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一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名 單

根據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行政長官辦公室現公佈二零零零年給予財政資助的名單: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一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社 會 文 化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名 單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現公佈二零零零年給予財政資助的名單列表:

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法 官 委 員 會

通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日第10/1999號法律第四十七條第三款規定,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止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官之年資表,已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張貼於各法院內。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於法官委員會

法官委員會主席 岑浩輝


新 聞 局

公 告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將填補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板樟堂街一號一樓新聞局行政暨財政組。有關招考通告的公告,已公布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通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為行政暨公職局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下列空缺:

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七缺;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主任文案一缺;
第一職階特級資訊督導員一缺;
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
第一職階首席公關督導員一缺;
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一缺。

再通知上述之通告已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暨公職局之行政暨財政處,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一年二月五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李麗如


臨 時 澳 門 市 政 局

公 告

本局透過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一日第四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進行考核形式的入職普通考試,以填補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四缺,現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於市政局大樓大堂的告示處張貼有關准考人的臨時名單。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於臨時澳門市政局

典試委員會主席:

臨時澳門市政局副主席 劉仕堯

通 告

仰眾知悉,按照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市政執委會決議,以及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進行考核形式的入職普通考試,以填補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化學範疇)一缺,詳細說明如下:

一、種類、期限及有效期

屬考核形式的入職普通考試,有意者應於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的二十日期內,遞交投考申請。

本考試的有效期在空缺被填補後終止。

二、投考條件

二.一、投考人:

凡符合《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規定有關擔任公職的一般條件,且具有以下學士學位者,不論與公職有否聯繫,均可投考:

化學、化學工程、食品化學或同等學歷。

二.二、應遞交文件:

與公職無聯繫的投考人:

(a)有效身分證明文件的副本;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以及由有關學術機構發出的成績表;

(c)履歷。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

a)有效身分證明文件的副本;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以及由有關學術機構發 出的成績表;

c)由任職機關發出的個人記錄,其內應列明過往曾擔任的 職務、所屬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公職與所屬職級的年資和考勤;及

d)履歷。

任職臨時澳門市政局的投考者,如在報名表中明確聲明b)及c)項所述文件已存入有關的個人檔案內,則豁免遞交之。

三、報考方式及地點

報考者須填寫第65/GM/99號批示附件所載的、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所指的格式七表格(印務局專印),並於有關期限的正常辦公時間內,將之送交位於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163號臨時澳門市政局大樓一樓的行政處。

四、職務性質

高級技術員須以自主及負責的方式擔任調查、研究、構思及使用科學技術或專門方法及程序的諮詢性職務,需要學士程度的專門及基本培訓。制定意見書和進行屬其專業範疇的科學技術研究,以便為決策提供依據;參加分析計劃或方案的會議;構思、撰寫和推行計劃的工作;根據研究和資料處理提出解決方法;以及監督或協調其他工作。

五、薪俸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薪酬為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表三所載薪俸索引表的430點。

六、甄選方法

甄選是以三小時為限的筆試形式的知識考試(第一階段),履歷分析和專業面試等方法進行。該等方法按下列方式衡量:

第一階段

a)知識考試——50%;

第二階段

b)履歷分析——30%;

c)專業面試——20%。

凡筆試成績低於五分者,將被淘汰且不得進入第二階段;考試採用十分制。

七、內容

筆試內容包括:

專門範疇

1.八月十九日第46/96/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供排水規章》。

2.水的化學分析:

飲用水的化學處理;

娛樂用水的化學處理;

污水水質的檢測;

自來水系統水質監察計劃的制定和實施;

水化學實驗結果的分析和詮釋。

3.化學分析實驗室質量控制計劃的制定和實施。

4.下列儀器的操作理論、實驗及質量控制:

原子吸收光譜儀;

氣相色譜儀;

氣相色譜儀——質譜儀;

離子色譜儀;

自動電位滴定儀;

可見/紫外線分光光度計。

5.檢測食品中殘餘農藥、添加劑、重金屬的一般原理和方法。

一般法例

•市政部門組織架構(四月十七日第十六期第二組《政府公報》副刊);

•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修改的、七月十八日第35/94/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

•經五月十五日第30/89/M號法令、七月六日第63/85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號法令核准的工程、購置資產及服務的支出制度。

八、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典試委員會組成如下:

主席:環保暨綠化部部長 António Sio

正選委員:市政化驗所主管 郭昌弼

公共衛生化驗所主任 Ip Peng Kei

候補委員:行政處處長 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清潔暨環保處處長 譚偉文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於臨時澳門市政局

主席 麥健智

———

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組的第1/2000號市政條例修改澳門批發市場的檢驗費用之中文文本中有不正確之處,茲更正如下:

原為:

“ I——鮮雞蛋及鮮鴨蛋:每箱五百隻或以下為澳門幣一元正;

   II——經醃製的蛋(鹹蛋,皮蛋):每箱三百三十隻或以下為澳門幣一元正;

   III——鮮鵪鶉蛋:每箱二千隻或以下為澳門幣一元正;”

更正為 :

“ I——鮮雞蛋及鮮鴨蛋:每批五百隻或以下為澳門幣一元正;

   II——經醃製的蛋(鹹蛋,皮蛋):每批三百三十隻或以下為澳門幣一元正;

   III——鮮鵪鶉蛋:每批二千隻或以下為澳門幣一元正;”。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二日於臨時澳門市政局

主席 麥健智

告 示

仰眾知悉,市政執委會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二日的市政例會上,決議將五條位於前巴坡沙坊舊址的新公共街道命名為台山新城市第一街,台山新城市第二街,台山新城市第三街,台山新城市第一巷和台山新城市第二巷,有關資料如下:

a)台山新城市第一街,葡文為Rua Um da Cidade Nova de T'oi Sán

屬花地瑪堂區;

由白朗古將軍大馬路起至菜園涌邊街止。

b)台山新城市第二街,葡文為Rua Dois da Cidade Nova de T'oi Sán

屬花地瑪堂區;

始於菜園涌邊街,無出口。

c)台山新城市第三街,葡文為Rua Três da Cidade Nova de T'oi Sán

屬花地瑪堂區;

由李寶椿街起至巴坡沙大馬路止。

d)台山新城市第一巷,葡文為Travessa Um da Cidade Nova de T'oi Sán

屬花地瑪堂區;

由李寶椿街起,至同一街道338號建築物對面止。

e)台山新城市第二巷,葡文為Travessa Dois da Cidade Nova de T'oi Sán

屬花地瑪堂區;

由李寶椿街起至台山新城市第三街止。

為相關效力,本告示連同葡文譯本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張貼於常貼告示處,俾眾週知。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五日於臨時澳門市政局

主席 麥健智


財 政 局

名 單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資訊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陳業長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倘無有條件被接納或被淘汰的准考人,本名單即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一年二月五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馬錦生

委員:處長 蕭燕玲

處長 張子健

———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文案職程第一職階主任文案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蕭玉蓮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即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楊寶儀

委員:處長 朱國宏

處長 謝倩儀


勞 工 暨 就 業 局

名 單

勞工暨就業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Romeu Osvaldo Manhão Izidro 7.97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在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Lurdes Maria Sales

委員:科長 Florêncio Paula da Silva

二等高級技術員 黎日康


博 彩 監 察 暨 協 調 局

名 單

博彩監察暨協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的一般制度職程的第一職階特級督察十三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六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Luís Filipe Vong Cordeiro 7.47
2. Valentino Venâncio Velez da Rosa Xavier 7.39
3. Mário António Mendes Barros 7.36
4. 張錦松 7.33
5. Manuel José do Nascimento da Luz 7.18
6. Mário Augusto de Souza 7.17
7. José Maria Carlos Amante 7.07
8. José Teixeira Chong Ribeiro 7.06
9. Manuel José Carreira 7.03
10. José Maria Roque Lobato de Faria e Silva 6.72 a)
11. José Guilherme Paulo Babaroca 6.72 a)
12. Júlio Alexandre José 6.72 a)
13. Fernando Gomes da Silva 6.69

a)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由於在公職擁有較長的年資。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二日於博彩監察暨協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梁錫根

委員:處長 張鶴翹

處長 林培源


退 休 基 金 會

名 單

退休基金會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數

羅日昌 8.61

按照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五日於退休基金會

典試委員會:

主席:江海莉

委員:陳楊智慧

周桂芳

———

退休基金會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二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數

1.譚美蓮 8.71
2.黃慧儀 8.68

按照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五日於退休基金會

典試委員會:

主席:譚潔華

委員:秦炳強

盧美玲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第004/2001-AMCM號通告

澳門金融管理局依照經七月五日第32/93/M號法令核准之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第十四條之規定,公佈獲准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業務之機構名單:

1.信用機構
1.1全能業務銀行:
1.1.1本澳銀行:
大豐銀行有限公司;
永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匯業銀行有限公司;
美國銀行(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誠興銀行有限公司;
澳門國際銀行有限公司;
富利銀行有限公司;
澳門商業銀行有限公司;
必利勝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多達亞洲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現正進行終止業務程序);
大西洋東方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1.2總行設於外地之銀行分行:
大西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
海外信託銀行有限公司;
法國巴黎銀行;
萬國寶通銀行;
渣打銀行;
中國銀行;
廣東發展銀行;
台北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廖創興銀行有限公司;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暫未開業)
1.2離岸業務銀行:
1.2.1總行設於外地之銀行分行:
葡國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其他信用機構:
郵政儲金局。
2.金融公司
澳門經濟發展財務有限公司;
華信財務有限公司(現正進行終止業務程序);
誠興投資亞洲有限公司。
3. 金融中介人公司
3.總公司設於外地之金融中介人公司分行:
大福證券有限公司。
4. 其他金融機構
4.1 總公司設於外地之其他金融機構代理辦事處:
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
5.現金速遞公司
Sociedade de Entrega de Valores PCI Express Padala (Macau), Limitada;
Pacific Ace (Macau) - Entrega de Valores, Limitada。
6. 找換店
瑞昌銀號有限公司;
同利銀號有限公司;
葡京找換有限公司;
國際運通找換有限公司;
百匯找換有限公司;
亞洲找換店有限公司;
歐德利兌換有限公司;
中華(澳門)兌換有限公司;
第一國際資源(澳門)兌換有限公司;
環球通找換有限公司。(暫未開業)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於澳門金融管理局

行政委員會:

主席:丁連星

委員:何兆基


衛 生 局

名 單

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第二職等一等住院服務技術員兩缺,已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而進行晉升的開考通告,現公佈准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的准考人: 分

1.Anabela Luiza do Rosário 8.34
2.Joana Santos de Almeida 8.13

(採用0至10分制)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一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Maria Teresa Simões Lapas Basto

第一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Ilda Maria Ferreira de Oliveira

第二正選委員:科長José Paulo de Carvalho

———

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文員十二缺,已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六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准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的准考人: 分

1. Catarina Osório Tang 8.44
2. 肖琼 8.36
3. Margarida Fátima de Assis 8.28
4. 勞策賀 8.25
5. 林葉儀 8.21
6. 陳迪瑩 8.14
7. 朱國基 8.06
8. 幹毅楊 8.03
9. 吳金洪 7.98
10. 陳麗儀 7.84 a)
11. 馮金華 7.84 a)
12. 惠菊娣 7.74
13. Nuno Manuel do Rego Pestana dos Santos 7.50

a)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Rogério José Carvalho

第一正選委員:曾秀玲

第二正選委員:何元生

公 告

根據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社會文化司司長之批示,現公布開考下列職位:

管理/公共行政範疇第一職階第二職等一等高級技術員兩缺;
公共行政範疇第一職階第三職等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

本次一般晉升開考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報考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本開考有效期於所述各職位被填補後終止。

有關考試之開考通告現已張貼於衛生局前技術學校大樓一樓本局人事處。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五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瞿國英

通 告

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醫院醫生職程第二職等第一職階兒科醫院主任醫生二缺之開考通告,已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現遵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以及於第42/GM/99號批示內重新公布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公布,確定名單已張貼於衛生局人事處。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五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黃鳳欣

第一委員:Jorge Humberto Morais

第二委員:李佩儀


社 會 工 作 局

名 單

社會工作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四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六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報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報考人: 分

1.葉炳權 8.97
2.何麗貞 8.66
3.譚珮欣 8.63
4.黃艷梅 8.31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報考人可於本名單刊登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二日社會文化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二月六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容光耀

正選委員:張鴻喜

辛志元


體 育 發 展 局

通 告

按照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及二月十四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以及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通過考試方式進行一般入職開考,以填補體育發展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三缺。

1.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一般入職開考以考試方式進行。報考申請表應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二十天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於所述職位被填補後終止。

2.報考條件

2.1.報考人:

凡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所規定的擔任公職一般要件及具有學士學位的人士,均可在遞交報考申請表的限期前報考。

2.2.應遞交的文件:

與公職無聯繫的報考人應遞交:

a)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所要求的學歷及專業資格證明文件;

c)履歷。

與公職有聯繫的報考人應遞交:

a)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所要求的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證明文件;

c)履歷;

d)由任職機關發出的個人記錄,其內應載明曾擔任的職務、現所屬職程和職級、與公職聯繫的性質、在現職級和在公職的年資,以及工作評核等。

報考人如屬體育發展局人員,可豁免遞交a)、b)和d)項所指的文件,只要該文件已存檔於有關的個人檔案內。如屬此情況,須在報名表上明確聲明。

3.報名方式及地點

報考人須填寫由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所指的表格,並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遞交到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澳門綜藝館第一座四樓體育發展局行政暨財政處。

4.工作性質

二等高級技術員需具與學士學位相應之專業技能,以便在科學技術之方法及程序上能獨立並盡責執行一般或專門領域之諮詢、調查、研究、創造及配合方面之職務,旨在協助上級作出決策。

5.薪俸

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表三薪俸索引表所載的430點。

6.甄選方式

甄選是以不超過三小時筆試的知識考試進行,並輔以履歷分析和專業面試。評分比例如下:

筆試——50%;

履歷分析——25%;

專業面試——25%。

7.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將包括以下內容:

(一)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二)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

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及

由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三)由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

(四)支持體育活動的法例:

十二月二十日第67/93/M號法令;

二月七日第10/94/M號法令;

二月七日第11/94/M號法令;

二月七日第12/94/M號法令;

六月二日第21/97/M號法令;

八月十五日第179/94/M號訓令;

七月二十七日第23/SAAEJ/94號批示;

七月二十七日第24/SAAEJ/94號批示;及

七月二十七日第25/SAAEJ/94號批示。

(五)工程及取得財物及服務的費用制度——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號法令;及五月十五日第30/89/M號法令。

(六)撰文,由典試委員會選擇題目。

應考人在考試時可參閱上述法規。

8.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教育暨青年局局長 韋思理學士

正選委員:旅遊局代副局長 白文浩學士

體育發展局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唐偉良學士

候補委員:體育發展局副局長 黃有力學士

體育發展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高嘉士學士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黃有力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通 告

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作出之批示,公布地球物理暨氣象局購買一台低層大氣廓線雷達的國際性公開招標事宜:

有意者可從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一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三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前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索取招標方案及承攬規則,以及查詢有關投標詳情。

投標書應交往本局行政暨財政部。有關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時間為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一日下午五時三十分。為投標人作出的解釋會,將於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三日上午十時正於本局大樓舉行。

開標將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二日下午二時三十分於本局舉行。

投標人需向本局繳交金額為澳門幣伍萬元正(MOP$50,000.00)之現金或抬頭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之銀行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特此通告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一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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