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一年一月二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規定,下列政府總部輔助部門臨時委任工作人員,獲確定委任擔任以下職位: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周慧卿及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羅偉昌,自二零零一年一月六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David Chau及Lai Ieng Kit aliás Sérgio dos Santos Lai,自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三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三等文員林碧君及Regina Ng,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三日及二十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二日的批示:
劉達權及馮渭球,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八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七名及第八名,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十四條及二十五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獲臨時委任為本署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填補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8/1999號行政法規設立而未被填補之空缺,自就職日起生效。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於審計署部門綜合事務局
局長 高展鵬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及第四條的規定,本局人員編制科長Camila de Fátima Fernandes在本局擔任行政暨財政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六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李麗如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二零零一年一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應私人公證員Bárbara Eirado Monteiro學士的要求,並根據十一月一日第66/99/M號法令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中止其私人公證員執照。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本局臨時委任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第一職階岑志星及二等技術輔導員第一職階葉燦深、古振山、譚佩賢、Tonicha de Sousa、黃日創及黃詠妍,獲確定委任出任該等職位,首位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一年一月六日起生效。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劉志美在本局擔任二等技術員第一職階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起續期一年。
為有關之效力,並根據一九九七年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茲聲明以下本局人員由二零零一年一月十日起轉為超額狀況:
姓名 | 原有之確定委任級別 | 定期委任之職務 |
歐陽瑜 | 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第二職階 | 計劃暨組織處處長 |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按市政執委會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五日會議上所作決議的規定: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三款,以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對第二十六條所作修改的規定,屬編制外合約制度的城市規劃暨建設部馮文盛學士及組織暨資訊部何偉豪學士,獲准修改有關合約的第三條,分別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薪俸540、485點,皆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以及六月八日第37/9l/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對第二十六條所作修改的規定,以編制外合約聘請關建豪及周紹賢於衛生監督部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的職務,薪俸19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按市政執委會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會議上所作決議的規定: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三款,以及六月八日第37/9l/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對第二十六條所作修改的規定,公共關係暨新聞處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劉少娟學士,屬編制外合約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約的第三條,將職級調整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85點,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按主席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三日作出,並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五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規定: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和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規定,行政暨財務部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 José Emílio Botelho dos Santos,獲准續散位合約,薪俸253點,相當於薪俸505點百分之五十的整數,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行政暨財務部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陳聖載及第五職階助理員陳添有,薪俸皆為140點,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及一月三日起生效。
按副主席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三日作出,並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五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規定: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
組織暨資訊部第五職階助理員梁翼泉,薪俸140點,自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二日起生效;
衛生監督部: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50點:曾廣強;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40點:葉賢勝及盧偉森,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起生效;
交通暨運輸部:
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周燦強、麥少森及Luís Augusto Alves Filipe,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七日、七日及三日起生效;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00點:胡重光、阮觀流、沈雲龍、莫社賢、梁得枝、梁志祥、李沛輝、張劍勳、鄭潤果、關永強、林漢華、關金波、袁家森、梁傑榮、梁寶倫、盧觀南、吳耀滿、梁鑑洪及梁細和,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七日起生效;容鑑榮及何永昌,自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180點:鄭富階及吳添,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一日及三日起生效;第三職階熟練工人,薪俸170點:袁家寶,自二零零一年一月十日起生效;
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60點:歐陽藝騰、林富榮及王炳友,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二十日及八日起生效;第二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40點:阮金鴻,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全職委員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三日作出,並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五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規定: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
城市規劃暨建設部第五職階熟練工人陸英華,薪俸200點,自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公共街道暨基本設施部第三職階首席稽查陳官文、第三職階稽查許貴樂及第四職階工人陸瑞強,薪俸分別為210、160及140點,各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一月二十日及一月五日起生效;
環保暨綠化部第五職階工人陳安貴及張帝榮,薪俸150點,以及第三職階助理員謝美玲,薪俸120點,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一月十五日及一月三日起生效。
按代副主席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九日作出,並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規定: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 二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三款,以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對第二十六條所作修改的規定,交通暨運輸部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陳佩君及梁潤駒,屬編制外合約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約的第三條,將職級調整為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90點,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和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規定,交通暨運輸部第二職階特級驗車考牌員 Joaquim Camacho Rufino,獲准續散位合約,薪俸158點,相當於薪俸315點百分之五十的整數,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代副主席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作出,並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規定:
根據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組織暨資訊部第三職階二等助理資訊技術員陳坤榮、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嘉儀李學士、第三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霍啟楷學士,獲續有關編制外合約,為期一年,首位薪俸為255點,其餘兩位薪俸為480點,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一月二十一日及一月四日起生效。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於臨時澳門市政局
市政副局長 李思豪
按照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舉行之臨時海島市政執行委員會會議第04/01/CMIP/2001號所作出之決議:
陳祺偉——第五職階工人,本市政局散位合同員工。因合理理由與其解除有關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起生效。
按照副主席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二日所作出之批示:
鄭振平及譚少菊梁——第二及第三職階助理員,本市政局散位合同員工。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之規定,續與其簽訂散位合同,為期一年,分別由二零零一年二月二日及十二日起生效。
李家強——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本市政局編制外合同員工。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續與其簽訂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二月五日起生效。
茲聲明,由於唐淑青學士從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起就任廉政公署廳長一職,故於本市政局擔任組長之職務亦由該日起終止。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於氹仔,臨時海島市政局
主席 馬家傑
根據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六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捷通貨運貿易有限公司,准照編號13/96。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戴建業(代副局長代行)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三十八條第二款b)項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應考人Tang Chi Choi及Wu Lai Si,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一日批示之許可,並根據適用之法例,現聲明新設下列“司庫活動”帳項:
代號 扣除項目
0844 澳門財政局文化康體會——會費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於財政局
代局長 何浩然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湯惠均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二日起在本局擔任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Manuel Azevedo Lei、Julieta Xavier de Sousa、梁文潤學士及陳玉雪學士——根據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在本局分別擔任會計暨公物科科長、行政科科長、研究暨審計廳廳長及研究處處長的職務獲續期兩年,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一日起生効。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於博彩監察暨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及第四條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李夏薇為社會保障基金社會保障處處長,自就職日起為期一年。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發出的批示:
(一)港務局第三職階大管輪林松,其遺孀郭瑞卿,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2331/0P,每月的撫恤金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由二零零零年十月十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60點訂出,該撫恤金為死者所收取退休金的百分之五十金額,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四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2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三款所指的年資獎金的百分之五十。
(二)撫恤金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五日發出的批示:
(一)教育暨青年局第六階段三級葡文小學教師Vasco da Luz Vicente,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2154-7,每月的退休金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由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60點訂出,是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計算出來,另由於計算其三十年工作年數在內,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退休金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經濟局科長黃棕偉,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3581-5,每月的退休金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由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25點訂出,是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計算出來,另由於計算其三十年工作年數在內,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退休金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水警稽查局第四職階副警長Victor dos Santos Almeida,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8536-7,每月的退休金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50點訂出,是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計算出來,另由於計算其三十年工作年數在內,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四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退休金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水警稽查局第四職階一等警員Francisco Lau,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3252-2,每月的退休金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由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95點訂出,是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計算出來,另由於計算其三十年工作年數在內,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四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退休金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鄧華海,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382-6,每月的退休金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由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75點訂出,是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計算出來,另由於計算其三十三年工作年數在內,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退休金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馮德泉,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419-9,每月的退休金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由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70點訂出,是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計算出來,另由於計算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在內,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退休金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黃耀華、張錫永、Felisberto Ng、蘇宗俊及蕭杰立在本退休基金會擔任職務之散位合同,首四位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五日起,最後一位自同年二月十二日起,以附註形式續期一年,首兩位續聘為第七職階及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210及190,第三及第四位續聘為第七職階及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60及150,最後一位續聘為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60。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沙蓮達
按保安司司長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所指之附件IV第二款所賦予之權限,並根據第13/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發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七條第一及第六款規定,警員編號295951,梁嘉俊,被免除工作,由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起生效。
該警員可於三十天期限內,就本批示向中級法院提出司法上訴。
按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日起,Paulo Miguel Morais Moita,副警長編號246921,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由處於“超額狀況”轉為處於“編制內”狀況。
分別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及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邱天祥,警員編號110701,及Lei Tak Sang,警員編號156751,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七條及第一百零七條第三款a)項的規定,轉回治安警察局人員編制,並處於“ 編制內”狀況。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於治安警察局總部
局長 白英偉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卓官傑,本監獄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屬散位合同——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七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上述合同第三條款獲准修改為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起生效。
為有關效力,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茲公布以下本監獄編制人員自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三日起轉為超額人員狀況:
鑑於刊登在二零零一年一月十日第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上有關本監獄高級技術員吳銳安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社會援助、教育暨培訓處處長的批示摘錄中文譯本有不正確之處,現作出更正如下:
姓名 | 職位 | 部門 | 原職位 | |
職級 | 聯系方式 | |||
吳銳安 | 處長 | 社會援助、教育 暨培訓處 |
二等高級技術員 | 確定委任 |
原文為:“…配合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 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二款a)項,以及六月二十一日第25/2000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二款二)項的規定,…”
應改為:“…配合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 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二款a)項的規定,…”。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按照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本局代局長的批示:
陳光華、陳帶喜及張美娟,首位為第二職階護士,其餘兩位為第一職階護士,周淑儀及Cristina António,分別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及第二職階牙科醫生,皆為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由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獲續約壹年。
黎文豪,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二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一年一月六日起獲續約壹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轉為同一職級之第三職階。
下列本局散位人員,其合同按下指期間起獲續期一年:
藍志雄及譚國恩,分別為第二職階及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由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Lúcio da Glória,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由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阮依萍,為第二職階護士,由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冼志明、黃少豹、張光熾及關美荇,分別為第一職階、第一職階、第三職階及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各自由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三日、五日及二十日起生效。
根據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三日社會文化司司長之批示: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第一款規定,下列公務員以定期委任方式獲續任,擔任本局下指職位,首位為期半年,其餘皆為期一年:
湯家耀學士、Helder Paulo Morais學士、陳綺華學士、陳永華碩士及方漢偉學士,分別為技術協調室主任、財務管理廳廳長、支援及一般行政副局長、設施暨設備廳廳長及人事處處長,首四位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最後一位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五日社會文化司司長之批示:
葉炳基學士——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第一款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起,獲續任為本局公共衛生化驗所所長,為期一年。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的批示:
梁珍,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有關以文件審閱方式進行一般入職考試的評核成績表唯一名次——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四款以及九月二十一日第68/92/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一款所規定,獲臨時委任為本局醫院醫生職程,第一職階眼科醫院主治醫生,為期一年。
按本人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八條第一款d)項,由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八日起,本局與散位合同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Carlos de Assis Noronha解除合約。
鍾玲學士——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實習醫生,重新訂立之編制外合同,從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起生效,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轉為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為期一年。
按本人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中光(祐漢街市分行)”中藥房從事藥物活動,牌照編號第145號以及其經營地點為澳門看台街385-389號地下AB及AC舖,東主為梁偉勝先生,居住於澳門氹仔海洋花園杏花苑16樓J座。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申道恕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黃惠明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職務,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分別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八日及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應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Maria Teresa Fernandes Pereira de Sena Sales Lopes之個人要求,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起解除其編制外合同。
本局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Maria de Lourdes Ferreira Santos的編制外合同,有效期至二零零一年三月九日止。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連同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二十及第二十一條規定,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以文件審閱、有條件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評核成績中,下列合格之應考人,獲確定委任擔任本局人員編制內的如下職級:
林韻妮學士、李淑儀學士、鄧美蓮學士、黃潔碧學士、麥民安學士、余錫禧學士及吳國材學士——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三款規定,前五位維持超額人員狀況;
孫錦明學士、陳力志學士及孔繁婷學士——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首位維持超額人員狀況;
李巧怡、張國偉、崔鳳鳴、林鈞池、羅麗儀及鄧華超—— 首位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其餘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趙鎮威——擔任第一職階特級資訊督導員;
林美莉——擔任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
李若紅及何惠容——擔任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為著應有之效力,茲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規定,下列人員自動轉為本局人員編制內超額人員狀況:
姓名 | 現任主管職位 | 原職級 |
黃潔碧 | 組長 (自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開始) |
第一職階顧問 高級技術員 |
孫錦明 | 組長 (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三日開始) |
第一職階首席 高級技術員 |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應Paulo Henrique Vitorino Soares Monge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中安國際旅運(集團)有限公司”旅行社,葡文為“Agência de Viagens e Turismo Chong On, Limitada”,英文為“Chong On Int'l Tourist (Group) Co., Limited”,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獲發准照第0007/AV/2001號,持牌公司為“中安國際旅運(集團)有限公司”,葡文為“Agência de Viagens e Turismo Chong On, Limitada”,英文為“Chong On Travel Tourism Service Limited”。旅行社位於澳門北京街244-246號金融中心17樓J座。
“風景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葡文為“Agência de Viagens e Turismo King, Limitada”,英文為“King Tour and Travel Company Limited”,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獲發准照第0008/AV/2001號,持牌公司為“風景旅行社有限公司”,葡文為“Agência de Viagens e Turismo King, Limitada”,英文為 “King Tour and Travel Company Limited”。旅行社位於澳門永定街16號泉碧花園地下BQ及閣樓。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二日於旅遊局
代任副局長 白文浩
按照二零零一年一月十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下列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六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評核成績名單中為合格應考人之本局工作人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之下指人員組別,繼續佔據三月二十七日第15/95/M號法令附表所載的職位:
二等高級技術員李榮勝、曹賜德、蕭錦明及Ana Brito Teixeira de Sousa,評核成績名單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四位,獲委任為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
一等文員李雪玲及Ricardo do Espírito Santo,評核成績名單中分別排名第一和第二位,獲委任為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鄭慶標和廖宏輝在本廠擔任工人第四職階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起續期六個月。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於政府船塢
廠長 周進
茲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公佈轉為本局人員編制內超額狀況名單:
姓名 | 現擔任的主管職位 | 在房屋局人員編制 內的原職程及職級 |
何佩華 | 廳長 | 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
郭惠嫻 | 廳長 | 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
鄺志堅 | 處長 | 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
趙旅平 | 處長 | 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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