,確定委任為本局醫院醫生職程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

郭肖冰、吳錦仔、詹國平、葉偉利、Fernando Baladas、林玉萍、謝大民、Ondina Rafaela de Assis、陳德壽、劉向都、劉向暉、羅鏡成、呂七妹、謝樹雄及李國江,本局散位合同第三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首四位由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日及其餘各位由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轉為第四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

按前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日之批示:

張曉威學士,李碗定學士和鄒琴清學士——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四款,以及九月二十一日第68/92/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一款所規定,從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確定委任為本局醫院醫生職程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民安堂中藥房”(牌照編號第42號)場地之搬遷,新地址為澳門白朗古將軍大馬路103號地下C舖連閣樓。

———

按照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日及四月二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代副局長分別作出的批示:

莊耀良——恢復第M-0905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

余文彤——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049。

———

按照二零零一年四月四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申道恕、梁亦好——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M-1050、M-1051。

———

羅吉修——應其要求,暫停第M-1008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

李權——恢復第C-0374號中醫師執業牌照之許可。

———

劉蘭芬——已死亡,取消第C-0145號中醫師執業牌照之許可。

———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張啟源——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七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及第四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 項及第二款a)項之規定,本局行政暨財政處處長Elsa Maria d'Assunção Silvestre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趙鳳姿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及第三款c)項,第二十條第二款以及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之規定,張美嬌及陳石根以附註形式分別獲晉升為第六職階及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50及140。

———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白文浩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6/89/M號法令第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在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考試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五名及第七至二十名的應考人兆源蔡、楊崇蔚、鄧玉華、羅雪兒、陳耀虹、龍偉雄、蘇寶寶、陳文會、婉紅佘、鮑少宜、梁玉芬、黃伊雯、林家鳳、莫佩妍、李麗萍、何淑嫻、鄧麗儀、謝家棋及鄧詠詩,獲臨時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體 育 發 展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先後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余漢生學士及第五職階繕錄兼打字員Maria de Assunção  Yeong的編制外合同分別自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及四月二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二日的批示:

根據由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先後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文冠雄學士、Teresa de Jesus Pereira Monteiro副學士及勞紹枝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收取260點薪俸點,合約期為一年,由二零零一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九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被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五職階助理員陳俊浩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一日起獲續期九個月。

———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於體育發展局

局長 蕭威利


二 ○ ○ 五 年 澳 門 東 亞 運 動 會 協 調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協調員於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應文冠雄學士、Teresa de Jesus Pereira Monteiro副學士及勞紹枝的請求,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其在體育發展局擔任職務之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二日及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Lucinda Mendes Coelho,體育發展局編制內確定委任首席行政文員,其在本辦公室之徵用,由定期委任為該局科長當日起予以終止。

應姚穎珊副學士的請求,在二○○五年澳門東亞運動會諮詢委員會的秘書職務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行政長官作出的第213/2000號批示第三款第五項規定,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一日起,委任李潔瑩學士為二○○五年澳門東亞運動會諮詢委員會秘書,其每月報酬為澳門幣二千五百元正。

———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於二○○五年澳門東亞運動會協調辦公室

協調員 蕭威利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盧繼祖,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獲批准以附註形式更改其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二日起轉為第六職階,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九日之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第二條修訂)及第四款之規定,本局行政暨財政廳廳長張敏玉及會計科科長José Tomas Cardoso das Neves之定期委任獲得續期一年,分別由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一日及六月十七日起生效。

———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郵 政 局

決 議 摘 錄

按照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七日舉行之郵政局行政委員會會議第CA-159/2001號所作出之決議如下: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Paulo Jorge Cruz Franco Magalhães Carochas,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二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分別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日及二十九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林細余及Francisco Pong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分別轉為第三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220,及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55,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七日及四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四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盧倩婷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自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六日起轉為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230點。

———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日於郵政局

代局長 區惠華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及第四十七條並經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在二月二十八日第9/2001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名列第一及第二之應考人,第二職階二等氣象高級技術員張展超及冼桓明,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氣象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氣象高級技術員。

———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