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9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七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新 聞 局

名 單

新聞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九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唯一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黃文富 8.05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長官於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四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九月七日於新聞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何慧卿

委員:歐舜華

Mário Augusto do Rosário

———

新聞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九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唯一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Frederico Alberto Mendonça da Rosa 7.66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長官於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四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九月七日於新聞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何慧卿

委員:歐舜華

Mário Augusto do Rosário

———

新聞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一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九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唯一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林壽華 7.68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長官於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四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九月七日於新聞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何慧卿

委員:歐舜華

Mário Augusto do Rosário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通 告

茲因本局之錯誤,刊登於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四日第三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有關行政文員職程三等文員合格人員第四次分配任用之通告,重新刊登填補空缺之數目,內容如下:

職級:行政文員職程之三等文員

機關

填補空缺之數目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2
行政暨公職局 1
財政局 2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7

總數

12

特此通知。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一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李麗如


司 法 事 務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為填補司法事務局人員編制內以下空缺,有關透過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限制性晉升開考的臨時名單,現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司法事務局內,而其開考通告之公告則已公布在二零零零年九月六日第三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

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三缺。

根據同一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一日於司法事務局

局長 張永春


臨 時 澳 門 市 政 局

通 告

按照二零零零年九月八日市政執委會決議,以及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進行審查文件形式的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以填補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兩缺,詳細說明如下:

一、種類、期限及有效期

屬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對象為臨時澳門市政局員工。投考申請應於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的十日期內遞交,本考試的有效期在空缺被填補後終止。

二、投考條件

二.一、投考人:

凡在投考期屆滿前,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規定條件的本局編制內首席助理技術員,均可投考。

二.二、應遞交文件:

a)身分證明文件副本;

b)由任職機關發出的個人記錄,其內應列明與投考相關的資料,包括過往曾擔任的職務、所屬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公職與所屬職級的年資和考勤;

c)履歷。

如在報名表中明確聲明a)及b)項所述文件已存入有關的個人檔案內,則豁免遞交之。

三、報考方式及地點

報考者須填寫第65/GM/99號批示附件所載的、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所指的格式七表格(印務局專印),並將之送交臨時澳門市政局行政處。

四、職務性質

助理技術員根據分派的不同範疇,執行行政協助工作,對秘書處的工作提供幫助或協助特定的計劃,按照確定的指示,設立或採用方法及程序,執行技術運用性質的職務。

五、薪俸

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的薪酬為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表三所載薪俸索引表的305點。

六、甄選方法

履歷分析。

七、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典試委員會組成如下:

主席:行政處代處長 Lu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正選委員:科長 Choi Kit Cheng

高級技術員 Helena Margarida Clemente Pinto Brandão

候補委員:代科長 曹慧怡

科長 Judith Maria Alves Sales do Rosário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五日於臨時澳門市政局

代主席 劉仕堯

———

按照二零零零年九月八日市政執委會決議,以及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進行審查文件形式的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以填補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壹缺,詳細說明如下:

一、種類、期限及有效期

屬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對象為臨時澳門市政局員工。投考申請應於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的十天期內遞交,本考試的有效期在空缺被填補後終止。

二、投考條件

二.一、投考人:

凡在投考期屆滿前,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規定條件的本局編制內一等文員,均可投考。

二.二、應遞交文件:

a)身分證明文件的副本;

b)由任職機關發出的個人記錄,其內應列明與投考相關的資料,包括過往曾擔任的職務、所屬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公職與所屬職級的年資和考勤;

c)履歷。

如在報名表中明確聲明a)及b)項所述文件已存入有關的個人檔案內,則豁免遞交之。

三、報考方式及地點

報考者須填寫第65/GM/99號批示附件所載的、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所指的格式七表格(印務局專印),並將之送交臨時澳門市政局行政處。

四、職務性質

行政文員從事處理一切涉及行政活動的工作,可包括一個或多個職務範圍,尤其是會計、人事管理、行政及財政管理、檔案、文書及打字等方面。工作屬執行性質,具一定的複雜程度,以及遵照一般指示與既定程序。

五、薪俸

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的薪酬為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表三所載薪俸索引表的305點。

六、甄選方法

履歷分析。

七、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典試委員會組成如下:

主席:行政處代處長 Lu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正選委員:代科長 曹慧怡

高級技術員 Helena Margarida Clemente Pinto Brandão

候補委員:科長 Choi Kit Cheng

科長 Judith Maria Alves Sales do Rosário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五日於臨時澳門市政局

代主席 劉仕堯

告 示

仰眾知悉,市政執委會於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九日會議上決議將位於馬交石巷和馬度博士大馬路之間的一條新公共街道命名為馬度博士巷,同年七月十日又通過按照新名稱更改一樓宇之門牌編號如下:

將花地瑪堂區一大廈之門牌為馬交石巷56-A,56-B,56-C,56-D,56-E,56-F,56-G,56-H,56-J,56-L,56-M,58,62,66,68,72,76,80,86,92,96,100和106號以及馬度博士大馬路67,71,77,81,85,89,91,95,101,107,115,119,123,127,129,133,139,145,147,151,157,159,165,167,171,175,179和183號,在物業登記局樓宇登記編號為B-33K冊193頁22469號,分別改為馬度博士巷9,15,21,27,31,35,39,43,47,53和61號,馬交石巷58,62,66,68,72,76,80,86,92,96,100和106號以及馬度博士大馬路67,71,77,81,85,89,91,95,101,107,115,119,123,127,129,133,139,145,147,151,157,159,165,167,171,175,179和183號。

本告示連同葡文譯本,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張貼於常貼告示處,俾眾知悉。

本告示自公佈之日六十天後生效。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八日於臨時澳門市政局

代主席 劉仕堯


財 政 局

名 單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六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三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陳民華 ;
馮潔欣 ;
姚如龍 ;
Maria João Drummond ;
Pun Ka Leng de Sousa ;
戴潔玲 ;
謝志雄 ;
吳兆林。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倘無有條件被接納或被淘汰的准考人,本名單即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八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朱國宏

委員:處長 林雪梅

處長 謝倩儀

通 告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五十三條第二款規定,茲通知,現對下落不明之公務員Francisco Xavier Ng提起紀律程序,自本通告刊登日起三十日內得作出書面辯護,亦可到澳門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九樓查詢有關卷宗,並可申請該起訴書的複印本。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八日於財政局

局長 艾衛立

司 庫 部 活 動 組

二零零零年八月份總收支—覽表

備註:庫房本身收入中之澳門幣$8,397,315.90為從支付中扣減之退回款項。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一日於財政局

制訂: 施利華

覆核: 公共會計廳廳長 江麗莉

簽署:局長 艾衛立


勞 工 暨 就 業 局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兩缺,經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一般入職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將應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嘉路米耶圓形地政府大廈三字樓本司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五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通 告

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九日及九月七日之批示,將刊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二日,第二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3290頁之二零零一年第一期地區治安服務開考通告中,有關地區招聘體格檢驗委員會及甄選典試委員會更改如下:

地區招聘體格檢驗委員會:

主席——水警稽查局警司傅展鵬(編號56921),改由水警稽查局副警司陳永禧(編號07981)代替。

委員——莊耀良醫生改由李仲榮醫生代替。

甄選典試委員會:

主席——水警稽查局警司梁慶輝(編號02871),改由水警稽查局警司李永康(編號08881)代替。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五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四日的批示,以及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通過考試方式進行一般入職開考,以填補澳門保安部隊文職人員編制資訊人員組別內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一缺。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一般入職開考以考試方式進行。報考申請表應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二十天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於所述職位被填補後終止。

2. 報考條件

2.1 報考人:

凡符合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所規定的擔任公職一般要件,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八條及第三十四條之規定者,均可在遞交報考申請表的限期前報考。

2.2 應遞交的文件:

與公職無聯繫的報考人應遞交:

a)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所要求的認可之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證明文件;

c)履歷。

與公職有聯繫的報考人應遞交:

a)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所要求的認可之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證明文件;

c)履歷;

d)有關部門發出的個人紀錄,其內載明曾擔任的職務、現所屬職程和職級、與公職聯繫的性質、在現職級和在公職的年資,以及為開考而遞交的有關工作評核等。

報考人如屬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人員,則豁免遞交a)、b)和 d)項所指的文件;如文件已存檔於有關個人檔案內,須在報名表上明確聲明。

3.報名方式及地點

報考人須填寫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所指的專用印件,並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遞交到位於澳門兵營斜巷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轄下人力資源暨財產廳人力資源處。

4.工作性質

二等資訊技術員需具高等課程的專業技能和知識,以便在既定計劃中對資訊範疇技術性質的方法和程序,能獨立盡責地將之研究及實施。

5.薪俸

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薪俸點為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表三薪俸索引表所載的350點。

6.甄選方式

甄選將以不超過三小時筆試的知識考試進行,並輔以履歷分析和專業面試,在知識考試中得分少於五十分者,即被淘汰,不能進入專業面試階段。

甄選方式之評分比例如下:

一、筆試——百分之五十;

二、專業面試——百分之三十;

三、履歷分析——百分之二十。

履歷分析是為研究報考人對擔任職務之準備,考慮其學歷及專業資格、工作評核、專業資歷及經驗,曾任工作及專業補充培訓。

專業面試是為報考人對該工作之性質和需要,訂定及評估有關其專業資歷、經驗之工作要素。

7.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將包括以下內容:

——Cliente/Servidor與Web應用程式開發;

——使用Delphi、Delphi/400、SQL、COBOL、JAVA與ASP編寫程式;

——伺服器IBM AS/400、COMPAQ NonStop Himalaya與Windows NT;

——資料庫DB/400、Nonstop SQL與MS SQL Server;

——網絡保安;

——LAN和WAN的網絡結構、管理與操作;

——內聯網與國際互聯網。

知識考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將載於准考人確定名單通告內。

8.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所規範。

9.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一等高級技術員 岑錦棠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顏穎

二等高級技術員 李偉文

候補委員:二等資訊技術員 張健祥

二等資訊技術員 湯雅欣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一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四日的批示,以及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通過考試方式進行一般入職開考,以填補澳門保安部隊文職人員編制資訊人員組別內第一職階二等資訊助理技術員二缺。

1.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一般入職開考以考試方式進行。報考申請表應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二十天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於所述職位被填補後終止。

2.報考條件

2.1報考人:

凡符合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所規定的擔任公職一般要件,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八條及第三十六條之規定者均可在遞交報考申請表的限期前報考。

2.2 應遞交的文件:

與公職無聯繫的報考人應遞交:

a)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所要求的認可之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證明文件;

c)履歷。

與公職有聯繫的報考人應遞交:

a)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所要求的認可之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證明文件;

c)履歷;

d)有關部門發出的個人紀錄,其內載明曾擔任的職務、現所屬職程和職級、與公職聯繫的性質、在現職級和在公職的年資,以及為開考而遞交的有關工作評核等。

報考人如屬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人員,則豁免遞交a)、b)和d)項所指的文件;如文件已存檔於有關個人檔案內,須在報名表上明確聲明。

3.報名方式及地點

報考人須填寫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所指的專用印件,並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遞交到位於澳門兵營斜巷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轄下人力資源暨財產廳人力資源處。

4.工作性質

二等資訊助理技術員需具理論及實用的技術知識及專業資格,以便在既定的指定下,按其對技術方法及程序的認識,配合、擔任、執行或應用其技術的職務。

5.薪俸

第一職階二等資訊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表三薪俸索引表所載的225點。

6.甄選方式

甄選將以不超過三小時筆試的知識考試進行,並輔以履歷分析和專業面試,在知識考試中得分少於五十分者,即被淘汰,不能進入專業面試階段。

甄選方式之評分比例如下:

一、筆試——百分之五十;

二、專業面試——百分之三十;

三、履歷分析——百分之二十。

履歷分析是為研究報考人對擔任職務之準備,考慮其學歷及專業資格、工作評核、專業資歷及經驗,曾任工作及專業補充培訓。

專業面試是為報考人對該工作之性質和需要,訂定及評估有關其專業資歷、經驗之工作要素。

7.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將包括以下內容:

——使用Delphi編寫程式;

——伺服器Windows NT;

——操作系統 Windows 95、Windows 98與Windows2000;

——MS Office Professional軟件的應用;

——PC安裝與配置;

——內聯網與國際互聯網。

知識考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將載於准考人確定名單通告內。

8. 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所規範。

9.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一等高級技術員 岑錦棠

正選委員:一等資訊技術員 鄺志強

二等文案 黃健

候補委員: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顏穎

首席資訊技術員 敖國廉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一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公 告

茲通知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二日第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性一般入職開考,有關的知識考試合格並獲准進入專業面試的應考人名單已張貼於龍嵩街司法警察局新翼二樓人力資源、接待暨公共關係處內,以供查詢。上述開考為填補本局編制內以下空缺: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兩缺(電訊範疇);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三缺。

有關的專業面試將分別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四日及五日上午九時三十分開始在龍嵩街司法警察局二樓梯形演講廳內進行。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二日於司法警察局

代局長 黃少澤


衛 生 局

名 單

衛生局為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內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文員兩缺,經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六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准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António Mendes Pedro 8.45
2. 李燦聯 7.23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五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九月七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科長 呂景超

正選委員:首席行政文員 趙美珊

首席行政文員 Ricardo da Luz

通 告

根據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五日社會文化司司長之批示,茲公布開考醫院醫生職程之:

——產科及婦科顧問級別資格;

——內科顧問級別資格;

——精神科顧問級別資格。

1.投考資格

1.1 屬衛生局上述專業範疇之醫院主治醫生,在其本身職級服務滿五年者,均可投考。

1.2 在截止遞交申請書之日,投考人擔任該職務之時間必須符合本考試之要求。

2.遞交申請表

2.1 期限——報考申請書應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二十日內遞交。

2.2 方式——報考人須向衛生局局長提出申請,並在本通告指定的時間內,親自交到衛生局前技術學校一樓文書科,並索取回條,或以雙掛號信寄往郵箱3002號。

2.3 申請書內應包括以下內容:

a)詳細個人資料;

b)專業資格;

c)指出隨同申請書附上之文件數量及其性質摘要。

2.4 申請書應連同:

a)任職主治醫生的証明文件;

b)四份履歷;及

c)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3.評分方法

根據九月二十一日第68/92/M號法令第十條第二款規定,考試以履歷的公開審查及答辯方式進行為之,為此,典試委員會每一成員有十五分鐘發問問題,而投考人有同等時間作答。

4.典試委員會之組成

本考試之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產科及婦科範疇

主席:醫院主任醫生 駱一凡

正選委員:醫院主任醫生 Rolando Ernesto Silveiro Gomes Martins

醫院主任醫生 黃鳳欣

候補委員:醫院主任醫生 Maria Mavilde Moreira

醫院主任醫生 António Luazes da Silva Martins

內科範疇

主席:醫院主任醫生 Antómio Maria Azedo Victal

正選委員:醫院主任醫生 李展潤

醫院主任醫生 林志良

候補委員:醫院主任醫生 David Tavares Lopes

醫院主任醫生 Isabel Maria Coelho Ribeiro Patrício Mesquita

精神科範疇

主席:醫院主任醫生 Mário Alberto de Brito Lima Évora

正選委員:醫院主任醫生 李展潤

醫院主任醫生 João Gonçalves Marques Piçarra

候補委員:醫院主任醫生 林志良

醫院主任醫生 Maria Cândida Moura da Silva Maia

二零零零年九月七日於衛生局

局長 申道恕

———

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行政職程,第一職階第二職等二等文員,已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七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開考通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公布,確定名單已張貼於本局前技術學校大樓一樓衛生局人事處。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五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Rogério José de Carvalho

第一正選委員:曾秀玲

第二正選委員:何元生


文 化 局

通 告

批示第14/IC/2000號

1.按照五月二十日第15/78/M號法令核准、八月二十三日第40/93/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開影、演甄審委員會》第二條第一款a)項所賦予本人之權能,授予徐新學士,代表本人出任該委員會主席。

2.對於是次授予的權限,本人保留收回權及監管權。

3.對於行使本批示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可提起必要訴願。

4.本批示由公布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五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名 單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關於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四缺,以審閱文件方式之普通限制性晉升考試應考人之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張敏玉 8.55
2. 鄭岳威 8.42
3. 陳國昌 8.15
4. 羅誠智 7.86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出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二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八月三十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李燦烽

正選委員:廳長 鄭冠偉

處長 陳少釗

———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二日批示,經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公告有關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人員編制二等文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文員四缺的一般限制性晉升考試,應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麥志生 7.88
2. Henrique Niza 7.50
3. 黃嘉練 7.47 a)
4. 曾潔貞 7.47

a)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於公職其年資較長。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就最後評核名單提起上訴。

(於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二日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八月三十一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Odete Castro Correia Niza Jacinto

候補委員:Manuel Conceição Botelho

Wong Mei Kuan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公 告

茲公告: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透過刊登於二零零零年九月六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招考通告,以有限制及文件審閱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現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准考人的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砲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有限公司大樓六字樓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內。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九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張紹基

———

茲公告: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地形測量員一缺,透過刊登於二零零零年九月六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招考通告,以有限制及文件審閱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現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准考人的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砲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有限公司大樓六字樓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內。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九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譚光民

———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為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填補本局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

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六字樓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 遞交。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一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


港 務 局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現把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濬河員職程第一職階濬河部主管一缺,以通過考試、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臨時名單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處/人事科。其招考通告的公告已公佈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三十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四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現把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海員職程第一職階海事部主管一缺,以通過考試、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臨時名單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處/人事科。其招考通告的公告已公佈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三十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四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名 單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文員兩缺,經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六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趙福聚 8.26
2. 張銘沁 7.95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一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Daniel Eduardo Marçal Anok

正選委員:尤淑芬

候補委員:區少玫


澳 門 互 助 總 會

告 示

茲公佈Rosa Ivida Cheoc Dias Ferreira,申請其去世丈夫Alberto Dias Ferreira為本會會員編號1524,乃治安警察局之退休警司,其人於一九九八年三月七日身故,所遺下之家庭撫恤金。

任何人士如自認具有收取上述撫恤金之權利,請於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本會提出申請,若於上述期限內無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一日於澳門互助總會

董事會主席 飛迪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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