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零年七月七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修改鮑惠嬋之散位合同為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並續期一年,二零零零年七月九日生效。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六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白麗嫻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三日議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c項及第二十八條及八月九日第8/93/M號法律的規定,冼行健自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七日起以散位形式在本部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430點,為期六個月。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二日議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林倩雯在立法會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起續期一年。
茲聲明以散位制度聘用的José Maria Bártolo由於合同期滿,由二零零零年七月六日起終止職務。
由於本部門的疏忽,以致刊登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二組關於繆炳培的議決摘錄出現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中:“第一職階助理員”
應改為:“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四日批示如下:
根據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號法令第十三條(其新行文載於五月十五日第30/89/M號法令)與經十月二十五日第62/99/M號法令核准的《公證法典》第三條規定,委任顧問胡家偉學士為廉政公署專責公證員。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於廉政專員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四日及十七日的批示:
梁美琪,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屬編制外合約——應其要求,自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就任於文化局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起,解除與本署簽訂的合約。
徐偉良,第三職階熟練工人,屬本署散位合約——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十四條及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修改有關散位合約的職階,轉為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80,由二零零零年八月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於審計署部門綜合事務局
局長 高展鵬
透過檢察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七日及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劉因之,檢察院確定委任之檢察官——根據第23/2000號行政法規第一條第二款,以及《公證法典》第三條第二款及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四款之規定,獲委任為本辦公室之專責公證員,委任日期由二零零零年七月七日起生效。
何錦榮——本辦公室編制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三款a)項之規定,自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六日起晉階至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460。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五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代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初級法院第一職階書記Artur Pereira Videira、第一職階書記Maria Dagmar Fernandes de Jesus Videira、第一職階助理書記Adelino Xavier de Sousa及第四職階繕錄員José Eduardo Rodrigues Cota Cruz,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上述合同獲以同一職級及職階續期,為期一年,自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規定,林偉泉在本辦公室之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的散位合同獲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零年八月五日起生效。
茲聲明初級法院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Nilza Maria Pimentel Tomás de Medeiros Gomes,應其要求自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四日起終止職務。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Ana Maria Costa Farinha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散位合約,自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李碧茵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受聘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為期兩年,自二零零零年七月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Diogo Menino Santana Fernandes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散位合約,自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日及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陳炳坤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 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胡桂林,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高級資訊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李麗如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Maria do Céu Freire Machado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獲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點650,由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於司法事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零年六月七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五的本局人員編制一等文員第二職階,Manuela Dimas Pina、譚國慶、馮炳傑、Maria João Nazareth Godinho及Natália Lopes Monteiro,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首席行政文員第一職階。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摘錄自本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二等資訊助理技術員第二職階吳雄昌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一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於法律翻譯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沈振耀
按市政執委會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四日會議上所作決議: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以及附於同一法令表三第五職層第三職等的規定,有關考試的唯一合格應考人唐偉培,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文員。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以及附於同一法令表三第五職層第四職等的規定,有關考試的唯一合格應考人蔡志強,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
按副主席於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六日作出,並於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八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規定: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連同上述法規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公共街道暨基本設施部第六職階熟練工人梁澤球,獲准續散位合約,為期一年,自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代主席於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六日作出,並於同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規定: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連同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保暨綠化部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李偉雄學士,獲續編制外合約,為期一年,並獲修改有關合約的第三條,晉升為同一職級的第三職階,薪俸535點,自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按代主席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作出,並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三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規定: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連同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保暨綠化部第二職階二等化驗所調劑師劉嬌,獲續編制外合約,為期一年,並獲修改有關合約的第三條,晉升為同一職級的第三職階,薪俸220點,自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連同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保暨綠化部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李錦賢,獲續編制外合約,為期一年,並獲修改有關合約的第三條,晉升為同一職級的第三職階,薪俸335點,自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按主席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二日作出,並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四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規定: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的規定,法律暨公證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廖華基學士,自二零零零年八月十一日起獲確定委任擔任上述職務。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於臨時澳門市政局
市政副局長 李思豪
按照代主席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一日所作出之批示:
朱炳光、Fernando Hyndman da Luz、廖明、梁少蘋、江少雄、高松慶及余舜達——第二職階助理員,本市政局散位合同員工。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之規定,續與其簽訂散位合同,為期一年,首四位由二零零零年九月六日起生效,其餘由二零零零年九月八日起生效。
按照代副主席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所作出之批示:
黃河奕,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本市政局編制外合同員工——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續與其簽訂編制外合同,為期二年,由二零零零年九月九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六日於氹仔,臨時海島市政局
代主席 張素梅
根據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四日之批示:
按照二月八日第1/86/M號法律第四條第一款d)項之規定,批准給予“妙意製衣廠有限公司”下列之稅務鼓勵:
購入位於提督馬路39D-43E號祐適工業大8樓A座物業之不動產轉移稅削減百分之五十。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四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羅銳榮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聘用盧金雄自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七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壹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鄭淑嫻及畢燕琼自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七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薪俸點為195,為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四日之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和第二款a)項的規定,Rui Pedro de Carvalho Peres do Amaral在本局擔任公共財政稽核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八日起獲續期壹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梁耀文、黃少薇及梁美燕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均獲續期壹年,首位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自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起生效,其餘兩位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皆自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六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Leong Vai Hong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助理員的薪俸點110,追溯效力自二零零零年二月二日起。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李少玲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七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馬秀雲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零年九月八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和第二款a)項的規定,劉玉葉、莊綺雯、Elfrida Botelho dos Santos、Fátima Dias da Silva及林雪梅在本局擔任公共審計暨稅務稽查訟務廳廳長、稅務管理及訟務處處長、其他稅務處處長、所得稅處處長及樓宇管理及保養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八日起獲續期壹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林秀敏及陳玉嬋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均獲續期壹年,薪俸點為350、260,各自二零零零年八月五日及二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和第二款a)項的規定,盧柏深在本局擔任稅務稽查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八日起獲續期壹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陸惠容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零年九月八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Eurico Santos Freire及譚珮琴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二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均獲續期一年,薪俸點為625、430,各自由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及八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零)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零)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二副刊)的四月二十七日第7/2000號法律第十二條規定,對本經濟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一章第七組開支功能分類8-01-0經濟分類04-01-05-00-03,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的整體款項的分配,作出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的修改,茲公布如下: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四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之合格應考人,獲確定委任於本局人員編制之下指職位:
梁淑清、張偉平、陳自華及陳思廉,第二職階二等普查暨調查員,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四,獲委任為第一職階一等普查暨調查員;
蘇仲文及關自強,第二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獲委任為第一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
張偉君,第二職階一等翻譯員,評核成績中的獨一合格應考人,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七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應馮喬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二日起予以解除。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於博彩監察暨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和第二十六條第三款及同月同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及第二款,以及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本局與Maria Celeste Florêncio Moreno Monteiro簽訂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更改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為相等於現行薪俸表的275點,效力追溯期由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三日開始。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黎影萍,為本局行政人員組別屬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三等文員,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應考人且成績及格——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及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並按照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二十四條第一款 l)項及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以填補她原已在位的職位。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梁仲圓及黃蓮愛均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分別自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及二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六日於司法警察局
代局長 黃少澤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九日之批示:
Maria Teresa de Jesus Bettencourt Pinto Nobre de Oliveira學士、Jorge Domingos Leitão Pereira學士、Maria Dulce Maia Trindade學士及João Francisco Duque Rodrigues das Neves學士,分別為本局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第二職階全科主任醫生、第二職階公共衛生主任醫生及第三職階全科主治醫生——現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首三位由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起及最後一位由九月一日起獲續約六個月。
Idália dos Prazeres Lopes Veiga Rocha、António Manuel dos Santos Filipe、Maria da Glória Silva Gomes Encarnação及Maria do Rosário Marques Pedrosa,分別為本局第一職階特級、第一職階首席、第一職階首席及第二職階一等診療技術員——現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由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轉為第二職階特級、第二職階首席、第二職階首席及第三職階一等診療技術員。
João Carlos Rodrigues de Castro,本局第二職階首席診療技術員——現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由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José Agostinho Patrício Mesquita學士,本局第一職階全科主任醫生——現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由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起獲續約六個月,並更改合同第三條轉為第二職階全科主任醫生。
Fernanda Maria Fragoso Canário Peixoto Alves Cardoso,本局第三職階護士長;Maria Elisa Gonçalves、Amélia Isabel do Amaral Valadares及Maria da Piedade Vieira Serra,本局第三職階專科護士——現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由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起獲續約壹年。
下列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任職本局之人員,按下指職級自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Isabel Maria Rijo Correia Pinto及Hermínio Mesquita dos Santos Sousa,分別為第二職階護士長及第三職階專科護士;
Alexandra Leonor Roque do Carmo Carvalhal及Maria Celeste de Castro Candeias Sousa,分別為第三職階及第二職階高級護士。
按本人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下列人員在本局之編制外合同按下指日期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入下述職級:
梁權輝及黃鳴銘,分別為第三職階首席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各自從二零零零年八月十日及二十六日起續約,分別轉為第一職階特級及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
黃雪芬、林慧如及鄧彩亮,為第二職階護士,各自從二零零零年八月七日、七日及十二日起續約,並轉為第三職階護士;
孫偉若及羅金賢,分別為第二職階首席及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各自從二零零零年八月十七日及二十六日起獲續約,並分別轉為第三職階首席及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
許永昌及鄭董峰,分別為第二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及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各自從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一日及二十二日起獲續約,並分別轉為第一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
林宗偉,為第二職階牙科醫生,從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五日起續約,並轉為第三職階牙科醫生。
下列本局人員之編制外合同,按下指期間起獲續約一年:
林梅清、楊小莉、郭啟良、陸瑞儀、黃麗梅、何玉梅、吳華新、林慶姚及陳嘉賢,為第一職階二等衛生稽查員,從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三日起獲續約;
林允平及秦國東,為未分類醫生,各自從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八日及十六日起獲續約;
張道真、梁凱鶯及陳桂花,分別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從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起獲續約。
按局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萬漢明學士——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實習醫生,從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八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轉為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為期一年。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三日之批示:
Ana Isabel de Almeida Marques das Neves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從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七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局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四日之批示:
楊國俊學士——本局散位合同未分類醫生,從二零零零年七月四日起更改任用方式為編制外合同,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轉為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為期一年。
本局應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護士Leong Sin U又名Cindy Leong之要求,將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三十日起解除其合約。
按照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取消Mário José Morgado dos Reis第M-0790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遵守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七日之批示:
Anita Marques Torres及Rui Alberto Marques de Vasconcelos e Sá分別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高級護士及第二職階行政總管,從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Maria Luísa Oliveira de Morais Castel Branco Ferreira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特級診療技術員,從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日之批示:
蘇健齡——按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第一、第二款所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三日起,獲續任為本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處長,為期壹年。
按局長分別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一日及十七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Watson's o Boticário (Macau) Limitada.”之藥行從事藥物業活動,牌照編號第50號以及其經營地點為澳門高地烏街27-A金鑾閣地下,東主是“Watson's o Boticário (Macau) Limitada.”,辦事處於澳門南灣街57號二十樓A。
核准名稱為“Ponco E. I.”之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從事藥物業活動,牌照編號第124號以及其經營地點為澳門高冠街13號A地下,東主是Walter Peter O'Neill先生,辦事處於澳門提督馬路131-133號華隆工業大廈十二樓。
按照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七日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鄭炳全——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022。
高少君——應其要求,取消第E-1211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
按照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陳靜嫻——應其要求,取消第M-0885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李美意——應其要求,暫停第E-1199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按照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廖銀好——應其要求,取消第E-1214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五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瞿國英
按照局長二零零零年六月九日批示:
賴燕華,本局散位合同之第四職階助理員,應其要求解除上述合同,由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開始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九日批示:
惠賢馮,本局編制外合同之中葡小學教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第一款d)項,及五月八日第20/95/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其作為路環中葡小學校長之委任獲續期,由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開始至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結束。
梁祐澄、阮佩賢及黃曼雲,上述各人均為本局編制外合同之中葡中學教師——根據三月六日第13/95/M號法令第二條第三款及第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分別作為高美士中葡中學校長及副校長之委任獲續期,由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開始至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結束。
林雨生,本局編制外合同之二等高級技術員,李耀明及馮若梅,上述兩人為本局編制外合同之中葡預備中學及中學教師——根據九月二十八日第213/98/M號訓令第三條第三款及第四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分別作為中葡職業技術學校校長及副校長之委任獲續期,由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開始至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結束。
按照局長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三日批示:
António Caetano Ramos學士,本局確定委任之葡文中學教師,應其要求解除上述職務,由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開始生效。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五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代局長 蘇朝暉
摘錄自前文化局局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本局澳門室內樂團大提琴聲部樂師梁文宇之個人工作合同,有效期至二零零零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陳順英及JoãoãoChung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分別自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六日及二十三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雷詠琴孔及陳華添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分別自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四日及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職階助理員及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的薪俸點120及16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尹兆鴻在本局擔任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零年八月十九日起改為一年期,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二條及第三條,晉升為第五職階,薪俸點為170。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麥秋萍在本局澳門博物館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自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合同條件維持不變。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葡萄園餐廳”在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獲發准照第418/2000號,持牌人為“Grupo Jade York - Investimento Comercial, Limitada”公司。該餐廳被評定為二級,其葡文名稱為“Vinha”,位於宋玉生廣場393號地下和一樓。
“匯駿卡拉OK酒廊”在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四日獲發准照第419/2000號,持牌人為崔國傑。該酒吧被評定為一級,其葡文名稱為“Foco”,英文為“Focus Bar & Karaoke”,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00號F和600號G地下和閣樓。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四日於旅遊局
代任局長 霍天樂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 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自二零零零年八月十日起,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李桂馨由臨時委任轉為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公布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的批示所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二零零零年本身預算之第一次修改: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於澳門理工學院理事會——主席:李向玉,副主席:周經桂,秘書長:高濠輝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公佈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批准之旅遊學院二零零零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一次修改: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公佈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批准之旅業及酒店業學校二零零零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一次修改: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公佈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批准之旅遊高等學校二零零零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一次修改: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公佈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批准之望廈賓館二零零零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一次修改: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於旅遊學院
院長 維珍妮亞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Francisco Y Alves——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b)項,第四條及第五條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總檔案組組長,任期為一年。
按照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款規定,茲公佈有關之履歷:
學術培訓
一九七五年——商業學校行政暨貿易初中課程第二年(即相當於舊學制第八年);一九八九年——商訓夜中學中文小學課程(六年級)。
專業培訓
一九八二年——公共關係專業培訓課程;一九八六年——澳門行政暨公職司舉辦的行政文員課程(第一階段至第四階段);一九八九年——澳門行政暨公職司於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五日至一九八九年七月三日舉辦的中文課程(468個課時)。
所擔任的工作
一九七五年七月——於澳門治安警察廳擔任臨時打字員職務;一九七六年三月——於澳門工務運輸司擔任繕錄兼打字員職務;一九七七年二月——以署任方式擔任二等繕錄兼打字員職務;一九七七年六月——工務運輸司二等繕錄兼打字員;一九七八年六月——以署任方式擔任一等繕錄兼打字員職務;一九八一年三月——一等繕錄兼打字員;一九八五年三月——工務運輸司三等行政文員;一九八八年九月——工務運輸司二等行政文員;一九八九年十月——以署任方式擔任一等行政文員職務;一九九一年一月——土地工務運輸司一等行政文員;一九九一年四月——公共建築廳檔案之職務主管。一九九三年八月——首席行政文員;一九九六年八月——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公共建築廳文書處理暨檔案科科長。
參與研討會
一九八八年及一九八九年——參與由澳門體育總署所舉辦的第一屆及第二屆體育管理研討會。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按照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二日局長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規定,本局的臨時委任二等技術員李家碧,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梁麗華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自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五日起轉為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23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凌健業及張金清在本局之第二職階三等文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零年九月五日及十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茲公佈經由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批示所核准之房屋局二零零零年經濟年度本身預算第一次之修改: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七日於房屋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鄭國明,候補委員:楊淑華,委員:林瑞雯
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程濠霖,為本會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於環境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主席 吳北明
根據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六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九日第59/97/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Rosalinda Vitória Lameiras 獲續期一年,擔任特級助理技術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305,自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四日於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
首席技術員 孫淑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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