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一條之規定,作出本批示:
由於工作上之急切需要,現任命安棟樑工程師,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旅遊局局長一職,為期一年,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開始生效。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10/1999號法律第一百零六條第(二)項,作出本批示。
根據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的推薦,委任崔樂其、黃如楷為檢察官委員會委員。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七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10/1999號法律第九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作出本批示。
根據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的推薦,委任許輝年、區若堅為法官委員會委員。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七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