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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262/GM/99號批示
公報編號:
48/1999
刊登日期:
1999.11.29
版數:
5396
撤消過渡期事務委員會──廢止七月十八日第119/GM/91號批示及六月十四日第45/GM/96號批示。
葡文版本
廢止
:
第119/GM/91號批示
- 說明及推動過渡期事務委員會之工作--撤銷十月十二日第一三○/GM/九○號批示及一月三十日第二六/GM/九一號批示。
第45/GM/96號批示
- 修訂七月十八日第119/GM/91號批示第二及第四款(關於擴大過渡期事務委員會之組成)。
相關類別
:
公共行政及公務人員事務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62/GM/99號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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