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辦公室主任分別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日及五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二十條第二款,由於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第三職階助理員馮惠冰符合該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款b項規定,按原職級晉升為第四職階,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的規定,區寶如之編制外合同修改為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第二職階二等公關督導員並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起生效。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文化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李月梅學士到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透過行政法務司司長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九日批示: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經濟局科長Manuel José Lao到本辦公室擔任技術-行政輔助人員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翠玲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張德佳、鍾煥玲及陳德雄,郵政局人員編制之確定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第67/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以及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起,被徵用往電信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執行職務,為期一年。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方燦濠於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30點,為期一年,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陳美霞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五條第七款d)項及第八款,鑑於到本籌設委員會擔任的職務為“有公益之職務”,暫時中止在旅遊學院行政暨財政輔助部擔任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起生效,至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四日止。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籌設委員會
籌設委員會主席 王增揚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第二十二條第四款的規定,本局的臨時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Rogério Paulo Carvalheiro Peyroteo,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起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本局的臨時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鄭小任及Lei Hoi Ian又名Maria Paulina Lei,分別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及三十日起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陳子健、鮑志偉、何亮豪及鄭國偉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首三人是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起聘用,而第四人則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五日起聘用。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一年一月十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穆嘉明及陳力蘭,二等文案,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文案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文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處於短期無薪假狀況的本局第二職階三等翻譯員陳紅娟,批予長期無薪假,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為期五年。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李麗如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助理員第二職階劉淑嫻的散位合同獲准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分別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日及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二等技術輔導員第一職階劉永歡及熟練助理員第一職階謝孝慈的散位合同獲准續期,首位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一年六月三十日止,第二位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應私人公證員Paulo Remédios學士的要求,並根據十一月一日第66/99/M號法令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中止其私人公證員執照。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配合經九月二十五日第51/95/M號法令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二日第64/93/M號法令第八條第一款q)項之規定,本局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盧志青學士的散位合同獲准續期,自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一日起至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按市政執行委員會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會議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連同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以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三款規定,修改法律暨公證辦公室鄭惠鴻學士、公共街道暨基本設施部Jânio Osvaldo Tchon Freitas da Silva及城市規劃暨建設部林社棠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分別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85點、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50點及第一職階首席技術稽查,薪俸305點,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二十六條規定,以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和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所作修改,與行政暨財務部Alberto Manuel da Silva Hung和陳錦鳴簽訂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26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起生效。
按市政執行委員會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二日會議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以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作修改的規定,以編制外合約聘請胡寶燕於文化暨康體部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職務,薪俸26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起生效。
按市政執委會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日會議上所作決議的規定: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
衛生監督部第三職階特級技術員林占堃,薪俸545點,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七日起生效。
交通暨運輸部: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João Horário Batalha da Conceição,薪俸350點,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二等驗車考牌員李成就,薪俸205點,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起生效。
按主席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一日作出,並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規定: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市政執行委員會辦公室第五職階助理員梁惠,獲准續散位合約,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五日起生效。
根據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約,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一年:
公共關係暨新聞處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劉少娟學士,薪俸485點,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文化暨康體部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胡浩強及崔國穎,薪俸350點,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八日及二十二日起生效;
行政暨財務部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梁浩然,薪俸230點,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副主席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一日作出,並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規定: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交通暨運輸部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除趙埠雄的續約期為六個月外,其餘為期一年:
助理員第四職階,薪俸130點:李少芳,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熟練工人第五職階,薪俸200點:趙埠雄,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二日起生效;第四職階,薪俸180點:李健輝、黃浩文、李志雄、陳華、吳金平、許和慶及謝明富,首四位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起生效,第五位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第六位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一日起生效,最後一位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起生效。
根據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約,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一年:
市政機構輔助辦公室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林宇彤學士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梁中,薪俸540、350點,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二日及二日起生效;
組織暨資訊部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劉雁虹及交通暨運輸部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陳淑堅,薪俸380、290點,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及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按全職委員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一日作出,並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規定:
根據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城市規劃暨建設部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約,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一年:
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梁慶剛學士,薪俸485點,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趙長春及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盧廣添,薪俸335、275點,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李國華、曾世聰及文建峰,薪俸380點,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
公共街道暨基本設施部半熟練工人第三職階,薪俸150點:李金洪、吳健權、Maung Myo Nyunt及甘錦意,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五日、十六日、二十五日及三月一日起生效。
城市規劃暨建設部:
助理員第五職階,薪俸140點:杜紅女,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半熟練工人,第五職階,薪俸170點:張長富;第三職階,薪俸150點:潘燦銓;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及十五日起生效;
熟練工人第四職階,薪俸180點:黃富強、曹基石及麥遠良,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五日、十七日及八日起生效。
按主席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九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規定: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和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規定,行政暨財務部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李公榮,獲准續散位合約,薪俸175點,相當於薪俸350點的百分之五十,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飲食場所“銀龍粉麵咖啡”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獲發給第83/2000號准照,持牌人為周國坤。該店位於渡船街9號地下C舖。
飲食場所“肯德基”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日獲發給第1/2001號准照,持牌人為澳門桑德斯有限公司。該店位於水坑尾街120號建輝大廈地下,一樓,二樓及三樓。
飲食場所“皇宮海景美食”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獲發給第2/2001號准照,持牌人為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該店位於友誼大馬路澳門皇宮賭場。
飲料場所“e﹒咖啡”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日獲發給第3/2001號准照,持牌人為李順英。該店位於冼星海大馬路317號及布魯塞爾街261號南岸花園F舖地下及一樓。
飲食場所“牌坊閣茶餐室”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獲發給第5/2001號准照,持牌人為吳明輝。該店位於草堆街,93號,地下及閣樓A舖。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於臨時澳門市政局
市政副局長 李思豪
按照全職市政執行委員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所作出之批示:
Carlos Alberto da Graça——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本市政局編制外合同員工。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續與其簽訂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於氹仔,臨時海島市政局
主席 馬家傑
根據本局代副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殷理基有限公司,准照編號07/96。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九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戴建業代副局長代行
按照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應黃永恆的請求,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於財政局
局長 艾衛立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蕭永賢,為本局第二職階特級普查暨調查員,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 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職級不變但修改職階,轉為第三職階特級普查暨調查員,薪俸點為330,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九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陸潔嬋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定期委任續期一年:
盧瑞冰、丁麗群、余桂生、蘇有衡、鄧月微、孔令彪及Aniceto Brito Gabriel,分別續聘為研究暨組織廳廳長、工作意外暨職業病預防處處長、職前暨延續培訓處處長、勞動關係暨條件監督處處長、就業暨職業關係促進處處長、課程發展暨合作培訓處處長及行政輔助科科長,首位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七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蘇國輝、Hugo Manuel Paulo Mota e Reis Pereira及林蘊玲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分別為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第二職階及二等文員第二職階,薪俸點430、415及240,各自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一日、三月一日及四月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本局的臨時委任二等督察第一職階李少芳、唐戰凱、蘇建峰、關冠霞、藍詠恩、蘇偉雄、古英元、譚碧娟、劉漢華、林紅、黃惠琼、鄧偉樂、余偉麟,以及歐鍵銘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下列人員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起轉入本局編制的超額人員狀況:
姓名 | 職位 | 所屬部門 | 原職位 | |
職級 | 聯繫方式 | |||
張鶴翹 | 處長 | 互相博彩暨彩票監察處 | 二等高級技術員 | 確定委任 |
梁錫根 | 廳長 | 博彩監察廳 | 二等高級技術員 | 確定委任 |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於博彩監察暨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Amândio Monsalvarga、Alfredo Jorge Kok及陳劍青,分別續聘為熟練助理員(首兩位)及助理員,薪俸分別為330、260及140點之百分之五十,皆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半熟練工人:第五職階,薪俸點170:廖慶夫,第四職階,薪俸點160:何枝章,第二職階,薪俸點140:李惠英,第一職階,薪俸點130:鄭志輝及廖健昌;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五日、三日、十五日、十六日及十六日起生效;
助理員:第四職階,薪俸點130:張惠蘭,第三職階,薪俸點120:羅景扶及張俊明,第二職階,薪俸點110:黎日花,第一職階,薪俸點100:吳耀和及余柳愛;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一日、十六日、一日、十六日及十六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之規定,由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起確定委任鄭振山為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二等無線電通訊輔導技術員。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二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Wang Ting——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由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更改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為相等於現行薪俸表的510點。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項及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以及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二十四條第一款d)項及第二十五條,以及公佈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十一月十三日第124/200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三)項之規定,本局定期委任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杜淑森,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及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並按照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二十四條第一款h)項及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名的鄺燕媚及陳寶瑩,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現聲明下列公務員由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轉為本局編制內超額狀況:
姓名 | 現於司法警察局擔任之主管官職 | 於司法警察局人員編制內擔任之原職級 |
杜淑森 | 處長 |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朱遠榮,水警稽查局人員編制第四職階警員編號12871;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第一百四十條第一款之規定,由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日起,享受為期八年之長期無薪假。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於水警稽查局指揮部
局長 徐禮恆警務總監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監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李家能學士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茲聲明,本監獄獄警實習員Raju G. C.,屬散位合同,由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五日起終止職務。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於澳門監獄
監獄獄長 李錦昌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六日之批示:
José Gabriel Delgado Vicente Lima學士,本局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其個人工作合同,由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起獲續期壹年。
按照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二日社會文化司司長作出的批示:
Diana Maria Comandante——按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獲定期委任為本局社會工作部主任一職,為期一年。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應本局專科醫生黃祥龍之要求,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六日起解除其個人工作合約。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五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新百昌”中藥房從事藥物活動,牌照編號第146號以及其經營地點為澳門罅些喇提督大馬路(提督馬路)73號地下“A”舖連閣仔,東主為鄭靜賢女士,居住於澳門羅白沙街昌明花園明珠閣18樓C座。
茲聲明根據本人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八日之批示,按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三十二條第五款之規定,已於仁伯爵綜合醫院設立“耳鼻喉及頸面外科”。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申道恕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日批示:
王勁秋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二十條之規定,其作為本局學校體育暨課餘活動事務處處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九日起開始生效。
嚴麗媚——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其作為本局教育廳行政輔助科科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一日開始生效。
曾瑞祺,本局確定委任之首席行政文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第一款b)項,以及七月二十七日第41/92/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其作為黑沙環青年活動中心主任之委任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八日起開始生效。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韋思理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一日、二月八日、十二日及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李月梅,以徵用方式到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日開始,為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二條規定,調任旅遊局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陳迎憲,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到本局擔任與原職級相同之職務。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Michel José Eduardo Morais Pereira dos Reis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周小芙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40,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之合格應考人的第二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陳露及麥肇生,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以填補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所設立之職位,且已由其本人擔任之空缺。
Daniela de Souza Fão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及第二款a)項,及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二條第三款c)項及第三條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第一及第二款,以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第二條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旅遊基金輔助組組長,為期一年,以填補根據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設立並由其出任之職位。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九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白文浩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
林家鳳、陳維奇、陳文會、莫佩妍、鮑少宜、謝家棋及鄧麗儀,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六日起續聘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10;
侯炳賢、黃結彬、趙美嫦及Norma Lemos Vong,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二日起續聘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20。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的批示:
沈榮根副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先後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三月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九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黃有力
摘錄自本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黃月冰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485。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梁群英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26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Terezinha Maria de Assunção Osório Kok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七職階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240。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同為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一年一月十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的唯一合格應考人梁偉權學士,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獲確定委任為本辦公室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伯煇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之批示:
劉茵——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獲聘任為本學院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院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五日之批示:
劉健文,為本學院第四職階二級廚師,屬期限確定之個人勞動合同——根據八月二十八日第45/95/M號法令第四十四條第二款及十二月六日第477/99/M號訓令核准的《旅遊學院教學人員及酒店業專業培訓人員通則》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其合同獲續期一年,並屬同一職級,由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二日起生效。
馮瑞蘭、趙杰生及陳卓垣——根據八月二十八日第45/95/M號法令第四十四條第二款,其個人工作合同獲續期一年,首兩位為本學院洗衣房雜務員,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三日起生效,最後一位為房口服務員,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院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之批示:
鄭燦威、譚志威及胡振華——根據八月二十八日第45/95/M號法令第四十四條第二款,其個人工作合同獲續期一年,分別為本學院倉務管理員、倉務員及飲食部指導及協調員,由二零零一年三月二日起生效。
José D. Luna,為電子技術員——根據八月二十八日第45/95/M號法令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其在本學院之個人工作合同獲續期三個半月,由二零零一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四日止。
根據院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之批示:
許仲溪及宋華,分別為第四及第五職階工人,屬散位合同,因達至作為公共職務人員之年齡上限,由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起終止其本身職務。
根據院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之批示:
馮威廉及杜家寶,分別為本學院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二等文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分別獲晉升為所屬職級之第三職階及第二職階,前者由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後者則由二零零一年二月三日起生效。
按照八月二十八日第45/95/M號法令第二條第二款第e)項、第四十四條第二款,以及十二月六日第477/99/M號訓令核准的《旅遊學院教學人員及酒店業專業培訓人員通則》第十二條、第三十九條之規定,第一職階廚房助理鍾三英、梁沛女及陳日愛的個人勞動合同獲續期一年,首兩位由二零零一年三月十日生效,最後一位由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六日生效。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日之批示:
甄美娟——按照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及第二款之規定,以定期委任之方式獲委任為本學院技術暨學術輔助部處長,由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一日於旅遊學院
代院長 甄美娟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José Manuel de Carvalho dos Reis——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第二條修訂)與第四款之規定,本局儲備暨財產科科長Manuel Rodrigues Paiva及接待暨一般文書處理科科長Miguel José Souza之定期委任獲得續期,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三月四日及二十四日起至二零零二年三月三日及二十三日止。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代局長 李燦烽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李英豪在本廠擔任半熟練工人第三職階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起續期六個月。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於政府船塢
廠長 周進
按照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舉行之本局行政委員會會議第CA-052/2001號所作出之決議如下: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田曉燕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之規定,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陳念慈學士在本局擔任郵務廳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本局人員編制內二等技術員黃華森在本局擔任儀器暨維修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一年四月六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陸棋祥及第六職階工人雷少坤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三月四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Maria Eugénia Elias Lopes da Cruz,為本會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修改其合同,轉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50,由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五日起生效。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於環境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主席 吳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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