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9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六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名 單

為填補立法會輔助部門葡文文牘職程人員組別內第一職階一等葡文文牘二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別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准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Alexandre Miguel Sanches Cruz Canuto
Maria de Fátima Araújo Alves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由於沒有其他具備被接納和被拒絕條件的准考人,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秘書長 施明蕙

委員: 顧問 Pedro Miguel Vicente Pereira de Sena

技術顧問 Sílvia Maria Trindade Barradas


審 計 署

名 單

有關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審計署部門人員編制內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其應考人評分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高展鵬 8.50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評分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審計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於審計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審計師 梁紅虹

正選委員:處長 振樑何

高級審計師 劉偉明

———

有關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審計署部門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審計署部門人員編制內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其應考人評分名單如下:

合格之應考人: 分

梅雪麗 8.072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評分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審計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於審計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高級審計師 劉偉明

正選委員:審計師 徐錦波

一等高級技術員 Américo de Sousa

公 告

審計署為填補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一缺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三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考試方式進行一般入職開考的招考公告,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二十樓本署部門綜合事務局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 以供查閱。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一日於審計署綜合事務局

局長 高展鵬


新 聞 局

公 告

為填補新聞局人員編制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一缺,茲將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遞交報名表格之限期為十日,只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通告,張貼於板樟堂街一號一樓新聞局行政暨財政組。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一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臨 時 澳 門 市 政 局

通 告

茲作如下更正: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一日第四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有關填補二等高級技術員四缺的考核形式入職考試開考通告所述的考試內容中:

原文為:“…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

應改為:“經五月十五日第30/89/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 五日第122/84/M號法令及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工程及購置資產及服務的支出制度”。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臨時澳門市政局

典試委員會主席 劉仕堯


經 濟 局

通告

商標之保護


財 政 局

名 單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技術輔導員職程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二十一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六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評核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李坤 8.48
2. 吳玉琴 8.09
3. 鄭淑明 8.06
4. 鄺詠雯 8.01
5. Sandra dos Santos Lai aliás Lai Wai In 7.91
6. 胡志當 7.89
7. 黃景祥 7.77
8. 于保華 7.69
9. 羅金雲 7.68
10. 胡綺雯 7.64
11. Sulanir Gonçalves Pacheco Leite 7.63
12. 陳翠華 7.56
13. Carlos Alberto da Silva 7.50
14. 陳劍玲 7.43
15. Cristina Maria Olim de Sousa 7.39
16. 許寶萍 7.34
17. 余仲仁 7.30
18. 梁偉亞 7.28
19. Jorge Magno Carneiro da Silva 7.27
20. Teresinha de Jesus Silva 7.19
21. 莫美霞 7.14
22. 周麗瓊 7.09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經濟財政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楊寶儀

委員:廳長 Vitória Alice Maria da Conceição

廳長 容光亮

公 告

茲公布,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之規定,現透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三缺,進行一般晉升開考。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於財政局

局長 艾衛立


博 彩 監 察 暨 協 調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為博彩監察暨協調局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特級督察十三缺。

再通知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二十一字樓本局行政暨財政處之告示版。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於博彩監察暨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公 告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內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第四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考試方式進行一般入職開考的招考通告。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報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位於兵營斜巷本局大堂,以供參閱。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治安警察局警務總長 張秀蘭

委員:一等高級技術員 黃小美

二等高級技術員 李偉文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內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三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四日第四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考試方式進行一般入職開考的招考通告。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報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位於兵營斜巷本局大堂,以供參閱。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高級技術員 梁金玉

委員:一等技術輔導員 葉秀娟

一等技術輔導員 林秀娟


衛 生 局

通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公布,衛生局醫院醫生職程精神科醫務顧問級別資格開考的確定名單已張貼於本局前技術學校大樓一樓衛生局人事處。有關開考通告已於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七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醫院主任醫生 Mário Alberto de Brito Lima Évora

委員:醫院主任醫生 李展潤

醫院主任醫生 João Gonçalves Marques Piçarra

———

根據衛生局局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作出之批示,下列人士被委任為陳敏醫生投考婦產科醫生最後評核試(第68/92/M號法令)之典試委員會成員:

典試委員會——正選成員:

主席:婦產科醫院主任醫生 駱一凡醫生

正選委員:婦產科醫院主任醫生 Rolando Ernesto Silveiro Gomes Martins醫生

婦產科醫院主治醫生 李雁醫生

候補委員: 婦產科醫院主治醫生 劉雁華醫生

婦產科醫院主治醫生 唐蘊瑩醫生

地點:仁伯爵綜合醫院五樓會議室

日期:二零零一年一月二日、三日及四日

時間:上午九時正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瞿國英

———

茲公佈有關分別刊登於本年八月三十日第三十五期及九月二十七日第三十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為填補本局編制內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文員十二缺開考之臨時名單及確定名單經已作廢,新的臨時名單正張貼於人事處公告欄。

特此公佈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瞿國英


社 會 工 作 局

公 告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 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社會工作局以下人員編制之空缺:

顧問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四缺;
一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一缺;
首席翻譯員第一職階——一缺;
一等技術員第一職階——三缺;
一等技術輔導員第一職階——兩缺;
特級助理技術員第一職階——一缺;
二等文員第一職階——一缺 。

有關上述考試之開考通告已張貼於澳門西墳馬路六號本局人力資源科。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通 告

第7/IAS/2000號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十、十一及十二條,以及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74/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二條的規定,本人決定:

1.將本人的權限及本人獲轉授的權限轉授予本局副局長容光耀學士或其合法代任人,以作出下列行為:

1.1.監督行政暨財政廳,研究暨計劃廳及工程小組;

1.2.批准人員、用品及儀器、不動產及車輛之保險;

1.3.根據現行規定批准特別假期及短期無薪假,並對年假之累積作出決定;

1.4.簽署社工局人員服務時間之計算及結算書;

1.5.簽署向外訂貨申請表;

1.6.審閱工程小組有關常設基金支出的證明文件;

1.7.批准工程小組常用物品之申請;

1.8.根據現行規定及指示對工程小組人員之缺勤作出決定;

1.9.批准工程小組人員在假期中扣除缺勤及享用假期。

2.對於是次轉授權之權限,本人保留收回權及監管權。

3.對於因行使本批示所列的轉授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可提出必要訴願。

4.追認副局長容光耀學士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之一切行為。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第8/IAS/2000號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十、十一及十二條,以及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74/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二條的規定,本人決定:

1.將本人的權限及本人獲轉授的權限轉授予本局社會互助廳廳長兆源蔡學士或其合法代任人,以作出下列行為:

1.1.簽署家務助理服務受益人聲明書;

1.2.發出社會設施臨時運作許可及有關的續期;

1.3.在已發出的准照上加上附註;

1.4.組織及管理關於法院針對未成年人行使審判權時,在社會保護制度範圍內,向法院提供協助的個人和家庭卷宗,以及決定其轉介和存檔事宜;

1.5.批准該廳轄下的社會設施作出有關食品及衛生用品的申請;

1.6.審閱該廳有關常設基金支出的證明文件;

1.7.批准該廳常用物品之申請;

1.8.根據現行規定及指示對該廳人員之缺勤作出決定;

1.9.批准該廳人員在假期中扣除缺勤及享用假期。

2.對於是次轉授權之權限,本人保留收回權及監管權。

3.對於因行使本批示所列的轉授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可提出必要訴願。

4.追認社會互助廳廳長兆源蔡學士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之一切行為。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第9/IAS/2000號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十、十一及十二條,以及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74/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二條的規定,本人決定:

1.將本人的權限及本人獲轉授的權限轉授予本局家庭暨社區服務廳廳長Isabel Maria Hó或其合法代任人,以作出下列行為:

1.1.對個人及其家庭之困乏狀況給予證明;

1.2.代表社會工作局簽署受益人咭;

1.3.決定各社會工作中心間關於個人及家庭卷宗的轉介及存檔;

1.4.簽發有關文件存檔於服務使用者的社會檔案的證明,但不包括保密或秘密性質的文件;

1.5.批准該廳轄下的社會設施作出有關食品及衛生用品的申請;

1.6.批准該廳常用物品之申請;

1.7.根據現行規定及指示對該廳人員之缺勤作出決定;

1.8.批准該廳人員在假期中扣除缺勤及享用假期。

2.對於是次轉授權之權限,本人保留收回權及監管權。

3.對於因行使本批示所列的轉授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可提出必要訴願。

4.追認家庭暨社區服務廳廳長Isabel Maria Hó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之一切行為。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第10/IAS/2000號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十、十一及十二條,以及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74/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二條的規定,本人決定:

1.將本人的權限及本人獲轉授的權限轉授予本局研究暨計劃廳廳長區志強學士或其合法代任人,以作出下列行為:

1.1.簽發有關向社會工作局以外之社會福利工作人員或義工提供之培訓課程之公函;

1.2.簽發有關視聽中心之一般性公函;

1.3.監督翻譯小組工作;

1.4.批准該廳常用物品之申請;

1.5.根據現行規定及指示對該廳人員之缺勤作出決定;

1.6.批准該廳人員在假期中扣除缺勤及享用假期。

2.對於是次轉授權之權限,本人保留收回權及監管權。

3.對於因行使本批示所列的轉授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可提出必要訴願。

4.追認研究暨計劃廳廳長區志強學士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之一切行為。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第11/IAS/2000號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十、十一及十二條,以及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74/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二條的規定,本人決定:

1.將本人的權限及本人獲轉授的權限轉授予本局行政暨財政 廳廳長張鴻喜學士或其合法代任人,以作出下列行為:

1.1.核實並簽署收益文件;

1.2.批閱出納部結算表;

1.3.代表本局簽署下列文件:

a)衛生護理證;

b)報到憑證;

c)法律及職務狀況聲明書或其他類似證明書;

d)薪酬狀況聲明書或其他類似證明書;

e)本局公務員及服務人員的認別證件。

1.4.批准本局公務員及服務人員及其家屬前往在衛生局範 圍內運作的健康檢查委員會作檢查;

1.5.簽署發送予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實體關於人員常規事務 之公函及文告,以及簽署應公務員或服務人員提出的 借貸及更改銀行帳戶申請而發出的文件;

1.6.批准提供存檔於社會工作局檔案室內的資訊、查閱該 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 外;

1.7.審閱該廳有關常設基金支出的證明文件;

1.8.批准該廳常用物品之申請;

1.9.根據現行規定及指示對該廳人員之缺勤作出決定;

1.10.批准該廳人員在假期中扣除缺勤及享用假期。

2.對於是次轉授權之權限,本人保留收回權及監管權。

3.對於因行使本批示所列的轉授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可提出必要訴願。

4.追認行政暨財政廳廳長張鴻喜學士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之一切行為。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第12/IAS/2000號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十、十一及十二條,以及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74/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二條的規定,本人決定:

1.將本人的權限及本人獲轉授的權限轉授予本局防治藥物依賴廳廳長黃艷梅學士或其合法代任人,以作出下列行為:

1.1.在經案主同意下,簽發有關治療報告書;

1.2.簽發有關防治藥物依賴課程之公函;

1.3.批准該廳常用物品之申請;

1.4.根據現行規定及指示對該廳人員之缺勤作出決定;

1.5.批准該廳人員在假期中扣除缺勤及享用假期。

2.對於是次轉授權之權限,本人保留收回權及監管權。

3.對於因行使本批示所列的轉授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可提出必要訴願。

4.追認防治藥物依賴廳廳長黃艷梅學士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之一切行為。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港 務 局

名 單

港務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行政文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兩缺,經於二零零零年九月六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李雪玲 8.20
2. Ricardo do Espírito Santo 8.00
3. Luisa Felisberta da Conceição Carvalhosa 7.29
4. 麥轉運 7.26
5. Luisa Vitória Lobato de Faria 6.96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七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九日於港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鄧應銓

委員:處長 甄耀平

科長 Ana Cristina Cachinho

———

港務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四缺,經於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李榮勝 8.49
2. 曹賜德 8.43
3. 蕭錦明 8.34
4. Ana Brito Teixeira de Sousa 7.69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六日於港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黃錦輝

委員:廳長 鄧應銓

處長 甄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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