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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作出本批示。
一、鑑於有意延續António Ernesto Silveiro Gomes Martins先生為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之委任,其委任將於七月三十一日終止;
二、根據九月二十八日第45/98/M號法令核准之《退休基金會章程》第三條第二款d)項和第六條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六款規定,延續António Ernesto Silveiro Gomes Martins先生兼職為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人之委任,為期一年,其酬勞為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薪俸之百分之二十;
三、本批示由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一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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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李崇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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